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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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1]6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3.29
【实施日期】2011.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
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1〕6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要点》。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严厉整治围标串标为重点,以健全制度和创新监管为主线,进一步规范招标和投标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动态监管,摸索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评分,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有效联动。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诚信评价纳入评分、电子招投标、预选承包商库、市外企业严格准入等综合举措,在整治围标串标等“乱象”上取得实效。

(二)建立包含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在内的招投标监管制度。

(三)加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

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实施细则(20110719).

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实施细则(20110719).

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施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由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规定内容组织实施。

第四条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正在实施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故停工,施工企业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书面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停工期间,暂停对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评价工作,恢复施工后,施工企业应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书面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恢复对该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作。

第六条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履行完成、已召开验收准备会的或已交付使用的,由施工企业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终止评价的书面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实后应终止对该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

第七条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其监督的属于管理评价范围内工程,在45天的报送周期内进行一次检查评价。

第八条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作必须由两名及以上的质量监督员共同进行。

第九条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作应邀请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代表进行见证。

第十条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首先确认本评价周期内属于管理评价范围内的工程。

(二应提前通知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三在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代表的见证下确认该项目此次评价的工程范围。

(四结合工程评价范围,在施工现场告知施工企业此次工程质量管理评价的项目,要求配合的事项,施工企业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五对施工企业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按确定的项目实施检查、打分。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对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的规范和要求的总称,其制定旨在保障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首先,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设计阶段的评定标准。

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设计阶段的评定标准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设计质量的评定标准、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评估等内容。

只有合理的设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其次,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还应包括施工阶段的评定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评定标准应包括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施工质量的控制要求、施工材料的选用标准等内容,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另外,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还应包括工程验收阶段的评定标准。

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评定标准应包括验收程序的规定、验收标准的要求、验收结果的处理等内容,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此外,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还应包括工程运营阶段的评定标准。

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运营管理,评定标准应包括运营管理的要求、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求、运营安全的保障要求等内容,以确保工程设施的长期运营和使用。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其制定涉及到市政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充分考虑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确保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执行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才能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渝建发[2011]56号【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3.29【实施日期】2011.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建发〔2011〕56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一、工作思路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改善体制机制,调整管理模式,强化系统建设,完善规范标准,健全诚信体系,打好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和经济高速发展的重庆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杜绝重大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遏止较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一般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二)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0%以上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

(三)健全完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网络,落实机构、人员、装备、工作经费,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

(四)提高安全科技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

建筑施工企业要在本企业新开工项目100%建立现场安全生产电子监控系统。

三、主要措施(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开展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级工作。

在2011年3月底第一轮评级工作结束后,。

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房屋建筑

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房屋建筑

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房屋建筑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重庆市施工企业在房屋建筑方面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

文章首先对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说明,并指出了施工企业在房屋建筑中所面临的挑战。

随后,文中详细阐述了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的内容,包括人员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最后,针对这些标准的实施,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引言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房屋建筑质量的重要环节。

重庆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大城市,房屋建筑数量庞大,工程质量管理更是至关重要。

鉴于此,本文旨在建立一套详细、全面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以帮助重庆市施工企业提升工程质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背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合格的工程质量可以保障房屋建筑的安全稳定,提高人们的居住质量。

然而,施工企业在房屋建筑中面临着很多挑战。

首先是现代房屋建筑技术的不断更新,施工企业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技术要求。

其次是施工人员的素质问题,包括技术能力、责任心等方面。

此外,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也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三、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1.人员管理人员管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

重庆市施工企业应确保招聘到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同时提供持续性的技术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并了解最新的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此外,施工企业还应强化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沟通协作能力,以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技术管理技术管理涉及到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重庆市施工企业应建立科学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技术要求得到落实。

此外,施工企业还应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引进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3
24

3.1.8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5分
作业层晕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1.5分
3
25
(二)门型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3.2.1施工方案: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1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4分
4
20

3.1.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2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2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2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1分
4
2

1.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4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4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4分
4
29

3.2.5脚手板: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2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2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火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1分
4
30

3.2.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2分

关于调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1版)》有关内容的通知

关于调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1版)》有关内容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文件渝建招发[2012]2号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1版)》有关内容的通知各区县招投标监督机构、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1版)》已于201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65号)的出台,以及其他政策方面的变化,《标准文件》(2011版)在使用过程中需做如下调整,请你们遵照执行: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65号)的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值纳入招投标评分,因此,《标准文件》(2011版)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为:二、第8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中(3)改为:(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第8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改为:近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个。

(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四、第8页,1.4.1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要求改为: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五、第9页,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最后一句话改为: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重庆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重庆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重庆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如下: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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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基础防水出现渗漏的,扣2分。
10
19
混凝土结构
○桩身混凝土质量检测方法、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
○模板与支架无设计方案,高支架未经专家论证方案,发现一起扣2分;
○混凝土的配合比、计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试件的取样留置数量、同条件试件养护环境、标识等有不符合的,发现一项扣1分;
○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标准养护条件的,扣2分;
实体质量部分
50
18
地基与基础工程
○测量定位工作未经复核或复测的,发现一起扣5分;
○土方开挖或回填的顺序、方法与设计工况不一致的,发现一起扣2分;
○高切坡深基坑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的,发现一起扣2分;
○基础开挖或回填没有考虑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的,扣2分;
○地基持力层或路基压实度未按规定检验的,扣2分;
○未建立完善三检制、材料进场检验制、工序报验制、材料见证送检制、质量问题处理制等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的管理制度应有相应的书面资料),发现一起扣2分;
○建立的管理制度没有认真执行的,发现一起扣3分。
4
7
现场配置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图集的情况
○没有配置工程必要技术标准、规范,扣1分;
○设计选用的工程图集现场没有配备的,扣1分。
2
8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审批情况
○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的,扣2分;
○没有相应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扣2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扣1分;
○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发现一起扣0.5分;
○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的,发现一起扣1分。
2
9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情况
○未按规定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抗滑移系数复验的,扣2分;
○涂装面的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索结构无质保书或未按监测情况及时调整的,发现一起扣2分。
10
21
附属设施工程
○路边石施工质量和线形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项目管理机构无公司委派书,扣2分;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没有签署责任书,发现一人次扣0.5分。
4
3
项目经理到位情况
○未参加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等,发现一次扣1分。
3
4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格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
○钢筋代换、钢筋的品种、规格、级别、数量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钢筋加工、连接、安装以及受力钢筋的位置有不符合要求,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混凝土出现露筋、孔洞、烂根、错台、胀爆模等严重缺陷的,发现一处扣1分,累计不超过2分;
○预应力钢筋张拉、锚固、压浆,外露预应力钢筋的处理及锚具封闭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质量评价时主要配备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项技术员、质检员、试验员、档案员)无故未到岗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
3
5
工程专业分包及分包管理情况。
○没有进行分包单位资质报审的,扣1分;
○没有按规定签署分包合同的,扣1分;
○总包单位有关人员未在分包有关资料中签字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
2
6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5
三、
施工企业资质情况
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一次性扣60分
四、
合计
应得分
(满分100分)
实得分
得分率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监理单位人员签名:施工单位人员签名:
评价人员签名:评价时间:年月日
○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
○验收资料的填写、签章不完善的,发现一起扣0.5分。
3
12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及时,发现一起扣0.5分;
○填写有明显错误的,发现一起扣1分;
○签字不及时、不完善的,发现一起扣0.5分。
2
13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情况
○材料、构配件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
重庆市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名称:质量监督站: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编码:形象进度: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标准
应得分值
扣分
得分
一、
质量行为部分
50
1
企业对项目的检查管理情况
○企业有关人员参加重要验收的情况: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发现未到位一次扣1分。
2
2
质量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程序不符合要求组织施工的,发现一起扣1分。
○重大设计变更没有重新报审组织施工的,发现一起扣2分。
2
10
按图施工情况
○未按图施工的,发现一起扣2分;
○明显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的,发现一起扣2分。
4
11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扣2分;
○违反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施工部分),发现一起扣2分。
4
16
限制或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执行情况
○按《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的,扣0.5分。
2
17
质量通病治理落实情况
○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要求检查,发现一项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2
二、
○材料、构配件报验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
○材料、构配件检验没按要求复检的,发现一起扣1分。
6
14
质量检测和施工监测情况
○各种施工试验检验取样批次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
○隧道和大型桥梁施工工程中未按要求进行监测的,发现一起扣2分;
○无试验台账或无规范的扣1分。
3
15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检查井、排水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累计不超过2分;
○人行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栏杆尺寸、线形较差的,扣2分;5源自22使用功能性检测
○道路弯沉值和纵、横坡检测;
○排水管涵闭水试验;
○给排水管道或气罐压力试验;
○水池满水试验;
○桥梁成桥荷载试验;
○桥梁防雷验收;
○照明系统照度和接地测试。
○混凝土几何尺寸及线型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抗渗混凝土不满足设计要求,发现一起扣5分。
10
20
钢(索)结构工程
○操作焊工未持证上岗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累计不超过2分;
○焊缝存在裂纹、焊瘤、焊缝厚度不足、表面气孔等缺陷的,发现一处扣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没有按规定进行焊缝的无损探伤,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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