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
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
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
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张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
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并保护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
活动护栏——是指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能够移动的护栏,以便事故处理车辆、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
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建设数量不断增加,成为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安全设施是保障道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高速公路作为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其安全设施进行合理的设计,并与交通工程设计一同进行。
其主要作用包括提供安全保障、引导和规范车辆行驶、预防和控制事故等。
1.1 核心理念在进行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前,需要明确其核心理念,以确保安全设施能够满足高速公路行车需求并发挥最大作用。
其核心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性。
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和交通公共安全管理的要求。
2.疏导性。
安全设施应具备优化车流、疏导交通的设计和使高速公路系统得以有效运转的功能,同时应符合行车需求。
3.可操作性。
安全设施设计应考虑施工难度和操作可行性,确保设施的使用率高、维护成本低。
1.2 安全设施要素在安全设施设计中,需要考虑安全设施的要素,以维护行车安全和交通秩序。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护栏。
护栏成为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中重要的一环,用于争取车辆安全和人员安全,设置位置有限制,应根据道路走向、路段道路地形、路段车流组成等因素综合考虑设置。
2.路面标线。
路面标线是为了引导车辆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而设置的,包括车道线和分隔线等多种类型。
3.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是设置在路面或路旁的,用于引导车辆行驶、减速踏板、提示和管制交通的标志,以确保车辆行驶秩序和交通安全。
1.3 安全设施具体规定对于高速公路内的具体安全设施,需要根据其不同职能进行设置。
下表列出了具体规划的一些要求和高速公路内设施的常规设置。
安全设施规划要求测量规定护栏适用不同地形、不同方向的要求;限制护栏跨度范围;预留设置电线杆、灯光构架或各类辅助设施的位置根据交通流量、车速、道路地形、车型等因素进行测算路面标志车道线、虚实线、边线、黄色标线、白色标线、路中长细缝、红黄色反光面等根据实际交通情况,标识不同种类的车道安全设施规划要求测量规定线和边线交通标志限速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志、指路标志以及道路施工标志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二、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施工是保障其正确使用和发扬效用的重要环节。
(整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条文说明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二节代号第三章设计要求第一节设计条件第二节形式选择第四章设置原则第一节路侧护栏第二节中央分隔带护栏第三节桥梁护栏第四节隔离设施第五节防眩设施第六节视线诱导设施第五章波形梁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六章缆索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七章混凝土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预制混凝土护栏块施工第四节混凝土护栏的就地浇筑第八章桥梁护栏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规格与表面处理第三节施工第九章隔离设施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十章防眩设施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十一章视线诱导设施第一节构造第二节材料第三节施工第十二章质量要求与验收第一节质量要求第二节工程验收编制说明根据交通部原公路局1988年2月下达的编制《高速公路波形梁护栏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设计标准》的任务,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积极开展了这两个标准的编制工作。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不断修建,对交通安全设施提出了新的要求,编制内容经过多次扩充、修改,最后定名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编制组搜集和查阅了大量国内外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认真总结了我国高速公路的设计、施工经验及“七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广泛征求全国公路建设、管理、设计、科研和施工、制造等部门的意见,最后由交通部工程管理司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二章及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名词术语、代号、设计要领、设置原则、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混凝土护栏、桥梁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质量要求与验收。
本规范系首次编制,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需要补充和修改的意见寄送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说明由杨久龄、李爱民执笔编写。
储劲草、沈强、何勇、白冰参加部分条文说明的起草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随着高速公路在我国逐步修建,对交通安全设施已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随着交通运输业的飞速发展,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越来越成为了现代交通的重要标志之一。
而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也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方面,本文将介绍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设计及其相关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设计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设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如路段的交通流量、速度限制、路况、坡度等。
以下是具体的设计要求:1. 路面标线路面标线是高速公路安全设施中最基本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可以指示车辆行驶方向、提示障碍物和危险路段,还可以通过不同颜色、线形和标识来区分不同车道和车辆类型。
根据《公路路面标线设计规范》的要求,高速公路路面标线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路面标线的颜色应当明亮、鲜艳,且明显区分不同类型的车道;•标线的宽度应当足够、均匀,不超过0.7米;•标线的交点应当平滑,尽可能减少斜交和天交的情况;•路面标线的反光度应当满足安全要求。
2. 道路信号道路信号是指在高速公路上安装的标志、标牌、标识灯等设施,它们常常被用来提示路况、警示障碍物和提醒驾驶员行车安全。
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高速公路上设置信号应当遵循以下标准:•信号的内容应当明确简洁,符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标志、标牌的尺寸、形状、颜色应当与规范相符,且与路面标线相补充;•信号的摆放位置应当符合标准,不挡视线,不妨碍车辆通行;•所有信号都应当有足够明显的反光度,并且在夜间能够清晰看到。
3. 隔离设施高速公路上的隔离设施是指路面中央隔离带、左侧护栏和右侧护栏,它们可以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保护行人和车辆不受到路面噪音和飞沙走石的影响。
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高速公路上的隔离设施应当遵循以下标准:•隔离设施的种类和参数应当符合规范,选用专用产品;•隔离设施应当坚固牢固,能够承受车辆碰撞,并且不会对车辆和行人造成二次事故;•隔离设施的通行要素应当合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根据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第一节术语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
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
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
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
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并保护中央分隔带的构造物。
活动护栏——是指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能够移动的护栏,以便事故处理车辆、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
JTGF7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16号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的公告现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鲔设计规范XJTCD81 —2006>和<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I_2006),自2006年9月1日起鲔行,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94>网时废止。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觐范>(JTC D8丨一2006)中笫4.2.1条第(1>、(2)欽;第4.2.2 条笫(丨)软;第5.2.1条;第5.2.2条;笫8.2.1条第<1)欹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工狸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樺部分>2002版中关于<离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XJTJ 074—94)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该两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锒期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谙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OO六年七月七日主SI调:发布公路规范公告2006年7月10日印发交通郎办公厅为吏好地适应公路建设的葙要,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739号文决定对1994年6月I 曰实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UTJ 074—94)进行修订,并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修订工作坚持4•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公路建设理念;在全面总结丨994年以来我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经验,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相关标准和先进技术的基硇上进行;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指稃思想^修订后的规范分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和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用 >三册,本《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雄工技术规范》修订后分为十孝,分别是总0«、2雄工准备、3 路基护栏、4桥梁护栏、5交通标志、6交通标线、7隔离栅和桥梁护网、8防眩设施.9轮廓标、10活动护栏。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一、规范的目的和依据1.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行车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三、规范的主要内容1.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计与布设要求:设计师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相应的交通标志,布设时应考虑路段的交通流量、路宽等因素。
2.高速公路交通信号灯的设计与布设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交通信号灯,并设置合理的信号配时方案。
3.高速公路护栏的设计与施工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高速公路的特点,以及车辆运行速度和安全要求,选择适当的护栏材料和型号,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4.高速公路照明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高速公路的交通量、路段情况等因素,合理布设照明设施,并保证光线充足、亮度均匀。
5.高速公路隧道的设计与施工要求:设计师应根据隧道的长度、纵坡、横坡等因素,合理设计洞口标志、照明设施、通风系统等,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6.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要求: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完成工程后,应及时落实相应的维护与管理措施,保障交通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遵守规范的意义遵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对于高速公路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它可以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规范还帮助设计师和施工人员明确设计和施工的具体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浪费。
总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对于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以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首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全面保障交通安全:设施应根据交通流量、速度、道路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以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
2.符合人类工效学: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人类的感知、决策和操作特点,降低驾驶员的认知负荷,提高操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统一标准规范:设施的设计应遵循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4.应变适应性:设施应具有一定的变通性,随着交通需求和发展变化而进行调整和更新。
5.经济合理性:设施的设计应在满足安全需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成本,提高设计的经济性。
其次,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护栏:护栏应具备一定的抗冲击能力和阻挡效果,能够有效避免车辆冲出马路或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2.车道标线和标志:车道标线和标志应清晰可见,便于驾驶员识别和判断道路条件,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3.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应保证高速公路在夜间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度,确保驾驶员能够清晰地看到道路和周围环境。
4.减速带:减速带应根据需要设置,准确地调整车速,使车辆平稳减速,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5.隧道设施:隧道设施应满足通风、照明、防火等基本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最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施工组织:施工组织应合理安排,确保施工过程中对交通的影响最小化。
2.材料选择: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设施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3.施工工艺: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
5.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是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合理的设计原则、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高速公路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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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
•简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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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
第一节术语
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
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
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
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张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
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并保护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
活动护栏——是指设置于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能够移动的护栏,以便事故处理车辆、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
中央分隔带护栏端头——是指中央分隔带护栏在开始端或结束端所设置的专门结构,也包括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端头。
第2.1.6条桥梁护栏是指设置于桥梁上的护栏。
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桥外。
纵向有效构件——是指桥梁护栏中能有效地阻挡失控车辆越出桥外的纵向构件。
根据其承受碰撞荷载的大小,可分为主要纵向有效构件(如主要横梁)和次要纵向有效构件(如次要横梁)。
纵向非有效构件——是指桥梁护栏中不考虑承受车辆的碰撞荷载的纵向构件。
第2.1.7条护栏标准段是指护栏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正常设置的结构段。
第2.1.8条护栏过渡段是指在不同护栏断面结构形式之间平滑连接并进行刚度过渡的结构段。
第2.1.9条护栏渐变段是指设置于外移端头与标准段之间进行线形平滑过渡的结构段。
第2.1.10条护栏端头是指护栏开始端或结束端所设置的专门结构。
第2.1.11条隔离栅是把金属网(或钢板网、刺铁丝)绷紧在支撑结构上的栅栏。
用于阻止人、畜进入公路或其它禁入区域、防止非法侵占公路用地的设施。
第2.1.12条防眩设施是指防止夜间行车不受对向车辆前照灯眩目的构造物。
第2.1.13条眩光是指在驾驶员视野范围内对向出现极高的强光,使驾驶员视觉机能或视力降低,并产生烦恼和不舒适的光照。
第2.1.14条视线诱导标是指沿车道两侧设置的,用以指示道路方向、车行道边界及危险路段位置的设施的总称。
第2.1.15条分流或合流诱导标是指设置于交通分流或合流区段的设施。
它可以引起驾驶员对高速公路进、出口匝道附近的交织运行的注意。
第2.1.16条线形诱导标是指设置于急弯或视距不良路段,用来指示道路改变方向,或设置于施工、维修作业路段,用来警告驾驶员改变行驶方向的设施。
第2.1.17条反射器是指以互成直角的三个面组成的反射单元系列。
一、观察角是指汽车灯(光源)照射到反射器后反射到观察者眼睛(接受器)所构成的角度。
二、入射角是指汽车灯(光源)与反射器法线之间的角度。
三、反射性能(逆反射系数)是指平面逆反射表面上的发光强度系数()与它的面积()的商,即单位面积的发光强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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