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用书)高中政治 2.2 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设计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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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2.2 积极维护人身权复习 新人教版选修5

高中政治 2.2 积极维护人身权复习 新人教版选修5
例:区别债权和物权,债权是相对权,权利人只能 对特定的相对人主张权利。物权是绝对权,其权利 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即物权人以外的 所有其他人都负有尊重物权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 人非法干涉的义务。
地位:最基础权利(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 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内容: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
(1)本案中,该县中医院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 利?为什么?
(2)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案:(1)①该县中医院已经侵犯了刘某的肖像 权,因其未经刘某及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 开展出刘某就诊的照片。②该医院也侵犯了刘某 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因刘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 ,不愿被他人知道,而该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 宣扬,侵犯刘某隐私,损害刘某的名誉。
资料-典题探究
杨某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王某应承担什么责任?
1.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 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名誉权不同于荣誉权 荣誉权: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所享 有的专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
1.隐私: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个人身份、 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 2.目的: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3.法律规定: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 利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侵权责任法规定, 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 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 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 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 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 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高中政治 专题二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新人教选修5

高中政治 专题二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新人教选修5
【P19探究问题提示】 在我国,公民有权 使用笔名,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改变绰号、 网名(网络ID)等其他别名。因此,鲁迅这个 笔名是周树人自己采用的,受法律保护。
【P20探究问题1提示】 张薇的肖像权受到 了侵犯。因为张薇是肖像权的主体,广告公 司使用张薇的肖像应经张薇监护人的同意, 而不是照相馆的同意。本案中照相馆和广告 公司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张薇的肖像,因此 二者都是侵权人。
简要回顾
生命健康俱可贵人身权
生命健康权
积极维护 姓名肖像受保护姓名权与肖像权
人身权
侵害姓名权,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名誉权与隐私 侵害名誉权、隐私的法律责任
教材探究问题提示
【P18探究问题1提示】 (1)该公司应承担谢 某死亡的法律责任。因为该公司在经营游泳 池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如缺少医务人 员和急救用品、救生员救护不力等。该公司 应承担谢某的丧葬费、谢某生前扶养人必要 的生活费等费用。
理论思考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 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解析】 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 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 法解释中有进一步规定。 【答案】 A
牛刀小试
2.关于名誉隐私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 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________等形式宣扬 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 为。( )
①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 ②向老师报告违 法犯罪分子 ③书面 ④口头
(2)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 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它包括亲 权、亲属权和配偶权。
①亲权,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
②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 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高中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学案新人教版选修5

高中政治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学案新人教版选修5

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引述人身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各项民事权利的典型案例。

1.了解生命健康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明确姓名权与肖像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3.懂得名誉权和隐私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生命健康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生命健康权。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探究]1.复旦投毒案在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为同宿舍居住室友,因平时琐事产生些矛盾。

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何理解法院的判决?[提示] 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应尊重他人的权利,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林森浩故意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健康权,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姓名肖像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1.姓名权: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此外,自然人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2.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探究]2.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

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

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姓张。

运用法律知识对张丙的行为进行分析。

[提示] (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案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案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教案
一、课程安排
1.课前预习:
A.学生自学课文,熟悉课文内容和句子结构。

B.复习巩固本单元所掌握的有关词汇和词组,做好课前准备活动。

2.设计意图:(1)激发学生学习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热情,增强护卫人身权利的意识。

(2)运用所学词汇和句型来表达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和维护的看法,提高口语表达能力。

二、教学内容
1.热身:复习本单元的重点词汇。

2.朗读课文。

3.分析课文:(1)了解课文内容,并回答问题;(2)分析课文中出现的重点知识点及表述方式;(3)说出课文中的新词汇和短语。

4.导入:
A.学生就课文内容进行讨论,让学生积极发表自己对人身权利的看法,交流自己的体会。

B.教师利用导入活动分析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必要性。

5.口头练习:
A.教师设计几个问题,让学生以小组形式进行讨论。

B.学生根据问题讨论,并运用所学知识及句型,表达自己的看法,培养语言运用能力,增强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

6.巩固和拓展:
A.教师指导学生作口头练习,巩固课文内容;B.教师运用多媒体展示案例,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进一步理解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重要性。

三、教学评价
1.综合练习:根据课文内容,学生编写一篇关于维护人身权利的短文,对这篇短文进行互评,并向全班进行展示。

2.自我评价:学生就本节课的学习情况进行反思,找出自己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

人教版政治选修五2

人教版政治选修五2
-如何组织学生进行有效的讨论,促进知识的内化和技能的提升;
-如何设计互动环节,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重难点:
-培养学生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中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理解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其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时勇于维权,同时关注他人权益。
(二)过程与方法
1.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深入探讨人身权的内涵和重要性。
2.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合作探究的学习能力,让学生在自主探究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3.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检验学生对人身权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尊重他人、关爱生命的价值观,树立维护人身权的意识。
2.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使其明白法律是保护人身权利的有力武器,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3.激发学生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
二、教学内容
1.导入:通过一则人身权案例,引发学生对本节课主题的兴趣。
2.知识讲解:详细介绍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我国法律体系对人身权的保护。
5.社会实践:鼓励学生参加社区法律宣传活动,如法律讲座、法律知识普及等。学生在参与活动后,提交一份不少于5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分享活动经历、收获和感悟。
-对于基础薄弱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指导和鼓励,确保他们能够掌握基础知识。
3.实践活动,提升能力:
-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法律宣传活动,将所学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
-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维护人身权利》教学设计

《维护人身权利》教学设计

维护人身权利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1.了解人身权利的概念和重要性;2.掌握维护人身权利的基本方法和技巧;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人权意识;4.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教学内容1.人身权利的概念和内容;2.违反人身权利的行为和后果;3.维护人身权利的基本法律知识;4.维护人身权利的方法和技巧。

三、教学过程1. 导入(10分钟)教师可以通过问问题或讲述故事的方式引入话题,提出人身权利的概念,并向学生说明人身权利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2. 知识讲解(20分钟)讲解人身权利的内容和法律保护,包括人身权利的基本内容与涵义、宪法对人身权利的保障、法律对人身权利的保护等。

3. 案例分析(30分钟)选取一些实际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违反人身权利的行为以及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引导学生思考如何维护人身权利。

4. 维护方法和技巧(30分钟)介绍维护人身权利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包括如何避免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如何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等,同时鼓励学生相互交流和分享个人经验。

5. 情景模拟(30分钟)组织学生进行情景模拟,让学生在模拟的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和技巧,分析并解决违反人身权利的问题,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6. 总结回顾(10分钟)对本节课所学内容进行总结回顾,强调维护人身权利的重要性,并留出时间解答学生的问题。

四、教学评价1.课堂参与度评价:观察学生在课堂上是否积极参与讨论和活动;2.作业评价:布置相关的作业,包括案例分析和维护人身权利策略的总结;3.教学反馈: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应和指导。

五、教学资源1.教学课件:包括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和案例分析;2.情景模拟材料:提供情景模拟的案例和相关材料;3.相关法律法规文本:提供人身权利的法律依据和法规文本。

六、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旨在提高学生对人身权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和引导,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表达,以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

新人教版政治选修5《积极维护人身权》word教案

新人教版政治选修5《积极维护人身权》word教案

第二框题积极维护人身权学习要求知道人身权的意义和种类了解各种人身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学习过程学生活动1:探讨并分析人身权案例分析:该公司是否以应对谢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结合这一案例,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

如:游泳、下水救人、楼梯拥挤等一、生命健康诚可贵1、人身权的主要内容:(回顾上节课,民法的两大基本民事权利是什么?)2、生命健康权-----最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

3、侵害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案例1】两剑坛高手华山论剑,高手甲用剑把高手乙逼下悬崖,致其身亡。

问:以民法眼光,甲侵犯了乙的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学生活动2:探讨并分析姓名肖像权二:姓名肖像受保护案例:在本案中齐玉姓名权是否受到了侵害?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姓名权的?姓名权与肖像权民法通则规定:案例:苍南中学高二学生林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请问可以吗?如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案例:张薇的肖像权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是,谁是侵权人?学生活动3:探讨并分析名誉隐私不可侵三:名誉隐私不可侵案例:顾墨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吗?案件中这些人的行为有无不当之处?名誉权与隐私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我国对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最高院规定,以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案例: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应该如何处理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5条第四款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侵害名誉权、隐私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2 2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新人教版选修5

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2 2 积极维护人身权课件 新人教版选修5

2.区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
是公民享有的最基础的人权。
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
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
生命权
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
和健康
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
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

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思维建模] 审设问 侵权
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 审材料 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
作为佐证 我国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甲为 析选项 报复乙,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侵犯了乙 的名誉权,A 正确,B、C、D 不符合题意。 定答案 A
人身权。
4.辨析与评价:民事法律责任。
自主预习 探新知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
_人__身__自_由__和_人__格_尊__严__。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
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一个人最_基_础__的权利。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想一想] 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 头像或类似的一些软件的 头像,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呢?
提示: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能算侵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对于_人__格_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自然 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_侮__辱_、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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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维护人身权(教师用书独具)●课标要求引述人身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各项民事权利的典型案例。

●课标解读课标要求学生理解人身权的具体表现;引述侵害人身权的案例,讨论侵害人身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

●落实策略课前:自主学习,调查搜集。

学生阅读教材、搜集典型的维护人身权的案例、资料和行为,提出问题。

课上:师生互动,合作探究。

学生资料汇总、典例展示探究、教师总结提升、走进生活学以致用。

(教师用书独具)●新课导入建议方式一:问题导入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专题二第一框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大家了解了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一些基本理论常识,我们知道了民法是对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知道了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违反了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大家回想一下,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是什么?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专题二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方式二:案例导入案例:张无忌与陈君是对门邻居,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张无忌为发泄心中怨恨,故意买一小狗并起名“陈君”,并且经常趁邻居陈君在家时用该名字唤其小狗,陈君为此上门质问张无忌,张无忌说:“我自己养的狗,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关你什么事?”此后,张无忌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常常在小区花园内当众以“陈君”之名唤其小狗,陈君深感受辱,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请同学思考:张无忌的行为侵犯了陈君的什么权利?如果你是陈君你会怎么办?我们今天就来学习有关内容。

●教学地位分析专题二的主要内容是民事权利和义务。

涉及民事主体在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

而人身权关系是其中最主要的关系,通过本框内容的学习,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

●教学流程设计课前预习安排:1.①看教材18~20页“生命健康俱可贵”,完成知识1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2.①看教材20~22页“名誉隐私不可侵”,完成知识2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步骤1:导入新课,简要说明本课时教学地位。

⇒步骤2:教师通过提问,检查预习效果。

注①⇒步骤3:师生互动完成“全面认识人身权”,互动方式可以利用问题导思1、2、3由浅入深地实施。

注②⇓步骤7:先让学生自主总结本课时内容,然后对照“课堂小结”内容进行简要归纳总结。

根据时间引导进行。

根据时间让学生处理课堂练习、布置课后练习。

⇐步骤6:处理“课外生活感悟”,教师根据教学时间和内容灵活掌握,最好交由学生自主处理,参照探究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注③⇐步骤5:教师要求学生完成“题组训练”1和2,巩固探究成果。

然后根据背景材料,让学生自己提出其他探究问题,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解决方式、方法和结果。

最后,根据“当堂双基达标”设计变式练习,学生交流完成并互相评价。

⇐步骤4:教师通过“疑误指津”进行释疑解惑或对知识外引内联,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注①:建议教师对【课前自主导学】中比较基本的知识点多提问几个学生,使80%以上的学生都能掌握该内容,以利于下一步对该重点知识的探究。

注②:建议教师除已有“题组训练”和“探究问题”之外,再变换一下命题角度和问题提出方式,让学生设置一些变式习题和问题以拓展学生的思路。

注③:在探究过程中可以让学生从生活实际中再找一些体现本知识的事例加以说明,在探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学生的视野。

1.部分。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

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什么权利?【提示】生命健康权。

1.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肖像权: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头像或类似的一些软件的头像,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呢?【提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到限制的,只要你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能算侵权。

1.名誉权: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

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隐私权:法律对隐私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小林和小王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后来因一件小事两人产生了隔阂。

这之后,小王便到处向别人述说小林的隐私,最终引起了小林的极度不满。

上述事实中,小王侵害了小林的什么权利?【提示】名誉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1.教材P18探究问题1【提示】(1)该公司应承担谢某死亡的法律责任。

因为该公司在经营游泳池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如缺少医务人员和急救用品、救生员救护不力等。

该公司应承担谢某的丧葬费、谢某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一要增强安全意识,二要学会自我保护的本领。

可由师生讨论在各种具体情形下的自我保护措施。

2.教材P18探究问题2【提示】本案中齐玉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而且其受教育权也受到侵犯,陈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教材P19探究问题【提示】在我国,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改变绰号、网名(网络ID)等其他别名。

因此,鲁迅这个笔名是周树人自己采用的,受法律保护。

4. 教材P20探究问题1【提示】张薇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

因为张薇是肖像权的主体,广告公司使用张薇的肖像应经张薇监护人的同意,而不是照相馆的同意。

本案中照相馆和广告公司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张薇的肖像,因此二者都是侵权人。

5.教材P20探究问题2【提示】顾墨的名誉权受到侵害。

林律师依法办事,并要求周老师对此事保密,所以林律师没有侵权行为;而周老师和班上同学对此事处理不当,泄露事情原委,班上同学进行传言,已侵害了顾墨的名誉权。

6.教材P21探究问题【提示】(1)可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实际,谈谈“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并结合实际从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角度表达自己的看法。

(2)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

父母和老师不能以监护和教育为名,侵犯子女和学生的隐私权,应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尊重他们的权利;子女和学生也要尊重父母和老师,主动与他们沟通,从而得到理解和帮助。

2013年杨小娜14周岁。

现在,她是历城职业中专的一名学生,而在8个月前却是一家农药厂的童工。

由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2013年4月中旬,刚刚“上班”才一个月的她,就因为有机磷中毒而住进医院。

1.农药厂雇佣童工合法吗?农药厂侵害了杨小娜的什么权利?【提示】农药厂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

并且因为缺少安全防患意识和措施,严重侵害了杨小娜的生命健康权。

2.你认为杨小娜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说一下你的法律依据。

【提示】杨小娜应该在家长的监护支持下,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要求农药厂赔偿医疗费等。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务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3.杨小娜的人身权除了上述权利外还有哪些表现?【提示】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除了生命健康权,还有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

1.全面认识人身权(1)含义: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地位: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它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只有重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才能激起社会尊重人格尊严和珍视人的价值的意识,才能唤起主体改造世界、创造世界的积极性。

2.区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和尊严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2)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所必备的。

犯罪分子虽然因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们依然享有人格权,并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2.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权,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

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题组训练】1.西方有一句宣传有关法律的谚语:“放出去的疯狗咬伤人,其主人是要负责任的!”这句谚语说明了( )A .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B .公民的自由权受法律保护C .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D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解析】 谚语说明了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本题要注意人身自由权与人身权的区别。

人身自由权通称“自由权”,其客体是权利人的行动,其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

人身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指人的生命、健康、名誉、姓名、肖像权等。

应选C 项。

【答案】 C2.关于名誉隐私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________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 )①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 ②向老师报告违法犯罪分子 ③书面 ④口头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解析】 ①②不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③④符合要求,应选D 项。

【答案】D积极维护人身权⎩⎪⎪⎨⎪⎪⎧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权与肖像权侵害姓名权、肖像权的法律责任名誉隐私不可侵⎩⎪⎨⎪⎧ 名誉权与隐私权侵害名誉权、隐私的法律责任【走进生活】某国学大师发现市场上有几十种打着自己的旗号出版的图书在销售,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就委托律师,开始集中打假行动。

2012年11月,该国学大师起诉三家出版社肖像权纠纷案在某市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该国学大师钱款总共35万元。

这三个出版社出版的三册书籍,分别在封面、封底、切口、书腰等处使用了多张该国学大师的照片,且均未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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