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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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和运输需求的增加,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各个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对车辆管理和安全监控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安全管理责任1.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车辆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各类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3.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车辆安全管理流程1.车辆登记(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在车辆登记表中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使用人员等。

(2)对于新购进的车辆,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登记。

2.安全检查(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底盘、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2)安全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和保存,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

3.人员管理(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使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驾驶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

(2)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车辆使用规定。

4.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处理,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技术手段支持1.安装监控设备(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安装车载监控设备,实时对车辆进行监控和记录。

(2)监控设备应具备位置追踪、超速报警、碰撞报警等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2.引入智能调度系统(1)通过引入智能调度系统,实现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路径规划、车辆调度和报警处理等功能。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指在公司场内使用的专门为公司运营和工作所需而购置的涉及汽车、叉车、搬运车等机动车辆。

2.车辆操作人员:指被授权驾驶和操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员工或雇员。

三、车辆申请与审批1.车辆使用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并附上使用理由、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申请,对申请通过的车辆,填写车辆出库申请单,盖章后方可出库。

四、车辆使用与操作1.车辆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2.车辆操作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进行日常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3.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4.车辆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5.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并进行车辆检查。

五、车辆保养与维修1.车辆保养由专职保养人员负责,定期进行保养,并记录保养情况。

2.车辆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清洁车辆、检查车辆各项功能等。

3.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车辆安全与防范1.车辆操作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2.经过工作区域时,车辆操作人员必须减速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有人员或设备作业的区域行驶。

七、事故与紧急情况处理1.车辆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车并报告上级领导,配合安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车辆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要冷静处理,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八、违章与处罚1.车辆操作人员严禁违反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否则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车辆操作人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监督与检查1.上级部门有权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状况,处理交通事故。

2. 机动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使用人应当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交通安全。

三、车辆管理1. 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当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当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规定投保商业保险。

3. 机动车辆所有人不得将车辆借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4. 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当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驾驶人管理1. 驾驶人应当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行驶。

2. 驾驶人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

3. 驾驶人应当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4. 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五、道路通行管理1. 机动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行驶,不得逆行、闯红灯、乱停车。

2.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强行超车、强行并线。

3.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让行,不得争道抢行。

4. 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车灯,保持安全距离。

六、交通事故处理1.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

2.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不得隐瞒、谎报。

3.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4.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宣传教育1.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2.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和使用人应当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素质。

公司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做好公司内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员工行车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1. 公司车辆的购买、报废、保养等事项,由公司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以及使用期限,需经过管理机构的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3. 公司车辆需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4. 车辆库存管理,应做到清晰明了,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车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1. 公司车辆的驾驶员需经过特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方可上岗。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

3. 驾驶员需经常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因车况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

4. 驾驶员需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以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处置。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1. 公司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距离,并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2.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擅自变道、闯红灯等违章驾驶。

3. 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配备,确保车辆出行的安全性。

4. 行车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驾驶员应冷静处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1. 如发生车辆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交警部门报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事故。

2.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事故处理机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相应安全教育和处理结论。

3. 对于公司车辆事故责任明确的,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相关人员的驾驶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 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赔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审议与修改1. 本车辆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宣传执行。

公司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车、接送车等。

二、车辆的管理:1. 公司应购置公务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保养及时。

2. 公司应对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制定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和维护车辆信息。

3. 每辆车辆应设定日常使用范围和归还规定,车辆使用情况应在日常车辆使用记录中体现,详细记录车辆使用信息。

三、车辆使用的规定:1. 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办事、送货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不得私用。

2. 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行驶路线,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乘车人员的安全。

3. 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不得酒后驾驶,禁止超载行驶,如需加班驾驶需提前经领导批准。

4. 公司车辆需按时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5. 公务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内外,保持整洁。

6. 公务车辆在外出办事过程中,遇到意外事故或故障,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处理,并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四、车辆使用的记录:1. 车辆使用人员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用车目的、使用时间和路线等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车辆。

2. 出车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出车时应填写车辆出车记录表,记录相关信息。

3. 归还车辆后需填写车辆归还记录表,记录使用情况、里程数等信息。

4.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使用记录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扣减奖金等处理。

2. 对于因私用公司车辆造成事故或损坏的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依法处理。

六、其他规定:1.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公司领导应向员工宣传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车辆资产。

公司内部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一、机动车管理制度为加强苏北生活服务站安全工作建设,保障站内良好的秩序,确保全体员工安全,规范进入站内车辆停放和管理,服务站对进入站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特作如下规定:1、站内场地不用于社会车辆停放,仅限于浙江油田公司内部车辆停放及经服务站同意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凡进入服务站的机动车必须按划定的区域有秩停放,严禁乱停滥放。

办理公务的车辆,必须填写临时出入单,领取临时出入证,车辆按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3、进、出入服务站的机动车必须无明显噪音,车况良好、牌证齐全、车容整洁。

机动车进入服务站一律不准鸣号,不准向行驶并减速慢行,车速保持在5公里内。

4、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车辆,在站内停放期间应将报警器置于静音状态。

5、机动车进入服务站,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服务站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员工应停车避让;凡在服务站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6、车主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7、多次违反本制度、乱停乱放的车辆,将禁止其车辆驶入。

二、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1、非机动车持有者必须按服务站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外来车辆不准进站。

2、电瓶车到指定的位置充电,不准乱拉电线。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

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站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保安协同查处。

公司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合规运行,特订立本《公司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拥有和使用的机动车辆,并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及相关人员。

三、车辆配备1.公司全部车辆的配备需依据业务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全部车辆的购置、报废等事宜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2.公司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合法登记和上牌,并具备必备的保险和证件。

四、车辆使用申请与审批1.全部员工如需使用公司车辆,应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事由、时间、地方等基本信息,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使用。

2.车辆使用申请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特殊情况须提前征得车辆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的书面同意。

3.车辆管理部门应依据车辆管理情况和申请人的配车需求,合理布置并审批车辆使用申请。

五、车辆使用规定1.车辆使用人员应符合驾驶资格要求,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需定期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良好的驾驶素养。

2.车辆使用人员应严格依照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使用规定驾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限速、路线、停车等要求。

3.使用车辆时,应依照车辆使用申请的事由和时间合理使用,并妥当保管车辆及相关设备、证件等,不得私自改动、损坏或挪用。

4.车辆使用人员应保障车辆的安全和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修理,并定时参加公司布置的车辆年度检验。

5.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并依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6.车辆使用人员应保管好车辆及车内物品,离车时应关闭车窗、熄灭车灯、上锁车门等,确保车辆的安全。

六、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纪律措施并进行违规记录,在情节严重或多次违规的情况下,可视情况降低申请使用车辆的优先级或暂时停止使用权。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和车辆安全,杜绝安全事故,降低运行费用,提高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公司起重吊车、铲车、电瓶车、拖拉机、汽车等。

3、工作要求____起重吊车、铲车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设备组明确一名负责人统一管理。

3.2电瓶车、拖拉机等车辆由所属车间或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管理。

3.3各负责单位在承担管理的同时负责考核,严格要____作人员落实各类车辆使用(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4各单位明确车辆存放场地,实行定置管理,倒班作业的,严格执行车辆交接班制度,车辆排放整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部件维护保养齐全。

3.5驾驶人员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证操作,违反者按违章、违纪处理。

____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批准备案管理,对培训合格准予上岗者核发上岗证。

公司安全科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负责检查考核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对无证驾驶人员和不按规程操作、维护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生技办设备组按设备保养维护规定,严格检查各单位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车辆完好状况,作为每周联查的一项必查内容列入联查考核范围,对不按规定维护、修理,造成设备带病使用、部件不全、非正常损坏等,考核处理。

3.7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日常的正常维护和保养,由各责任单位负责____进行,需专业修理或外协修理的,由各单位请示生技办设备组统一安排进行,执行生技办设备维修通知单制度,外购机件的,按计划管理程序执行。

4、考核4.1厂内机动车辆一般不得出厂,确因需要出厂时,应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特殊情况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4.2各种机动车辆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发现一次罚款50-____元。

所属部门负责检查,安全科、调度室负责监管。

4.3非驾驶人员不得随意驾驶三轮车、电瓶车等各种机动车辆,违者一人次扣款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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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内部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内部机动车辆的合法、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内部机动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

内部机动车的管理指从选型、定购、入库、办证、使用、流转、维护、保养等环节的管理。

1、内部机动车的使用调度由各厂负责。

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公司生产管理部统一调度;
2、内部机动车证照统一由集团公司生产部管理协调办理并发证管理;
3、各厂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设备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制造使用日期,设备的技术参数等内容;
4、内部机动车的技术资料收集齐全,统一归档,交集团公司档案室负责管理;
5、内部机动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使用前,必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公安车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办理齐全各种证照,方可登记备案;
6、严格按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行设备的终结管理(流转报废处理)。

二、车辆登记备案管理
(一)属在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科办理厂内机动车号牌的,进行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
3、机动车的有关技术参数;
4、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5、机动车获得方式及销售价格凭据;
6、注册登记的日期。

(二)属在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证照注册登记的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办理注册登记。

(三)属在农机管理部门办理证照注册登记的车辆,按农机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四)机动车所有人,其机动车辆必须在政府相关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车管部门、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交由集
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查,符合要求的,生产管理部方可登记备案,并进行编制越钢集团内部机动车号牌,发放越钢集团内部机动车使用登记证。

三、车辆的使用规定
1、各厂内进行物料运输的车辆,必须是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办的合法手续并在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编制了越钢集团内部车号牌的车辆;
2、属承包的内部机动车使用必须与车辆所有人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
3、机动车的号牌必须与车辆一一对应,不许伪造、变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4、驾驶操作机动车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驾驶证和内部机动车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内部机动车;
5、驾驶、操作机动车辆严格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6、杜绝非本岗位及其他人员驾驶、使用、操作机动车辆;
7、机动车辆未经调度管理部门同意,一律不准进入越钢生活区和擅自离开工作区域;
8、内部机动车只限于在厂内工作区域作业,不得上国家公路营运。

若需外出抢险、救灾及支劳等情况时,事先须向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经批准同意方可组织实施。

四、车辆的维护、保养
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应认真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1、坚持检修及润滑工作缺席;
2、机动车辆的用油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选用;
3、参加维护、保养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保证维护、保养质量;
4、提高维护、保养人员的技术水平,保证维护、保养的整体质量。

5、公司设备技术部必须制定详细的机动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管理等制度。

五、车辆的定期检验
机动车必须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到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年检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继续使用。

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协调办理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管理的车辆的周检;运输公司负责协调办理属公安部门和农机管理部门登记管理的车辆的周检。

六、违规责任
1、使用未取得合法手续,未经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查备案和编制越钢集
团车序号牌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使用。

2、使用属承包的内部机动车的部门未与车辆所有人(产权归属越钢集团公司的车辆)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责令完成补签协议。

3、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证书、号牌、行车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对使用人罚款1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并责令及时消除违规做法。

4、无证驾驶操作机动车或非本岗位的其他人员驾驶操作机动车的,每发现一次对负责驾驶该机动车的专职驾驶人员罚款2000元,对无证驾驶或非本岗位的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

5、驾驶、操作机动车辆不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故意损坏设备,对直接责任人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0元。

6、机动车未经调度管理部门同意,擅自进入越钢生活区或离开工作区域的,每发现一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

7、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服从调度部门调度或遇特殊情况不服从生产管理部统一调度的,对属挂靠越钢集团承担内部运输的,取消挂靠的资格,不许承担越钢集团的内部运输业务;属越钢集团产权的,对直接负责管理使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0元,分管领导罚款800元。

8、对机动车不进行维护保养;不按国家的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许继续使用,违者对使用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机动车所有人罚款1000元。

七、其它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文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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