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 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合集下载

【江苏师范大学排名】江苏师范大学特色专业-江苏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

【江苏师范大学排名】江苏师范大学特色专业-江苏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

【江苏师范大学排名】江苏师范大学特色专业-江苏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江苏师范大学坐落于江苏省徐州市,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9所实施高校之一,江苏省和徐州市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首任校长为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

学校设有3个试点学部、21个专业学院以及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科文学院。

设有70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十一个学科门类。

学校是全国首批200所“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相继与国外2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24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已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建立了孔子学院,并与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

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了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2012年10月26日,江苏师范大学建校60周年庆祝大会隆重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分别发来贺信或题词。

省委书记罗志军致信祝贺。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燕文出席庆祝大会并讲话。

在学校发展史上,有著名的汉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著名诗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吴奔星教授,戏剧家、中国古代文学史家王进珊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家吴汝煜教授,教育家刘百川教授,心理学家张焕庭教授,历史学家臧云浦教授,地理学家罗其湘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廖序东教授与黄伯荣教授共同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三十年来一直为全国高校通用教材,发行量超过500万册。

50多年来,全校师生秉承先辈们创立的“崇德厚学,励志敦行”的校训,发扬“厚重笃实,艰苦创业”的校园精神,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的发展。

学校占地2047亩,校舍面积78.06万平方米(其中实验室总面积1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7亿元;图书馆藏书230万余册。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21个专业学院以及成人教育学院、技术教育学院(社区学院)和独立学院科文学院,另设有1个直属教学单位、40个校属科研机构。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推免生质量,现将我校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共235名。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接收外校推免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为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机制,我校今年有部分向校外推荐名额。

拟向外校提交推免申请的学生,须参加我校各学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取得我校推免资格方可向外校提出推免申请。

四、申请人可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交至各学院。

五、各学院按照《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分配名额1:2比例选拔推免人选,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及各院在院内显著位置公示7天。

六、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推免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名额在全校内进行重新分配。

联系人:常娟张腾举报、监督电话:2061096(6096)附件一:宁夏大学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推免工作进度表附件三:《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四:《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点学院)附件五:试点学院名单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附件一:宁夏大学201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燕昌副组长:杜国华冯秀芳成员:郎伟潘忠宇周玉忠高桂英芮洪兴李新碗刘万毅王玉炯米文宝何文寿朱学军田军仓高石刚刘旭东刘明郭琳金忠杰附件二:推免工作进度表附件三: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苏师大研〔2012〕21号关于做好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和部门:为做好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与条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等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苏师大研〔2012〕20号文件)执行。

各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以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

二、推荐名额分配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60名,其中学术型推免名额为38人,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22人。

另外硕师计划20名。

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所有学生在报名时自愿选择推荐本校或推荐外校,两者只能选择一项,且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选择推荐外校的学生,接收学校须为“985”工程大学,学生在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学校方可出具相关证明,由学生自行联系符合条件的接收学校。

三、关于“硕师计划”的说明“硕师计划”是指从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

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须在2013年6月1日之前自主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并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前三年边任教边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推荐人选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所学专业属于以下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10月12日前,教务处组织选拔考试,各学院完成推荐、考核、排序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学生签订《承诺书》(见附件4),拟推荐学生名单须向全院师生公示。

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苏

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苏

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和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成立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具体开展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第二条 推荐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第三条 推荐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践能力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1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艺术类除外),英语专业学生专四成绩良好以上,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2.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3. 在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力学等课程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4.在机械创新设计、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节能减排、广告艺术设计等全国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导语】从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江苏师范⼤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章总则 第⼀条为保证招⽣⼯作的顺利进⾏,规范招⽣⾏为,切实维护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规定,以及相关省(⾃治区、直辖市)的招⽣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条学校名称:江苏师范⼤学。

学校代码:10320(国标代码)。

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新区上海路101号(泉⼭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云龙校区)。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制普通⾼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制本科⽣,颁发江苏师范⼤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全⽇制本科⽣,颁发江苏师范⼤学学⼠学位证书。

第四条江苏师范⼤学招⽣⼯作将全⾯贯彻教育部、各省(⾃治区、直辖市)有关⽂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师范⼤学本科招⽣⼯作领导⼩组”,全⾯负责本科招⽣⼯作。

第六条本科招⽣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的⽇常⼯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计划 第⼋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主管部门有关⽂件精神,结合⼈才培养⽬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治区、直辖市)⾼考⼈数、⽣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兼顾历年招⽣录取情况,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计划。

年度招⽣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计划总数的1%,主要⽤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条凡符合⽣源所在地各省(⾃治区、直辖市)招⽣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均可报考。

江苏师范大学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概况江苏师范大学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

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首批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占地2047亩。

学校设有3个试点学部、22个专业学院以及中俄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独立学院科文学院。

现有86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十一个学科门类。

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28300人。

学校相继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巴基斯坦等国的44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26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建立了孔子学院,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十八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江苏师范大学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在现有的1425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1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5人)、副教授46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54人。

目前我校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江苏特聘教授5人;双聘院士量级人才9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量级人才46人;专任教师中有4人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3人入选“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32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5人为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11人为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91人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128人入选省“青蓝工程”;有省“青蓝工程”优秀学科梯队3个、科技创新团队3个,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引进团队4个,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3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1个。

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化学化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硕士分派措施(试行)为深入优化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旳分派,保证硕士选择指导教师过程公平、合理,调动导师旳积极性,提高硕士培养质量,更好地增进学科建设,根据我院旳实际状况,特制定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分派措施。

一、招生资格(一)具有我校承认旳硕士指导教师(导师)资格;(二)截至招生年份前一年12月31日(如下简称截止日),一般状况下,硕士生导师年龄不不小于58周岁或博士生导师不不小于63周岁;(三)截止日在帐科研经费余额不少于15万元。

假如截止日在帐科研经费余额少于15万元,但高于5万元,则需要同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在研(非延期)市厅级(不含校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2.前24个月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且以江苏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或功能材料绿色合成重点试验室为第一签名单位正式刊登(授权)了3篇三区科研论文(发明专利)或1篇二区及以上科研论文;3.初次招收学术型硕士。

二、招生数额(一)招生名额构成与限制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士名额为基本名额与奖励名额旳总和,其限额为专家(不含校聘专家)3名,副专家(不含校聘副专家)2名,其他导师1名。

有重大奉献(如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超一流期刊刊登论文等)需要突破名额限制者提出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二)基本名额报到日期不满24个月旳特聘专家E类(由学校认定)及以上引进人才,基本名额为2名,其他导师旳基本名额为1名。

(三)奖励名额=科研成果奖励名额+获奖成果奖励名额。

1.科研成果奖励名额:导师个人科研成果分值与每招收一名硕士需要旳科研成果分值之比(取整数,不进行四舍五入):X i=(M pi+ k M fi)/N (1)M pi为导师个人旳有效科研论文旳分值之和。

有效论文系指截止日之前旳24个月内,导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且以江苏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或功能材料绿色合成重点试验室为第一签名单位正式刊登旳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院导师旳论文,每次申请只能由一人使用,如有争议则该论文暂缓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制订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

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组织和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有关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技与产业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和招生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免生的相关资格审核和选拔等工作(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的网上报名、专业填报、复试及录取等工作;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

(三)各学院(含卓培部)(以下简称“生源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小组组长一般由学院院长(主任)担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四)各研究生招生学部或学院(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分别成立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接收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小组组长一般由学部常务副主任或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三、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3. 品行表现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40%,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专业必修课无补考,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6. 外语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体育、音乐和美术等艺术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其他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7. 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

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2017考研开始准备复习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加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