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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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

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

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一、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1.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

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

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监理人员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5)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由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签字。

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施工单位应按照单位工程分别建立钢筋试样、钢筋连接接头试样、混凝土试样、砂浆试样及需要建立的其他试样台账,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在试样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

2.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1)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

(2)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要具有材料、试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且要取得见证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平行检验及见证取样计划

平行检验及见证取样计划

平行检验及见证取样计划一、平行检验1.平行检验原则(1)项目监理机构实施的“平行检验”必须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独立进行。

(2)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不能完全依据承包商报的数据来签认。

(3)监理机构不但要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平行检验”,而且对建设工程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更要加强“平行检验”,在“平行检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该留下具体的记录(包括填表格、写小结、拍照片等),形成系统的、完整的、真实的的监理资料。

(4)“平行检验”的检查和检测活动必须是按一定比例进行的,“平行检验”的结论是“合格”或“不合格”。

(5)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检验后的数据在允差范围内吻合,监理工程师确认该检验项目为合格。

如果不吻合,且超出允差范围,监理工程师确认该检验项目确实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复验。

如果承包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平行检验”数据有疑义的,施工和监理双方可再次共同组织复验,复验的结果双方确认为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2.平行检验的实施(1)“平行检验”的实施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被检验项目自行做出判断的检查验收。

(2)开工前,监理机构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制定平行检验方案并明确实施的范围、程序。

(3)对于本项目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激光测距仪、回弹仪、砼保护层测定仪、数显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用检测工具,其它检测仪工具的配备要达到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4)平行检验必须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报验,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承包单位报验自检的进行现场复验。

(5)对于专业检测、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监理机构及时收集验看检测试验报告是否合格。

(6)平行检验活动必须由监理机构组织,承包单位参加。

平行检测规定

平行检测规定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23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作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将监理单位开展平行检测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明确实施平行检测的具体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

平行检测应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实施。

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二、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30%;2、除保障性住宅以外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20%。

三、监理平行检测不得少于三个阶段:1、在见证取样阶段,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建材样品实施监理平行检测;2、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后续进场的材料产品,发现外观质量差劣、对材料质量有疑义时,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实施随机或定向的平行检测;3、在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28d龄期,并达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后,监理单位应当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施非破损检测,检测的构件数量不低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组数的30%,并不少于3个构件。

非破损检测结果作为分部工程验收重要依据。

四、监理平行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工程实体检测部位的选取,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试样抽取、制作时,应有监理单位对检测试样张贴或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

监理平行检测的取样和制样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试样试件信息应经施工单位确认。

五、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不得低于原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且未对该工程实施过检测。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随着我国建筑业不断进展,工程验收工作变得越来越紧要。

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筑业颁布了很多规定和标准。

其中,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是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两个特别紧要的环节,对于工程质量管控和监督有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什么是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开始说明它们的作用和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见证取样见证取样又称抽样检验,是指监理人员在建筑材料进场检查中,从进场的建筑材料中按规定要求取得样品,由监理单位主持现场取样时,执勤人员在此过程中进行监督并取得该物料样品作为鉴定、检测的样本。

见证取样可以避开厂家对取样进行操作和掉换样品的行为,确保检测结果真实牢靠,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对于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最常见的试验有混凝土、钢筋等。

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各种建筑材料都需要进行见证取样过程,如混凝土的每一方块或每一立方米、砂子、石子等的见证取样。

不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方法可能会不同,实在可以咨询专业人员或查阅相关规定。

二、什么是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指在相同场合下,采纳相同的方法和设备,同时采纳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样货物或试样独立地进行检验,以检测其性能的一种方法。

平行检验可以除去检测设备和方法可能产生的误差,提高检测结果的牢靠性和精准性。

对于建筑工程的平行检验,可以对比检测同一种建筑材料不同厂家生产的材料特性、对比不同配比的混凝土强度、对比不同钢筋生产商生产的钢筋质量等。

三、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原则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工作要遵从以下原则:1、严格依照规定的抽样检验程序进行操作,全部取样必需在当事人的同意和必要的条件下进行,遵从材料供应商的生产要求和标准;2、取样时要确保被取样物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并在样品外包装张贴标签,注明抽样日期、抽样地点、样品名称、型号和规格等基本信息,确保样品来源的真实牢靠,杜绝假冒伪劣,以免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3、平行检验抽样要遵从“结果认可性、样品标志一致性、执行标准一致性”原则,保证检验结果之间的相互比对,提高检验结果的牢靠性;4、建立有效的记录,完整记录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检测单位名称、检测开始结束时间、检测人员姓名等,建立档案资料档案,便利显现质量问题时查证;5、监理人员在抽样检验现场工作时,应自动搭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巡察、认真察看和记录,对机器设备运行正常、工作人员形象、清洁程度、产品储存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平行检测规定

平行检测规定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23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作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将监理单位开展平行检测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明确实施平行检测的具体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

平行检测应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实施。

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二、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30%;2、除保障性住宅以外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20%。

三、监理平行检测不得少于三个阶段:1、在见证取样阶段,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建材样品实施监理平行检测;2、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后续进场的材料产品,发现外观质量差劣、对材料质量有疑义时,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实施随机或定向的平行检测;3、在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28d龄期,并达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后,监理单位应当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施非破损检测,检测的构件数量不低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组数的30%,并不少于3个构件。

非破损检测结果作为分部工程验收重要依据。

四、监理平行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工程实体检测部位的选取,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试样抽取、制作时,应有监理单位对检测试样张贴或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

监理平行检测的取样和制样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试样试件信息应经施工单位确认。

五、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不得低于原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且未对该工程实施过检测。

铁路工程监理见证试验和平行检验规定

铁路工程监理见证试验和平行检验规定

铁路工程监理见证试验好平行检验规定一.《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试验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取样批量检验方法见证或平行检验数量检验方法1.1钢筋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每批抽检一次。

检查每批质量证明书和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检测10%。

但至少一次。

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2钢筋焊接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街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

每批抽检一次。

拉伸试验,闪光对焊增做冷弯试验。

见证取样检测20%,但至少一次。

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1水泥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 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每批抽检一次。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试验。

见证取样检测10%。

但至少一次。

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2细骨料2.3粗骨料①对新选原材料产地,同产地、更换矿山或连续使用同一产地达到一年的粗、细骨料应做选料源检验;②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每批抽检一次。

①检验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坚固性、有害物质含量和碱活性检验;②观察和试验。

见证取样检测10%和平行检验10%,但至少一次。

检查全部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和平行检验。

2.4混凝土外加剂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每5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每批抽检一次。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试验。

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

见证取样检测10%和平行检验10%,但至少一次。

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和平行检验。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2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2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送检的工作场所。

二、工作责任1. 取样人员负责根据需求收集样品,并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2. 检测人员负责对取样样品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3. 监督人员负责对取样和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信息;4.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整个取样送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三、取样方案1. 根据检测要求和标准,编制详细的取样计划;2. 确定取样点位和次数,并记录在取样计划中;3. 根据取样计划,制订取样方案,包括取样工具、容器等的选择和使用方法。

四、取样操作1. 取样前,取样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2. 取样人员应按照取样方案规定的取样方式、时间和地点执行取样操作;3. 取样人员应确保取样工具和容器的清洁和无污染,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4. 取样时,取样人员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采样量的准确性;5. 取样完毕后,取样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样品标识,并记录取样相关信息。

五、送检操作1. 取样人员应将取样样品及时送至检测实验室;2. 送检时,取样人员应与检测人员一同前往实验室,并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3. 检测人员应按照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样品的检测操作;4. 检测人员应记录检测参数和结果,并制作检测报告。

六、记录与追溯1. 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在各自的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取样和检测过程;2. 记录内容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特征、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信息等;3. 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保留相关记录和样品,以备追溯和核查。

七、培训与评估1. 全体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本制度的要求和操作规范;2. 定期组织培训,对取样人员和检测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和知识的评估,以确保工作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八、监督与管理1. 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和管理取样和检测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执行;2. 监督人员应对取样和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信息;3. 检测实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相关监督和评估。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导读】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企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取样和送检的公正、准确、科学,对标准化操作进行规定的制度。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范本,范本内容包括惯例名称、适用范围、责任和权限、程序、操作、记录、评估等方面。

一、惯例名称该制度的名称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业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质量控制、产品检测等。

三、责任和权限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确保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2.质量检测部门负责对取样和送检的结果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供评估报告。

3.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和控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整个过程,确保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4.采样员负责现场取样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封样、标识等操作。

5.整个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需要有监督员在场进行监督,确保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6.取样产品的责任人负责提供取样产品,并确保产品的品质符合要求。

四、程序1.生产部门按照计划提前对取样产品进行准备,并通知质量检测部门安排见证取样。

2.采样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取样工作,同时监督员进行监督。

3.取样完成后,采样员将取样进行封样、标识,并与现场监督员共同签字确认。

4.封样的样品交由质量检测部门负责保管,并进行相应的检验和分析。

5.质量检测部门将检验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项目经理。

六、操作1.采样员必须熟悉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要求进行取样工作。

2.监督员必须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确保取样和送检的过程符合标准和规定。

3.质量检测部门必须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方法对取样进行检验和分析。

4.质量检测部门必须保管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样品污染或损坏。

七、记录1.生产部门需要记录取样产品的准备工作,并保存一定时间。

2.采样员需要填写取样记录表,并保留至少一年。

3.监督员需要填写监督记录,并保留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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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制度
为规范见证取样工作,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S252-2015)、《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建质{2012}87号)、《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1、见证人员的基本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常驻施工现场并经监理单位授权的人员。

2、施工现场见证人员配置数量。

每个工程项目配备的见证人员均不少于两人,每个见证人员承担的单位工程数量不超过6个。

3、见证取样的范围。

(1)下列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重点工程、国家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承重的钢结构试件;
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10)沥青、沥青混合料;
11)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2)建筑外窗;
13)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它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2)下列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按每批数量的3%抽取,且不少于一组(件)。

1)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
2)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报监理部审查并监督实施。

5、见证人员由项目部确定,在工程施工前书面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见证人员更换时,
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息告知监督机构和检测机构。

6、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现场见证。

取样后,见证人员和取样员要及时进行标识和封志。

试样标识应有唯一性,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员签字盖章(手章)。

7、见证人员要确保样品从取样到送样全过程可控,见证人员与取样员一起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封样和收样时留影像资料。

8、见证人员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检测不合格建材的退换货记录、返工整改等资料及整改前后的影像图片,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监理部应在监理资料中留存不合格建材的处置情况记录。

监理部应在主体验收前核查检测单位出具的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

二、建筑工程平行检验
1、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试验方法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包括材料、设备检测和现场实体检测。

2、平行检验由监理部组织实施,应按照独立、公正的原则进行,以确保平行试验所获得的数据和结论准确,试样、试件信息应
经施工单位确认。

3、开工前,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制定工程监理平行检验方案,并明确平行检验范围、内容、程序、比例、频率等,经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4、项目部应当配备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回弹仪、钢筋位置测定仪、卡尺、万能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漆膜测厚仪等专用检测工具,进行工程平行检验,检测工具应满足平行检验要求。

5、监理部在施工单位检测台账的基础上,建立监理平行检测台账。

6、监理部平行检测取样应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

7、监理平行检验的记录和结果是项目监理部对被检验项目检验批做出合格判断的重要依据。

监理平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批材料或工程按照不合格处置。

对监理平行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异议方可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监督复测。

8、承担监理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不应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的利害关系,不应与施工单位所选检测单位为同一单位。

三、水运工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
1、见证人员的基本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常驻施工现场并经项目监理部授权的人
员。

2、项目部根据工程的类别、规模选择检测单位,并上报公司工程部、主管经理批准。

3、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单位应取得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复检(见证取样),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主要材料检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及检验项目详见《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附录C,100%见证取样。

项目监理部按承包人检测数量5%-10%进行平行试验。

5、在施工单位检测台账的基础上,建立监理平行检测台账,确保平行检测的覆盖率和频率(台账格式见附件2)。

6、进行平行检测,首先由项目监理部填写“方圆监理公司工程试验委托单”(见附件1),检测单位及项目监理部各存一份,项目监理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部审核加盖项目部章后
有效,负责人签字栏由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或总监签字。

7、平行检测费用每年12月15日前结算完毕,项目部将《方圆监理公司工程试验委托单(返回公司留存)》及平行检测台账上报给工程管理部审查,由工程管理部办理结算。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制度“一、建筑工程见证取样”、“二、建筑工程平行检验”执行。

附件1
方圆监理公司工程试验委托单(检测单位留存)
方圆监理公司工程试验委托单(返回公司留存)
附件2
工程
平行检测台账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月--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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