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反应反馈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理与报告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情况上报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情况上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输血工作,保障患者用血安全,及时处理输血不良反应,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进行输血操作的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输血不良反应:指患者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显现不良症状、体征或试验室指标异常的情况。
2.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指对输血不良反应的及时识别、处理和记录工作。
3.输血不良反应情况上报:指将输血不良反应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给医院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第四条识别与处理1.输血过程中显现异常症状、体征或试验室指标异常时,医务人员应立刻停止输血,评估患者病情,并做好记录。
2.依据患者症状、体征以及试验室指标,医务人员应进行输血不良反应的识别和推断。
3.对于轻度不良反应,可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并报告给直接负责的主治医生。
4.对于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刻停止输血,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给直接负责的主治医生和相关科室。
第五条进一步处理1.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具体情况,进一步评估并订立相应的处理方案,包含症状缓解及防备措施等。
2.对于疑似输血不良反应,但未实现确诊标准的情况,应及时察看患者,做好相关记录,并报告给直接负责的主治医生和相关科室。
第六条记录和反馈1.医务人员应对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进行认真记录,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输血情况、不良反应的症状、体征、试验室指标变动以及治疗效果等。
2.直接负责的主治医生应对记录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
3.医务人员应将记录及时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第三章输血不良反应情况上报第七条上报责任和要求1.输血不良反应发生后,医务人员应及时上报给相关科室和医院输血管理部门。
2.医院输血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分析输血不良反应情况并订立相应的改进措施。
3.医务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上报表格,并供应相关支持料子。
第八条上报程序1.医务人员在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立刻将情况告知直接负责的主治医生。
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

十.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
)制定本制度。
1、输血不良反应,俗称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了原来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症状和体征。
在输血过程中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个月发生者为迟发反应。
2、血库工作人员需在交叉配血后将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用试管盖盖紧,在2-8℃至少保存7天。
以便在患者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后,可对保存的受血者和献血者的血标本进行复核,排除交叉配血不合等方面原因。
3、输血治疗时,临床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用属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会产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的疾病,征得家属或病人同意并签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4、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血库及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点评分析。
5、输血结束后若有输血不良反应,护士应作记录反映情况,并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直至查明原因。
护士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中永久保存。
6、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经确认后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应及时与采供血机构的业务科室联系,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查找献血者的检查资料并追踪献血者。
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
7、经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如未发现采供血机构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则由医务科或卫生行政部门向病人家属作必要的解释。
属责任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附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与应急预案简要图输不良反应如发热,过敏,溶血等↓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记录↓上报血库,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单,(重大输不良反应及时汇报生在护士长,由科室汇报医务科/总值班)↓怀疑严重输血不良反应(溶血反应)时,抽取患者血样送往血库,保留血袋及输血器,必要时医务科/总值班、血库、临床医生及患方四方对血袋及输血器封存、检验。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输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能够及时发现、诊断和处理,减少患者受损,提高输血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输血科、血库、临床各科室等相关人员。
三、责任主体:1. 输血科负责制定并修订该管理制度,负责对输血过程中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置。
2. 血库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血液制品,同时协助输血科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
3. 临床各科室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输血,及时上报不良反应,并配合输血科进行处置。
四、监测内容:1. 输血过程中不良反应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发热、寒战、呼吸困难、皮肤变红或发冷、出血、荨麻疹、休克等。
2. 监测过程中应注意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程度、持续时间等信息的记录和整理。
五、监测方法:1. 输血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密切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指征,及时获取患者的体征和症状。
2. 根据不良反应的不同,可进行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进一步诊断。
3. 协助医生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并及时上报。
六、处置流程:1. 一旦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确保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
2. 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反应,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处置,包括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加强护理、与血库联系等。
3. 完成处置后,应及时记录不良反应的处置过程以及治疗效果,并上报相关部门。
4. 对严重或复杂的不良反应,应立即成立专家组进行会诊,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七、报告管理:1. 输血科应建立不良反应的报告系统,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良反应的情况,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2. 对于发生的不良反应,应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具体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 相关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报告不良反应的处理结果,并配合对不良反应进行随访。
八、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工作或不履行监测和处置职责的相关人员,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受血者可能产生的与输血相关的各种不良反应。
这些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从轻微不适到严重的生命威胁不等。
对于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及回报制度,我们需要了解不良反应的分类、识别及处理措施,以及对于不良反应的回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下面将详细阐述这些内容。
一、输血不良反应的分类根据发生的时间和临床表现,输血不良反应可分为即刻性不良反应、急性不良反应和迟发性不良反应。
1. 即刻性不良反应:发生在输血开始后的30分钟内,主要包括过敏反应、发热反应、呼吸困难等。
过敏反应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潮红、荨麻疹、寒战、发热等。
发热反应是指体温升高过1℃。
2. 急性不良反应:发生在输血后的30分钟到24小时内,主要包括输血相关肺损伤(TRALI)、难治性心力衰竭(TACO)等。
TRALI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低氧血症,可能伴有肺水肿;TACO 主要表现为急性左心衰竭的症状,如呼吸困难、胸闷等。
3. 迟发性不良反应:发生在输血后的24小时以上,主要包括细菌感染、非溶血性烂血病等。
细菌感染是指输血期间血制品受到污染或感染源在输血后开始繁殖引发的感染。
非溶血性烂血病主要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疼痛等,病情较轻。
二、输血不良反应的识别和处理措施输血不良反应的识别和处理是确保受血者安全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处理措施:1. 即刻性不良反应的处理:- 过敏反应:停止输血,按照医嘱给予抗过敏药物,如抗组胺药物、皮质激素等。
- 发热反应:停止输血,应保持患者体温稳定,必要时给予抗热药物。
2. 急性不良反应的处理:- TRALI:停止输血,给予较高浓度氧气,必要时行机械通气治疗,并给予支持性治疗,如利尿剂等。
- TACO:停止输血,保持患者卧床休息,给予利尿剂和呼吸支持等。
3. 迟发性不良反应的处理:- 细菌感染:停止输血,给予抗生素治疗,必要时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 非溶血性烂血病:停止输血,给予对症处理,提供支持性治疗。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报告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输血过程中,一旦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器,输注生理盐水。
二、通知医生及护士长,按医嘱进行救治处理,并启动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
三、做好病情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和处理经过。
四、将未输完的血液和输血器材,立即封存。
五、一般输血(不良)反应24小时内填写相关报表上报,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立即上报。
六、分析输血(不良)反应的原因,预防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附: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报告流程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
立即停止输血
更换输血器,输注生理盐水
通知医生及护士长,配合医生进行救治
观察病情,记录处理经过
将未输完的血液和输血器材,立即封存
分析输血不良反应的原因,预防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分析输血不良反应的原因,预防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护士根据《输血申请单》信息准备采血试管(EDTA抗凝的血常规管),打印“交叉配血”条形码标签。
2名医护人员床旁核对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后标记试管
抽取3ml静脉血注入已备好的血常规试管(同时有2名以上患者需要或备血时,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
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后,送检(科室护士或医院专职人员送检,其他人员不得送检)
送检人员将输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送到输血科,备血须在登记本上记录签字。
输血科工作人员检查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后,核收签字。
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1.目的:积极处理输血反应,将输血反应造成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2.范围:适用于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后的处理。
3.定义: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接受输血的患者出现了原来身体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症状,或者是生命体征的改变(通常为体温、呼吸、心率和血压)。
4.权责:责任科室:输血科及临床各科室。
5.参考文献:法律法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6.不良反应及处理6.1一旦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静脉通路,报告值班医生,由临床医生为主进行必要的对症治疗,并应完整地保存未输完的血液和全部输血器材待查。
6.2处理输血不良反应首先应查明原因,明确诊断。
临床医生应详细了解受血者的输血史、妊娠史及输血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以便迅速作出初步诊断,必要时请输血科技术人员协助诊断。
6.3怀疑血型不合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应执行以下程序:6.3.1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离心,观察血浆颜色,并进行血常规、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测定;6.3.2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报告单;6.3.3核对受血者及献血者A B O、R 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献血者血标本及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标本、血袋中剩余血标本,重测A B O、R 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盐水介质和非盐水介质);6.3.4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6.3.5留取输血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属血管内溶血,尿中有血红蛋白)。
6.3.6一旦怀疑因血型不合引起的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应由临床医师为主积极治疗,治疗原则如下:迅速补充血容量;应用速效利尿剂;应用多巴胺;碱化尿液;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大剂量免疫球蛋白;必要时施行换血疗法;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应进行透析治疗;D I C的防治。
7.怀疑血液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应按以下程序处理:7.1观察血袋剩余血的物理性状:如有无混浊、膜状物、絮状物、气泡、溶血、红细胞变成暗紫色、血凝块等,有上述情况之一均提示有细菌污染的可能;7.2取血袋剩余血直接作涂片或离心后涂片镜检,找污染细菌(阴性不能排除细菌污染);7.3取血袋剩余血和患者血液,在4℃、22℃、37℃条件下作需氧菌和厌氧菌细菌培养;7.4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与输血前相比明显增多,对诊断有帮助。
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输血反应处理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确保输血过程安全、可靠,及时处理输血反应和报告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2. 术语定义•输血反应:指患者在输血过程中显现的不良反应,包含过敏反应、输血相关感染、溶血反应等。
•不良事件:指与输血相关的任何不良事件,包含输血反应、输血错误、交叉感染等。
3. 输血反应处理程序3.1 输血前的准备工作—医务人员应核对患者的血型、配血情况,确保正确无误。
—严格依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准备工作,包含验血袋、开启输血管道等。
—定期对输血仪器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输血过程中的监测—输血期间医务人员应进行常规察看,紧密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发现患者显现任何不良反应,应立刻停止输血,记录相关信息。
—同时,医务人员应依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3 输血反应的处理—停止输血后,医务人员应立刻采取适当紧急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予以抗过敏药物、矫正失血、输注相应的处理液体等。
—在处理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紧密察看患者的病情变动,并实施必需的报告和记录。
3.4 输血反应的报告和记录—医务人员应立刻向医院输血管理部门报告输血反应发生的情况,并供应详尽的相关信息。
—医院输血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归类和分析输血反应的情况,并供应必需的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和临床科室。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输血反应报告和记录系统,保障数据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传递。
4.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4.1 不良事件的定义和范围—不良事件包含输血反应、输血错误、交叉感染等与输血过程相关的任何不良事件。
—医务人员在发现不良事件后,应及时向医院输血管理部门报告,并供应详尽的相关信息。
4.2 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不良事件报告应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方、人员、涉及的血液制品、事件经过等认真信息。
—报告中应尽量供应相关证据和医疗记录,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置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报告的管理,确保输血安全和提高输血质量。
适用于所有从事输血工作的医疗机构。
2.监测内容和标准
(1)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内容包括:输血后发生的不良反应的类型、发生率、严重程度等。
(2)监测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确定。
3.监测和报告流程
(1)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应由医疗机构的输血科或相关科室负责,包括对输血后患者的临床观察和相关化验指标的检测。
(2)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后,立即进行相关处置,并记录详细的过程和结果。
(3)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反应报告的记录系统,并定期总结、分析和评估。
(4)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4.处置措施和记录
(1)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置应根据不同类型和程度的不良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止输血、给予抗过敏治疗、补充液体等。
(2)处置措施应记录在不良反应报告中,包括处理过程、用药剂量、疗效评估等。
5.报告分析和质量评估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不良反应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2)医疗机构应提高对输血不良反应的意识和知识,加强职工培训和教育,提高输血质量。
6.违反制度的处理
对于发生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疗机构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7.补充说明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2)本制度的修订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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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民政医院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
输血不良反应是指病人输注血液或血液制品的过程中或者输血后,受血者出现的任何输血前不能预期的、用原来疾病不能解释的新的症状和体症。
一、输血不良反应的分类与预防
在输血当时和输血24小时内发生的为即发反应;在输血后几天甚至几月发生者为迟发反应。
一般包括:发热反应、过敏反应、溶血反应、输血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大量输血后的并发症(循环负荷过重、出血倾向)、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反应、输血传播的疾病。
也可以根据血细胞类型进行如下分类:一)红细胞相关的输血反应
1.分类可分为免疫性的输血反应和非免疫性的输血反应。
2.预防
2.1输血前进行严格的血型鉴定、不完全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并保证检验结果无误。
2.2必须保证临床血液的质量,防止人为造成血液的体外破坏。
2.3输血科与临床输血护士应该进行严格的核对、避免人为差错。
2.4临床输血护士应当严格遵守输血有关规定,严密观察受血者输血后的反应并做相应记录,做好应对溶血性输血反应的抢救措施。
二)白细胞相关的输血反应
1.分类白细胞相关的输血反应主要包括非溶血性发热反应、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和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TRALI)等。
2.预防
2.1非溶血发热反应的预防:选用洗涤红细胞或去除白细胞血液进行输注,如果输注的是白细胞或血小板制品应当进行HLA抗体检测。
2.2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的预防:用一定剂量的γ射线如出一60Co、137Ce或直线加速器X射线对献血员提供的血液进行照射,以灭活其中有免疫增殖活性的淋巴细胞。
2.3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TRALI)的预防:对献血员进行HLA抗体检测或对献血员提供的血液进行洗涤处理,减少受血者外源血浆的输入量,不要进行全血输注。
三)血小板相关的输血反应
1.分类血小板相关的输血反应主要包括非溶血性发热反应、输血后紫癜以及血小板输注无效等。
2.预防
2.1非溶血发热反应的预防:对患者和献血者(必要时)血清进行血小板抗体(包括HLA抗体和血小板特异性抗体)检测或对供、受血者进行血小板交叉配合试验,选用合适的血小板进行输注。
或者
对供者血小板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过滤器除去白细胞,采用紫外线对血小板进行照射处理,采用枸橼酸或氯喹处理破坏供者血小板的HLA-1类抗原后进行输注等。
2.2输血后紫癜的预防:同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的预防。
2.3血小板输注无效:同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的预防。
四)血浆蛋白相关的输血反应
1.分类血浆蛋白相关的输血反应主要表现为荨麻疹和过敏反应,按免疫反应可分为同种免疫和异种免疫,前者如IgA同种免疫,后者如异性变应原反应(节花粉、异种蛋白、某些药物等)。
2.预防
2.1选择无过敏史、无服用或注射任何药物史的献血员。
2.2对经产或有输血或输液史的献血者,应检查血浆内相关抗体,凡抗IgA或HLA抗体阳性者应不予采用。
2.3贮备一定数量的IgA阴性献血员血液,专供IgA抗体阳性者输血使用。
2.4使用洗涤红细胞或冰冻红细胞;对有荨麻疹和过敏反应史者不要轻易输用血浆或含血浆的血液制品。
2.5提倡自身输血。
2.6对已知有输血过敏史的成年病人,可以在输血前1小时口服苯海拉明50毫克,开始输血后再服50毫克。
五)细菌性输血反应
1.病因细菌性输血反应是由于细菌污染血液或血液制品并在其中繁殖,导致受者输血后发生细菌性败血病,甚至危及生命。
细菌污染血液的途径主要有:献血者在献血时处于菌血症状态,采集的血液本来就有细菌;在采血时,皮肤的细菌通过采血针进入血袋而使血液污染;输血袋本身的细菌污染;血液成分制备过程中的细菌污染等。
2.预防
2.1加强对献血员的问询和体检,剔除可能带菌的献血员。
2.2规范采血时的皮肤和空气消毒。
2.3丢弃采血时最初少量血液。
2.4限制血液的保存时间,确保正确的贮存和运输温度,要求血液贮存的温度为2℃-6℃,血液运输的温度不超过10℃。
2.5对血液进行相应的处理,以去除或杀灭血液中的细菌,如去除献血员血液中白细胞或者用紫外线对血液进行相应处理等。
2.6定期对贮存的血液进行细菌学的随机抽检,可疑血液不得轻易提供给临床输用,必须先做细
菌学检测。
二、输血不良反应报告
1、血液临床输注过程中应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生、护士负责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并及时完整填写临床输血反应回报单,且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反应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并报输血科保存。
2、输血过程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临床医生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检查、治疗、抢救,并通知输血科及医务科,查找原因,认真如实填写临床输血反应回报单与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记录表。
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
1、输血科接到临床输血科室反映有输血不良反应时,输血科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协同临床医生作好相关处理与记录,提出输血指导意见,收回和保存因输血反应未输完的血液,并报告科主任,同时向省血液中心报告。
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并及时反馈给临床输血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3、输血科应如实记录并保存临床输血不良反应的反馈、调查与处理记录表,并每月分类统计上报医务科与供血机构。
4、临床输血完毕后,临床科室应填写血袋回收登记表,连同回收血袋一并送输血科,经核对无误后保存。
5、回收血袋应在2-6℃条件下放置24小时,且临床输血无输血反应的情况下方可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由清洁工进行感染性垃圾出科登记,并双签后出科交医院统一处理。
6、输血科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治疗情况,及时发现输血反应,宣传输血反应防治知识,提高临床输血反应的诊治能力。
7、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应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对策,不断提高临床输血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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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
当输液病人可疑或发生输液反应时,及时报告当值医师,积极配合对症治疗,如寒战者给予保暖,高热者给予冰敷,必要时吸氧,并按医嘱予药物处理,同时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1、立即停止输液,启用新的输液器,改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通知值班医生。
2、配合值班医师,对症治疗、抢救。
3、留取标本及抽血培养。
4、检查液体质量,输液瓶是否有裂缝,瓶盖是否有松脱;记下药液、输液器及使用的注射器的名称、剂量、厂家、批号,用消毒巾、胶袋把输液瓶(袋)连输液器包好放冰箱保存,与药剂科、检验科联系,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单。
药品由药剂科转交相关部门抽样检查,输液器等用具应由检验科细菌室做相关的细菌学检验。
5、上述各项均应填写输液反应报告表,24 h内上报护理部,并做好护理记录及交班工作。
6、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