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放”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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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外包的对策建议和意见

政务服务外包的对策建议和意见

政务服务外包是指政府将一些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委托给社会力量开展,以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

政务服务外包在我国已经有一定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针对当前政务服务外包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以及我国在政务服务外包方面的发展现状,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和意见,以推动政务服务外包的健康发展。

一、政务服务外包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资金和税收问题政务服务外包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而政府财政预算受限,很难承担大规模的政务服务外包费用。

2.民生问题政务服务外包可能导致一些民生问题,如服务质量差、突然中止服务以及服务费用提高等,给公众带来不便。

3.法律和风险问题政务服务外包中可能存在合同纠纷、信息泄露等法律和风险问题,一旦发生将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二、对策建议和意见1.建立政务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政府可以单独设立政务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用于政务服务外包项目的资金投入,支持政务服务外包的健康发展。

2.加强监管和评估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政务服务外包监管体系,对政务服务外包项目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外包服务质量和安全。

3.加强法制建设政府应加强政务服务外包的法制建设,明确外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预防和化解合同纠纷和风险问题。

4.提高政务服务外包的透明度政府在进行政务服务外包时应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外包过程的监督和公示,提高政务服务外包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5.加强外包服务方能力建设政府可以通过培训、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强政务服务外包服务方的能力建设,提高外包服务的专业化和水平。

6.保障民生利益政府在外包政务服务时,要考虑民生利益,保障公众基本权益,确保外包服务的便捷、高效和优质。

对于外包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解决,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7.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可以通过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服务外包,提高外包服务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政务服务外包的多元化发展。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责任问题研究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责任问题研究

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责任问题研究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往仅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传统模式已经严重滞后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于是基层政府为了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将一些服务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从而提升了服务效率和水平。

但是,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在服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后,忽视了对其的监管,有的甚至出现了政府责任转移的问题,这种现象不但会降低政府服务水平,还会造成不良后果。

因此,应该明确公共服务外包中政府的责任问题,使服务外包为政府助力,而不是责任的转移。

关键词:合同外包、公共服务、责任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了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征,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单一主体,在数量增多、形式多样的公众需求下,暴露出了供给水平不高、提供效率不足等问题。

于是,政府需要借助市场,通过购买第三方的力量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及质量,从而来缓解政府的压力。

公共服务外包,是把原来仅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状态转为可以交由其他独立机构生产或者提供,目的是为了避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低效率和浪费的问题。

政府由原来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为购买者和监督者,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的方式也由权威治理转为合同治理。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当前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有效方式。

但随着实践的检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成为热点问题。

一、明确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责任(一)作为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监督者公共服务的合同外包模式是把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划分开来,政府是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过程的服务外包合同的制定者、供给的规划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者,第三方是公共服务外包合同中的生产者。

公共服务可以外包,但是政府责任不能外包。

[1]因监督不当导致出现各种问题是政府避责问题的现实体现,公共服务的合同外包本应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有效举措,但避责现象的发生,不但会损害公众的切身利益还会影响公众对于政府的评价。

论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

论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

Absr c : Fr m he p b i h i e t e r ta t o t u lc c oc h o y,t h o y o h e p b i n g me ta d t e ma a e n he t e r ft e n w u lc ma a e n n h n g me t te r h o y,t e pa e e n ta e h a in l y o h r e ia in o h u i e vc h p rd mo sr t st e r to a i ft e ma k tz to ft e p bl s r ie, whih p o i e t c c rvd s t e r a i o he g v r me t Spu lc s r ie o to r i g T e n w d i sr tv o ta ti o - h o b ssfr t o e n n ’ b i e v c u s u c n . h e a m nitaie c n r c n pr mo y t g t e d v l p n ft e o to r i g p a s a c ie r l a d t e c n r c u s u c n lo i ie t i h e eo me to h u s u c n l y n a t o e, n h o ta to to r i g as ndr cl n v y p a s a ci er l n p o t g t e n w d i sr tv a ly n a tv oe i r mo i h e a m nitaie l w. Bu h r tl de ie ma y p o l mst a he n tt e e si rv n r b e h tt l g v r me ts ul a t n p o t u s u c n o ta tpr c s , t e e o e, t e t o o g n l ss o e n n ho d de lwi i r mo i o to r i g c n r c o e s h rf r h ng h h r u h a ay i a h fe t e m e s r st ov h s o lm sa e vt lsg fc n e frc a gn h f c l st a in nd t e e fc i a u e o s l e t e epr b e r ia ini a c o h n i g t e di ut i to v i i u o i fCh na’ ub i e vc o r c u s u cn . Sp l s ri e c nta to to r i g c K e o ds: g v r me t S p bl e vc yw r o e n n ’ u i s r i e;p l ev c o ta to to r i g; lwsa d r g a ins c ub i s r i e c n r c u s u cn c a n e ulto

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与政策

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与政策
按照业务内容来划分,主要可以分为以信息技 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有 的分类还包括知识流程外包(K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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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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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按照商务合同关系,分为发包方和接包方 按照地域分布,分为在岸外包和离岸(国际)外包 按照服务业领域划分,可划分为12大类 其它分类方法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财企【2010】64号) 2010-2012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示范城市各500万元
资金用于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服务外包境外投
资促进活动,并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支持服 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扩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支持范围,将服务外包业务额 由150万美元下调至50万美元,离岸业务额占服务外包业 务额比例由70%下调至50%。
国外发包趋势及我国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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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服务外包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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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后 应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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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十一五规划 千百十工程 加快服务业发展 …
国办函【2009】9号 国办函【201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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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早期的服务外包政策
2006年3月,“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若干 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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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2010年最新政策
(二)营业税政策(财税〔2010〕64号) 优惠区域有所扩大:把厦门也列入了优惠区域。 优惠门槛降低:取消了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条件 适用免税政策的收入范围有所扩展或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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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国外发包趋势及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前景
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前景广阔,但竞争将更加激烈 业务流程和IT技术相结合是服务外包发展的新趋势 中印仍为全球主要外包基地,但全球接包市场将更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分析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分析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分析摘要: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我国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同时应当引起重视的是我国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面临着必须突破的困境,主要包括法律依据的缺失、过高的成本、政府角色的不当定位和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因素等。

关键词: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困境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013-02一、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含义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指政府将某些特定的公共服务采用合同的方式委托给私营企业或者非营利组织,由私营企业或非营利组织在承包期限内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以达成行政目标有效实现的活动。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受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等的影响,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作为民营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是一种多元治理方式。

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使许多国家从全能政府的角色中摆脱出来,解决了财政危机和后福利国家在国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是新自由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在国家公共管理领域内的应用,使政府管理者重新认识到市场这一制度安排有时更适合解决政府所不擅长的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为我国公共服务的供应机制增加了新的选择。

二十多年来,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为我国公共服务数量的增加,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满足公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曾遇到的一系列困境逐渐开始在我国凸显,摆在我国公共部门面前的严峻问题同样不容小觑。

笔者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相应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面临着法律依据的缺失、过高的成本、政府角色的不当定位和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因素等困境,影响着我国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困境(一)法律依据缺失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的缺失,使得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实践活动面临着缺乏法律准则规范的风险。

别让“外包”成为懒政的自由空间

别让“外包”成为懒政的自由空间

[键入文字]别让“外包”成为懒政的自由空间今年6 月,北京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1 万名有需求的老年人免费配备防走失手环,提供实时定位等功能。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等,无疑是一种创新之举。

遗憾的是,有些地方把这事理解偏了,认为事情一脱手也就没责任,甚至抱着服务外包就万事大吉的心态,既不监督委托单位,也不重视群众反馈。

外包即政府购买服务,是十八大中央提出的重要举措,目的不仅是要节约财政支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更是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积极转变的有力体现。

社会需求既繁且多,不同领域的民众又各有所需,政府包办一切显然会力不从心。

经济、社事、民生本是众人之事,聚集民力是理所应当的,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协作开发共管,集纳集体智慧和力量也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各地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公共服务投入显著增加,各地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服务水平不达标、延伸交易灰色地带、权利与责任主次不分等,究其原因,是绩效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外包的单位没有对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的监管,也缺乏应有的绩效评价,这样一来,外包就理所应当成为了懒政的退路。

正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政府采购人员、供应商、评标专家等通过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方式导致政府外包也成腐败新灾区。

好事变坏事,难道是意料之中,可也绝非情理之外。

一些职能部门有着利益瓜葛的社会组织优先成为承担公共服务的社会力量,从而既留下了利益输送的操作空间,又难以保证服务质量,这无疑与购买服务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最难的是弄清楚自己该放什么、该管什么。

由于部分外包部门认为一包便全包,便万事大吉,所以缺乏了应有的主人翁心态,公共服务外包1。

公共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公共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XXX公共服务外包管理办法(修订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能够促成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体制,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推进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精简行政机构和人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根据XXX政府组织行政职能的发展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共服务外包的管理,探索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及其组织的直接需求所开展和介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服务外包(以下简称“服务外包"),即公共服务社会化,是政府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来改革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确定某个项目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企业、协会、民间非营利部门(或法人)等组织的参与,在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的供给.其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市场机制,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第三条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外包的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街道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用专项经费在街道政府设置的公共服务项目。

这些公共服务项目,需要有计划、分步逐地有序推进。

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第一阶段外包的服务项目主要涉及:企业服务、人口综合服务、区域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环卫清扫作业服务、劳动就业服务、街道工勤人员劳务服务、自助物业服务等。

第二阶段,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将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公共服务项目外包的范围,能用市场方式解决的公共服务,都交给市场来解决,不断深化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场化程度。

第四条服务外包应当公开条件,坚持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及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任何企业、协会、民间法人组织等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都可以参与竞争,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等为理由干预其他单位参与竞争,更不允许出现欺行霸市、强行承接公共服务外包任务的现象。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案例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案例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案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指政府将原本由政府机构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给社会力量或企业机构来提供。

这种模式的出现,旨在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可以节约政府的资源和成本。

下面我们将以某地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案例为例,来探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具体运作和效果。

某地政府在城市环卫管理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环卫设施老化、环卫工人人手不足、环卫管理效率低下等。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该地政府决定将城市环卫管理服务进行外包。

经过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了一家有丰富环卫管理经验的企业作为服务提供商。

该企业承担了城市环卫设施的维护更新、环卫工人的培训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等任务。

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与服务提供商建立了合作机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确保了服务的顺利进行。

政府部门加强了对服务提供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按照合同履行服务承诺。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环卫服务的宣传和监督力度,让市民了解到政府外包环卫服务的初衷和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该地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城市环卫设施得到了有效维护和更新,城市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

其次,环卫工人的素质得到了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

再次,政府的环卫管理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节约了大量的财政支出。

最后,市民对城市环卫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对政府的信任度也有所增加。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运作模式和效果。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不仅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可以节约政府的资源和成本,同时也可以激发社会力量的创新和活力。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服务提供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按照合同履行服务承诺,同时也需要加大对外包服务的宣传和监督力度,让市民了解到政府外包服务的初衷和效果,从而增强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

总之,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一种有效的公共管理模式,可以为政府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和灵活度,同时也可以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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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放”与“管”
作者:葛琳玲
来源:《人民论坛》2018年第07期
【关键词】地方政府 ;公共服务 ;外包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 ; ;【文献标识码】A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发展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不断增加的发展趋势,为了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外包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建设手段,并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非常突出的实践成果,激发了公共服务的活力。

政府公共服务的外包,是一种创新的模式,对于其概念,现阶段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

世界经合组织曾经指出,政府外包是一种通过外部购买手段,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模式。

我国著名学者毛光烈认为,在这一发展模式之中,政府作为发包方,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公开的择优承包,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承包给相应的市场或组织主体。

通过相关理论性论述,可以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

政府首先公开招标,与承包方签订转让合同。

政府作为发标方,需要对承包主体的准入资质进行核定,择优选取承包者,并对承包者的服务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

简单来说,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政府与承包者之间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合作安排。

同时,这种合作,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条件:第一,承包的项目必须进行清楚的界定;第二,具有多个竞标者参与竞争;第三,政府需要
对承包者进行绩效评价;第四,承包的职权、义务、规范等方面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落实。

从以上的概念论述之中,可以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基本特征进行梳理。

首先,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理论核心是保证公共服务的非垄断发展,并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中,以竞争取代垄断。

其次,政府是一切公共服务的组织者,但不是绝对的生产者,其参与服务规则的制定、执行、监督,但并不一定要直接操作。

此外,要想保证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能够顺利落实,并起到良好的效果,就必须要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政府能够对承包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能够切实掌握承包者的服务行为。

现阶段,对于公共服务外包的实际应用,学术界始终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总体还是认可这一发展模式的实践应用。

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公共服务的外包早就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政府建设方式。

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在这一方面的起步较晚,在理论成果以及实践方式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缺乏规范性。

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同公共服务外包密切联系的两部法律。

但是,二者对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都是整体性的,并没有专门针对承包行为的单行法律条款。

没有统一法律条款的限制,就难以对承包的规范性进行有效的约束。

在地方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的某些地方政府已经根据地方的实际发展情况,对承包活动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例如:宁波市在2009年,就颁布了《宁波市政府服务外包暂行办法》,但是,其涵盖范围有限,难以对承包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缺乏平等性。

通过外包的方式,以公共服务为中心,政府与承包者之间形成了委托与代理关系。

但是,由于地方政府承包机关和承包者的角色区别,决定了这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目标差异。

政府公共服务服务外包的目的,就是为了提供更加充分、公平的公共服务,以此推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而承包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其参与的目标就是获取更多的利益。

这一突出特点,就导致了不同地方、不同内容的公共服务,在外包的过程中必然会面对不同的发展差异,这种差异,会对公共服务的开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缺乏市场性。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对服务进行外包的目的主要是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建设成本,优化公共服务质量。

从承包的特性方面来说,健全的市场机制、具有竞争力的竞标环境,是实现良好外包活动的重要基础保证。

但是,在一些外包竞标活动中,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实现更好的公共服务,将竞标的准入门槛设置的过高,导致大量的中小型企业被拒之门外,一方面,在极大程度上浪费了市场资源,导致服务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会使得规模大的企业把持公共服务领域,造成垄断。

缺乏操作性。

从外包合同方面进行分析,公共服务的外包合同具有双重的社会属性。

一方面是经济属性,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特点;另一方面,其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服务职能的集中体现。

但是,在对合同的条款进行界定时,承包者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
经常会使用一些规避手段,模糊合同的相关条款,这样就极大程度地削弱了合同的制约力度,不利于政府对公共服务行为的控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社会的发展需要更多、更加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在这一需求之下,公共服务外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在极大程度上推进了我国公共服务的发展。

但是,其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实际问题,对此,必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策略,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现代化发展进程。

健全法律体系。

我国在公共服务外包方面的实践时间相对较短,在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方面还存在非常突出的实际问题,而西方欧美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发展历史较长,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现阶段已经建立起了健全的法律体系。

对此,我国可以充分借鉴其先进发展经验,对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进行充分的完善,实现承包工作规范化。

一方面,国家应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充实,制定关于公共服务外包的专项法律条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该针对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健全适用于地方的法律法规,体现法律的地方适应性。

优化合同设计。

承包合同对政府以及承包者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在双方发生冲突或矛盾时,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处理依据,因此,为了实现更加科学的公共服务承包,必须要落实科学的合同设计。

尤其是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在制定的过程中,除了需要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协商、谈判以及项目评估之外,还必须要有专业人才参与其中。

在以往的合同制定过程中,企业由于掌握技术优势,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对一些条款内容进行模糊化处理,给后续承包管理活动造成极大的隐患,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推进非盈利承包主体发展。

为了弥补政府服务外包在市场性方面存在的缺陷,一方面,政府应该合理设置门槛,将更多的企业引入到公共服务外包体系中来;另一方面,应该发展各类型主体,对非盈利性质的承包者进行培养。

我国现阶段非盈利主体数量还比较少,对此,政府应该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对非盈利主体进行培养,以此丰富公共服务外包的市场性。

加强政府监管。

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发展模式下,承包者提供服务,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政府有必要建立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政府监督机制,对公共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以此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

政府部门在将服务承包出去之后,不可以抱着“甩包袱”的心态,任由其随意发展,否则会导致承包者主观随意性的畸形变化,制约公共服务的发展。

因此,政府应该针对承包者服务的提供情况,对其进行科学的评估。

具体来讲,政府可以创新地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例如: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调查、服务情况分析等。

在评价的过程中,应该以合同作为标准,对于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①杨燕绥、李海明:《公共服务外包的治理机制研究——医疗保险外包的中美案例比较》,《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9期。

②白友涛、葛俊:《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实践与思考——以南京市鼓楼区为例》,《理论与现代化》,2014年第2期。

③刘波、蔡亚涛、朱瑞钰:《基于DEAHP的公共服务外包服务商选择实证研究——以重庆市为例》,《华东经济管理》,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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