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巴政办发[2008]68号【发布部门】巴彦淖尔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0.14【实施日期】2008.10.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08〕68号)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发改规划〔2008〕13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内发改规字〔2008〕1556号)精神,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巴彦淖尔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的范围和重点巴彦淖尔市“十一五”规划是由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包括重点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组成的规划体系。
考虑到评估工作的时效性,本次主要评估市“十一五”规划纲要。
评估期限为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并对2010年情况做出预测。
具体评估内容为:㈠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纲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发展目标(经济总量和调控、经济结构和协调发展、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和生态环境、人口和人民生活、公共服务六类),重点评估全市总人口控制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森林覆盖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新型农村牧区医疗覆盖率等8项主要规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做出超额完成、达到进度要求或未达进度要求的判断,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同时对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中提出的主要目标等进行评估。
㈡对重大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主要是《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重点领域提出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⒈经济发展领域。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决定-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决定正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决定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细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类产业园区和工业基地不断发展壮大的需求,经有关专家审查论证,市政府决定对巴彦淖尔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总体规划调整内容㈠行政办公用地总规中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安排两片:一片位于乌拉特大街北侧,约14.65公顷;另一片集中于新华街以北地段,约61.0公顷。
调整后将其中乌拉特大街北侧约14.65公顷用地调整为一类居住用地,将行政办公用地布局至新华街南、五一街北侧地段;将利民街北侧约23.77公顷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㈡商业金融用地⒈总规中在新华街北、金川大道东安排约32.2公顷商业金融用地,调整后将其中约6.1公顷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⒉总规中在新华街南安排约11.4公顷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调整后将该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将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安排至五一街南地块。
⒊调整后在五一街南增加约8.68公顷体育用地。
㈢教育科研用地(河套大学用地安排)总规中教育科研用地布置于城市东部区,现状河套大学周边,总用地约127.35公顷。
调整后将教育科研用地安排至乌兰XXX路西、金沙路东、新华街南、红铁街北地段,约85.03公顷。
㈣居住用地控规中减少最多的居住用地在乌兰XXX路西、金河路东地段,即河套大学用地。
为此,在曙光街南、铁路北地段增设一条支路即红铁街,划出约45.37公顷用地安排为城市居住用地。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一、现状分析当前,我国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由于人员密集、用火用电频繁,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至关重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急能力。
2.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 安全培训(1)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预防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等。
(2)配备专业消防人员,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演练内容包括火灾逃生、灭火器使用等。
2. 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1)定期对企业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包括消防水源、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
(2)加强对企业用电装置的管理,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3)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记录,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 消防安全检查(1)配备专业消防人员,定期对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对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巡查,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 宣传教育活动(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活动形式包括讲座、宣传画、宣传片等。
(2)利用节假日繁忙的交通站点、商场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火灾预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5.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逃生路线和集合点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工作计划1.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计划(1)为所有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预防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等。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 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计划(1)定期对企业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5•【字号】巴政办字[2008]191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字〔2008〕19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国庆”期间,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
现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9月份以来,国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尾矿库溃坝、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灾难。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吸取山西临汾“ 9.18 ”尾矿库溃坝和赤峰鑫鑫花炮厂“8.30 ”重大爆炸等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结合各地自身实际,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旗县区政府要组织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节日期间深入生产一线,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既要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等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也要全面加强对石油、化工、建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对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要以最短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雍淑军等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雍淑军等二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巴政字[2010]192号
【发布部门】巴彦淖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5
【实施日期】2010.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雍淑军等二名同志记个人二
等功的决定
(巴政字〔2010〕19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消防支队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为指针,在自治区消防总队、市委、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断强化部队管理,改善装备条件,加强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防火、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和应激反应能力得到有力提升,部队整体建设水平实现了新跨越,全市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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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巴政发[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巴政发〔2007〕45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经我市规划编审委员会评审及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现将《巴彦淖尔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巴彦淖尔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服务业是由第一、第二产业衍生出来的,除农业、工业和建筑以外的全部产业部门。
它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新型工业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客观要求,也是降低资源消耗、增加就业、提高生产生活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十五”以来,我市紧密结合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对地区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提高的促进和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㈠发展基础服务业地位不断提升,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
进入“十五”以来,我市服务业发展速度加快,总量不断扩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2%,达到67.1亿元。
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1倍,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由25.7%上升到28.8%,高于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5.8个百分点,已成为吸纳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传统服务业作用更加明显,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
2005年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销售总额40.3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9%。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1•【字号】巴政办字[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巴政办字〔2009〕16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2008年12月1日至5日,市政府组织督查室、公安局、财政局、建委、规划局、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全市7个旗县区及农垦局及市建委等15个行业系统单位落实《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和《2008年新农村新牧区消防工作责任状》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绩考核验收组听取了各地的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的文件资料,实地抽查了21个人员密集场所;查看了7个旗县区建设局、财政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情况;查看了7个旗县区教育局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查看了7个消防大队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的配备情况;查看了8个消防中队的消防车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和消防队站建设情况;抽查了市政公用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建设使用情况;查看了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查看了7个镇、7个村组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一年来,全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奥运、残奥会顺利召开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消防工作责任状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07.11.15•【字号】巴政发[2007]87号•【施行日期】200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巴政发〔2007〕8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现将《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规划是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巴彦淖尔撤盟设市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我市广播电视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进事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编制的中期发展规划,编制好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对全面推进全市广播电视发展,确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确保广播电视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期间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基本估价“十五”以来,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得到迅猛发展,已成为全市最有影响力,最受广大人民群众喜欢的大众传媒,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步伐。
一是舆论引导有力,新闻宣传成绩显著。
五年来全市广播电视积极服务于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取得抗击“非典”、党员先进性教育、优化环境、“撤盟设市”等重点战役性宣传活动的优异成果;积极做好“三化互动”、农村税费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及全市重点工程的宣传报道,内外宣传取得了新突破。
巴彦淖尔广播电台、电视台,旗县广播电视台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在中央台、内蒙台播出的新闻数量、获奖数量均有较好的成绩。
二是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广电事业迅速发展。
在农村“村村通”工程起步好、发展快,共完成410个50户以上自然村建设任务,超额完成111个,入户25000户,有线电视通村率达到40%,农民看到了18套有线电视节目;临河城区及旗县所在地,部分有线电视网络已改造成为HFC网,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90%,市民可看到30套电视节目;投资230万元完成了巴彦淖尔人民广播电台音频工作站和巴彦淖尔电视台制播一体化数字改造及新闻光缆回传通道工程建设;市广电局基本建成具有现代化设备的节目播出中心,采、编、录、播基本更新为数字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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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巴政办发[2008]34号
【发布部门】巴彦淖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20
【实施日期】2008.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巴彦淖尔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巴政办发〔2008〕34号2008年6月20日)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市各项事业即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消防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客观上要求消防事业必须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消防安全保障。
因此,“十一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的发展,要紧紧围绕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夯实基础,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巴彦淖尔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特制定《巴彦淖尔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火,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大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努力掌握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主动权,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巴彦淖尔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和有序推进的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统筹发展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立足于巴彦淖尔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化的实际需求,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保障要求,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中,科学调配资源,努力攻克制约、束缚消防工作发展的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消防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难题,同时以抢险救援工作体系为重点,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消防综合保障能力。
政府主导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各级政府消防工作领导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单位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防控网
络,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形成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新格局,切实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保持火灾持续平稳,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消防部队安全稳定,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
具体目标是:通过落实规划,力争到201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有新的提升,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规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的修订情况,同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出发,重点制定和完善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城市消防规划等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和技术标准,保证消防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2008年,制定并出台《巴彦淖尔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质量考评体系》。
(二)加强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继续通过逐级签订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工作任务。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以及广大公众的消防责任与义务,使各级政府真正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真正履行管理职责,发挥监管作用;各企
事业单位真正履行主体职责,发挥自管自查自改作用;公安消防部门真正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新闻媒体真正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大公众真正履行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时期消防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各级政府要研究火灾形势和规律,重点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容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场所火灾隐患的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要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力度。
对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