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1·30”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合集下载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3•【字号】亳政办秘〔2017〕346号•【施行日期】2017.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亳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3日亳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和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危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工程性和制度性措施,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和相关企业各负其责,有效处置。

(3)备用结合,专兼结合。

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结合实际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持续推进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持续推进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持续推进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上运输
【发文字号】亳政办秘[2018]64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16
【实施日期】2018.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持续推进打击无证经营码头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8〕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和节假日、庙会期间渡口乘客流量高峰期,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和巩固前一阶段非法码头整治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和持续推进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稳定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属地责任,督促所属部门、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

2024亳州市辅警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亳州市辅警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4亳州市辅警考试真题及答案(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可以扣押A.与案件无关的物品B.被侵害人合法占有的财产C.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D.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答案】:C2.缉毒女民警小邓从警8年来,一直战斗在公安第一线,时常带病坚持办案,值班加班执行紧急任务成为工作常态。

为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不再复吸,她挤时间考取了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解决了心理问题。

她的行为体现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A.英勇善战B.热诚服务C.甘于奉献D.为民服务【答案】:C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A.一年B.六个月C.九个月D.二年二【答案】:B4.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有()A.诬告陷害他人B.雇凶伤害他人C.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 —D.侵犯他人隐私【答案】:B5.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有()。

A.雇凶伤害他人B.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C.偷开他人机动车D.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答案】:A6.辅警陈骋符合景德镇市政府特殊人才计划引进条件的,劳动报酬待遇应当()A.执行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B.由招聘的公安机关确定工资标准C.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D.按陈骋本人提出的工资要求进行发放【答案】:A7.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

A.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B.可以变通执行C.应当立即执行D.可以拒绝执行【答案】:A8.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传唤的说法错误的是()。

A.传唤证由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B.口头传唤不必出示传唤证C.口头传唤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D.口头传唤后应当补办传唤证【答案】:D9.刘某因多次上访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某日又要到县政府找领导,被门卫拦住,刘某便大声叫喊,拿出随身携带的锤子砸坏了政府一楼的玻璃窗、公示栏等物,直到民警赶到现场制止。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二〇〇九年《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05—2009年初)编委名单主任:侯金龙副主任:李庆伟、杜强主编:常福立、于文物、吕树胜、李阳、严顺业、孟昭生、王金梅、吴小明、王炜、张风铃、孙佳、黄骤屹、郑敏、汴文炳、万根生等统稿:张工、卢曹康目录前言 (1)第一部分物体打击 (2)案例1:模板倾倒事故 (2)案例2: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 (4)案例3:模板拆卸事故 (6)案例4:起重脱钩事故 (9)案例5:钢丝绳打伤事故 (12)案例6:焊接件砸中头部事故 (14)案例7:坠落物体击中事故 (16)案例8:工件砸中头部事故 (18)案例9:钢丝绳击中头部事故 (21)案例10:工件倾覆事故 (23)案例11:汽车装卸事故 (26)案例12:拆卸吊件事故 (28)案例13:护栏坠落事故 (31)案例14:钢筋笼倾覆事故 (33)第二部分机械伤害 (36)案例15:缆绳断指事故 (36)案例16:吊件挤压事故 (38)案例17:绞刀切伤事故 (41)案例18:违章爬电梯事故 (43)案例19:卷入镗床事故 (45)案例20:卷入机床事故 (47)案例21:皮带机卷压事故 (49)案例22:机床伤害事故 (51)第三部分起重伤害 (53)案例23:起重机侧翻事故 (53)案例24:起重吊带断裂事故 (56)案例25:漏斗支架倾覆事故 (58)案例26:起重伤害事故 (61)案例27:起重伤害事故 (64)案例28:起重机坠江事故 (68)第四部分触电 (72)案例29:救人触电事故 (72)案例30:高压电触电事故 (74)案例31:电钻漏电事故 (77)第五部分淹溺 (80)案例32:坠江淹溺事故 (80)案例33:坠海淹溺事故 (82)第六部分高处坠落 (85)案例34:架桥机侧翻事故 (85)案例35: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89)案例36: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91)案例37: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94)案例38: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97)案例39:失稳坠落事故 (99)案例40:驾驶室坠落事故 (101)案例41:模板拆卸事故 (104)案例42:违章通行坠落事故 (106)案例43:设备安装时坠落事故 (108)案例44:设备安装时坠落事故 (110)案例45:喷涂油漆时坠落事故 (112)案例46:违章攀爬坠落事故 (114)案例47:拆除钢丝绳时坠落事故 (116)案例48:爬梯失稳坠落事故 (118)案例49:踏空坠落事故 (120)案例50:高处坠落事故 (122)案例5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125)案例52:更换泥斗时坠落事故 (127)第七部分放炮 (129)案例53:巨石挤压事故 (129)第八部分其他爆炸 (132)案例54:油漆爆燃事故 (132)第九部分船舶碰撞 (135)案例55:船舶碰撞事故 (135)第十部分监理责任事故 (138)案例56:监理不到位责任事故 (138)第十一部分自然灾害 (142)案例57:连续突水突泥事故 (142)案例58:山体滑坡事故 (145)案例59:隧道坍塌事故 (147)第十二部分其他伤害 (149)案例60:摔伤事故 (149)前言《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汇编了十二个方面的60起事故案例(包括未遂事件),按照事故类型分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淹溺、高处坠落、放炮、其他爆炸、船舶碰撞、监理责任事故、自然灾害、其他伤害等十二个部分。

起重吊装施工事故案例

起重吊装施工事故案例

起重吊装施工事故案例目录一、通用安全事故案例 (2)1.1 吊装过程中物体打击事故 (3)1.2 吊装过程中钢丝绳断裂事故 (4)1.3 吊装过程中起重机故障事故 (4)1.4 吊装过程中操作不当事故 (6)二、特定类型起重吊装事故案例 (7)2.1 桥梁吊装事故 (8)2.1.1 在建桥梁吊装时支撑体系失稳事故 (9)2.1.2 桥梁吊装过程中构件变形事故 (10)2.2 建筑物吊装事故 (11)2.2.1 高层建筑物吊装时基础不稳事故 (12)2.2.2 建筑物吊装过程中结构失稳事故 (13)2.3 设备吊装事故 (14)2.3.1 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吊装带断裂事故 (15)2.3.2 设备吊装过程中安装不当事故 (16)三、典型案例分析 (17)3.1 案例一 (18)3.1.1 事故经过 (19)3.1.2 事故原因分析 (20)3.1.3 防范措施 (21)3.2 案例二 (22)3.2.1 事故经过 (23)3.2.2 事故原因分析 (24)3.2.3 防范措施 (26)3.3 案例三 (27)3.3.1 事故经过 (28)3.3.2 事故原因分析 (29)3.3.3 防范措施 (30)四、起重吊装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 (31)4.1 预防措施 (33)4.1.1 合理规划吊装路线 (34)4.1.2 严格设备检查与维护 (35)4.1.3 提高操作人员技能水平 (37)4.2 应急处理 (38)4.2.1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9)4.2.2 积极组织救援行动 (39)4.2.3 完善事故调查与报告机制 (41)一、通用安全事故案例某建筑工地,一台起重机在进行钢结构吊装作业时,由于吊装物品超载,导致起重机钢索断裂,钢结构构件坠落。

事故造成地面作业人员一名死亡,两人受伤。

操作人员在吊装前未对吊装物品的重量进行准确评估,且起重机的安全监控系统存在故障未能及时报警。

在另一建筑工地,一台塔吊在进行材料吊装时,由于吊索固定不牢,导致吊装物品在空中发生摇晃,操作人员为避免碰撞而操作失误,造成吊索断裂,吊装物品从高空坠落。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110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110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夏季高温季节已经来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最大限度地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提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一)严格落实包保制度。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片包水域,将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

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水域巡查责任,坚持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日常巡查,在事故易发地段派驻专职兼职相结合的监督人员进行值守,确保责任人员在岗在位。

(三)严格落实学校看护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规范学生作息出勤,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明确外出事由、地点和返校时间,学生请假期间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掌握学生去向。

(四)严格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家校互动,采取校讯通、微信群、家庭走访等方式指导督促青少年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密切关注活动去向,教育其按时到校、安全回家。

(五)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分析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完善预防措施和发生溺水事故后的快速救援流程,及时预警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基于“11·30”事故论亳州市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基于“11·30”事故论亳州市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基于“1130”事故论亳州市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李明
【期刊名称】《交通建设与管理》
【年(卷),期】2003(000)012
【摘要】反思亳州“11.30”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教训,总结探讨一年多来亳州渡运安全监管举措,思索切实做好乡镇渡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以避免亳州市发生渡运安全责任事故。

【总页数】4页(P43-46)
【作者】李明
【作者单位】安徽省蒙城县海事处;副处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52
【相关文献】
1.认真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关于梧州市两起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通报 [J],
2.基于亳州“11·30”事故论亳州乡镇客渡安全监管 [J], 唐宗水
3.基于亳州“11·30”事故论亳州乡镇客渡安全监管 [J], 唐宗水
4.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及治理对策——慈利县阳和“3·30”特大交通事故剖析[J], 张玉求
5.握牢水上交通安全"指挥棒"为乡镇客渡船舶保驾护航
——广西海事局开展"渡运安全月"九年纪实 [J], 莫卫华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安全警示

安全警示

安全警示第72期济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四川巴中一机动船翻沉7人落水 4人溺亡3人获救6月20日10时左右,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柳林镇境内一艘机动船在白岩滩电站上游100米处翻沉,致使船上7人落水,其中3人被救上岸,并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其余4人溺水身亡。

河南平顶山市一矿井发生火药爆炸事故47人遇难6月21日1时40分,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发生火药爆炸事故,经过紧张搜救,有28人安全升井,47人遇难。

云南一钢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6月22日8时左右,云南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云海玛钢有限公司热处理车间的隧道式退火炉发生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11人受伤。

安徽涡阳发生8死7伤交通事故被压婴儿幸免6月22日13时许,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丹城镇街北头2公里处,一辆农用货车行驶在尚未正式通车的一条水泥路上时,突然翻入路边沟内,造成8死7伤,一个五个月大的婴儿被压到车下,毫发未伤。

江苏江都红珍造船厂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5死3伤6月24日10时20分左右,江苏省江都市红珍造船厂因爆炸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当场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伤者被立即送往苏北医院抢救,后2名受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云南红河泸西一煤矿发生瓦斯事故 5人死10人伤6月25日12时30分,云南红河泸西县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奋发公司二号井(原毕草凹煤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5人窒息死亡10人受伤。

宁夏中宁宏远煤矿爆炸事故致5人死亡7人重伤6月26日2时30分左右,宁夏中宁县中宁宏远煤矿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共造成12人被困井下。

9时至10时许,12名被困人员陆续救出,经抢救,5人死亡、7人重伤。

宁夏固原地区一辆乡村公交车侧翻造成11人死亡6月26日7时50分,宁夏固原地区海原县一辆乡村公交车发生侧翻事故,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伤。

内蒙古104省道发生交通事故致3死1伤6月27日14时50分左右,内蒙古104省道9号梁处发生一起客运班车与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小轿车上3人死亡、客车上1人轻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亳州市“11·30”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2001年11月30日约11时30分,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安溜镇吴老家渡口“毫州渡081号”钢质渡船,在惠济河(涡河支流)吴老家渡口水域翻沉,船上44人全部落水。

经抢救,生还21人,死亡23人,其中未满12岁的儿童8人。

一、事故经过
2001年11月30日(农历十月十六日,安溜镇举行传统庙会)约9时30分,吴老家渡口渡工吴海林(男,46岁,吴老家村民)回家吃饭,将“毫州渡081号”渡船交给妻子宋桂芹(女,48岁)摆渡。

宋桂芹摆渡4个航次后,在南岸将“亳州渡081号”渡船交于本村村民吴怀全(男,33岁),自己留在南岸观望。

吴怀全将渡船拉至北岸边后乘客拥挤上船,在渡船甲板部分上水、有的乘客鞋已浸湿的危险情况下,吴怀全仍拉着缆绳将渡船驶离北岸。

驶离北岸约12米处时渡船开始失稳调头,约11时30分,渡船航行到距南岸约10米处时已转向180度。

此时,惊慌失措的乘客纷纷抢抓一侧的悬河钢缆,致使渡船严重失去平衡,发生剧烈摇晃,随即翻覆在河中。

二、事故原因分析
从现场勘察、资料查阅、调查取证的情况分析认定,毫州“11·30”特大水上交通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

导致此次事故发生,除载客严重超额、村民非法操作等直接原因外,也暴露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渡工吴海林身为经过港监机关培训、发证的合法渡工,且其在2001年4月8日与安溜镇政府、吴老家行政村三方共同签定了“2001年渡运安全三级承包责任书”,本应十分了解确保安全渡运的有关要求。

事发当天又正逢安溜镇举行传统庙会,渡工在这一重要时段擅离职守,不仅使渡口秩序无人维护,载客严重超额,而且导致乘客吴怀全违章渡运,最终酿成惨祸。

吴老家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基本上没有担负起对吴老家渡口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吴德红作为行政村水上交通安全承包负责人,于2001年4月8日与安溜镇政府、渡口承包人吴海林签订了“2001年渡运安全三级承包责任书”,但村两委未按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责任。

(2)未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安溜镇政府作为本辖区内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基本未履行应尽的职责。

经查,“11·30”事故发生前,镇长阮中海未主持召开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讨论水上交通安全及其他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副镇长孙绍龙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只批注“已阅”,未安排具体部门或具体人员落实;分管水上安全工作的镇党委委员肖健对本镇庙会期间渡口严重超额渡运的重大安全隐患竟称毫不知情。

(3)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不到位。

除吴老家渡口存在违章缆渡、严重超额现象外,电管站渡口、陈庄渡口、高庄渡口、怀六渡口、石大营渡口、十九里渡口等都存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违章现象。

区政府未完全按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的要求,督促乡镇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乡镇政府履行乡镇船舶管理职责的督促检查不力,对各乡镇普遍存在的由于赶庙会而造成的渡口严重超额的重大安全隐患从未提请有关乡镇政府采取预防措施。

(4)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之间缺少协调统一的配合,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落实隐患整改,致使隐患最终酿成事故。

(5)未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致使当地干部和群众安全意识普遍淡薄、
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差。

谯城区、安溜镇、吴老家行政村基本上未组织开展有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隐患整治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当地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更差,安全保护能力低,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非常脆弱。

——摘自《中国安全生产年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