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坊扬尘监理细则
扬尘治理的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扬尘治理的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扬尘治理的监理工作,确保扬尘治理的质量和效果,保障环境的稳定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扬尘治理的监理工作,包括扬尘防控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等全过程。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扬尘治理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可行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的资质,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具备丰富的扬尘治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标准,建设单位应签署并确认合同内容。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监理工作的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扬尘治理工程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和治理的要求,并编制监理计划。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制定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理检查方案,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时间节点和检查方法,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随时进行现场巡查,了解扬尘治理工程的施工进展和效果,并对施工现场和材料进行抽查和检验。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通过数据采集和监测设备,及时获取工程的运行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治理效果的持续改善。
第三章监理报告和监理结论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报告中详细记录扬尘治理工程的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进展情况,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的情况;2.扬尘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3.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4.相关方的配合情况和监理工作的协调情况;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的具体实施细则,以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健康与安全。
职责1. 监理人员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
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设施和措施的安装和维护情况。
3. 监理人员应记录并报告施工现场的扬尘排放和控制情况,包括扬尘浓度、治理设施的有效性等。
许可和检查1. 施工单位在开始扬尘治理工作前必须向相关执法部门申请许可,并提供详细的扬尘控制方案。
2.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扬尘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监理人员发现扬尘治理工作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并建议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现场要求1. 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扬尘控制设施,包括洒水设备、防尘网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3. 监理人员应定期举行扬尘治理工作培训会议,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水平。
4.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扬尘治理要求。
5. 监理人员应与环保部门和相关居民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扬尘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和投诉。
处罚和奖励1.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扬尘治理的施工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2. 相关执法部门应建立奖励机制,对扬尘治理工作出色的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效果评估1.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扬尘治理工作的效果评估,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理措施。
2. 监理人员应将扬尘治理工作的评估结果报告给相关执法部门和施工单位。
以上为《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旨在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的监理实施过程。
第三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规范。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监督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的规范实施。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六条在扬尘污染防治工程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参与并进行现场勘察,并根据勘察结果编制监理方案。
第七条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目标和工期计划;(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和布置;(三)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四)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办法。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对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设备的安装及使用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在扬尘污染防治工程中,监理人员应指导相关人员进行扬尘控制措施的施工,并监督其质量。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并将其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过程管理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污染防治工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对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工程报告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扬尘污染防治工程进行验收,并向建设单位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四章监理结果评价第十六条在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监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目标的达成情况;(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三)监理工作的进行情况及及时性。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扬尘是指在施工、运输、物料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悬浮在空气中形成的可见颗粒物。
扬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扬尘控制监理工作的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扬尘控制监理的实施细则。
二、监理目标1. 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2. 保护环境,减少扬尘对周边区域的影响;3. 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三、监理职责1. 监督扬尘控制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 监督扬尘控制方案的编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措施、施工期间的监测计划等;- 监督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等。
2. 监测扬尘浓度和扬尘控制设施的运行情况。
- 监测施工现场的扬尘浓度,确保不超过规定的标准;- 监测扬尘控制设施的运行情况,包括喷淋设备、封闭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
3. 提供监理报告和建议。
- 撰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扬尘浓度监测结果等;- 提出改进建议,针对扬尘控制方案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四、监理流程1. 扬尘控制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 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扬尘控制方案;- 提交扬尘控制方案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扬尘控制设施的安装与调试。
- 监理人员监督扬尘控制设施的安装过程,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进行设施的调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施工期间的监测与巡查。
- 监测扬尘浓度,采集样本进行分析;- 巡查施工现场,检查扬尘控制设施的运行情况。
4. 监理报告与改进建议。
- 撰写监理报告,包括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扬尘浓度监测结果等;- 提出改进建议,针对扬尘控制方案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五、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扬尘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法律法规。
2. 监理人员应按照像关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的公正、客观。
3.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完成扬尘控制工作。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扬尘污染是当前城市建设和工地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之一。
尤其是建筑工地扬尘对周围居民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扬尘防治监理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减少扬尘污染。
二、监理范围1. 扬尘防治监理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2.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督、扬尘防治设备检查、扬尘防治方案审核等。
三、监理职责1. 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扬尘防治。
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防治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要求。
3.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扬尘防治方案执行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4. 指导施工单位合理选择和使用扬尘防治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 提供扬尘防治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对扬尘防治的认识和技能。
6. 定期提交扬尘防治监理报告,汇总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监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制定扬尘防治方案,并在施工前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被监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使用扬尘防治设备。
3. 扬尘防治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施工单位应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查阅相关资料。
5.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扬尘防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6.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扬尘防治技术进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五、监理结果和处罚措施1.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
2. 对于扬尘防治工作较好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扬尘防治工作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追踪检查。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依法治理扬尘污染,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施工工地、建筑拆除、爆破作业、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重点区域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要求第三条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扬尘控制标准,制定并监督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扬尘控制要求。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加强与环保、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扬尘控制方案,及时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第三章办理手续第七条施工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开始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办理监理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如监理证书、监理章、施工单位备案等,确保具备合法资格进行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内容第十条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扬尘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使用封闭式施工设备或采用覆盖物、挡板等措施,避免扬尘产生;2.定期清洗施工道路和工地周边区域,防止灰尘扩散;3.合理使用喷淋设备、湿式扬尘控制等技术手段,降低扬尘污染;4.保持良好的施工现场秩序,防止杂物飞散产生扬尘。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扬尘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五章监理报告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情况。
第十四条监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单位对扬尘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2.扬尘浓度的监测结果;3.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4.项目进展情况和建议。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报告,及时与施工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沟通交流,解决扬尘污染问题,确保施工工程符合相关扬尘控制要求。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扬尘控制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职责与目标1、监理职责(1)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方案和措施,确保其符合国家法规和地方标准。
(2)监督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有效实施。
(3)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扬尘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扬尘问题。
(4)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扬尘控制工作。
2、监理目标(1)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符合国家法规和地方标准。
(2)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排放,提高空气质量。
(3)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三、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方案和措施,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地方标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扬尘控制措施,确保其按照方案执行。
3、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扬尘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指导其更好地开展扬尘控制工作。
5、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扬尘控制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6、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扬尘控制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四、监理工作要求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方案和措施,确保其符合国家法规和地方标准。
2、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扬尘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扬尘控制工作。
5、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扬尘控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扬尘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细则。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扬尘污染是城市环境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对人们的健康和环境造成为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需要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保障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适合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合于所有需要进行扬尘控制的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程、道路施工、土地开辟等。
四、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1. 扬尘控制计划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扬尘控制计划,并在施工前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扬尘控制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现场的扬尘源分析和评估;- 扬尘控制措施的具体方案;- 扬尘监测和评估方法。
2. 扬尘控制设施施工单位应根据扬尘控制计划的要求安装相应的扬尘控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扬尘防护网;- 洒水设备;- 扬尘抑制剂;- 扬尘隔离屏障等。
3. 扬尘监测和评估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监测和评估,以确保扬尘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 施工现场周边的扬尘沉降情况;- 扬尘控制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4. 扬尘控制培训施工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扬尘控制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扬尘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扬尘控制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扬尘监测和评估的基本知识等。
5. 扬尘控制记录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控制的记录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扬尘控制计划的备案;- 扬尘控制设施的安装和维护记录;- 扬尘监测和评估的报告;- 扬尘控制培训的记录等。
6. 扬尘控制整改监理单位应对扬尘控制不达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五、监理实施细则的执行监理单位应按照本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扬尘控制改进的建议。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并及时整改不达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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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顺.莲花坊一期
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治理)
编制人:
总监:
成都新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编制
目录
1.工程概况
2.扬尘控制监理的基本依据
3.扬尘控制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
4.扬尘控制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扬尘控制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宇顺.莲花坊一期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
3、建设规模:
135919.62 m2
4、项目特征
①建筑面积:135919.62 m2
②建筑层数:17 ~ 33层;
③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④设计使用年限:50年
⑤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⑥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⑦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⑧建筑设计防火分类:二类高层
5、建设单位:四川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成都华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扬尘控制监理的基本依据:
1、国家建设部有关建设入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
2、成都市有关建设入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
3、依法签订的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4、建设单位认可的监理规划。
5、施工单位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三、扬尘控制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
四、扬尘控制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定期检查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场所,划分责任区,是否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检查项目是否配备洒水降尘设备。
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
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检查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
4、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5、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2.5米高封闭围档。
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施工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7、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要求各子项目的每个施工场地均配备洒水车一辆。
8、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土等要集中堆放放,采取覆盖等措施。
9、灰土和水泥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装置。
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址选择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10、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11、弃土应尽早清运至渣土场填筑处置。
12、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土流失。
13、定期清扫:每天中午和晚上收工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
14、冲洗轮胎:在运输车辆离开现场前视情况进行冲洗,特别是雨后施工必须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
15、车辆选择:运输碎料的汽车采用密闭的车辆,使用车况好的运输车辆。
16、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斜坡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备,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17、采用混凝土围墙或天棚储库,库内配喷淋或者其他仰尘措施。
18、避免在大风的情况下进行土方回填、装卸物料和拆迁房屋。
19、储料场,灰土拌合站应设于空旷的地带,相距200米范围内不得有集中居住区,学校等,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施工现场的石灰,砂石要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
20、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1、土方的暂时堆放应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挡,防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植被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22、深层水泥搅拌桩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23、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2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灰尘措施。
2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散、扬散。
26、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散落或者飞扬。
27、工程项目竣工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五、扬尘控制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以及施工机械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施工方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检查各种施工机械是否完好,人员是否配置齐全。
4、做好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