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鹤寺景区合作协议 (201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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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8篇

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8篇

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8篇篇1甲方(景区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关注旅游景区的发展,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旅游景区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宗旨双方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宗旨,共同致力于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实现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与保护。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1. 股份合作开发旅游景区,共同投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资源。

2. 甲方提供旅游景区资源及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资金及市场开发能力。

3. 合作期间设立项目管理团队,共同制定开发计划、营销策略和财务管理制度。

4. 合作项目的经营收益按照股份比例分配。

三、投资及股权分配1. 乙方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______期支付。

2. 甲乙双方股权比例为: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

四、合作期限及阶段目标1. 合作期限为______年。

2. 阶段目标包括前期筹备、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等阶段,确保按期完成景区开发任务并实现盈利目标。

五、风险分担1. 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承担合作项目风险。

2. 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六、利润分配与财务管理1. 合作项目盈利后,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 设立专门财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 每年度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透明、合规。

七、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

2. 知识产权归属按照实际贡献和约定执行,共同申请专利和商标等。

八、决策机制与争议解决1. 设立董事会,负责合作项目的重大决策。

2. 对于日常运营管理事项,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决策。

3. 争议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篇2一、合同背景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实现共赢目标。

景区联名授权协议书模板

景区联名授权协议书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景区名称】(以下简称“景区”)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名称、标志、形象、文化等,乙方希望获得甲方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景区相关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范围1. 乙方获得甲方授权,在【授权期限】内,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使用甲方景区名称、标志、形象、文化等相关权益。

2. 乙方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将其与景区相关权益结合,用于以下用途:(1)生产、销售【授权产品】;(2)提供【授权服务】;(3)开展【授权活动】。

二、授权费用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金额为【授权费用】。

2. 授权费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支付时间】。

三、知识产权保护1. 甲方保证其授权给乙方的景区相关权益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2. 乙方在使用授权权益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任何因乙方使用授权权益导致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和风景区合作协议书

和风景区合作协议书

和风景区合作协议书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开始关注风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一份详尽的合作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份风景区合作协议书的范本,供大家参考。

【风景区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风景区管理方)乙方:________(合作方)鉴于甲乙双方对________风景区的开发与管理有着共同的兴趣和目标,现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________风景区的发展,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合作内容1. 乙方负责投资建设风景区内的部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游客服务中心、餐饮娱乐设施等。

2. 甲方提供必要的场地支持和政策便利,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3. 双方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升风景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4. 双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投资与收益分配1. 乙方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投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收益分配。

2. 收益分配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具体比例为________%。

3.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其符合风景区的整体规划和发展要求。

2. 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

3. 双方应互相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共同维护风景区的良好形象。

五、合同期限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2. 若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寺庙合作协议范本5篇

寺庙合作协议范本5篇

寺庙合作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寺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并管理着特定的寺庙资源,乙方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寺庙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寺庙管理、文化传承、旅游开发、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寺庙的持续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二、合作内容1. 寺庙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寺庙管理制度,提升寺庙管理水平。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寺庙文物保护、修复及维护工作。

2. 文化传承:双方共同开展佛教文化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佛教讲座、展览、论坛等。

乙方协助甲方整理、研究寺庙历史文化资料,促进寺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3. 旅游开发:甲乙双方共同开发寺庙旅游资源,提升寺庙知名度。

乙方协助甲方制定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导游解说服务,共同举办旅游活动。

4. 公益活动:双方共同组织公益活动,弘扬佛教慈悲精神,服务社会。

乙方利用其社会资源,协助甲方筹办慈善活动,共同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三、合作模式1.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工作组,负责协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沟通与协作。

2. 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3. 甲方提供寺庙场所及相关资源支持,乙方提供专业人才支持及相关技术支持。

4. 双方共同筹措合作经费,确保协议的顺利实施。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寺庙基本情况资料,协助乙方进行相关工作;(2)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寺庙场所及相关资源支持;(3)及时向乙方通报寺庙管理、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方面的情况。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专业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持;(2)协助甲方制定寺庙管理制度,提升寺庙管理水平;(3)协助甲方进行寺庙文物保护、修复及维护工作;(4)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宣传寺庙文化,提升寺庙知名度;(5)及时向甲方通报合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寺庙合作开发协议范本7篇

寺庙合作开发协议范本7篇

寺庙合作开发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寺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意愿,为弘扬佛教文化,促进旅游事业发展,提高寺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寺庙合作开发协议:一、合作宗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共同开发寺庙旅游资源,促进佛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1. 寺庙景区开发: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对寺庙景区进行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寺庙的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

2. 佛教文化推广:双方共同举办佛教文化活动,如讲座、展览、禅修等,宣传寺庙文化,提高寺庙的知名度。

3. 旅游产品开发:合作开发具有佛教特色的旅游产品,如佛教工艺品、纪念品等,增加寺庙的旅游收入。

4. 市场营销合作:双方共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拓展寺庙的客源市场,提高寺庙的客流量。

5. 管理模式优化:引入现代化管理理念,共同优化寺庙的管理模式,提高寺庙的管理效率。

三、合作模式1.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委员会,负责合作事宜的决策、协调和管理。

2. 甲方提供寺庙的资源和支持,乙方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3. 收益分配: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和贡献大小,协商确定收益分配方案。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1. 甲方责任及义务:(1)提供寺庙的相关资料,协助乙方进行规划、建设。

(2)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障乙方在寺庙内的合法权益。

(3)负责寺庙的宗教事务管理,保护寺庙的宗教活动正常进行。

2. 乙方责任及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方式,投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2)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遵守寺庙的规章制度,尊重寺庙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景区托管协议书合同3篇

景区托管协议书合同3篇

景区托管协议书合同3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处景区,因自身原因无法充分管理和运营,故委托乙方进行托管管理和运营。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景区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运营和推广,以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托管范围1. 景区资产管理:乙方负责景区内所有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好。

2. 景区经营管理:乙方负责景区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门票销售、游客接待、活动策划等。

3. 景区营销推广:乙方负责景区的营销推广,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景区安全管理:乙方负责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执行安全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三、托管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2)对景区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进行审核;(3)享有景区经营收益的一部分(具体比例另行约定)。

甲方义务:(1)提供景区的合法权属证明;(2)协助乙方办理景区相关手续;(3)按照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2. 乙方权利:(1)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管理和运营景区;(2)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托管费用;(3)享有因景区经营带来的其他收益。

乙方义务:(1)尽职尽责管理和运营景区,确保景区安全、有序;(2)按照协议约定将景区经营收益的一部分支付给甲方;(3)定期向甲方报告景区运营情况;(4)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五、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托管费用:本协议下的托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______日内支付托管费用。

此后,每年度支付一次托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另行约定。

六、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案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和景区合作协议书简单版(五篇)

旅行社和景区合作协议书简单版(五篇)

旅行社和景区合作协议书简单版中国_____旅行社(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旅行社(以下称乙方),为发展共同事业,双方愿在平等互利及友好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计划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组织_____个旅行团共_____名旅行者到中国旅行。

第二条双方商定的旅行团,乙方应于旅行团进人中国口岸日期的30天前向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乙方至少应在每个旅行团人中国口岸日期的2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旅游人数、所需房间数、入境航班或车次、全团成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国籍、证件号码)以及接待要求。

第三条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提出计划外新组织的旅行团计划,甲方在收到乙方函电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答复函电;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答复函电后,也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预报时间要求和报送资料与第二条相同)。

第四条乙方同意至少在旅行团进人中国国境日期的15天前,用电汇方式把该团的全部费用汇人甲方账户。

如乙方同时汇两个以上旅行团费,应在电汇单上注明每个旅行团的费用数额。

旅行团费均不以人民币结算。

第五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付款,甲方有选择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的权利:1.无论该旅行团是否已进入中国境内,甲方可以不予以接待,乙方应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向中国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报告情况并建议所有旅行社停止接待乙方未付旅行费用的旅行团。

3.甲方向乙方加收未付的旅行费用的滞纳金。

在中国的旅行结束后,如有尾欠,应在一个月内结算全部费用;未结算部分,从下月起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按日加收未结算部分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件所确认的日程及包括内容提供服务。

甲方应要求外联人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向旅行者索取小费。

旅行社和景区合作协议书范本6篇

旅行社和景区合作协议书范本6篇

旅行社和景区合作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景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均有共同的发展愿景和合作潜力,为共同推进旅游业务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共赢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宗旨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进旅游服务领域的深度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1. 推广合作: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推广,互相宣传,提高彼此的品牌知名度。

2. 线路开发:联合开发具有市场潜力的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

3. 游客输送:甲方组织游客前往乙方景区游览,乙方提供门票、导游、交通等旅游服务。

4. 资源共享:甲乙双方共享各自拥有的旅游资源、客户数据、市场渠道等信息。

5. 培训交流:双方定期举办员工交流培训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作协议。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景区资料、宣传资料等。

(2)甲方有义务组织游客前往乙方景区,并确保游客安全。

(3)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的推广活动,共享乙方资源。

(4)甲方有义务对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获取甲方提供的游客数据、市场渠道等信息。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景区服务,确保游客满意度。

(3)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市场推广活动,共享甲方资源。

(4)乙方有义务对景区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游客安全。

五、违约责任1. 若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在合作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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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景区合作协议书XX·XX2019年3月XXXXX景区合作协议书甲方:XXXXX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乙方: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为进一步完善XXX景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将景区提升改造成为滇东北最具影响力的自然景观和礼佛圣地,实现地方和企业的互利共赢,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在产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招商引资,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市信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XXX景区合作开发共识。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合作模式、目标定位第一条合作模式:XXX景区所有权属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约定的旅游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独资开发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目标定位:将XXX景区打造成滇东北最具影响力的自然景观和礼佛圣地,建成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第二章合作范围及内容第三条合作范围:原XX公园管理区域(东至山顶电视台围墙以下、南至原冷冻厂向南环山公路上至马脖子山脊,西至东山脚临时停车场外公路以内、北至原县水泥厂经大转弯坟堂北侧山沟延伸至山顶,面积约3平方公里。

)第四条合作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XX市XX景区核心区概念规划设计》规划内容和XXX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提升改造和建设,涉及XXX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划定范围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包含:(一)建设旅游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景区内道路,新建景区大门、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及景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二)改造提升景点景观:完成倒洒金钱及配套水景观建设,修复万佛殿,修缮松鹤寺、大士阁、活佛洞、普陀崖、归鹤洞、石佛墙、赤霞屏等景点景观,完成景点景观配套设施及相关绿化、亮化建设;(三)建设景区智慧系统:按“一部手机游云南”标准,建成智慧景区(含智慧门禁系统、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智能化安防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四)建设经营性设施:新建景区休闲养生、素食餐饮文化及娱乐活动、商业活动场所(详细项目内容乙方提供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五)其他为满足松鹤寺景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新增的、合法合规的配套服务项目及设施。

第三章投资规模及合作期限第五条投资规模按照规划设计内容,初期开发总投资概算1亿元人民币,分三期三年完成,第一年投资4000万元,第二年投资3000万元,第三年投资3000万元;后期增加投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另行协商。

(详见松鹤寺景区提升改造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第六条合作期限依照乙方“松鹤寺景区提升改造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景区主营业务平均年净收入约为850万元,需12年才能回收成本,为实现甲乙双方互利互赢,合作期限约定如下:合作期为20年,其中成本回收期12年,盈利期8年,合作期满,另行协议商定。

第四章收益分配第七条景区收益包含门票收益、经营性收益及政策性收益(一)门票收益:门票总收入中扣减营业税、门票制作费及景区“四员”(售票员、保洁员、财务员、安检员,不含乙方经营性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费用等直接成本后,为门票收益。

(二)经营性收益:景区内所有经营性项目总收入中扣减营业税、管理费、人工费、经营成本、景区发展基金等费用后,为经营性收益。

(三)政策性收益:国家、省、市各项相关政策优惠待遇及专项基金等拨款为政策性收益。

第八条景区收益分配方式(一)投资建设回本期(12年):2019年至2022年(前三年建设期)乙方享有景区所有收益;2022年至2031年甲方享有门票收益中的20%,剩余收益归属乙方享有。

(二)盈利期(8年):2031年至2039年甲方享有全部景区收益中的20%,剩余收益归属乙方享有。

第五章阶段建设目标第九条乙方分阶段对松鹤寺景区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如下:(一)第一年(2019至2020年):乙方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完成景区大门、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景区供水、排污及环保系统、景区智慧系统、导识系统、景区厕所、休憩座椅等配套设施建设;对现有步道、栈道等设施改造升级;完成松鹤寺(景观修复)、万佛殿(建筑修复、室内装修、景观建设)等景点的修复建设,景区观光车投入运营。

达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标准。

(二)第二年(2020至2021年),乙方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完成景区氧吧茶亭及餐饮接待中心、购物、文化项目、娱乐项目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三)第三年(2021年至2022年),乙方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完成《宣威市东山景区核心区概念规划设计》中“一期规划建设”的所有建设项目,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

第六章项目推进及政策扶持第十条甲方大力支持乙方进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成立以市级领导为组长的松鹤寺景区项目旅游开发协调工作机构,负责协调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和经营期间,乙方享受国家、省、市各项相关政策优惠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积极为乙方争取各级对该项目的相关补助及资金,全额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三条甲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造提升连接景区的主干道线路和基础设施,帮助协调解决供电、供水、网络通讯设施至项目地,为旅游景区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必要保障。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推介松鹤寺景区项目,组织各种活动、赛事宣传拉动旅游市场。

第七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对景区行使行政管理权,对项目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进行审批、指导和监督。

(二)甲方确保合作期限内乙方的唯一开发、经营权,不得将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旅游资源重复转让、租赁、承包或者抵押、质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甲方负责妥善处理好景区历史遗留问题,为乙方建设提供便利,并帮助乙方解决规划、建设和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四)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规划区内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进行保护;禁止违规开山采石或违规搭盖建筑物、新建坟墓、陵园。

(五)甲方除依法向乙方收取税费及约定的收益外,不得在旅游景区内和城区至景区之间的道路上以其他任何形式收费,门票及其他收益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监管办法另行商定。

(六)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乙方在投资立项、用地、环境保护、注册、证照办理和建设、经营等方面的相关事宜;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栽桩控制、土地规划、林业规划调整等项目开发所需相关事宜;负责协调好景区内宗教场所相关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交由乙方统一安排及管理;负责协调好景区内非规范性经营项目、人员的清场工作,不得影响景区的统一管理经营。

(七)合同签署后30天内,甲方将景区移交乙方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合作期满且不具备续约条件下,甲方收回景区经营权,合作期间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等以及乙方所拥有的对景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等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无偿收归甲方。

(八)乙方约定投资期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景区内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认证。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享有松鹤寺景区的独立经营权和《宣威市东山景区项目总体规划》成果的优先使用权。

(二)乙方在宣威市注册成立独资旅游开发公司,公司注册成立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由新成立公司承担,公司股权转让按公司法运作,但事先需征求甲方意见,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影响景区开发进程。

新公司负责该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在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乙方必须加快项目进度,在3个月内完成松鹤寺景区开工建设前期工作,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投入资金开工建设。

(四)乙方根据甲方审批的东山景区项目开发相关规划进行景区开发建设,不得进行与旅游无关的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享有景区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含政府投资的部分)、接待服务设施和公益设施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并承担其维修和保护责任。

(六)景区经营权移交后,景区经营过程中的人员(包括员工和游客)和财产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建设经营活动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八)乙方有义务保护好景区内的自然及人文资源,按国家环保标准对景区开发经营场所产生的生活、建筑垃圾以及废水、废气进行处理排放。

(九)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中,对协议生效前存在的影响整体规划实施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向甲方提出申请依法将其改造或拆除。

(十)为加快景区建设,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引进有实力的公司共同合作开发,且可结合实际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融资;乙方使用本项目收益权质押,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获资金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

(十一)合作期满后,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置。

(十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下一轮经营权的优先权。

第八章特别约定第十七条建设资金监管账户设定为确保景区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甲乙双方共同建立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资金必须双方授权方可划拨,且必须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监管账户打入协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本协议生效。

第十八条乙方负责全额出资征收景区大门和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所需地块,甲方负责协调按照宣威市土地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征收后该地块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十九条在投资立项、用地、环境保护、注册、证照办理和建设、土地规划、林业规划等项目开发事宜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

第九章不可抗力及期限届满第二十条不可抗力及期限届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协议,不负违约责任,不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遭受的损失;不可抗力事件一旦消失,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如遇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调整需要征用本协议范围内乙方投资建设的设施,其补偿按实际经营年限协商解决。

第十章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第二十一条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一)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2.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3.本协议与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相关法律、规定、政策为依据,双方签订变更协议。

(二)本协议在下列情形终止1.本协议期限届满而任何一方未提出延期的;2.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终止的;3.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终止;4.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依法终止;5.一方违约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三)协议解除1.符合约定解除条件,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协议;2.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解除协议。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一)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本合同和相关附件,若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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