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IV类标准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比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
根据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本标准中“地面水”改称为“地表水”。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
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要求。
特定项目适用于特定地表水域特定污染物的控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环境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粪大肠菌群、氨氮和硫化物三项基本项目指标,删除了总大肠菌群一项指标,将苯并(a)芘改为特定项目,同时修订了水温、凯氏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个项目的标准值。
本标准项目共计75项,其中基本项目31项,以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项,以控制地表水I、II、III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为目的的特定项目40项。
本标准与《海水水质标准》均为水环境质量标准。
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按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应类别,近海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的相应类别。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对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保护区、鱼虾产卵场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GB3838一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12941一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首次发布为1983年,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城镇污水排放标准与地表水环境标准的比较

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划定;协商不成的,由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务院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 国务院批准。其他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 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二条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 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②③类都 属补充项目,只是选择权限所属单位不同。
本标准项目共计 109 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 24 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 5 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80 项。 (2)指标的执行: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指标分类:
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本标准将标准 项目分为三类: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表 1); 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表 2); ③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表 3); (注:其实也可分为两类,基本项目和水源地项目(②③类)) 其中:①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 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②③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 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
我国的水质标准

我国的水质标准
我国的水质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现已并入生态环境部)制定和执行。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规定,我国将水
质分为多个类别,每个类别有相应的水质标准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水质标准要求:
地表水分为I、II、III、IV类和劣V类五个类别,水质标准从
I类到劣V类逐渐降低。
其中,I类水是指可以直接饮用的水,水质要求最高;劣V类水是指严重污染的水,不适宜进行任
何用途。
地下水分为Ⅰ、Ⅱ、Ⅲ类三个类别,Ⅰ类地下水是指可以直接饮用的地下水,Ⅲ类地下水是指非直接饮用水。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水体或特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如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农田灌溉水等。
需要注意的是,水质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具体的水质标准要求可以查询相关国家标准或地方法规。
水质分类标准

水质分类标准水质是指水体中所含的各种物质和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性质的总称。
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活和健康,因此对水质的分类和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水质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等,下面将对水质的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水质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水质的综合状况,国家标准将水质分为I至V类。
其中,I类水质为优质水,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标准;II类水质为良好水,适用于近期未来的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标准;III类水质为一般水,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农田灌溉水源地的水质标准;IV类水质为劣质水,适用于工业循环冷却水、环境景观水的水质标准;V类水质为恶劣水,适用于工业废水排放的水质标准。
国家标准的水质分类标准主要侧重于水质对人类生活和健康的影响,对不同用途的水质进行了细致的划分,为水质的监测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其次,地方标准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对水质进行了更为具体和细致的分类。
地方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水质的分类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
地方标准的水质分类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更好地适应了不同地区的需求。
最后,国际标准是在全球范围内对水质进行统一分类和评价的标准。
国际标准主要由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制定,其水质分类标准是在吸取各国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规定的。
国际标准的水质分类标准具有普适性和权威性,对于跨国流域和全球性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水质的分类标准是根据水质的综合状况和主要污染物种类进行划分的。
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是对水质进行分类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其制定是为了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的生活和健康。
不同标准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水质管理体系,为水质的监测、评价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综上所述,水质的分类标准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地表水、景观水、污水综合、电镀废水一级标准对比表

省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对比表
序号
污染指标
单位
地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Ⅳ类排放标准GB3838-2002
观赏景观水排放标准(水景类)GB18921-2002
综合污水排放标准(Ⅰ级)
GB8978-1996
电镀废水(表2)
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广东省污染物排放限值(Ⅰ级)
mg/L
0.5
1.0
0.5
——
0.5
27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0
2000
500
——
500
DB44/26—2001
1
pH值(无量纲)
6-9
6-9
6-9
6-9
6-9
2
溶解氧
mg/L
3
1.5
——
——
——
3
高锰酸盐指数
mg/L
10
——
——
——
——
4
悬浮物(ss)
mg/L
——
10
70
50
70
5
色度
度
30
50
——
50
6
化学需氧量(COD)
mg/L
30
——
100
80
100
7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1.0
1.5
20
铅
mg/L
0.05
0.5
1.0
0.2
1.0
21
镍
mg/L
0.5
1.0
0.5
1.0
22
氰化物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比较和发展趋势探索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比较和发展趋势探索陈华【期刊名称】《《净水技术》》【年(卷),期】2019(038)010【总页数】6页(P56-61)【关键词】城镇污水厂; 污染物排放; 地表水; 环境质量; 标准比较; 发展探索【作者】陈华【作者单位】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20008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91.2近年来,在污水处理行业,有不少关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或准Ⅳ类水排放标准的期许或表述。
本文拟通过两个标准之间的比较研究,甄别这种表述的科学性,并通过标准之间的关联性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分析标准发展方向,为该行业和领域相关的技术进步提供参考。
1 两个标准制订的出发点迥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下文简称《污水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下文简称《地表水标准》)是两个不同类别的标准,它们制订的出发点和考虑范畴是迥异的。
《地表水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3年首次颁布后,已分别于1988年、1999年、2002年进行了三次制修订,第四次制修订工作也该适时进行[1-2]。
该标准适用于江、河、湖、渠、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专门针对人类社会中所存在的一部分与人类关系比较密切的水制订的标准。
根据地表水使用功能的高低不同,划分为五类标准。
该标准从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角度出发,既尊重了环境毒理学试验数据,立足环境基准,又综合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和执行该标准对维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保障作用,这便是标准制订的出发点。
《污水标准》亦是国标,目前使用的是首次发布的2002年版,2015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对2002版的修订,一经发布便引发了许多学术争论[3]。
该标准聚焦城镇污水处理厂,制订的出发点是水、气、泥、声四大类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经过妥善处理后再排放到受纳环境,由受纳环境所允许的纳污能力来反推其污染指标的限制浓度。
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

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新建一篇以《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为标题的文章,首先,要了解“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
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是指由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部、商务部等七个部委联合制定的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排放国家级限值,对各类水体受到污染的水质负责,对于地表水准四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设定为无害化处理排放标准、排放量限值、排放浓度标准和水质标准。
无害化处理排放标准是指排放污水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
无害化处理实施的要求包括:污水处理厂须设置合理的收集、处理、减排、处置设施,保证废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无害净化排放;污水处理技术及设施有条件可以适用多种净化技术;污水处理企业应布置合理的处理过程,实现优化净化和效率提高;污水处理企业应在确保净化排放的条件下增加处理能力,以期达到净化要求。
排放量限值是指排放污染物的总量,即单位时间内所排放污水中含有特定污染物的最大比例,其目的是限制企业在污染物排放量上的扩大,或者减少源污染物的排放。
排放浓度标准是指排放污水中含有特定污染物的最大比例,即单位体积中特定污染物的最大含量。
其目的是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减少污染物的污染。
水质标准是指排放污水的质量要求,一般以水体的浊度、悬浮物应变、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物等为指标来判断排放污水的水质标准。
根据水质的不同,环保部门把排放污水的水质标准分为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为最高水质标准,C类为最低水质标准。
在实施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时,我国环保部门着重强调要维持水环境和水质的健康状况,同时要积极解决当前水污染防治任务,限制和减少污染源排放,坚持持续改善的思路,以全面改善水质和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实施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必须落实相关法规,有效地限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改善环境污染,科学合理使用水资源,落实节水管理、源头污染防治、废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和水质保护等措施。
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环境治理,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维护环境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保护重要水环境,实现水质的持续改善。
四类水水质标准

四类水水质标准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而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根据国家标准,水质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和工业用水。
每一类水都有相应的水质标准,下面将对这四类水的水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地表水,地表水是指自然界中流动的水体,如江河湖泊等。
地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对水的透明度、溶解氧、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的要求。
透明度是指水体透光性的指标,一般要求透明度不低于1米。
溶解氧是指水中溶解的氧气含量,对水中生物的生长和水的自净能力具有重要影响。
pH值是指水的酸碱度,一般要求在6.5-8.5之间。
化学需氧量是指水中有机物氧化分解所需的氧气量,氨氮和总磷则是指水中的营养物质含量。
地表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是地下水,地下水是指自然界中地下蓄积的水体。
地下水的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对水的水质类别、水质指标和污染物的限量要求。
根据地下水的水质类别不同,其水质标准也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地下水分为Ⅰ、Ⅱ、Ⅲ、Ⅳ四类,对应的水质标准也有相应的要求。
地下水的水质标准对于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是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们日常生活、饮用和生产所使用的水。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对水的外观、气味、口感、微生物和化学成分的要求。
外观、气味和口感是人们对水质的直观感受,一般要求无异味、无浑浊、口感清甜。
微生物和化学成分则是对水质的科学检测和评价,包括细菌、病毒、重金属、有机物等指标。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障人们的饮水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是工业用水,工业用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水。
工业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对水的水质类别、水质指标和适用范围的要求。
根据工业用水的不同用途和工艺要求,其水质标准也有所区别。
工业用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障工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四类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们的饮水安全和健康、保障工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