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汀洲花苑
董桂花、吴海安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董桂花、吴海安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29【案件字号】(2022)赣10民终1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一敏黎璆万燕飞【审理法官】王一敏黎璆万燕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董桂花;吴海安;乐安县锦源置业有限公司;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当事人】董桂花吴海安乐安县锦源置业有限公司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董桂花吴海安【当事人-公司】乐安县锦源置业有限公司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胡继明江西国赣律师事务所;余富根江西斯正律师事务所;王梦茜江西三松(乐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继明江西国赣律师事务所余富根江西斯正律师事务所王梦茜江西三松(乐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继明余富根王梦茜【代理律所】江西国赣律师事务所江西斯正律师事务所江西三松(乐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董桂花;吴海安;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被告】乐安县锦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一审认定的借款本息数额是否正确;2、锦源公司是否应对案涉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撤销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第三人特别授权证人证言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综上,本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二审中,锦源公司出具承诺书,自愿对本案吴海安尚欠董桂花本息中的711000元承担连带担保清偿责任。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一审认定的借款本息数额是否正确;2、锦源公司是否应对案涉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裁判结果】一、维持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2021)赣1025民初71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吴海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董桂花偿还借款本金711000元及利息655162.8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10月26日止,2021年10月26日后的利息按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以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还清日止);二、撤销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2021)赣1025民初71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乐安县锦源置业有限公司对本案吴海安欠董桂花的债务在711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董桂花其他诉讼请求。
汀兰家园室外后三通工程施工方案

汀兰家园室外后三通工程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汀兰家园一期室外后三通工程2、建设规模:汀兰家园一期室外后三通工程,范畴包括除室外门卫、开闭所、围墙、大门,室外水电〔喷泉〕、景观灯具、绿化以外的所有室外工程。
3、道路、场地、汽车位的结构层作法为:(1)6米以上车行道路:素土夯实+600厚6%灰土+450厚二灰碎石+5厚下封层+70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30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6米及6米以下车行道路:素土夯实+400厚6%灰土+300厚二灰碎石+5厚下封层+70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30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3〕自行车及走道结构:素土夯实+400厚6%灰土+300厚二灰碎石+30厚1:水泥砂浆找平层+30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4〕石材铺地〔可通车〕:素土夯实+400厚6%灰土+200厚二灰碎石垫层+150厚C20混凝土分隔缝5米〔横〕*6米〔纵〕〔5〕石材铺地〔人行道〕:素土夯实+300厚6%灰土+150厚二灰碎石垫层+100厚C20混凝土分隔缝5米〔横〕*6米〔纵〕+30厚1:3水泥砂浆粘结层+50厚灰色石材铺地密铺。
〔6〕汽车通车位〔停车场植草砖〕:400厚6%灰土+350厚二灰碎石+100厚C20混凝土+30厚粗砂层+80厚植草砖。
〔7〕小青砖铺地:素土夯实+300厚6%灰土+150厚二灰碎石垫层+100厚C20混凝土分隔缝5米〔横〕*6米〔纵〕+30厚1:3水泥砂浆粘结层+30厚灰色石材铺地密铺。
〔8〕健身广场〔弹性地面〕:素土夯实+300厚6%灰土+300厚二灰碎石+50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0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塑胶面层。
〔9〕高压混凝土砖铺地:素土夯实+300厚6%灰土+300厚二灰碎石+30厚1:3水泥砂浆+60厚高压混凝土砖。
〔10〕鹅卵石路面:素土夯实+150厚碎石垫层+100厚C15混凝土+白色鹅卵石二工期及质量目标本公司本着对汀兰家园一期室外后三通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安排、组织施工,并依照本工程的具体特点。
上诉人余某;被上诉人朱某离婚纠纷

上诉人余某;被上诉人朱某离婚纠纷【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07【案件字号】(2019)苏08民终3780号【审理程序】二审【文书类型】其他文书【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0-26 01:38:28【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6年8月29日,被告嘉贵公司与洛南县XX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嘉贵公司承建洛南县保安片区异地扶贫移民搬迁元扈小区三标段14某、15某楼工程,工程合同总价款4212153.12元,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最长质保期限5年。
被告嘉贵公司将该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分包给被告张健,被告张健又将其承包的该外墙保温工程分包给原告郝云龙,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张健尚欠原告郝云龙保温工程款37991.4元。
被告嘉贵公司承建洛南县保安片区异地扶贫移民搬迁元扈小区三标段14某、15某楼工程已于2017年12月8日整体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该工程合同价款4212153.12元,被告洛南县XX镇人民政府支付被告嘉贵公司工程款3993736元。
剩余218417.12元因质保未到期作为质保金,洛南县XX镇人民政府无欠付被告嘉贵公司工程款。
被告张健承包的洛南县保安片区异地扶贫移民搬迁元扈小区三标段保温工程完工后,被告嘉贵公司与被告张健对保温工程进行了结算,保温工程总价款100269元,被告嘉贵公司已将保温工程款100269元全部向被告张健付清。
另查明:原告郝云龙、被告张健均无建筑施工资质。
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二审予以确认。
【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余达新与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纠纷上诉案

余达新与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3【案件字号】(2020)赣09行终1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建平黄礼潘丽平【审理法官】吴建平黄礼潘丽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余达新;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进行鉴定;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作答辩【当事人】余达新房屋进行鉴定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作答辩【当事人-个人】余达新【当事人-公司】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进行鉴定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作答辩【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余达新;房屋进行鉴定【被告】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作答辩【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涉案《通知》仅是对上诉人房屋所在楼栋系危房的情形予以告知,并提出相应处置方案,不具有强制性,该《通知》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并不产生实际影响。
对于上诉人所述被上诉人委托评估房屋鉴定违法的问题,并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且上诉人仅是一楼房屋所有人,不能代表全部房屋所有权人否定该技术鉴定行为。
对明显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起诉,依法应当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驳回起诉。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西湖花苑拆迁文件通知

西湖花苑拆迁文件通知尊敬的西湖花苑业主: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公司将对西湖花苑进行拆迁改造,以适应城市发展需求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现将拆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拆迁范围本次拆迁范围涉及西湖花苑A区、B区、C区、D区以及周边部分地块,共计涉及业主户数300余户。
请业主们提前做好准备,配合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安排1. 拆迁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预计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拆迁期间,拆迁工作人员将按照预定计划逐户进行拆迁,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 拆迁过程中,业主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房屋验收、物品清点等工作。
请业主提前整理好个人物品,确保安全顺利搬迁。
三、拆迁补偿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我公司将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拆迁业主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将在拆迁安排开始前由相关部门公布。
2. 业主可在拆迁安排开始前提前向我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以便进行补偿评估和办理手续。
四、后续安排1. 拆迁完成后,我公司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拆迁区域进行城市更新和建设。
届时,将为业主提供更加现代化、便利化的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
2. 我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业主进行安置工作,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将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协助业主进行房屋购买或租赁等安居工作。
五、注意事项1. 请业主们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了解拆迁进展和补偿政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在拆迁期间,请业主们注意自身和家人的安全,遵守相关规定和工作人员的指示。
3.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惑,业主可随时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和协助解决问题。
请各位业主们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西湖花苑将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西湖花苑拆迁办公室日期:2022年11月1日。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00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00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00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王政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临平路250弄等售后公房下水立管改造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临平路250弄即为虹临小区,房屋性质为售后房,建筑面积24443.27㎡,现由上海宏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该小区于2017年进行过“美丽家园”综合整治工程和“截污纳管”专项整治工程。
二、处理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高标准、全要素”的旧住房修缮要求,我区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工程为结合公共部位雨污水管道(出墙管以外)改造实施,在查勘、设计单位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后,因地制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对公共部位立管及地下管道进行疏通或更换。
该小区近年暂无美丽家园综合改造计划。
经实地查看,您反映的下水管为居民家中的污水管道,该部分居民室内管道已被居民橱柜、瓷砖等设施覆盖,如进行改造需对柜体及瓷砖进行拆除,且破坏居民内部装修,故不在美丽家园综合改造实施范围内。
经向宏阳物业公司了解,居民家中的污水管为铸铁管,时间年限较长,存在不同程度老化,时有堵塞情况发生。
对此,我局建议由物业公司先对该部分管道进行排查,如确需进行改造的,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通过后使用维修基金实施改造,且涉及1至6楼居民均需同意且配合改造工作。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物业共用部分需要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相关专有部分的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我局将积极配合街道、居委、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工作,同时在实施改造前,我局将会同嘉兴街道加强该处房屋的巡查,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检查和疏通工作。
关于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二期地块安置太平汀洲(融信·洋中城)安置房回迁交房的通知

关于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二期地块安置太平汀洲(融信·洋中城)安置房回迁交房的通知目前,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二期地块安置太平汀洲(融信洋中城)安置房地块一、地块三(3#、4#、5#)楼、地块九、地块十一的房源已具备交房条件(其余房源交房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该部分房源回迁交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交房流程1.各被征收人即日起先行到原征收实施单位领取回迁决算材料并进行补退款后,将银行回单交给征收实施单位。
2.征收实施单位根据已收到的银行回单制作花名册,送到建设单位开具排房单并盖章。
3.待排房单盖好章后,征收实施单位再次电话通知被征收人前来领取排房单并到物业处交房。
二、过渡费截止时间以上房源过渡费发放至2021年2月止,之后不再发放过渡费。
三、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6点。
四、办理地点1.台江区征收工程处(原负责宏光苑、福达小区、石油宿舍、干警宿舍片区):即日起至2月3日前,在同晖“1.26”灾场及周边地块指挥部(地铁达道站D站口背后活动房)办理,2月4日起在新港里9号新港苑裙楼二层台江区征收工程处办公室办理。
2.台江区城建征收工程处(原负责祥坂新村、吉祥园1#至2#楼):即日起在浦西村周边地块征收指挥部(宁化路3号工商银行边活动房)办理。
3.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原负责新祥坂小区、福祥小区、吉祥园3#至4#楼):即日起在榕城古街建海新村A座四层(华纯酒店门厅楼梯上4层)办理。
4.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原负责双福新村1-8号楼、鸿祥苑1-4号楼):即日起在福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71号)一楼办公室办理。
特此通知。
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处福州市台江区城建征收工程处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福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2021年2月2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中天汀洲印月物业招标

中天汀洲印月物业招标一、背景介绍中天汀洲印月物业是一家知名的物业管理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中天汀洲印月物业决定进行新一轮的招标,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
二、招标需求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建筑物维护与保养–环境卫生管理–安全防范与监控–设备设施管理–社区服务与居民关系管理2.服务要求–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日常维护、设备设施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
–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解决各类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与居民保持良好的关系。
–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提供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物业管理方案。
三、招标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范围、要求、流程等信息。
–公告发布在中天汀洲印月物业的官方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体平台上。
2.报名及资格审核–感兴趣的公司需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参与招标。
–中天汀洲印月物业将对报名公司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公司。
3.提交招标文件–候选公司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方案。
–招标文件包括公司介绍、管理团队、服务方案、报价等内容。
4.方案评审–中天汀洲印月物业将组织专业评审团对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服务质量、管理经验等方面。
5.签订合同–评审结束后,中天汀洲印月物业将与中标公司进行商务洽谈。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四、招标要求1.公司资质–具备合法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资格。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
2.服务能力–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能够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
–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服务质量–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与居民保持良好的关系。
–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4.报价合理–提供合理的报价,符合市场行情和服务质量。
五、评审标准1.方案可行性–方案是否符合中天汀洲印月物业的实际需求。
–方案是否能够有效解决各类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汀洲花苑(南区)现存问题及整改措施
尊敬的开发区、社区领导;
汀洲花苑南区自去年交房以来,集中装修已近尾声,部分业主已经入住,现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我们巡查发现的问题做如下汇报;1、业主提出的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1、2、3、5、8、9号楼一层架
空可以停放,4号楼物业腾出了四间管理用房,7号楼腾出了社区用房用于停放电动车,目前1-3号楼的充电电表已经安装完毕并已投入使用,其他楼宇的电表正在安装中,为保证用电安全及防止电动车充电过度,将在各楼充电电路上安装时控开关。
2、道路积水问题;道路积水物业已经上报过代建,接下来我们将积
极与社区沟通,共同商讨一个解决方案,将尽快解决掉这个问题。
3、小区公共区域受损情况;
4、3号楼的消防登高地因车压,导致下
沉积水,本周内我们将在两边放上隔离墩以防车辆驶入,并修复两侧路边,将登高地略微抬高已利排水,在容易被踩踏的地方安装围栏并安置温馨提示。
4、环境卫生问题;小区集中装修所剩下的黄沙等装修材料我们将在
元旦前进行集中清理(已结突击清理过多次),一层的杂物、旧家具等我们在电表安装时一一清理,楼道的杂物也将一并集中清理,考虑到有些物品还有利用价值,我们将事先电话通知业主自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