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实用word文档 (5页)
气象法律法规

气象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已经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8号,已经2002年3月13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经201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4、《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已经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5、《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6号令,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6、《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7、《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8、《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第12号令,已于2005年10月9日经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9、《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3号令,经2006年7月14日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和2006年8月14日国家保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0、《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经2007年6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3年《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相应的修订,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1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13、《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2号令,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2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广泛征求民意、汇聚民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省气象局起草的《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通讯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联系人:周沐军传真:(029)87292199电子邮箱:*****************2013年5月21日《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水平,根据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概念〕本办法所称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第四条〔原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行统筹规划、预防为主、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气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
第六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18年修正)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5.31•【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3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6年12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三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四章公众参与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修编)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听取公众意见,保证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省、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影响基础数据库、地方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修编)规划时,应当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范围如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防洪、治涝、灌溉规划和全省水资源总体规划;(三)农业发展规划;(四)商品林造林规划和森林公园开发建设规划;(五)能源重点专项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煤炭发展规划和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六)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七)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八)国家规定的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3号《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已经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2012年8月29日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
本条例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第三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设有气象台站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本部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无线电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并有权对破坏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七条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纳入城乡规划。
第八条气象设施是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气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气象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气象探测专项规划方案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气象探测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气象探测专项规划方案。
二、规划目标1. 完善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取气象探测信息。
2. 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促进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涵盖我国境内所有气象探测站点,包括国家基本气象站、区域气象站、自动气象站等。
四、规划内容1.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1)核心保护区:以气象探测站点为中心,半径为500米范围内为核心保护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干扰和建设活动。
(2)一般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外,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一般保护区,对建筑物高度、高度角、距离等进行控制。
2.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认识。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3)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3. 气象探测设施建设与更新(1)优化布局:根据气象探测需求,合理规划气象探测站点布局,提高气象探测覆盖范围。
(2)提升设备水平:加大投入,引进先进设备,提高气象探测精度和效率。
(3)更新改造: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确保气象探测设施正常运行。
4. 气象探测数据共享与应用(1)建立健全气象探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气象探测数据的高效共享。
(2)加强气象探测数据在防灾减灾、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综合气象观测和技术保障试题(卷)

某市气象系统2015年综合业务竞赛综合气象观测与技术保障试卷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40空,计20分)1. 本站投入业务应用的自动站有( )和( )型号。
2. 全国实时-历史地面气象资料一体化业务自( )起转入正式运行。
全国所有( )站和()站资料纳入资料一体化业务管理。
3. 地面气象资料一体化业务台站工作任务有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1)();(2)();(3)();(4)()。
4.台站对疑误信息的反馈包括( )反馈、( )反馈和( )反馈。
5. 新型自动气象站基于()技术和()技术构建,采用了国际标准并遵循标准、开放的技术路线进行设计。
6.新型自动气象站按照“()+外部总线+()+()+外围设备”的结构设计。
7.前向散射能见度仪通过测量( ),可以得出散射系数,从而估算出气象光学视程。
8.EL15-2C型风向传感器输出的信号为( )信号。
9.新型自动气象站的供电电源为( )V蓄电池。
10.守班期间,因硬件故障导致整套自动站无法正常工作,经排查在( )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及时启用备份自动站或便携式自动站。
11.新型自动站硬件包括()、()、()、()四部分。
12.《中国气象局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意见》指出:发展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就是要实现县级气象机构()、()、()和()等各项业务综合化、集约化。
13.为便于疑误数据处理,将疑误数据分为显性错误数据、()和缺测数据3类。
14.《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技术规定》中取消13种天气现象观测,出现雪暴、霰、米雪、冰粒时,记为(),这4种天气现象与雨同时出现时,记为()。
15.已实现自动观测的气温、相对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地温、草温记录异常时,正点时次的记录按照()、()、()、内插记录(瞬时风向、瞬时风速缺测处理,风向、风速不做内插)的顺序代替。
16.因设备故障、雨量空翻等造成降水类和视程障碍类天气现象自动观测记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仅对()时次记录进行处理。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试题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试题《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知识竞赛题一、多项选择题(每个问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1、《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是根据(c)制定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浙江省气象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第二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规定》及《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已于(d)日在中国气象局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自(d)日起施行。
a、2000年1月1日b、2021年7月1日c、2021年10月1日d、2021年10月1日3、温州全市有()个国家基准气候站、()个国家基本气象站、()个国家一般气象站。
a、 0b、2c、4d、64.本办法对“障碍物”的解释是指(d)(c)(b)等影响观测场气流顺畅性或检测数据代表性和准确性的物体。
a、水体B.树木c、作物d、建筑5.《办法》规定,观测点围栏与公路路基边缘的距离为(d)。
a、大于20MB,≥ 2000万摄氏度,≥ 30米D>30米6。
高于(c)的作物和树木不得种植在观测点周围的(b)范围内。
a、5米b、10米c、1米d、3米7.国家通用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与障碍物排边缘的距离为(b)。
a、≥障碍物高度3倍b、≥障碍物高度8倍c、≥障碍物高度10倍d、≥障碍物高度5倍8.气象观测资料应具有(a)(b)(d)项。
a、代表性b、准确度C、均匀度D、可比性9、gps气象探测站视场周围障碍物的仰角不得大于(c),且远离大功率的无线电发射台和高压输电线。
a、5°b、20℃、10℃、15°10、国家一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与成排障碍物边缘的距离[遮挡仰角]应(b)。
a、屏障屏蔽高度≤ 18.44°B,屏障屏蔽标高≤ 7.13°C,屏障屏蔽标高≤5.71°D,屏障屏蔽标高≤ 10.04 ° 11. 本办法中对“隔离”障碍物的解释:指在围栏和障碍物之间的最近点处,单个物体水平方向上最大屏蔽角(d)以及与相邻物体的横向距离(b)的障碍物。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制度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制度》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制度概述•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措施与机制•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成效与案例•未来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挑战与对策01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制度概述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定义与重要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定义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是指为气象观测、气候观测、大气成分观测、雷电观测、空间天气观测等气象观测项目所设立的场地、建(构)筑物、设备、系统及配套工程等有形实体以及相关无形资产。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重要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是开展气象探测的基本条件,是获取准确、完整、连续气象资料的重要保障,也是气象服务社会的重要基础。
如果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破坏,将导致气象探测数据失真,给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
同时规定,禁止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各项措施,包括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建立档案等。
同时对在保护范围内从事的活动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一直受到高度重视。
早在1954年,原中央气象局就发布了《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暂行规定》,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文件,不断加强了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历史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中国气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了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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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
法
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
陕西政府令第177号
《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已经政府
201X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X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娄勤俭
201X年4月23日
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具体履行下列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