曲式分析
曲式分析赏析报告

曲式分析赏析报告一、引言曲式分析是对音乐作品中使用的形式结构进行解析和赏析的一种方法。
通过分析曲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的组织和演绎方式,进而深入探究音乐的内涵和表达意义。
本报告旨在对曲式分析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赏析具体乐曲来展示其应用价值。
二、曲式分析的基本概念曲式分析是对音乐作品中乐章、乐段或乐句等结构组织形式进行研究和描述的学科,其目的在于通过揭示音乐作品的整体结构,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中的音乐表达和情感传达。
常见的曲式形式包括AB、ABA、ABAC、Sonata、Rondo等。
其中,AB是最简单的曲式形式,表示两个部分的对比与再现。
ABA是一种三部曲式形式,表示两个相似的部分前后夹着一个对比鲜明的部分。
ABAC是一种四部曲式形式,表示两个相似的部分前后夹着两个不同的部分。
Sonata是一种广义的曲式形式,通常包括了多个乐章,并有着复杂的结构和发展。
Rondo是一种循环主题的曲式形式,通常由一个主要主题和多个插曲组成。
三、曲式分析的具体方法1. 首识曲式在进行曲式分析时,我们首先需要通过仔细聆听乐曲的整体结构,来分辨出曲式的形式。
通常可以通过观察乐曲的重复段落、变化段落、转换段落等来确认曲式的组成。
2. 分析乐章结构在确认曲式形式后,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乐章结构。
乐章结构是指乐曲中各个段落的组织形式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常见的乐章结构包括前奏、主题、发展、再现和尾声等。
3. 确定调性和主题在进行曲式分析时,调性和主题是非常重要的要素。
通过分析调性,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作曲家在乐曲中使用了哪些音阶和和弦来表达情感和意义。
而分析主题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乐曲的核心表达内容。
4. 解析乐曲发展和变化在曲式分析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关注乐曲中的发展和变化。
通过分析乐曲中的变化手法、过渡段落、对比和转换等,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作曲家的创意和技巧。
四、曲式分析赏析案例:贝多芬《命运交响曲》1. 曲式形式《命运交响曲》是贝多芬创作的一部重要交响曲,也是他最为著名的作品之一。
曲式分析

曲式分析结构图A B————乐段|—————| |—————|a a’b b’—乐句4 4 4 4-小节数调a: Ⅳ I Ⅳ I-终止和旋此乐段是一个二段曲式,全曲以a小调为主,由两个乐段所构成1、A乐段由两个再现关系的乐句组成,第二句再现第一句,所以是平行乐段;2、4小节一句为方整性结构;全曲无转调,是单一调性;【有转调就是开放性】3、两句结束音都落在I级,为收拢性结构。
{对应开放性}4、B乐段也是由两个乐句组成,结构与A乐段相似。
如三段式该片段是一个三段式,由三个乐段及其重复乐段构成,呈示段是哪里哪里,是一个平行乐段,收拢性结构与开放性结构。
如果用他自身的主要调性的主功能来完全终止,那么该结构称为收拢性结构曲式的基本部分与从属部分。
揭示及展开主要乐思的段落称为曲式的基本部分,引子、连接、补充、结尾等段落称为重属部分结构的补充与扩充。
补充是在一个段落的结束终止式出现后发生的,扩充是一个单位结构内部发生的{补充终止式后,扩充终止式前}曲式发展的基本结构原则:呼应原则{结构上下部分相互呼应}、三部性原则{遥相呼应的两部分中插入一个中间部分}、起承转合原则{起部:乐思的最初呈示。
承:起部的重复、引申、巩固起部的内容。
转:展开启程部分的内容与启程部分形成对比。
合部:启程内容部分的回归}、变奏原则{以一母体为基础,引出若干变体}、回旋原则{一个主要的音乐材料多次出现,在他各自出现之间插入由新材料构成的对比部分}动机的意义:动机作为音乐主题的核心材料,由音调、节奏及和声三方面的要素构成,起着深化主题合统一全曲的功能乐汇与动机:虽然规模相当,但乐汇式乐段中最低级的结构,而动机是乐曲的核心一段式的分类:1、以乐段内部乐句的数量作为依据。
2、以乐段内部各乐句之间的主题材料的不同组合关系作为依据3|、以乐段外部的结构形态作为依据4、亿和声、调性的功能逻辑关系作为依据5、以音乐结构的陈述功能作为依据二段曲式的的定义:由内容互不相同、既对比又统一的两个乐段构成的曲式二段式的分类:主要是根据第二部分即后段的写法及与呈示段的关系而做出(1)在现二段式:后段的后句再次呈示段的主题材料,使呈示段与后段之间形成一种主题材料隔时重现的统一关系(2)无再现二段式:后段的后句沿后段的前句的乐思继续发展或与之呈平行关系三段式的定义:由三个相对独立的乐段按三部性结构原则组合而成的曲式三段式的特征:三段式是在二段式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第一部分是一个呈示性乐段,第三段包含包含两个相对独立的段落单曲式:一段式二段式三段式复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三段式中段的三种基本类别及分类引申型:根据呈示段的主题材料加以变化、展开、、并置型:以新主题材料写成综合型:兼用呈示段主题及新材料写成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包括、旋律线、节拍、节奏、和声、复调、调式调性、速度力度、音区、音色、织体旋律线:是单声部的乐思,是由旋律音进行的距离和方向所构成音调:是具有性格特征的短小旋律节拍:是强拍和弱拍有规律的周期性交替织体:是音乐材料组成音的组织方式,分为单声部、复调、主调调式调性:大调式小调式,如C自大d和小。
曲式分析基础知识点总结

曲式分析基础知识点总结一、曲式的基本结构在曲式分析中,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曲子的基本结构。
一般来说,一首曲子的基本结构由引子、主体和尾声组成。
引子部分是曲子的开头部分,用来引出主题,铺垫气氛。
主体部分是曲子的核心部分,包括主题的展开和发展。
尾声是曲子的结束部分,用来收束全曲。
在古典音乐中,曲式的基本结构常常采取套曲的形式,即由多个乐章组成。
最常见的套曲形式是奏鸣曲式,由快板、慢板、快板三个乐章组成。
二、曲式的分类曲式可以根据曲子的结构和形式进行分类。
最常见的曲式分类包括小型曲式和大型曲式。
小型曲式是指曲子的结构比较简单,通常只有一个乐章,包括小步舞曲、圆舞曲、波尔卡等形式。
这些曲子通常是用来表达轻松愉快的情绪,结构简洁明快。
大型曲式是指曲子的结构比较复杂,通常包括多个乐章,如交响曲、协奏曲、室内乐等形式。
这些曲子的结构丰富多变,主题发展丰富,具有比较雄伟的气势。
除了按照曲子的结构和形式进行分类外,曲式还可以根据其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如宗教曲、世俗曲、战争曲等。
三、曲式的特点和发展曲式的特点和发展是曲式分析的重要内容。
曲式的特点包括旋律、节奏、和声、动机和主题发展等方面。
不同类型的曲式有着不同的特点,如波尔卡的舞曲旋律明快,节奏轻快,而交响曲的交响性和发展主题更加丰富。
曲式的发展是指曲子在发展过程中的演变和变化。
一首曲子的发展需要通过对主题和动机的反复、变化和演绎,来展现出曲子的内在魅力和逻辑。
在交响曲中,曲子通常经历引子、主题1、主题2、发展部、再现部、终结部等部分,通过主题的发展和反复,来展现曲子的丰富内涵和变化丰富。
四、曲式分析的方法在进行曲式分析时,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分析方法。
常见的曲式分析方法包括分析动机和主题的变化、分析和声和旋律的发展、分析形式结构和节奏的变化等。
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曲子的内在规律和美学意义。
除了上述基本知识点外,曲式分析还需要结合具体的音乐作品进行具体分析,掌握曲子的内在逻辑和表现方式。
曲式分析

一、三段曲式(单三)1、定义:由三个相对独立的乐段(或相当于乐段的段落),按三部性原则组合而成的曲式称为单三部曲式。
2、特征:单三部曲式是在单二部曲式,特别是在带再现的单二部曲式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单三部曲式必须是具有三部性结构特征的。
也即是说,单三部曲式的第三段必须是第一段的再现(或变化再现)。
3、结构图示: a b a (a`)呈示段中段再现段4、单三部曲式是音乐作品中最常见的曲式之一。
它不但可以把主要乐思初步呈示出来,而且还能将基本乐思作进一步的发展或引入对比因素;而最后的具有再认和结论性质的再现部分,也大大有助于整体结构的完整、统一,从而使这种曲式成为具有严谨的逻辑性的有序结构。
5、单三部曲式既可作为独立乐思的曲式,也可作为由更大规模曲式构成的乐曲中的次级结构。
因而它一单一、单二曲式一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曲式类型。
6、单三部曲式无论在声乐或器乐体裁中,都是同样普通适用的,由于单三在写法上灵活多变,使得它能更广泛适用各种不同内容、风格、体裁的音乐创作。
单三部曲式的呈示段1、单三部曲式的第一部分为呈示段。
它与单二的第一部分相仿,是一个呈示性的乐段。
2、单三部曲式的第一段以平行乐段最为常见,在调性方面,可以是收拢或开放的结构也可以是转调(和声较为单纯,调性较为稳定。
)二、三段曲式的分类及三段式的中段1、三段式可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别:①、根据呈示段的主题材料加以变化展开的中段,称为引申型中段。
②、以新材料写成的中段,称为并置型段。
③、以呈示段的材料结合新材料写成的中段,称为综合型中段。
2、三段式中段①、引申型中段:根据呈示段的主题材料加以变化展开的中段,称为引申型中段。
其基本特征就是它的中段没有新主题出现对比,而是呈示段的展开。
也称单主题中段②、并置型中段:以新主题材料与两端部分形成对比写成的中段,称为并置型中段。
并置型中段特征:由于引进新的主题,也称为双主题中段,又由于常常采用呈示性的写法,至少开始的部分具有明显呈示性,它也常常是从属调上进行,故常常引进调式对比。
曲式分析

第一章:绪论.曲式分析的原则:单一原则;并置对比原则;再现原则;回旋(循环)原则;变奏原则;奏鸣原则。
.音乐材料及发展手法:重复;变奏;展开;派生对比;并置对比;模仿;模进;分裂;时值的压缩与扩大;调式对比;音程的扩大、压缩与转位;动机贯穿;旋律的自由发展;织体。
音乐的陈述类型:(1)稳定型陈述:呈示型、结束型、引子型。
(2)非稳定型陈述:展开型、过度型。
动机——音乐作品中最小的有机组成部分。
主题——能代表音乐作品的性格和形象音乐的思维。
音乐曲式结构发展的基本原则:呼应原则;三部性原则(再现原则);起承转合原则;变奏原则;回旋原则。
一部曲式一部曲式的乐段的特点:(1)由多个乐句组成,有完整的旋律,不是零碎的展开:(2)能表达完整明确的乐思,乐段能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3)有明确的终止;(4)一般为稳定陈述。
单二部曲式1.单二部曲式——由两个对比又统一的乐段有机结合形成的曲式。
2.单二部曲式的分类:有再现单二部曲式、无再现单二部曲式(对比式和引申式)。
3.有再现单二部曲式(二段曲式)、四句式上下片乐段(四句式的平行乐段)和起、承、转合式乐段的区别:二段曲式比四句式上下片乐段的第一部分的主调收拢使句读划分更为清晰;二段曲式比起、承、转合式乐段,前两个乐句与后两个乐句的对比性及收拢性使乐段感增强,结构层次更分明。
单三部曲式1.单三部曲式(三段曲式)——由三个相对独立的乐段按照三部性结构原则组合形成的曲式。
2.基本特征:呈示乐段——中段——再现乐段。
A B A图式:(1)a+a'+a(2)a+b+a(3)a+b+c复三部曲式复三部曲式各部分的结构模式A B Aa+b+a c+d+c a+b+a(c+d)A B Aa+b c+d+c a+b(c+d)A B Aa b+c+b a(b+c)A B Aa+b+a c a+b+aA B A a+b+a c+d+c aA B Aa+b c+d aA B Aa+b+a c a。
曲式分析

曲式分析结构图A B————乐段|—————| |—————|a a’b b’—乐句4 4 4 4-小节数调a: Ⅳ I Ⅳ I-终止和旋此乐段是一个二段曲式,全曲以a小调为主,由两个乐段所构成1、A乐段由两个再现关系的乐句组成,第二句再现第一句,所以是平行乐段;2、4小节一句为方整性结构;全曲无转调,是单一调性;【有转调就是开放性】3、两句结束音都落在I级,为收拢性结构。
{对应开放性}4、B乐段也是由两个乐句组成,结构与A乐段相似。
如三段式该片段是一个三段式,由三个乐段及其重复乐段构成,呈示段是哪里哪里,是一个平行乐段,收拢性结构与开放性结构。
如果用他自身的主要调性的主功能来完全终止,那么该结构称为收拢性结构曲式的基本部分与从属部分。
揭示及展开主要乐思的段落称为曲式的基本部分,引子、连接、补充、结尾等段落称为重属部分结构的补充与扩充。
补充是在一个段落的结束终止式出现后发生的,扩充是一个单位结构内部发生的{补充终止式后,扩充终止式前}曲式发展的基本结构原则:呼应原则{结构上下部分相互呼应}、三部性原则{遥相呼应的两部分中插入一个中间部分}、起承转合原则{起部:乐思的最初呈示。
承:起部的重复、引申、巩固起部的内容。
转:展开启程部分的内容与启程部分形成对比。
合部:启程内容部分的回归}、变奏原则{以一母体为基础,引出若干变体}、回旋原则{一个主要的音乐材料多次出现,在他各自出现之间插入由新材料构成的对比部分}动机的意义:动机作为音乐主题的核心材料,由音调、节奏及和声三方面的要素构成,起着深化主题合统一全曲的功能乐汇与动机:虽然规模相当,但乐汇式乐段中最低级的结构,而动机是乐曲的核心一段式的分类:1、以乐段内部乐句的数量作为依据。
2、以乐段内部各乐句之间的主题材料的不同组合关系作为依据3|、以乐段外部的结构形态作为依据4、亿和声、调性的功能逻辑关系作为依据5、以音乐结构的陈述功能作为依据二段曲式的的定义:由内容互不相同、既对比又统一的两个乐段构成的曲式二段式的分类:主要是根据第二部分即后段的写法及与呈示段的关系而做出(1)在现二段式:后段的后句再次呈示段的主题材料,使呈示段与后段之间形成一种主题材料隔时重现的统一关系(2)无再现二段式:后段的后句沿后段的前句的乐思继续发展或与之呈平行关系三段式的定义:由三个相对独立的乐段按三部性结构原则组合而成的曲式三段式的特征:三段式是在二段式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第一部分是一个呈示性乐段,第三段包含包含两个相对独立的段落单曲式:一段式二段式三段式复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变奏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三段式中段的三种基本类别及分类引申型:根据呈示段的主题材料加以变化、展开、、并置型:以新主题材料写成综合型:兼用呈示段主题及新材料写成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包括、旋律线、节拍、节奏、和声、复调、调式调性、速度力度、音区、音色、织体旋律线:是单声部的乐思,是由旋律音进行的距离和方向所构成音调:是具有性格特征的短小旋律节拍:是强拍和弱拍有规律的周期性交替织体:是音乐材料组成音的组织方式,分为单声部、复调、主调调式调性:大调式小调式,如C自大d和小。
献给孩子们二之7曲式分析报告

献给孩子们二之7曲式分析报告曲式加、曲线加。
根据这个表格我们可以看到,曲式中有不少的加项和减项。
而曲线中所加之项就是曲线加的减项(可以理解为从一个点开始,然后逐步加到另一个点上)。
下面为大家带来曲线加减项的分析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各位小朋友们。
一、曲式分析首先是曲式的加费和减费。
下面,我们以5×2为例,来分析一下。
在对曲式进行加费的时候,要注意,每一项加费不同,并且要进行一个计算。
在计算过程中,如果不注意计算步骤,就会造成计算错误。
1、确定曲式有没有一个是减费的首先,确定5×2有没有一个是减费的。
计算步骤:首先是确定5×2有一个是减费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在5×2的基础上,利用小数部分进行加减乘除,然后再把5×2进行分解。
分解时注意:小数部分的两个小数点到第二个小数点之间的距离大于小数点的间距。
例如4×2,它本身就是4×2,那么它的4-4=4×2-4-4。
这样做的好处:可以用5×2=2的小数部分去乘除4-4-4-4-4=4×2-4。
2、找出加费为0的曲式的中心点为0,然后计算出加费第一步,我们找出加费为0的曲式的中心点。
然后,我们需要知道这颗珠的数量,以及加费为0的曲式是个什么数。
然后,我们将这个数与这颗珠的个数相乘,得到4×4=10。
我们将这个数放入到5×2内并与上面的四颗珠进行相乘之后,得到6×6=12。
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在将4×4除以12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个问题:这个数虽然只有8个,但是如果只将4+12相加之后则为11×11。
因为这个数只有8个数的5×5能够算出12×12=17。
3、再根据中心点作为中心点的直线向外移动一步,使得中心点的直线与曲式中心点重合,从而获得加费然后,我们将三个曲式的加费都加入进去,然后看一下。
三个曲式都是四元,根据中心点的直线向外移动一步,使得中心点的直线与曲式中心点重合,从而获得加费。
曲式分析

1、曲式:由各种音乐要素所构成的一些或同或异的音乐事件在一起有起迄的时间过程中按一定的逻辑加以分布、组合所形成的整体结构关系,便是音乐作品的曲式。
2主题在一首乐曲或一个音乐段落中,能体现该乐曲或段落的基本性格面貌的乐思。
3、乐汇:也叫动机,基本为一到两小节。
4、乐思:音乐的表达的内容,表现音乐思维的载体。
5音型从音乐的要素方面说。
6段由乐段构成的次级结构。
7一段曲式由乐段构成的曲式。
8、二段曲式:由内容互不相同,即对比又统一的两个乐段构成的曲式。
9、收拢性结构:一首乐曲中的某个结构单位,如果用它自身的主要调性的主功能来完全终止。
相反,在不稳定功能或用转调来终止,则是开放性结构。
10、曲式的基本部分:担负揭示及展开主要乐思(主题或若干主题)的段落。
11、曲式的从属部分:在基本部分前后或若干基本部分之间,有时还有一些如引子、连接、补充、结尾等段落。
12、调性布局:包含转调的乐曲的调性安排情况。
13扩充:在本可以结束的地方,通过一定的处理使它不能结束,从而使该结构的长度扩展。
14、乐曲的调性布局规律公式:T(主调)D(属方向调S(下属方向调)T(主调)。
15、补充:是重复结构的结束部分,以加固基本结构结束的调性和终止式。
16、曲式划分的依据:1、结构因素2、调性因素3、主题材料因素4、其他划分因素(反复记号、主题材料的反复或再现、音区的转换节拍和速度的转变等)。
17、曲式发展的基本原则:一呼应原则。
呼应的多层套叠关系,即由小的呼应结构组合成大的呼应结构,或在大的结构关系中,胡或赢得部分的内部还可以细分处小的呼应关系。
二、三步性原则。
三步性原则是在呼应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三步性结构就是在药相呼应的两部分之间,插入一个中间部分。
三、起承转合原则。
在结构上的功能:起部-乐思的最初呈示;承部——起步的重复或引伸,巩固起步陈述的内容;转部-引入新材料或展开起承部分所陈述的内容,与起承部分形成对比;合部-向起承部分的内容回归,有明显的再现因素,具有总结结束的功能(四)变奏原则:以一母体为基础,用变奏手法引出若干变体,这种结构原则称为变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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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分析第一章:绪论1.曲式——音乐作品的结构样式。
(音乐的各要素按照一定逻辑关系和时间关系。
)2.曲式分析——以典型的音乐结构为基础,寻找音乐作品结构的共性化特征及规律。
3.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旋律、节奏、节拍、速度、音色、音区、力度、演奏(唱)、调性、调式、和声、织体、复调、配器等(分析音乐作品结构的基本手法)。
4.曲式分析的原则:单一原则;并置对比原则;再现原则;回旋(循环)原则;变奏原则;奏鸣原则。
5.音乐材料及发展手法:重复;变奏;展开;派生对比;并置对比;模仿;模进;分裂;时值的压缩与扩大;调式对比;音程的扩大、压缩与转位;动机贯穿;旋律的自由发展;织体。
6.音乐的陈述类型:(1)稳定型陈述:呈示型、结束型、引子型。
(2)非稳定型陈述:展开型、过度型。
7.动机——音乐作品中最小的有机组成部分。
8.主题——能代表音乐作品的性格和形象音乐的思维。
9.音乐曲式结构发展的基本原则:呼应原则;三部性原则(再现原则);起承转合原则;变奏原则;回旋原则。
第二章:一部曲式1.乐段——是构成独立段落的最小结构。
速度、节拍、体裁取决于乐段的长度。
2.一部曲式的乐段的特点:(1)由多个乐句组成,有完整的旋律,不是零碎的展开:(2)能表达完整明确的乐思,乐段能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3)有明确的终止;(4)一般为稳定陈述。
3.乐段的内部结构:乐段——乐句——乐节——乐汇。
4.乐段的分类标准:(1)以乐段内部乐句的数量作为划分依据;(2)以句子之间的关系作为依据;(3)以构成乐段乐句的数量2的N次方和句子小节2的N次方为标准,可分为方正型和非方正型;(4)以乐段调性变化和终止作为依据;(5)以音乐结构的陈述方式作为依据,可分为呈示型乐段和中间展开或连接型的乐段。
第三章:单二部曲式1.单二部曲式——由两个对比又统一的乐段有机结合形成的曲式。
2.单二部曲式的分类:有再现单二部曲式、无再现单二部曲式(对比式和引申式)。
3.有再现单二部曲式(二段曲式)、四句式上下片乐段(四句式的平行乐段)和起、承、转合式乐段的区别:二段曲式比四句式上下片乐段的第一部分的主调收拢使句读划分更为清晰;二段曲式比起、承、转合式乐段,前两个乐句与后两个乐句的对比性及收拢性使乐段感增强,结构层次更分明。
第四章:单三部曲式1.单三部曲式(三段曲式)——由三个相对独立的乐段按照三部性结构原则组合形成的曲式。
2.基本特征:呈示乐段——中段——再现乐段。
(ABA)图式:(1)a+a'+a(2)a+b+a(3)a+b+c3.中部:发展中段(引申型)、对比中段(并置型)。
4.发展中段(引申型)的特征:第二段和第一段之间的对比较少,更多的是第一段主题的延伸发展。
(第二段采用第一段的材料)5.对比中段(并置型)的特征:既有新材料的对比并置,又有第一段材料的引申发展形成的中段——综合性三段曲式。
(第二段完全采用新主题新材料,形成和第一段明显的并置对比)6.再现段:(1)原样再现(2)变化再现:变奏再现、动力再现、减缩再现。
7.动力化再现:引进新的乐思.第五章:复三部曲式1.复三部曲式(三部曲式)——由三个音乐结构部分按照三部性原则结合在一起的,其中至少有一个部分大于或等于二段曲式的结构。
2.复三部曲式的特征:第一部分(首部)——三声中部(第二部分)——插部(插部型中部)——再现部(第三部分)。
3.第一部分:(1)材料:第二部由第一部引申而来,具有流动性。
(2)和声与调性布局:呈示性和声语汇,转调只限于近关系调。
(3)终止式:古典时期,带有完全终止的独立收拢结构。
19世纪中叶,可主调半终止或不完满终止,也可开放或转调结构,结束于半终止或从属调上,形成和声的不稳定性的贯穿发展。
(4)内部结构:一定是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具有方整性、规化性。
4.三声中部:(1)含义:复三部曲式中间部分以完全独立的曲式结构写成。
“Trio”(2)“新主题呈示”是三声中部的重要特征,也是复三部曲式为双主题曲式结构的基础。
(3)特征:1)材料:几乎全新的材料,具有稳定性、歌唱性。
2)和声与调性布局:3)终止式:完全终止收拢于三声中部的起始调。
4)内部结构: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也有乐段结构,每段可独立,界限分明。
5.插部:(1)含义:复三部曲式的中部以不完全独立的曲式结构、无法清晰地划分曲式段落(句读)的方式写作。
(2)特征:1)材料:不断出现新的主题材料。
不断展开中部结构。
2)和声与调性布局:不断转调或移调。
3)内部结构:细分结构多样化。
4)属准备段:6.再现部:原样再现、简单再现、动力化再现。
7.复三部曲式的变体:复三部—五部结构(A+B+A+B+A:第一部分+三声中部+再现部+三声中部+再现部)、双重复三声部曲式(A+B+A+C+A:第一部分+三声中部1+再现部+三声中部2+再现部)。
第六章:变奏曲式1.变奏曲式——当相对独立的曲式结构以变奏手法组合成更高一级的曲式结构。
2.图示:A(主题)+A1+A2+A3......3.结构原则;首先是主题的完整叙述,然后是它的一系列变化重复:A(主题)—A1—A2—A3......(是一种套曲曲式,即由一系列完整的小曲构成)。
4.变奏曲式:(1)按主题数量分:单主题变奏、多主题变奏(二重变奏或双主题变奏或以上)。
(2)按类型分:严格变奏(固定低音变奏、固定旋律变奏、装饰性变奏)、自由变奏。
第七章:回旋曲式1.回旋曲式——不断反复的主题段落中插入不同的段落。
2.插部——主题段落成为主部主题或叠部,中间插入的部分。
3.回旋曲式的分类:古回旋曲式、进但回旋曲式。
4.古回旋曲式(小型回旋曲式、低级回旋曲式):(1)主题比较短小,主部和插部都是乐段;(2)段落较多;(3)段落性比较强,主部总是在主调上的收拢段落,插部带有展开性,经常转调,但一定用终止式收拢。
(4)主部在主调上,各插部在近关系调上,全曲的调性布局是“T—D—S—T”。
5.简单回旋曲式(典型回旋曲式、高级回旋曲式、对比主题回旋曲式):(1)主部结构为二部曲式、三部曲式或乐段,一般第一插部小于主部,第二插不大于主部;(2)有五个段落:a+b+a+c+a (主部+第一插部+主部+第二插部+主部)(3)各插部与主部形成对比,插部间又形成对比;(4)主部在主调上,插部在近关系调上;(5)结构上贯穿对比;(6)有尾声。
第八章:奏鸣曲式1.奏鸣曲式——是由三个音乐的结构部分,按照三部性原则结合在一起形成的曲式结构,其中第一部分有两主题,即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副部主题一般在从属调上,两主题一般形成性格上的对比称为呈示部;第二部分主要是第一部分两个主题材料的展开,一般在下属调性方向,称为扎开部;第三部分再现第一部分时,副部主题回到主调上,称为再现部。
2.呈示部:主部(主调)—连接部(属方向调或大小调)—副部(从属调性)—结束部。
3.展开部:引入部分、基本展开部分(下属方向调性或降调方向)、属准备段。
4.再现部:主部—连接部—副部(调性回归“主调”)—结束部。
5.呈示部:(1)主部:1)材料;单一性主题或对比性主题;2)和声与调性布局:呈示性,调性明确、稳定,为单一性乐段,也有转调、离调和调性模进;3)终止式:可能是开放性,也可能是收拢性。
4)内部结构:乐段结构,不完整、发散,也有开放性乐句、单二部曲式或单三部曲式。
(2)连接部:1)材料;主部材料、新材料或副部材料。
2)和声与调性布局;不稳定性。
3)内部结构: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
(3)副部;1)材料;全新的对比性材料。
2)含有多个主题,即多主题副部。
6.展开部;(1)一般对呈示部出现的材料进行展开,主要是两个主题性格的展示;(2)有时也会用连接部和结束部的动机展开材料展开;(3)展开在下属调性方向的调上,一般不会稳定在某调上;(4)展开不会利用模进或复调模式等手法,通过不断的离调或转调来充分揭示主题的性格,少数情况下,也会引入新材料,在展开部的开始有时会加入导入部,调性在副主题上,结束时有时出现假再现部,并伴随属准备。
7.再现部:(1)对呈示部的再现,有总结全曲的作用。
(2)不同于三段曲式或三部曲式的再现部。
(3)往往表现为主题展开后的一种升华,最典型的是再现部中的副部主题在保持旋律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调性从从属回归或调性服从。
8.假再现——在再现部出现之前出现主题的片段,而且出现在其他调性上。
第九章:奏鸣回旋曲式1.奏鸣回旋曲式——是因奏鸣曲式和回旋曲式互相影响而形成的。
2.呈示部:主部(主调,具有歌唱性、方整性和收拢性)—连接部(可省略)—副部(也叫“第一插部”从属调性、从属方向或关系大小调)—连接部(展开性)—主部。
3.展开部(中间插部):三声中部(下属方向调性)。
4.再现部:主部(主调)—连接部—副部(调性回归“主调”)—连接部—主部(可省略)。
5.奏鸣回旋曲式: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尾声。
6.回旋曲式的特征:主部呈示四次(至少三次),副部相当于中间的插部,形成对比性,具有歌舞性,曲式结构清晰。
7.奏鸣曲式的特征:呈示部中主部的再现使呈示部成为收拢性结构,在呈示部中副部在从属调上陈述,在再现部中的副部在主调上陈述,符合奏鸣曲式中双主题调性布局原则。
8.奏鸣回旋曲式与奏鸣曲式的区别:(1)呈示部中主部的再现代替了一般走名曲式的结束部,使呈示部成为一个收拢的三部性结构。
(2)中间部分由插部代替了奏鸣曲式的展开部,插部的写法类似于复三部曲式中的三声中部,曲式结构段落分明,呈示性陈述。
9.奏鸣回旋曲式与复三部曲式:相似:(1)曲式结构相似,均有三部性特征。
(2)中部部分均为三声中部写法。
(3)回旋奏鸣曲式的呈示部为调性回归的三段式结构,复三部曲式第一部分的典型情况也有可能是有调性回归的三段式结构。
相异:(1)回旋奏鸣曲式B部分大多数情况下是新的对比主题,而复三部曲式的B部分往往是发展性或对比度较小的对比性主题。
(2)回旋奏鸣曲式呈示部中B在从属调上,再现部B在主调上,体现了对置、统一的奏鸣原则;而复三部曲式中,第一部分中段与再现部中段调性应该一致。
(3)回旋奏鸣曲式常有连接部,其第人体连接部常较复杂、庞大,甚至形成高潮;而复三部曲式则不同。
10.回旋奏鸣曲式与回旋曲式:相似:(1)主部都是呈示三次或三次以上,当回旋奏鸣曲式再现部省略B1、A时,类似于五部性回旋曲式。
(2)主部往往保持回旋曲主题一般特性:歌唱性、方整性、收拢性、单二部曲式。
相异:(1)回旋奏鸣曲式的连接部有展开性,与各个部分相连;简单回旋曲式连接部极短,且常位于插部与叠部之间。
(2)回旋奏鸣曲式的基本结构是:AB1A+C+AB2A,B1与B2的主题材料相同或相似,调性由对置到统一;简单奏鸣曲式的基本结构是:ABA+C+A,不是五部性结构的回旋曲式,超出的部分的插部与前面插部常有变化,且盗性布局比回旋奏鸣曲式自由,没有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