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食堂规章管理制度教学教材
学校食堂规章制度文档版

学校食堂规章制度文档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校园食堂环境,维护学生的身体健康,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内所有师生员工,禁止任何形式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食堂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规,保障师生用餐安全及营养。
第四条学校食堂制定菜单应合理搭配,种类丰富,食品原料新鲜,制作卫生。
第五条学校食堂维护师生用餐环境整洁,保持食堂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学校食堂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用餐规则第七条学生在用餐前应排队有序,不要拥挤推搡,礼让他人。
第八条学生用餐时要文明用餐,不可大声喧哗,不可浪费食物。
第九条学生应尊重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语言谩骂。
第十条学生应自觉将用餐后的餐具放回指定位置,保持用餐环境的干净整洁。
第十一条学生及教职工在用餐时禁止带走食堂内的器皿、餐具、食品等物品。
第三章饮食安全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有专业的厨师团队,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处理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要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操作正常,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在食堂内自行添加调味品或其他成分,以保障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严格控制油炸食品摄入量,推广健康饮食理念。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优先采用有机食材和绿色食品,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对食品原料进货渠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专班,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食品卫生意识。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设立投诉箱,接受师生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处理问题。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内设立饮食卫生检测点,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测。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在食品留样过程中,执行严格的记录和处理程序,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章处罚制度第二十三条学生如有违反食堂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等。
学校食堂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维护食堂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堂管理原则1. 食堂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
2. 食堂应以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饮食质量。
3. 食堂经营应遵循市场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提高经营效益。
第三条食堂经营与管理1. 食堂经营者应具备合法资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
2.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4. 食堂应加强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5.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条食堂卫生与环境保护1. 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规定,保持食堂环境整洁。
2. 食堂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3. 食堂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 食堂应合理规划布局,提高食堂空间的利用率。
5. 食堂应加强噪声、油烟、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食堂服务与投诉处理1. 食堂应合理制定菜谱,满足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
2. 食堂应保证食品价格的合理性,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3. 食堂应提高服务质量,关注师生员工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
4. 食堂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师生员工的投诉。
第六条食堂安全管理1. 食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堂运营安全。
2. 食堂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食堂应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食堂应加强治安管理,保障食堂内的治安秩序。
第七条违规行为的处理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食堂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食堂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 食堂从业人员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通用6篇)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新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关系全校师生的安全,因此,必须做好食堂的管理,为了办好食堂,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
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
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
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3、呀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5、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
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6、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7、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11、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
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
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复核员根据又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
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5篇)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
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
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
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学校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校领导,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堂餐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七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准入标准,加强食品采购管理。
第八条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第九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第十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存放,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及时处理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安全加工第十三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加工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餐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煮熟、烧透。
第六章食品安全供应第十六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供应制度,确保食品按时供应,保证食品质量。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学校配餐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营养水平,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食堂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遵循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安全、营养、卫生。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第六条食材采购应从合法渠道购进,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卫生。
采购时应查验相关证件,记录采购信息。
第七条食材储存应分类存放,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霉变、污染。
第八条食材加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食品质量。
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保持食堂内外清洁卫生。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四章营养配餐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根据国家营养标准和学生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营养配餐方案。
第十五条配餐应注重食物多样性和营养均衡,保证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摄入。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等三餐服务,并根据学生需求提供加餐服务。
第十七条食堂应定期对配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学生反馈和营养专家建议,不断优化配餐方案。
第五章师生监督第十八条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营养配餐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师生有权对食堂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食堂应认真听取并积极改进。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师生对食堂服务的满意度。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是学校的福利设施,食堂管理者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校内师生员工,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食堂经营第四条食堂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保证食品质量和供应安全。
第五条食堂经营者应根据学校师生的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菜单,并定期更新种类,确保供应的食品种类丰富,并符合膳食搭配的原则。
第六条食堂应定期对厨房设施和餐具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食品加工及餐具洗涤卫生达标。
第七条食堂应配备专业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保证操作规范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八条食堂应严格控制食品采购渠道,确保食材新鲜,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保持食品新鲜,避免过期食品进入食品流通。
第十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对疑似有问题的食品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卫生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卫生安全。
第四章就餐秩序第十二条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前往食堂就餐,不得在食堂内使用手机、吸烟、喧哗等行为。
第十三条食堂内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应配合食堂服务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
第十四条师生应排队有序购买食品,不得插队或者拥挤压缩他人用餐空间。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设立食堂管理监督岗,定期对食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学生食品安全委员会,监督食堂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接受师生的投诉和建议。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食堂经营者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面临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十八条学生如有违反就餐秩序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批评教育、停用食堂餐卡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营养,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清洁卫生等各个环节。
三、组织机构1. 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清洁卫生等。
3. 食堂从业人员:负责食堂的具体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管理制度1. 食品卫生管理(1)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2)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身体健康。
(3)食品原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4)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5)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清洁卫生等环节。
(2)食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质量。
(3)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3.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1)食堂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生物。
(2)食堂应定期对厨房、餐厅、仓库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食堂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及时、安全的处理。
4. 食堂服务管理(1)食堂应制定合理的菜谱,确保菜品营养均衡。
(2)食堂应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就餐者满意。
(3)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五、流程1. 食品采购流程(1)食堂管理部门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员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3)采购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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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2.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三、培训时间:每周一次。
四、培训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培训地点:本校食堂餐厅。
六、培训目标: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做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2.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
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3.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4.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5.建立学习制度,学校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
2.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一、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二、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三、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四、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
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七、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八、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九、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十、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一、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二、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识。
三、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六、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七、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八、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九、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一、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20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净。
三、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四、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
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琢冻和分装间,分装问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五、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
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
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六、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七、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八、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5.食品切配管理制度一、未经过粗加工清洗处理过的原料不得切配,遵循先洗后切的原则。
二、分设荤素切配台,荤素生熟砧板,用具等有标志。
刀、砧板洗刷后竖放防霉,要求荤素分类放置,切配容器专用。
三、切配时,注意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疑不洁或污染的原料应及时剔出,不得切配。
四、每切配一定时间或切配完一种食品,应当刮去砧板上的污物,并洗净再用。
五、切配结束,及时清理台面,刀、案板、砧板、地面保持场所环境卫生,允许消毒的器具须消毒处理后备用。
六、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的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和冷藏。
七、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并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八、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6.烹调及食品再加热管理制度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不得将加工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四、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六、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
七、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八、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九、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保存温度低于60℃或低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
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十一、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7.备餐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专间内由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时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三、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应在专间无人状态下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专间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度,当气温超过25度时应立即打开空调降低室温。
五、供应前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六、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
地面不得设明沟。
七、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