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普法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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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范文

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范文

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范文一、前言自2023年开始,中国政府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旨在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普法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本文将对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二、总体概况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高度重视,各级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形成了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政府和执法机构的努力2023年,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积极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

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同时,严格考核执法人员的普法履职情况,对不积极参与普法工作的人员进行问责。

这些措施有效激发了执法人员的普法热情,提高了法律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四、执法人员的主动参与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得到了广大执法人员的积极参与。

执法人员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优势,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和媒体资源,向社会公众传递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五、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企事业单位加强员工法律培训。

这些活动在学校、社区、工地等场所广泛开展,大大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此外,媒体也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新闻报道、法治专栏、法治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公众传递法律知识,推动法治思想在社会上的深入普及。

六、成效评价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政府和执法机构层面来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执法质量;从执法人员层面来看,他们的主动参与和投入,有效提升了法律执法的水平;从社会各界层面来看,广泛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了法治理念的深入普及。

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模板

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模板

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模板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一、背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指依法执法部门将普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由执法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将执法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法治国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国范围的落实,我国于2021年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并加大力度推广实施。

2023年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第三年,本文将对该制度在2023年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二、责任制落实情况1. 法律法规制定方面2023年,我国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推进了一系列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为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制定了《行政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执法机关责任人在普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制定了《普法规划》,规划了普法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责任人选聘和培训方面在责任人选聘和培训方面,2023年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机制,加强了对各级执法机关责任人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各级执法机关积极筛选合适的人员担任普法责任人,并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提高了责任人的综合素质和普法能力。

3. 普法宣传和教育方面在普法宣传和教育方面,2023年各级执法机关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广泛传播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执法人员通过参加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普法宣传活动,使更多人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

4. 督查和考核方面2023年,我国加大了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督查和考核力度。

各级政府建立了普法工作督查和考核机制,对执法机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同时,还结合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了奖惩措施,激励和鞭策各级执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普法责任。

5. 典型案例和经验分享方面为了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2023年各级执法机关积极总结和分享普法工作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激发了各级执法机关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论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论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论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杨树人法治宣传教育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及随后出台的各地方各系统实施该《意见》的方案,有力推动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意见》明确国家机关既是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也是普法的责任主体。

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机关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较之于其他国家机关,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职能职权等有明显的特殊性,由此决定了行政机关普法的独特地位和特殊意义,只有正视目前行政机关落实普法制存在的问题并探寻相应的对策,才能更好发挥其普法的特殊作用。

一、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特殊意义(一)有利于真正形成全民普法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味着所有国家机关都是普法主体,而“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

”山这表明,行政机关在法律执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执法的主要主体之一,毫无疑问也是“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力量_____之一。

同时,在人的一生中可能不与立法机关、法院、31检察院、监察委等国家机关直接打交道,但却难以避~~免与行政机关发生各种关联,而全体行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成为普法主体就会大大拓展普法覆盖对象,使普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普法活动。

(二)有利于推动普法向纵深发展在我国,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数量众多,职能广泛。

借助行政机关的履职活动,使其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等宣传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能促进我国的普法工作与现实结合。

同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能够切实形成普法的合力,促使我国的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如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如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如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已成为目前法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面履行普法职责,确保各类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本文将从总体落实目标、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手段等方面探讨如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总体落实目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总体目标是确保执法人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守法意识和法律执行能力,同时做好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质。

具体来说,如下:(一)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是普法工作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为此,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在执法行动中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法律规定。

执法人员不仅要遵守职业操守,更要遵守法律规定,保证法律的正确执行,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公正的法制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以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精神、提高法律素质为着力点,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公民更多地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二、责任主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其中涉及到的责任主体非常多,下面就来简要介绍一下。

(一)国家司法机关。

作为最高司法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等,需在司法实践中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推动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深化,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地方政府部门。

地方政府部门是受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指导的行政机关,需要着重加强普法力度,提升居民的法律素质与法律知识。

(三)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是执行法律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需要身体力行,提高执法水平、守法水平和普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四)普通公民。

所有公民都应该参与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来,在日常生活中要发挥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范文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范文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范文____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一、前言自2021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在全面推进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作为一项重要的执法与普法工作机制,该责任制在____年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旨在对____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以期推动执法与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责任明确,协同有力____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各级执法部门和普法机构中得到了广泛的贯彻和执行。

通过严格明确各级执法人员和普法人员的责任范围和工作内容,实现了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和协同配合。

一方面,执法人员积极履行起普法责任,通过参与普法活动、宣传普法知识等方式,将专业的执法经验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使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

各级执法人员不仅普遍参与到社区法律服务、学校法制教育等基层普法活动中,还积极开展涉法涉诉宣传,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法律透明度和公信力。

另一方面,普法人员则积极参与执法工作,通过参与执法调查、制定执法标准等方式,提高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普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和权责明晰化。

同时,普法人员积极参与执法宣传,向社会传达执法政策和法规,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问题与挑战然而,尽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____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重视和解决。

首先,一些执法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

由于执法本身的繁忙和复杂性,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忽视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导致普法工作的落实不到位。

这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普法责任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普法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其次,一些普法机构对执法工作的参与度不够。

由于执法部门和普法机构之间的界限模糊,导致普法工作往往被边缘化,无法真正发挥其作用。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强化执法者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提升执法质量,同时也要求执法者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自该责任制提出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落实情况如下。

一、责任主体明确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了责任主体。

中央和地方政府要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各级执法机关要明确执法人员为普法责任主体,并将普法纳入执法考核评价体系。

二、支持系统建设为了保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建设了一系列普法教育平台和渠道,提供多元化的普法教育资源。

三、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对于落实不力的执法人员,相关部门也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执法人员的普法责任将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与执法效果和法律宣传工作质量挂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普法责任意识。

四、培训和教育加强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普法意识,相关部门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各级执法机关和学校设置了普法培训课程,通过组织培训、开展研讨和考试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普法宣传技巧。

五、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样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宣传片、讲座、展览、演出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六、普法成效初步显现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普法成效初步显现。

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公正化程度提高,有效保障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也有了明显提升。

然而,要想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效果,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执法人员普法意识不足,有的将普法工作仅仅视为一项任务,没有形成自觉参与的意识。

二是普法资源不均衡,有的地区和领域的普法工作相对滞后。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汇报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汇报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汇报一、前言执法和普法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两个重要环节。

执法是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制止的行为,普法是指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素质的活动。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机制,本次汇报将对我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内涵和意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指责任主体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法律执法和法律普及工作的制度。

它的核心要点是: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责任制度,健全责任监管机制,确保各方责任落到实处。

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能够增强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励执法人员依法公正执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则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其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促进全民法治。

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推进情况1.责任主体明确在我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执法部门、普法机构、法官检察官、律师、教育机构等。

各级政府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稳定,执法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力,普法机构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教育机构普及法律知识。

2.责任制度建立我国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首先是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各方责任。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宪法权威化,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次是国家建立了相关的责任机制,例如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全国普法委员会等。

3.责任落实情况虽然我国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责任主体的责任划分不清晰,部分责任主体在具体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承担责任不到位。

二是责任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督和纠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责任主体不敢担当、不愿担当。

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教育不够重视,导致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够强,执法不准确,甚至出现滥用执法权力的情况。

融安县公安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融安县公安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xx县公安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2021年12月02日2021年,XX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神,紧紧围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以构建全警普法新格局,建立民警学法新常态,创建普法新平台,确保安保维稳新成效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构建全警普法新格局XX县公安局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推进工作。

制定下发了《XX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1年)》《XX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做了周密安排部署。

同时,结合我局执法实际,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普法的任务和目标,落实了各普法责任主体的责任。

我局还将普法工作纳入法制目标考核,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从而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各部门警种齐抓共管的全警普法工作新格局。

二、着眼实战,建立民警学法新常态一是强化领导法治思维。

建立和落实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制度、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度述职评议制度,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实战培训。

通过举办典型案例点评会、组织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培训、参加旁听法庭庭审、武器、警械使用、现场勘查、办案区使用、反恐处突实战模拟演练等形式强化执法实战培训,有力提升了民警的执法实战水平。

三是落实结果应用制度。

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切实推动考试结果应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执法质量考评进行加分奖励。

三、创新形式,搭建普法宣传新平台一是建立新媒体平台,实现普法网络化。

我局积极实施互联网+战略,通过网群结合,积极向人民群众传播法律和公安法治建设成效以及安全防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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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普法转型升级杨伟东当前,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推进,普法也需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机制创新,不断开创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并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谁执法谁普法”,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普法转型升级的重要安排。

最近,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不仅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关键举措,更标志着普法转型升级的全面开启。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有利于构建普法大格局,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国普法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普法对象上“一锅煮”,分类不够;在普法活动上“一阵风”,运动式普法;在普法方法上“一副样”,生动性不够;在推进方式上“一家忙”,合力不够。

其中,“一家忙”,正是指普法格局。

长时间以来,一提到普法,在相当多的人心中都认为是或者主要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则处于普法对象的地位,由此形成了在普法安排上司法行政机关唱“独角戏”的局面。

然而,普法作为一项涉及面广、领域繁多、周期长的基础性工作,单靠一个部门或者系统推进,不仅无法完成这一高要求、高难度的任务,更为重要的是,不能形成推进的合力。

“谁执法谁普法”的推行,就是要求打破既有的普法小格局,变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为各部门的“合唱”,让执法机关成为普法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执法机关利用执法优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在我国,执法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数量众多。

“谁执法谁普法”强调执法机关在普法中的地位和责任,借助执法机关的执法和履行职责,促使其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等宣传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实践,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守法用法意识,能够切实形成普法的合力。

经过30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我国的普法需要不断走向【摘要】“谁执法谁普法”的推行,就是要求打破既有的普法小格局,变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为各部门的“合唱”,让执法机关成为普法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执法机关利用执法优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关键词】谁执法谁普法 制度创新 转型升级【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June,2017 / PEOPLE'S TRIBUNE 109深化。

法治宣传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是一种意识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就需要适应个体的需要,根据需要把普法工作推向精细化,采用更加精准、科学、有效的普法教育方式。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七五”普法要“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

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因而,要求针对不同的个体“量身订做”,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精准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谁执法谁普法”,与普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有高度契合性。

在我国现有的体制安排下,执法机关基本是按照系统、领域设立的,执法机关的执法往往是某一领域法律,如环保执法执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教育执法机关执行的《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立法,这就意味着执法机关普法本质上属于专业性普法,执法人员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专业人员,宣传对象是特定的,普法内容是特定领域的。

如此普法,弥补了面上的普法、一般性普法的不足和缺失,通过普法专业队伍的宣传活动,事实上做到了分类普法,无疑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

同时,在执法中普法,使普法与当事人的用法有机结合,避免了普法与用法“两张皮”。

普法不仅要传播法律知识和培植法治观念,更重要的是要弘扬法治精神和引导法治行为。

随着我国普法的深入,特别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法治行为的养成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这就需要我们在提升普法的实效性上下功夫。

“谁执法谁普法”,在推动普法的实效性有重要意义。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队伍比较稳定,责任较为确定也易落实;宣传对象特定,内容明确;执法机关的普法往往在具体执法中体现和进行的,在执法的同时进行普法可以把纸面上的普法、抽象的普法转化为现实生活的普法、具体的普法,能够与普法对象自身建立起来内在的联系,从而提高普法的现实感、生动性。

因此,由执法机关普法,有助于把专业队伍的普法同群众性的宣传活动相结合,可以突出普法内容重点,提高普法的实效性。

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要求“谁执法谁普法”扩大了普法格局,普法主体的多元需要明确执法机关普法的基本要求。

《意见》确立了执法机关普法的基本规则,明确了执法机关普法的主体、对象、内容、途径方法、责任等关键性问题。

从狭义上分析,执法主要指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承担。

在我国,大量的法律要靠行政机关执行,因而毫无疑问是“谁执法”的主体,也理应成为“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力量之一。

不过,根据《意见》要求,“执法”主要是广义的,指法律适用机关或者法律实施机关。

因此,“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但不限于此。

《意见》还明确列出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相应普法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工作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普法的主管机关、协调机关,同时因负有相应的执法工作也是执法机关,需要担任相应的普法任务。

执法机关的普法包括社会普法和系统内普法,二者对象不同。

前者指执法机关向社会进行的普法,对象包括执法对象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和社会公众;后者指执法机关系统内的普法,对象是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

两种普法虽有内在关联,但也存在重大差异,要求执法机关恰当处理二者的关系,“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既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也要“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意见》对执法机关普法内容作出了明确的安排,梳理这些内容可以概括如下: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二是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三是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执法机关的普法内容并不局限于执法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而是广泛的,它以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辐射到法治建设的理念、整体安排和党内法规。

执法机关普法内容的丰富性虽加大了执法机关普法的压力,但可以避免执法机关机械普法、片面普法,从而有助于从根本上实现普法的目的。

表面上看,普法途径和方法只是技术问题,无关宏旨。

然而,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以及公众对普法要求的提高,无疑对普法途径和方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事实上,从现实中看,普法的途径与方法关系到普法的成效和实效。

因此,《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普法“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人民论坛 / 2017.06中110而普法的创新不仅包括工作理念、机制的创新,也包括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

《意见》对此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在法律法规通过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说明相关制度设计、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等,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通过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

“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

《意见》突出和强化了责任,强调通过责任约束推进执法机关普法,提高执法机关普法的成效。

《意见》不仅在文件标题清晰地使用了“普法责任制”的说法,彰显了意见的立意和精神,而且把“建立普法责任制”作为执法机关的首要普法职责任务。

《意见》规定了三个层次的“普法责任制”:首先,是确立执法机关普法整体责任。

《意见》要求执法机关“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这一定位突出了普法在执法机关中工作中的地位,要求执法机关把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而不是一项附带性、陪衬性工作;其次,细化普法的职责。

《意见》要求执法机关“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再次,严格问责。

通过普法考核评估,“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

着力提高执法机关的普法能力虽然在《意见》发布之前一些地方已在试点推行执法机关普法,但是总体来看作为制度化的执法机关普法尚属新生事物,要切实提高执法机关普法成效,并成功实现普法转型升级,提升执法机关的普法能力是关键。

执法机关普法,首要的是执法者自身就具备普法的素质,具有传播法律知识、培植法治观念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能力。

目前,一些执法人员存在着局限于自身执法职能、机械执法的情形,偶尔甚至执法犯法,这显然无法达成普法的目的,甚至会适得其反。

执法是执法机关的重要任务,既是普法的窗口,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平台。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率先垂范,做守法的模范,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使权力、实施法律;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吃透法条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的内在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向当事人和公众清晰说理。

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能将普法作为负担,也不能把执法与普法割裂开来,而必须把执法与普法融为一体,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进步,通过执法普法,借助于提高执法水平,如此才能实现执法与普法的良性循环,才能实现由执法机关普法的初衷。

为此,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善于从普法中学习,善于从普法中总结经验。

把普法附加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工作中,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把执法由过去的单向过程变为双向交流、互动过程。

一是向当事人和社会充分说理,引导当事人形成良好的守法习惯;二是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即换位思考;三是回应当事人的不解、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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