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综合意外
意外险对比表(1)

支付宝蚂蚁保险 43
国华人寿 私家车驾乘意外险
18-65 一年 一年 16
20 0.2
支付宝蚂蚁保险 9
太平洋保险 私家车驾驶员意外险
一年
一年
99 10 10
2 100 10
300
支付宝蚂蚁保险
众安保险 无忧保百万综合意外
一年
一年
56 10 10
0.5 无
10
10 200
支付宝蚂蚁保险 58
泰康保险 泰康百万综合意外险
30天-50岁 一年
一年 50 99 10 10
1
1
10
50
支付宝蚂蚁保险 9
平安保险 老年人综合意外保险
50-90 一年
一年 50 100 10 10
1
100 100 10
10
20
意外伤害残疾(万)
10
猝死(万)
5
意外医疗(万)
1
2
意外津贴(元/天)
1
意外骨折(万)
意外骨折津贴(元/天)
公共交通工具(万)
公共汽车意外伤害(万)
公共交通工具医疗(万)
乘坐私家车意外(万)
意外救护车(元)
飞机身故、残疾(万)
50
100
火车身故、残疾(万)
30
轮船身故、残疾(万)
驾乘自驾车意外身故、残疾(万)
支付宝蚂蚁保险 0.78
易安保险 50万全年老人意外险
61-70 一年
一年 61 100 10 10
1 50 0.5
500
支付宝蚂蚁保险
支付宝蚂蚁保险
3
5
中国人保
中国人保财险
安享老年综合意外险 交通工具综合意外保险
综合意外险包括工伤吗

综合意外险包括工伤吗
综合意外险一般包括工伤保险。
综合意外险是一种综合型的保险,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疾病及医疗费用等保障内容。
而工伤保险是一种由雇主购买的险种,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
在很多综合意外险的保险合同中,通常会包含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
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综合意外险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合意外险中的工伤保险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内容:
1. 工伤意外伤害保障:也即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件(例如摔倒、被物体砸伤等),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的情况下,将提供相应的赔偿。
2. 医疗费用保障:工伤综合意外险通常会包括医疗费用的保障,用于支付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康复费等。
3. 伤残保障:如果工伤导致被保险人的残疾,综合意外险将提供相应的残疾赔偿。
4. 停工补偿:部分综合意外险还包括停工期间的工资补偿,以弥补因工伤导致的收入损失。
综合意外险包括工伤保险的收益不仅限于雇员,在一些情况下,
雇主身份的保险购买人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
这对企业主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在雇员发生工伤时,雇主可能需要支付工资补偿、医疗费用以及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综合意外险一般会包括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雇主和雇员可以通过购买这种险种来保障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风险。
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保密
3
保险责任(详见知识库) 1、意外伤害身故给付 2、意外伤害残疾给付 3、意外伤害烧伤给付 4、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5、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
保密
4
承保规则
“综合意外伤保障计划”可作主险单独投保. “综合意外伤保障计划”作为附加险,目前可与以下主险同时投保: 《小康之家· 幸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福寿延年、《太平 盛世· 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太平盛世· 长健医疗保险 (A)》、《太平盛世· 长顺安全保险(A)》、《太平盛世· 长顺 安全保险(B)》、《太平盛世· 长泰安康保险(A)》、《太平盛 世· 长泰安康保险(B)》、《太平盛世· 长泰安康两全保险 (C)》、《老来福终身寿险》、《太平盛世· 长安定期寿险》、 《太平盛世· 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小康之家· 事业有成两 全保险》、《太平盛世· 长寿养老保险(A)》、《小康之家· 长命 百岁年金保险》。
保密
1
产品名称: “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保险计划由三个条款构成:
《太平如意卡(2001)短期意外伤害保险》(B款);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附加烧伤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保密
2
投保要素:
1、投保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 保险利益的人 2、被保险人:新保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0周岁。续保 放宽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个人 3、保险期间:1年。 4、保险费:88元、168元、368元、568元、888元 5、保险金额:见《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承保规则 内表
保密
5
承保规则
承保限额 每位被保险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的意外伤害 身故累计保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承保限制 待业、下岗人员不可投保“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的日补贴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 人日均收入的80%。
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财产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等。
为了给财产提供保障,太平保险推出了财产保险综合险。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的条款。
一、保险责任太平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爆炸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爆炸则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2、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这些自然灾害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强大的破坏力,可能会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例如飞机失事、陨石坠落等情况导致的被保险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5、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6、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二、责任免除然而,并非所有的情况都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以下是一些责任免除的情形: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恐怖活动。
这些通常属于不可抗力和社会政治因素导致的风险,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如果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故意造成或者明知可能发生而放任不管导致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这类风险具有特殊性和高度的不确定性。
4、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由于地震的复杂性和难以预测性,通常被列为责任免除范围,但有些地区或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额外的地震附加险可供选择。
5、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例如因火灾导致工厂停工造成的利润损失等。
6、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
1004太平意外伤害保险条款final

太平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1年11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特别提示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第1页,共1页目录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3)第二条投保范围 (3)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3)第四条保险责任 (3)第五条责任免除 (3)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4)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4)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4)第八条续保 (4)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4)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4)第十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5)第十一条申请时效 (5)第十二条申请所需的材料 (5)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给付 (5)第十四条司法鉴定 (6)第十五条失踪处理 (6)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6)第十六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6)第十七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6)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6)第十八条如实告知 (6)第十九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6)第二十条职业或工种变更 (7)第二十一条未还款项 (7)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7)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的变更 (7)第二十四条争议处理 (7)附表一: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8)附表二:退还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比例表 (9)附表三:太平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表 (9)太平意外伤害保险,第2页,共2页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太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太平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太平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太平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下列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指定交通工具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民航班机: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列车(包含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列车(含客运列车、地铁、轻轨列车)期间(自进入火车车厢起至走出火车车厢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3、轮船: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轮船期间(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4、客运汽车(包含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客车期间(自进入客车车厢起至走出客车车厢止),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一、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同一原因身体伤残,并符合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者《III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该两表下列合称“伤残给付表”)所列伤残程度,本公司按该伤残程度所对应的比例乘以本合同保险单中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交通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伤残,本公司按各伤残项目对应的比例之与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不一致伤残项目属于身体的同一肢,本公司仅按其中给付比例较高一项进行给付。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若本公司累积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301_太平盛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三条 投保范围 一、 年龄在 16 周岁至 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 保险。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 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团体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 75%以上投 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 5 人。
本页内容结束太平盛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第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等级项目给付比例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100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十手指缺失的注675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十足趾缺失的注950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0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30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注11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1220三十三一三二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5三三三四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0注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学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pdf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学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被保险人应为依法成立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以下称“培训单位”)的学员。
第三条 投保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残疾、烧烫伤、医疗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烧烫伤或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培训单位指定的训练场、公路上学习或考核期间,或在培训单位指定的安全地带待训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保险单中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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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利益:
意外身故、烧烫伤及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 本公司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或烧烫伤,将根据伤残程度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药费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我们对实际医药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
若被保险人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对剩余部分按100%进行给付;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按80%进行给付。
同一意外事故,最高补偿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额为限。
住院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我们对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
若被保险人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按90%进行给付;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对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70%进行给付。
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高补偿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额为限。
手术费补偿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进行手术治疗,我们对实际发生的手术费用按以下约定给付手术费补偿金:
若被保险人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按90%进行给付;
若被保险人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补偿,我们对实际发生的手术费用按70%进行给付。
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高补偿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额为限。
住院津贴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天数-3天”获得补偿金。
同一住院原因给付天数最高可达180天。
重病监护津贴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将按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天数获得补偿金。
同一住院原因给付天数最高可达180天。
本计划由太平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06,太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太平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7,太平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2007,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太平附加重病监护津贴医疗保险2006组成。
保费单位:元
本资料仅供了解产品之用,具体应以条款及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