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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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4—2010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4—2010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4—201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08•【字号】皖政办[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4—2010年)的通知(皖政办[2004]1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安徽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4—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三月八日安徽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4—201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年至2010年)》,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优势,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进程,壮大现代中药产业,促进安徽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理论,运用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

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我省中医药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加强产学研结合,逐步形成研究、开发、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中药产业化体系,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安全稳定高效的现代中药产品。

加快中药市场体系建设和网络建设,培育大市场,发展大企业,提高产品在国内与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构筑我省中药创新体系,逐步实现中药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

以增强综合竞争力为目标,用5—10年时间,使现代中药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总体布局与区域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企业为主相结合、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中药与中医现代化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我省中药现代化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皖政[2009]116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11.10【实施日期】2009.11.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23号)和《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精神,抓住当前生物产业迅猛发展的历史机遇,大力推进我省生物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发展生物产业意义重大生物产业是当今世界最富有活力的朝阳产业之一,是发展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省生物资源丰富,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科研实力,“十一五”以来,全省生物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蚌埠、合肥、亳州和芜湖四大产业集聚区,涌现出丰原生化、安科生物等一批知名企业。

但总体上,我省生物产业规模还偏小,缺少带动性强的领军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还有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发展生物产业的重要意义,把加快生物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大做强生物产业。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领军企业、壮大产业规模为目标,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招商引资引技引智为抓手,大力促进生物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尽快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

(二)主要原则。

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

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

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法规类别】中药管理【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04.05.25【实施日期】2004.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皖政(2003)53号)和省计委《安徽省“十五”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一)资源状况。

我省位于华东腹地,地处两大气候带的过渡地区,地形地貌多样,药材资源极为丰富。

已查明中药材品种达3578种,其中植物类药材2904种,动物类药材526种,矿物类药材92种,其他类56种,居华东地区首位,全国第6位。

全省现有商品药材3000余种,常用大宗药材300余种,其中年产量在100吨以上的20余种。

白芍、菊花、丹皮、茯苓是我省四大著名中药材,桔梗、薄荷、板蓝根等品种是国内的主要产区。

(二)药材种植。

中药材的种植是中药产业化的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约87.6万亩。

其中亳州拥有中药材种植面积74万亩,规模种植基地10个。

六安市发挥大别山区的药材资源优势,抓住重点特色药材基地建设,已经基本形成了2.65万亩的天麻、茯苓、杜仲、厚朴、灵芝等重点药材种植基地,引种了西洋参、白术、玄参、生地等品种。

黄山市在野生药材采集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半夏、祁术、山茱萸、菊花、茯苓、灵芝、蕲蛇等药材,全市药材种植面积2万多亩,改变了单纯采集野生药材习惯,保护了自然资源,给中药材的开发利用开辟了更广泛的途径。

(三)中药材市场。

中药材市场是中药材产业化的中心环节。

亳州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的药材专业市场,中国(亳州)中药材交易中心日上市量达6000吨,上市品种2600余种,年成交额近100亿元。

围绕中药材专业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整个亳州市和阜阳市的界首、太和及河南省周边地区的中药材种植、加工、贸易、储运的产业经济带。

中药材产业链调查问卷模板

中药材产业链调查问卷模板

尊敬的受访者:您好!为了深入了解我国中药材产业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特此开展此次问卷调查。

您的宝贵意见将对我国中药材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问卷采取匿名方式,所有信息仅用于统计分析,请您放心填写。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一、基本信息1. 您的性别是:- 男- 女2. 您的年龄范围是:- 18岁以下- 18-25岁- 26-35岁- 36-45岁- 46-55岁- 56岁以上3. 您的职业是:- 农民- 中药种植户- 中药企业员工- 医生- 药剂师- 研究人员- 学生- 其他二、中药材种植环节4. 您所在地区的中药材种植品种主要包括:- (请列出您所在地区主要种植的中药材品种)5. 您认为目前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 (可多选)- 种植技术落后- 药材质量参差不齐- 环保问题- 市场需求不明确- 其他:(请说明)6. 您认为中药材种植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面有哪些?- (可多选)- 培育优质种苗- 提高种植技术- 加强药材质量监管- 发展绿色种植- 其他:(请说明)三、中药材生产环节7. 您所在地区的中药材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请列出您所在地区中药材生产企业主要涉及的领域)8. 您认为目前中药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 (可多选)- 生产设备落后- 药材加工工艺不规范- 产品质量不稳定- 市场竞争激烈- 其他:(请说明)9. 您认为中药材生产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面有哪些?- (可多选)- 引进先进生产设备- 提升加工工艺水平-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培育知名品牌- 其他:(请说明)四、中药材流通环节10. 您所在地区的中药材流通渠道主要有哪些?- (请列出您所在地区中药材流通的主要渠道)11. 您认为目前中药材流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 (可多选)- 价格波动较大- 市场信息不透明- 游资炒作- 药材假冒伪劣- 其他:(请说明)12. 您认为中药材流通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面有哪些?- (可多选)- 加强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中药材价格信息发布机制-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材- 提高中药材流通效率- 其他:(请说明)五、其他13. 您对我国中药材产业链的未来发展有何期望? - (请简要说明)14. 您对本问卷有何建议或意见?- (请简要说明)再次感谢您的参与!祝您生活愉快![问卷结束]。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7】6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7】6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7】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5日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精神,推动我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拓展社会办医空间1.预留规划空间。

到2020年,全省按照社会办医院床位数比例高于30%、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大于1.8张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对新增或调整医疗资源的地区,包括新建城区等,各级政府要支持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拓宽发展领域。

积极发展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并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鼓励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领域,提供眼科、骨科、口腔、肿瘤、医疗美容等医疗服务,优先支持举办妇产、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支持举办医养结合型的全科、专科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中医诊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14•【字号】皖政办秘〔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14日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充分发挥我省“北华佗、南新安”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促进开放合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产业链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等新技术、新模式,赋能中医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贸易服务、研发创新、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现代化转型,着力打造政策机制协同、监管方式科学、服务模式创新、产业发展与群众健康相互促进的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中医药强省,努力争当引领中医药发展的先行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基本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治理高效、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医名院、名医、名科,中药名企、名药,打造30个以上产值过亿元的中药大品种、10家以上规模过10亿元的企业,全省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产业规模和竞争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一)中药材种植养殖。

1.提升中药材质量。

(1)编制和推行中药材县域种植、养殖推荐目录,出台中药材种植、养殖指引,引导调控中药材合理种植、养殖,指导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等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3•【字号】皖政办〔2015〕71号•【施行日期】2015.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3日全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精神,促进我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政府协调服务,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 保护资源,可持续发展。

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谋发展,加大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力度,减少对野生资源的依赖,实现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

3. 质量优先,绿色发展。

强化质量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完善中药材质量标准等体系建设,构建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

4. 创新驱动,科技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协同创新能力,科学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完善,濒危野生中药材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常用中药材生产稳步发展;中药材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品质质量持续提高;中药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建成,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中药材种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药材种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天品堂发展中药材种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名称:二、项目承担单位:安徽天品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三、项目概述(企业简介、项目背景、建设地点、项目规模与产品方案、主要经济指标、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一、公司简介安徽天品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726万元。

公司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产学研究一体化、农工贸一条龙的综合型生态企业。

公司目前总的生产面积是9200平方米,主导产品:生物中药养生系列产品,佛茶系列产品。

公司下辖3个分厂,3个专业合作社。

2008年、2010年分别被被评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8年至今连续四年“天品堂”九华佛茶入选中国国际佛茶研究会重点推荐产品,2008年至今连续四年“天品堂”世界茶文化保护协会,茶文化遗产保护品种。

2009年公司被选定为安徽省科技创新先进单位,2010年被授予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2010年经省科技厅批准成立安徽省黄精活性物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0年经省科技厅批准成立安徽省九华天然产物工程研究院。

2011年经省科技厅认定为第四批创新试点企业。

公司与中国中药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中国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建立了产学研作协议和技术合同,聘任了一批权威教授、专家参与研究,技术力量雄厚,实战能力强。

五年来先后取得2项省级科技成果:七项发明专利,五项实用型专利,十二项外观发明专利,三项省级科技成果,一项高新技术产品,构建了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市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创造了生物中药、佛茶、黄精一流的研发能力。

1.2项目背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安徽天品堂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国利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墩上2、墩上街道办事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位于贵池区东部与青阳县五溪接壤,北靠九华山机场,西连马衙九华天池,南依神奇灵秀的九华山风景区。

办事处下辖21村委会,1个居委会,总人口38495人,其中城镇人口4193人,国土面积199平方公里,出外打工是居民的主要收益,农业是办事处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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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0]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是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振兴皖药的重要任务之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入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药农增收致富,实现中药材产业化可持续发展。

2.发展目标。

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设高标准种植基地。

中药材种植基地总面积达到240万亩以上,其中符合GAP等认证标准的种植面积50万亩。

二是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

形成年产值超5亿元的中药生产、加工企业10家,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50家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0家。

三是提升中药产业规模。

实现中药生产加工、中药相关产品工业产值500亿元以上,使之成为全省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完善中药材市场体系。

在不断壮大亳州中药材市场的基础上,争取全省中药材年成交总额达300亿元。

五是建设中药现代化创新体系。

形成中药现代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及支撑平台,建成5个在国内有影响的省级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重点工作
3.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继续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推动中药生产和中药材加工企业在中药材产区建设稳定、可控的原料种植基地,促进优质、特色和优势中药材向最佳种植区域集中。

力争皖北、皖西、皖南地区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万亩、40万亩、50万亩,其中符合GAP标准的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达到30万亩、10万亩、5万亩。

立足优势中药材资源,鼓励申报国家地理标识保护产品,争创名牌产品,提升中药材品牌价值。

继续推行中药材种植养殖GAP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无公害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监控,不断提高中药材质量。

4.推进中药材市场体系建设。

立足现代化、规模化、信息化的功能定位,加强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提高辐射能力,使其成为全国最大的中药材专业市场,年交易额占全国25%以上。

鼓励药材种植区加强与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合作,沟通全省中药材交易渠道。

支持黄山市建立在全国有影响的贡菊交易市场。

5.推进中药材加工产业化。

拓宽中药材产业链,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等主导产品的同时,积极向食品、保健品、日化及消毒杀菌产品等领域延伸。

扶持企业配套发展仓储设施和运输队伍,培育壮大集种植收购、生产加工、物流配送等农工贸一体的现代化中药材加工企业。

开展中药饮片企业GMP认证和食品企业QS认证,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依托皖籍中药文化资源,打造亳州华佗医药文化和皖南新安医药文化品牌,发展中药文化特色旅游。

6.推进中药材的研发。

建立中药产业技术平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和无公害栽培。

加强产学研结合,发挥中药材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在研发中的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研究,制定无公害中药材标准。

开展濒危药材资源调查和保护,提出中药资源濒危和保护等级评价标准。

三、扶持政策
7.加强政策支持。

对中药材种植及加工达一定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给予政策性土地使用、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带动农民增收效益突出的
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企业,给予奖励。

鼓励中药材主产区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鼓励省内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投资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省中药提取物监管和认证工作的支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扶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

8.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形成省级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种苗筛选培育、新品种开发研制、新技术推广应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新上项目的补贴等。

重点市、县也应设立专项配套资金。

加大金融扶持,为成长性好、社会效益明显的省级龙头企业和带动基地农户500户以上的项目建设及中药材收购提供信贷资金
支持。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以奖代补,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来皖投资中药材产业。

9.加强中药材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

高度重视中药材专业的职业教育,加快向生产一线输送专业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药材企业工作。

加强对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使其成为掌握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的中坚力量。

加强对药农开展良种选育、规范化种植、产地加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以及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做到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中药材资源并重。

10.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

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大力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可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实施中药材建设项目,支持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咨询、会员培训、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基地建设、市场营销等服务,充分发挥合作社连接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纽带作用。

指导成立省中药材产业化协会组织,及时提供技术指导、产销衔接、市场信息等各种服务。

研究成立省中药材产业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对重点项目进行调研论证,为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保障措施
11.建立领导机构。

省建立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卫生、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中药材生产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实际,成立本地区中药材产业化领导协调机构,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办事人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12.强化协调配合。

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实施全省中药材产业化工作,组织制定中药材产业化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在实施特色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推行规范化种植养殖认证;科技部门组织开展新药和药品生产新工艺的研究,为新药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中药材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财政、税务部门对中药材重点发展项目提供资金和税收政策支持;农业部门负责指导中药材生产种植;卫生部门负责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13.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规范中药材购销渠道、中药材包装及标签。

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市场,依法打击掺杂制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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