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为发挥教师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和学院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的选配及实施方法1.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任职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本科生导师制度在本科二至四年级学生中实施,本科二年级学生从第一学期开始接受导师指导。
本科四年级学生的毕业论文原则上由指导教师负责。
3.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由学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原则上,由一位教师指导的一级学生不超过1名;二、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1.指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
2.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
3.导师应创造条件让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科研项目训练,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4.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如果能指导学生完成学术性论文,且成果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并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为高质量论文,学院将给予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支持。
5.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与被指导学生联系不少于一次,可采取多种联系方式,但每学期与学生见面不少于二次。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考核1.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方法可采用导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2.学院印制《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发至每位被指导的学生;每一学期初,师生共同完成学期指导计划;之后由学生在每一次导师指导后,填写导师指导记录及内容;每一学期末,学生完成学期总结并经由导师签字、签署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回给学院,作为学院检查导师工作实施情况的依据。
3.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下一年度不再聘为本科生导师。
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引导学生形成兼容开放的文化精神,加强合作育人,加快本科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规范我校派出与接收交流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流生是指我校与国(境)外高校,或国内其他高校进行合作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合作培养期间,通称交流生。
我校派出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派出交流生”。
来我校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接收交流生”。
其中,派出交流生分为境外和国内两种。
第三条交流生在交流期满后应按时返校。
交流生在交流培养期间,学籍不变,其学习计划由双方学校共同指导完成。
交流生的学习形式主要包括:学期制课程学习、“2+2”联合培养、见习实习、科研活动、社会实践、暑期班类短期交流等。
第四条交流生原则上不转换专业,可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可跨年级跨专业插班学习。
学习期满,接收学校发给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单,我校对其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及转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管理部门及职责分工(一)外事处负责港澳台、国外高校交流项目开拓,合作单位的资质认定,与合作单位沟通联络,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的派出,并提供出国(境)手续办理咨询服务,指导学生办理护照和签证等。
相关申办费用以及购买相关保险等费用均由派出学生自理。
同时,外事处还须负责港澳台、国外交流生的录取,居留许可手续办理等。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本科交流生管理工作,拓展国内知名高校合作伙伴,派出(或接收)交流生,制定交流计划,议定交流项目,完善交流生培养机制等。
(三)党委组织部、团委主要负责党员、团员交流生的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及组织生活,以及交流生党员、团员教育活动的开展等。
(四)学生处主要负责有关交流生的学生事务管理,以及协助办理接收交流生的学生证,并发放兰州大学校徽。
(五)财务处主要负责项目协议相关的收费管理。
(六)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交流生宿舍安排和调整。
(七)通讯网络中心主要负责接收交流生校园卡办理。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14年3月20日根据学校关于在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和建立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的要求,为了切实提高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水平,贯彻落实学院精英化人才培养战略,特制订此《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导师的任职资格和遴选范围(一)任职资格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以及学分制、考试等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
3.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和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4.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且在高校工作一年以上。
(二)遴选范围在全院任课教师和学工老师中遴选符合任职资格者担任。
亦可根据学生考研专业选择的需要,聘请校内其他学院和部门的相关专业老师担任导师。
二、导师的职责与工作方式(一)一般职责1.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选修专业和专业课程。
2.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方法、课外学习计划。
3.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动态,做好学业预警。
4.关心学生思想和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核心职责1.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使学生安心于本专业的学习。
2.指导学生的科研训练和论文写作,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3.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考研、考公务员或出国深造。
(三)工作方式导师可通过面对面交谈、电话交流、网络互动等多种方式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接受学生的咨询,指导学生的学习。
导师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学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不得少于三次。
要认真检查、督促学生填写《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接受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
三、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要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自巳的思想、学业等情况。
2.学生要尊重导师,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寻求导师的帮助,努力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3. 学生可通过多种方式与老师进行沟通,每学期至少主动联系老师面对面交流三次。
4.学生每学年的德育考评、评奖评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任职均必须有导师的意见。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简介
佚名
【期刊名称】《高等理科教育》
【年(卷),期】2023()1
【摘要】学院历史:公共卫生学院始建于1959年,2004年11月随原兰州医学院并入兰州大学,2005年1月组建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9人,专任教师62人,其中教授17人,青年研究员5人,副教授22人。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2人,占专任教师的83.87%。
现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76人。
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层次、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甘肃省教学名师和甘肃省飞天学者各1人,甘肃省优秀专家和宝钢优秀教师各2人。
【总页数】1页(PF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
【相关文献】
1.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政工作路径探析——以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师思政工作为例
2.弦歌相继培育时代新人初心不改服务全民健康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3.兰州大学药学院简介
4.兰州大学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简介
5.兰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

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培养学生成才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障学分制的顺利实施,落实本科教育工作精神,提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本条例由学院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1.本科生导师制是每一位新入校本科生顺利制定、推进直至完成本科阶段修业方案,达到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基本保障,是学院本科教育工作、育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系列实验系列人员,均须承担导师工作。
2.本条例是在原有条例的基础上,根据学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统一制定。
3.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
4.学院应在新生入校后一月内根据入学人数为每个班级做好导师配备工作。
原则上导师一聘四年,以每位导师指导8-16名学生为宜,每年从新入学学生中分配2-4名(高级职称2-4名,其他人员2-3名)。
有特殊情况需更换导师时师生双方向学院提交申请,说明原因,必要时提交指导记录,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同意后更换,并做好交接工作。
导师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享有学院规定的权利。
第二章导师的基本职责5.帮助新生尽快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6.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因材施教原则,指导学生制订和调整修业方案和发展目标;确定具体的分学期或分年度的修业计划,并指导学生选课。
7.读书活动指导和考核:培养方案中列入专业必修课程的专业书籍文献阅读和读书笔记撰写由导师负责监督、指导完成并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专业阅读学分认定标准及办法》执行。
8.全面了解所指导的学生,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9.通过导师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导师所具有的健全人格、高尚师德、丰富学识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引导学生勤奋学习、成人成才。
10.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配合学院团委和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学生在学业发展、校园生活及职业生涯规划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模版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绩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导师”,是指针对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学生,以其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心理等方面指导的专兼职教育工作者。
第二章导师的任职条件和权责第三条导师的任职条件(一)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
(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或管理水平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的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经历。
(五)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辅导员和专任教师。
第四条导师的权责(一)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对学生选课、选师、选时、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以及学习方法、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当好学生的参谋。
(三)针对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的特点进行指导。
对低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树立专业观和打牢专业基础;对高年级学生则重在培养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为学生考研、出国留学、就业、创业提供的咨询、指导和帮助。
(四)与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与每学期末必须与学生见面。
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集体指导不少于两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一次。
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管理的通知

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管理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规范和鼓励以团队指导的方式培养研究生的导师指导小组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本着“分类指导、内涵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工作需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现对导师小组的管理进行规范,具体要求如下:1. 考虑到学科差异和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为体现分类指导,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制定导师小组实施办法,各学院的办法以《兰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制的暂行规定》为蓝本,可结合学院实际进行调整,制定《xx学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制的暂行规定》,所体现的主旨、涵盖的内容和体例上应与上述办法一致。
2.各学院制定的暂行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备案并执行。
3.根据学科特点,若学院认为不宜实行导师指导小组制,则无须制定相关办法。
请各学院将制定的实施办法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贵勤楼328),电子版发送至pyk@。
逾期未提交者,视作学院决定暂不实施导师小组制。
特此通知附件:《兰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制的暂行规定》研究生院2016年10月18日附件:兰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小组制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规范以团队指导的方式培养研究生的导师指导小组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师指导小组制针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施。
第二章导师指导小组的设立第三条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确有必要的,可成立导师指导小组,由指导小组成员共同负责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一名博士研究生可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最多三人组成的导师指导小组共同指导,招生导师为主要导师。
第三章成员的资格和备案第五条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一个月内,由主要导师确定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经主要导师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的“培养计划”栏中添加成员名单,完成备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加强学生专业认知,提升学生专业技能与社会竞争力,本着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现制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本科生导师配备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热心学生指导工作。
2、本科生科研导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每名导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6名,指导周期不超过3年。
4、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更换导师,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或导师要求,经学院批准,可以更换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职责1、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培养学生勤奋刻苦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本科生导师需与学生商议科研学习计划,明确学生参与科研工作的要求,激发学生科研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意识,传授科学研究的方法,引导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3、本科生导师应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科研立项,含莙政学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科研意识。
4、本科生导师应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激发学生专业潜能。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1、本科生导师在工作中应为人师表,注重言传身教。
2、本科生导师受聘后第一时间与学生面谈,了解被指导学生的情况,制定相应学习计划。
3、本科生导师可指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协助本科生的指导工作,原则上要求导师每学期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至少2次。
四、时间进度安排1、本科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以大学适应教育为主,适时安排实验及企业参观,加深专业认知。
2、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组织高年级或研究生介绍导师课题与实验室情况,初步确立选择意向。
3、根据大学一年级课程学习情况,第二学年开学初(9月)进行本科生导师双选,参与导师制同学进入实验室或课题组,开展学习及科研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科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和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准确理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稳定专业思想,制定自己的学习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提高我院本科生培养质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导师制是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的一种制度,建立导师制是学院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是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引导和激励学生创新的有效途径。
二导师聘任办法
第三条凡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和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包括硕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系列教师,均有义务承担导师工作。
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
2.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
三导师的职责
第四条导师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
第五条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固定的导师接待时间
和地点;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导师应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七条导师应针对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采取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制定个性化的课程选修和研读计划,提高文化素养,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
第八条对于已掌握了一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高年级学生,导师应根据每位学生的特点,扬长避短,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人生指导,促其早日成才。
第九条导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文化创建活动、社团活动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
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助性工作。
第十条导师应积极关注国家、大学和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对获得资助的本科生研究团队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学术行为和研究成果管理。
四导师的工作方式
第十一条预防医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专业本科生自入校之日起,由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导师和学生的指导关系,一般每位导师指导不同年级本科学生5-25名(每个年级1-5名)。
第十二条导师在每学期初,根据师生双方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并呈交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可以通过谈话、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组织讨论
和参与课题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
当面指导每位学生每月不少于一次,平时要主动与学生保持联系。
第十三条导师可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指导,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第十四条导师应按照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针对本科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讲座、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指导工作。
五导师的待遇
第十五条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按照指导人数计算教学工作量,计入年度岗位考核,并安排发放一定量的教学津贴。
六学生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六条本科生导师制面向我院全体本科生。
学生通过导师制,加强对预防医学或卫生事业管理的认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培养自己的科研意识和科研基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应尽量在导师工作时间内向导师请教、咨询和汇报,获得导师的帮助。
学生每学期初应写出学习计划以征求导师意见,学期末由导师根据学生学习状况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打分和书面评语,所得分数作为奖学金等评奖和评优的依据。
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于本学年内不给予任何的评奖评优,不得享受任何奖学金。
七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十八条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兴荣院长担任组长,
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党委书记白天、副书记魏可染和副院长崔波和各研究所所长担任小组成员。
导师制有关学生分配等具体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学工组负责落实。
第十九条每位导师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对照导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年对导师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评选优秀导师,进行总结表彰。
第二十条研究所要加强对导师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导师例会,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研究所工作汇报,讨论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不断改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
切实做好导师的遴选、委派及改派、年度考核、经验总结与评优等工作。
八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致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学院
2014年11月28日
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试行)
本科生导师制的考核包括导师指导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
一、导师指导情况考核
1、导师指导情况考核包括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学生对导师的满意度。
2、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导师年度指导计划、指导记录和年度总结。
3、学生对导师的满意度采用问卷调查形式。
由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设计调查问卷,由学工组发放给学生填写,每位学生只评价对各自导师指导工作的满意程度。
4、结合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学生满意度得出考核结论。
考核标准:
(1)优秀。
有个性化的年度指导计划并严格完成;指导记录规范;做到每个月见面一次;学生主动与教师联系,指导渠道通畅;指导形式多样且效果明显;学生很满意。
(2)良好。
有完整的年度指导计划并执行良好;指导记录规范;做到每个月见面一次;指导渠道通畅且效果良好;学生表示满意。
(3)合格。
有完整的年度指导计划、指导记录规范和年终总结;做
到每个月见面一次;能够建立与学生的联系机制;能够采取两种以上指导形式,有一定的指导效果,学生表示基本满意。
(4)不合格。
没有完整的年度指导计划、指导记录规范和年终总结;指导记录不规范;做不到每个月与学生见面;不能建立与学生的沟通机制;指导形式单一,不能有效地指导学生;学生表示不满意。
二、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
1、学生每学期做好个人小结,由导师签署意见。
2、指导满一年或指导结束时,学生必须做好个人鉴定,导师做出全面评价,交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生考核和评选优秀导师的依据。
3、导师评价包括打分和评语。
评分标准:
5分标准:1)重视导师指导,积极主动;2)专业思想稳定;3)能较好地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体现出一定的科研意识;
4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一项不足;
3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一项严重不足或有二项不足;
2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二项严重不足或三项明显不足。
(说明:1)被动、等待,被指导者不得评为5分; 2)被动指导、学习松散者不得评为4分及以上; 3)学习散漫不求上进者,视情节轻重为3分或低于3分)
学生对导师指导的满意度调查问卷(试行)
学生姓名:
年级:专业:
导师姓名:
1、对导师制定的年度指导计划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2、对导师师德师风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3、对导师的专业素质和科研水平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4、对导师的指导方法和形式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5、导师对你所学专业的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以及专业培养方案的了解程度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6、导师对你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的了解程度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7、导师在课程选修计划和人生规划方面对你的指导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8、导师在激发科研兴趣、创新能力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对你的指导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
9、导师给你推荐的选修课和书目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10、导师对你的指导效果你是否满意?
A.很满意 B. 满意 C. 基本满意. D. 不满意你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建议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