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部现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工程部技术科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部技术科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部技术科的日常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部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技术科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工程部技术科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来开展工作。
第四条工程部技术科负责制定、实施和维护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合理完善。
第五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不断改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技术水平。
第六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技术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八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认真实施公司各项安全、环保、节能政策,做好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的衔接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工程部技术科按照公司制度设置,主要包括技术主管、技术员和文员。
第十条技术主管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技术员负责具体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方案的审核、技术文件的管理等。
第十二条文员配合技术员开展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协助进行文件的整理、存档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技术主管职责:1.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技术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及标准;2. 负责组织技术员进行技术方案审核和编制;3. 负责技术问题的协调处理和技术支持;4. 负责掌握和总结施工技术经验,提高施工技术;5. 负责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员的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技术员职责:1. 负责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2. 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技术问题;3. 负责管理技术文件和资料,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4. 负责参与技术改进和技术攻关工作;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文员职责:1. 负责文件的整理、存档工作;2. 负责协助技术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3. 负责提供一般性技术信息支持;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工程部技术科遵循“谋划、执行、检查、调整”的工作流程。
工程技术部规章制度总则

工程技术部规章制度总则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技术部的管理,规范部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工程技术部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遵循法律法规工程技术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条遵循公司制度工程技术部应当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确保部门工作与公司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第四条保障工作安全工程技术部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重视工作安全,确保工作场所和设备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工程施工等工作中注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第五条提高工作质量工程技术部应当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公司要求和市场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工程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加强团队建设工程技术部应当加强团队建设,完善部门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精神。
第七条推动技术创新工程技术部应当积极推动技术创新,鼓励员工开展科技攻关,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技术水平,提高公司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第八条共同发展工程技术部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努力实现公司整体目标,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作出贡献。
第九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程技术部全体员工,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岗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规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解释本规章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起草和解释,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经过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总则工程技术部在实施本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确保规章制度能够有效地推动工作,提高部门整体素质,为公司的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第一章准则第一条:各建设工程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现行建设规范有序进展,充分体现企业优质、高效以人为本的管理宗旨;做到施工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有关规定和现行做法,本着有利于对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进行施工的全过程监控,有益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结合以往工程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由准则、现场平面管理、工期进度管理、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现场会议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组成;第二章施工现场平面管理第一条: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标示的区域进行现场布置,实施管理;第二条:承建单位所在工程施工生产区域要求整洁、干净、道路畅通,即工完场清;按襄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襄阳市建设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建文〔2011〕105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第三条:承建单位在施工中拆卸、周转使用的施工用具和材料必须摆放整齐,插上标牌,严禁乱堆乱放,施工现场要求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第一条: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总工期和建设单位工程进度要求,承建单位应编制出工程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并绘制出网络计划图,报监理部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顺序要合理;分项工程所需要工期日数和劳动力数要准确,关键线路的走向要科学鲜明;从图面上看,上面是时间工期,中间是施工内容,下面是劳动数量,上中下要相互对应;第二条:施工单位要根据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月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要保证总计划的实现,月计划可采用横道图的形式编制;要求:月计划起止时间是每月25日;月计划具有可行性;为确保月计划的完成和提前完成,施工项目部对重点工程部位和分部工程应制定有效的技术措施或方案;第三条:分项工程施工应有周计划,施工项目部应根据月计划安排周计划,周计划对本周的施工项目和内容进行细化和具体按日安排,周计划是总计划的基础,是月计划的保证;所以要求:周计划的项目内容要具体周全,要有操作性,是工程例会的主要评议内容,采用横道图的形式进行编排;第四条: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及地质因素,承建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变更要求和调整应及时向监理申报,批准后方可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第五条: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程序施工履行报验申请制度,检查程序,检验结果及时反馈,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正常报验、检查验收工作;第六条:承建单位按时参加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关现场会议,及时沟通工程进度情况,积极参与各工种协调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第七条:承建单位按时报送工程形象进度和完成施工计划工程量统计表,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第八条:做好工期进度管理的工作和业务记录,对影响进度的不利因素加强预控,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第四章现场施工质量管理第一条:依据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监理单位要实施对工程施工全工程监督和监控管理;第二条:承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对所有施工项目从施工准备,工程管理与控制,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向监理单位提供施工方案和详细文件资料并备案;第三条:承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监理单位对用于工程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机械配件的检验和试验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试验、检验规程和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有证进场,进场报验,见证取样,复验合格然后使用”的原则;第四条: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凡从事特种作业、工序检查和试验人员者必须经过资格认证,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岗位资格证书需造册报送监理部备案;第五条: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的质量检查,主要针对开工前、工序交、隐蔽工程、复停工前后、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成品保护等方面的检查,承建单位必须经监理单位认可、认证签署有关检查的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第六条:承建单位要切实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向监理项目部报送成品保护措施,并配合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成品保护情况;第七条:承建单位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质量的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接受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有效;第八条:对于在现场发生的一般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解决;若发现存在有较大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则必须及时地上报建设单位的技术部门研究处理;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条:承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条:在施工现场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涉及劳动密集、机械、高空作业、物资比较集中的危险场所,承建单位必须明确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向监理单位提供资料备案;第三条: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专业资质必须统一造册报监理单位备案;第四条:承建单位负责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教育生产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工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第五条:承建单位在施工工程中要分别对潜在的危险性部位加设安全装置和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如:“四口、五临边”、机具、暂设电器部位等,并设置醒目的警示牌;第六条:承建单位不得随意私接乱拉用电、用水管线,严禁高空抛物,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第七条:承建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要求记录具体而鲜明;第八条:承建单位要认真做好文明施工管理活动记录,文明施工管理岗位责任要落实到人;第九条:承建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售房服务工作,保证有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第六章施工现场管理会议制度第一条:施工现场管理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周上午9:30,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监理、项目经理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有必要时质量检查员及安全员也要参加;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规定事宜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上次例会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分析上周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对策,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宜;第三条:工程施工项目部有权提议召开现场协调会,但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第四条:例会每月内每单位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一次;第五条:召开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记录由监理单位及时整理下发,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决定作为相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执行文件;第七章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第一条:工程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履行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的施工安全、整理、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二条:检查周期为每月的5号、15号、25号,项目部报送检查结果到监理部;第三条:检查内容记录要求项目具体、全面、责任明确到人,签字齐全并符合施工程序和顺序;第四条:依据现场检查报表,监理部对主要项目进行复查落实,确保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的持续展开;第五条:每月一次由监理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大检查;检查时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第八章处罚制度第一条: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名有事提前向监理和甲方请假,不准捎假无故不到者罚款10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当天缴纳;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第二条:文明工作管理制度承建单位任何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若不服从或闹事者将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若辱骂、殴打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则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无条件离场;第三条:进度计划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不得撤离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常驻工地,不得代请假或事后补假;若无故脱岗者,每天罚款100元;2、施工单位制定的下月进度计划应当在当月的25日前,下周计划应当在每周五之前报监理及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3、月计划排列必须满足总进度计划,不满足的罚款100元,并重新编排计划,周计划必须满足月计划,否则,罚款50元并重排计划;4、施工进度的周计划由于施工方原因没有完成的给予200元罚款,连续两周没有完成计划的罚款500元,未按月计划完成任务的罚款1000元,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的罚款3000元;同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完成原进度计划的补救措施,报监理、甲方备案,并监督执行;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成的临时计划,施工单位未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6、工程例会所要求报的报验资料、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拖后一天,罚款100元;第四条:工程材料试验管理1、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将名称、规格、数量、产地及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必备资料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部验收,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并限期补报;2、建筑材料的抽检未按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检验的,每次处罚施工单位500元,检测结果不合格或未经甲方、监理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若用于工程中,发现一次,处罚施工单位2000元,并严令使用中的该材料退场,每延期一天退场罚款1000元;3、试验或外观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在24小时内清除出施工现场,否则,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4、不合格的材料进场后第一次限期清除后,如果又在现场出现,每次罚款1000元;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用于工程的每次罚款2000元,已施工部分必须返工;6、未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不论试验结果如何,每次罚款200元,并重新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按本条第三款处理;第五条:质量管理1、上道工序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重新验收;2、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时,发现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的,要求其立即返工和停工整改,并给予1000元-10000元罚款;3、施工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未经施工方“三检”合格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4、钢筋隐蔽验收中不清洁,有油渍,漆污,和锈污的每次罚款50元,钢筋规格、品种不符合图纸要求的罚款300元,并立即整改;焊工无操作证、上岗证施焊者每人罚款200元,焊件不试验的每件罚款300元,并重新取样试验;5、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有杂物每处罚款50元;6、模板支设时不涂隔离剂、模板面不清理或因早拆模板等造成麻面的每处罚款50元;7、模板拆除不报验的,每次罚款200元,拆模后混凝土构件每发现一处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罚款500元,未经监理许可私自处理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8、混凝土浇筑无浇筑令,每次罚款500元;9、对监理下达的监理通知,置之不理或不执行、不回复的,每次对施工项目部给予300元罚款;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行承担;10、主体结构工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砌体;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①水平灰缝厚度5皮大于正负10mm的;②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mm每层三皮的;③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或者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④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mm每层三出的;⑤砌筑加气混凝土块、砖,未按规定浇水的;⑥砌体构造柱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的;⑦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链接未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的;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①砌筑砂浆拌制处未按要求或未按规定使用中砂的;②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的;③砌筑砂浆拌制处未挂配合比牌或不按要求计量的;④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每组抽查三块砖,饱满度小于80%的;⑤砌体转角处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斜槎长度小于高度的2/3的;⑥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不符合模数要求,折弯压入砖缝的;⑦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未预埋拉结筋或埋件的;⑧电线导管在多孔砖砌体中斜向敷设的;⑨门、窗洞口墙体砌筑中未按砌筑中规定安放预制混凝土砌块或木砖的;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500元:①外墙砌筑留设架眼的,或经甲方和监理同意留架眼时,架眼封堵不符合要求的;②外墙粉刷做法不符合建设方要求的;③外保温工程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施工的;④外墙饰面砖未采用压浆勾缝的,外墙涂料未按照规定施工的;⑤在砌体上开凿水平沟槽的;现浇混凝土结构;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①未按设计要求或按规定采用中砂进行混凝土拌制的;②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cm的;③梁、柱、楼梯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5cm,或深度超过保护层的;④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拉结筋未预埋,采用其他方式作为拉结筋的;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①梁柱胀模面积一处大于50c㎡或厚度大于3cm的;②基础、墙板胀模面积一处大于100c㎡或厚度大于;③墙、柱垂直度超过的;④基础、墙、板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20c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300元:①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未按实验室配合比施工的;②未配备合格的计量工具,或不按规定计量拌制混凝土的;③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小于或大于规定要求的;④梁柱预留钢筋长度及钢筋接头、伸入支座、钢筋的绑扎长度不符合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⑷、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0元:①模板模板支架方案未经设计计算和审查批准的;②施工未按规定制作存放试块、试件,缺少标识,无专业人员负责的;③施工作业层未按要求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的;④薄壁箱体破坏未及时更换,造成混凝土注入箱体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5000元: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定的;②提供不真实工程资料、材料,办理证明的;③出现质量事故擅自处理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万-2万元以上:①承包单位未经业主和监理项目部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②承包人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以及材料取样检测的;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1万-5万元;经第一次处罚后,需整改的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第二次加倍处罚并责令停工整顿;未按照约定使用材料,处以合同约定材料与自行变更材料价差的10-20倍罚款,并不少于1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进行重新检测,承包人承担全部检测费用;对工程施工承包人违反国家规定,偷工减料,严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将报请司法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六条:安全管理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全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经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事故隐患的,将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同时予以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人员违章的,给予从重处罚;1、无安全保证体系或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罚款300元;2、无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不上墙的罚款300元;3、工人进场无安全交底,无书面材料报监理部的,罚款300元;4、材料进场后堆放不整齐,无分类挂标示牌的每处罚款100元;5、例会纪要中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并经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认可同意的有关事项必须按期完成,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每人次罚款50元:⑴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⑵高层建筑中流动吸烟者;⑶电闸箱内进出线从箱门口或箱上、下出入的;⑷配电箱、开关箱内放杂物者;⑸电线接头不牢,接头或电线中间有金属丝外露的;⑹电源线与钢筋、钢管接触未采取绝缘措施的;⑺氧气瓶与乙炔瓶,并与动火点之间不符合安全距离的;⑻未办理动火证动火者;⑼电锯、电刨无安全装置,机械传动部位无安全罩,混凝土搅拌机料斗无侯检链、保险钩的;⑽在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鞋后跟不提起,穿裙子者;⑾各种气瓶间距、距明火小于规定要求,无隔离防护措施的;⑿机械人员或值班电工下班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者;⒀在施工现场内赤脚、赤身和只穿内裤者;⒁高空作业穿硬底鞋、塑料底鞋者;⒂操作打夯机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者;⒃安全帽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帽无带的,有安全帽不戴的;⒄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或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牌的;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⑴高空作业喝酒者;⑵钢筋电渣压力焊无防渣漏落者;⑶工棚、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者;⑷悬空高出作业不挂安全带者;或搭设防护网不合格的;⑸开关箱中,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者;⑹吊盘无防护门,卷扬机司机因故临时离开岗位,未将吊盘放至地面,未切断电源或未锁上开关箱者;⑺木工棚、仓库内烧火、烤火、吸烟者;⑻私拉乱扯电线,使用护套线、花线、胶质线的,电线栓挂钢管或用铁丝绑扎电线,以及电线接头绝缘包扎不良的;⑼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建筑垃圾的;⑽搅拌机料斗坑内有人清理,未挂保险钩,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的;⑾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者、乱倒垃圾的;⑿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⒀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的安全规定的;⒁金属容器内、坑内、潮湿场所等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⒂违章作业造成了人员轻伤者;⒃平刨、圆锯、电焊机等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未采用接零保护的;⒄施工人员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在施工现场吵闹、动手动脚开玩笑者;⒅招用聋哑、伤残、不满十八岁人员从事施工的;⒆在建工程内住人的;宿舍内用煤炉取暖的;⒇食堂与宿舍同室的;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元以上:⑴省市上级安全检查指出整改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复查,不按时将复查和整改情况反馈给上级检察部门者;⑵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施工支护方案的,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无临边防护措施的;⑶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及“四口、五临边”不按规定进行防护的;⑷脚手架未随施工进度搭设,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架板内未按规定设置平网的,以及缺少拉接、变形超出规定的;⑸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无签字的,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落实的;⑹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未进行检测、无安全“准用证”的;⑺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虽经批准,不按要求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⑻乘坐井架吊盘上下者,或从吊盘下通过者;⑼现场未按要求制订消防措施、制度或配备灭火器材的;⑽破坏消防设施者;占用安全通道,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⑾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绝缘的,打夯机没有安排专人调整电源线的;⑿不按期进行电气、塔吊、人货电梯检查,检查修理无记录的;⒀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⒁起重钢丝绳和电源线经过通道而未做过路保护的;9、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处罚:⑴安排非特种人员即无有效的特种操作证者从事特种作业的,罚款5000元;⑵省、市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劳动合同等专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罚款1000-5000元;⑶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赌博的,对承包人罚款5000元以上,造成伤害由承包人负责,打群架的队伍给予双方各罚款10000元,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另报公安部门处理;⑷有5处及以上一般安全隐患或有1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罚款1000元,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罚款10000元至20000元,并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事故处理费用,伤亡赔偿费用;⑸发生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除给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外,还须分别对施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予以重罚;且项目经理部还需全额承担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经济赔偿;⑹现场安全防护差、不支持安管人员的工作,安全不投入,不改善工人安全生产环境的项目经理,给予从重处罚;⑺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深入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不及时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领导,检查部门等,给予罚款100元至500元,屡教不改者,要给予行政处理;⑻经教育处罚不改者,要加重处罚,除将清出施工现场外,要对其罚款1000元至2000元,行政上要给予从严处理;⑼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不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给予罚款2000元至50000元;对有关责任者,除给予行政处分外,也要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经济处罚;。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批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项目总工程师。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下发的施工技术文件的执行。
第五条所有施工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严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八条施工技术文件的修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九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变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建立档案,作为参考和备案。
第二章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由项目部的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艺设计等。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
第十五条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定稿和签字,确认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完工图纸的编制应当遵循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
第三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第十八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由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进行。
第二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并在限期内通知编制单位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退回编制单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查。
第四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第二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签发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格。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为加强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促进项目部施工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其具体管理规定如下:一、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1、严格按照业主、监理和项目部对施工生产管理的要求,认真负责的做好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服务与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部的施工生产按计划正常有序的进行。2、项目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是施工过程中的组织者、指挥者,对本工程项目生产负有组织指挥、管理监督,服务协调的责任。3、项目部制定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并有效的组织施工生产, 对每月的施工进度进行分解落实到周、日,并有效的组织各施工作业队严格按照月、周施工计划进行实施,确保每月、每周施工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严肃性和时效性。4、项目部所属各施工作业队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服从和接受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安排,认真按照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有效的组织本施工作业队的全体员工认真进行实施,确保各项施工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不服从管理和指挥的现象存在。5、项目部在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季、月、周施工考核目标工期和节点工期,列出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有效的组织和调配人、财、物资源对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进行突破。项目部组织项目部各相关职能人员在每月底和每周末对各施工作业队的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结果在月、周生产计划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奖优罚劣。6、项目部要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主动的为各施工作业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努力创造和谐的内外施工环境。7、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交接班的衔接工作,凡是当班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在当班处理解决好,如在当班内一时无法解决的,必须在交接班时向接班的人员交待清楚,由接班者继续进行处理解决。并将本班存在的问题在施工日志中记录清楚,严禁施工过程中不交班和不接班的现象发生。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有推诿现象,否则发生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8、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待总工程师核对无误后,再进行施工,当班施工员应在施工日志中详细填写清楚,以备后查。9、切实抓好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做好施工生产中安全预防工作。当施工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施工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将安全隐患消除后才允许施工,严禁非专业机械操作人员使用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10、认真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时应按项目部的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及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打赤脚和穿三角裤者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要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施工垃圾,要做到料尽场地清。11、施工场地严禁聚众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严禁施工人员变卖施工材料,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在施工区域内玩耍与逗留,非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民工棚留宿。12、凡进入本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的机械和施工队伍的人员由项目部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排的施工任务,施工人员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和监督。凡进入本项目施工区域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主要技术骨干人员,撤离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必须征得项目部的同意,并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才允许放行。否则,项目部将追究施工作业队违约责任。二、资源调配管理根据项目管理总体思路及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对施工作业面的管理与协调、落实施工管理责任,每一个施工作业队配1名施工员,全面负责各施工区的施工生产、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工作。其具体要求如下:1、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各项任务。2、合理安排工作,本着满足施工生产需求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就近解决的原则,合理调配施工现场人、材、物资源。3、明确工作目标、理清思路,正确处理和协调好施工现场的各种关系。切实为施工作业队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上传下达或下传上达工作,为各施工作业队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积极创造条件。三、会议制度根据项目部分系统管理的要求,由项目部负责召开的会议有月生产计划会、周例会和生产日协调会。1、月生产计划会时间:当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与每月第四个施工生产调度会一并召开。会议地点:项目部会议室主持人:项目部总工参加会议人员:项目部领导、总工程师、财务部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施工作业队主要负责人、项目部施工员会议内容:a|.总结当月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本月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查清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b.布置安排下月的施工生产任务和对施工形象进度制定考核目标,对如何完成下达的月施工生产任务目标提出措施要求。2、周例会时间:星期日晚上7:30地点:项目部会议室主持人:总工参加会议人员: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作业队队长和主管生产的副队长、施工员会议内容:a. 检查落实本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布置安排下周生产计划任务和考核工期目标。b. 协调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3、生产日协调会时间:每天下午5:00(特殊情况可以更改)地点:工地办公室主持人:总工参加人员:总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作业队队长、施工调度员、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会议内容:a.检查落实当天施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当天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布置次日的施工生产任务。b.合理调配或调整施工现场资源,解决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其他问题。4、会议纪律制度a.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准时到会,影响会议如时举行的、迟到者处50~100元的罚款,缺席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罚款从当月工资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b. 参会人员在接到会议通知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无故缺席给生产和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c. 严格执行会议决议,任何单位和个人部门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决定布置安排的工作事项,如给施工生产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d.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周例会及月计划会议纪要由相关人员拟定交项目经理审核签发相关部门和各施工作业队。e. 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四、资料管理1、认真收集及归纳整理施工生产过程中各项资料。为总结施工管理经验和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2、认真做好《施工周报》的编写工作,按时报送业主、监理,同时存档以便查阅。3、认真完成周例会及月计划会会议纪要的整理和校核及分发工作。4、按挡案管理要求认真作好施工日志和施工大事记,记录整理归档工作。六、部门及施工人员职责(一)项目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2、坚决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本部门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按照ISO9000管理职责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3、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工地各作业队生产现场的施工指挥、协调,督促并检查施工计划完成情况。4、合理调度、布置施工现场的生产资源,适时调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干扰,使施工生产按进度计划有效地进行,并严格控制施工现场临时用工及工作量的签证认量工作,原则上不签证认量。5、根据项目部月生产进度计划制订并下达周计划,督促、检查周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6、收集、整理生产现场的日完成工作量报表,制定必要的施工控制图表,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实际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及时调整生产进度计划,并做出书面分析报告。7、真实、详尽记录施工日志,为竣工资料及工程索赔(补偿)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二)项目部总工职责1、负责施工生产整体组织安排,编制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报表,制定解决生产矛盾的方案。2、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3、负责项目部安排、管理日常工作,完善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4、负责月生产计划的编制,按月生产计划编制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检查月生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的实施,主持实际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分析会。5、负责组织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的检查、生产协调会和生产例会。6、参与对各作业队的工期目标评审,并提出对作业队的奖罚意见,报项目经理审批。7、组织考评每周各作业队完成周生产计划的情况。8、主持对有关项目部交工资料的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的有效工程资料。9、负责项目部的大事记的记录,不定期检查施工日志的记录情况,为工程索赔(补偿)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10、深入施工现场,帮助各施工队及时协调、解决在施工现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11、督促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工程生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12、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生产协调和进度的重要事项及其他有关情况等。13、对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作业队/个人或对不服从安排、延误工期、违章作业的班组/个人,有权提出表彰奖励或处罚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14、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施工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严格按照业主、监理和项目部的整体施工安排要求,有效的组织施工作业队按期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与服务工作。2、全面负责分管部位施工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协调工作,对分管部位的形象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负直接责任。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服务与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协调处理好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督促检查施工作业队月生产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的落实与完成。4、认真做好当班内施工日志记录,及时向总工报告当班施工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事项,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生产正常有序开展。5、按时参加每月的生产例会、周生产计划会及日生产协调会,并对会议布置安排工作任务组织施工作业队抓紧落实。6、及时有效的做好施工过程中有关资料的编制及整理等工作。7、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协助落实项目部各部门与施工有关的方案措施在施工现场组织实施。8、按期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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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务部经营范围

工程服务部经营范围
工程服务部作为企业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提供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服务。
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设计服务: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该项服务主要针对各种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市政、水利、电力等领域。
2. 工程咨询服务:提供针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该项服务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融资等方面。
3. 工程施工管理服务:提供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督、协调等服务。
该项服务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方面。
4. 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提供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评估等服务。
该项服务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等方面。
5. 工程技术支持服务:提供针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等服务。
该项服务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技术难题解决、技术方案改进等方面。
6.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提供针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该项服务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方面。
7.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提供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投标咨询等服务。
该项服务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制定、投标方案设计、投
标文件编制等方面。
总之,工程服务部经营范围涵盖了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投运及后续管理等全过程,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工程服务。
南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南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0.12•【字号】南府发[1994]105号•【施行日期】199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南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1994〕105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南宁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主管机关。
邕宁县建委、武鸣县建委、南宁华侨投资区建委、南宁市郊区建委是各自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及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在市建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市区内具体实施本暂行规定。
城管、城建、环卫、公安、园林、环保及各城区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设工程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建设单位在发包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平整、大开挖、各种基础桩及建筑物时,均应遵照建设市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承包。
第五条建设工程工地应严格按防汛和环卫的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二)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午间及深夜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三)利用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四)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小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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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部现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鉴于目前项目现场、技服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公司对现场的项目进度不能准确掌握、项目进度无计划、无目标,现场真实情况反馈不准确等问题,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提出如下要求,所有技服人员和参与项目实施人员严格执行,此规定是后续将开展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现场施工管理的人员主体:
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包括以下人员:公司指派的大包工程、EPC工程的现场项目经理,技术服务部指派的现场经理、现场负责人,独立完成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的技服工程师。
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项目的前期资料准备:电子版图纸、纸质版图纸、程序、供货清单、项目任务书、产品安装调试说明书、材料、工器具、仪器等。
(此项由技服调度配合完成)
2、项目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表、劳务用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设备分批发货计划等。
3、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分包合同管理、节点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各阶段签证文件管理、费用控制、调试验收管理、工程款、进度款回款管理、完整的施工过程资料归档管理。
4、项目后期管理:验收移交项目的回款管理、质保金管理、遗留问题完善、售后服务跟踪。
三、现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1、技服经理对指派的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的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人员配备和工程按照进度计划完成负有管理责任
2、技服调度对项目前期资料准备、施工过程的技术支持、备件补充、发货进度、现场问题反馈负有管理责任。
3、技服内勤对项目的合同、传真、会议纪要、计划、总结、费用控制收集、整理负有管理责任。
4、现场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表、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有管理责任,对项目按期完工、办理验收手续、回款手续负有管理责任,
对施工的过程文件的建立、报验、归档负有管理责任,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负有管理责任。
5、对现场施工管理的几项具体要求:(技服调度负责督办)
5.1现场项目实施前由技服经理或技服调度编制下达项目开工时间、用人数量、计划完成时间、指定现场负责人。
5.2所有技服工程师按照原有规定每天向技服内勤发送日志,内容包括行程、住宿地点、交通费等。
5.3大包工程、EPC工程的现场项目经理每周四17时前向技服经理、技服调度发送项目周报(附格式1),每月25日前向技服经理、技服调度发送项目阶段性总结(附格式2),项目完工验收后向技服经理、技服调度发送项目总结(附格式3)。
项目开工一周内向公司提交现场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
5.3现场安装指导或调试计划时间超过10天的项目,现场负责人每周四17时前向技服经理、技服调度发送项目周报(附格式1),项目完工验收后向技服经理、技服调度发送项目总结(附格式3)。
5.4大柳塔办事处、淮南办事处负责人每周四17时前向技服经理、技服调度发送维护周报(附格式1),每月25日前向技服经理、技服调度发送维护月工作总结(附格式2),
5.5独立完成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的技服工程师,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由客户在“通尼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验收单”签字确认。
(附格式4)
5.6现场反馈的设备问题、技术问题需附有重要部位的照片及文字说明。
并且做到详尽、准确,同时提出解决建议。
附格式1:格式1-项目进度周报表.doc.tmp
附格式2:格式2-项目阶段总结及下阶段工作计划.doc.tmp
附格式3:格式3-项目总结.doc.tmp
附格式4:格式4-通尼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验收单.doc
技术服务部
2014年12月02日
附件格式3
附件格式4
通尼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