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度教学区地下车库出入证(卡)的通知
关于车辆出入证发放的通知

关于车辆出入证发放的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您好!为了加强小区/单位的车辆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的出行安全和便利,现决定对小区/单位内的车辆发放出入证。
以下是关于车辆出入证发放的具体事宜:一、发放对象1、小区/单位内的业主/住户自有车辆。
2、长期在小区/单位内停放的租户车辆。
二、申请条件1、业主/住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及业主/住户同意其车辆停放的书面证明。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1、办理时间:具体日期 1至具体日期 2,每天上午时间至下午时间。
2、办理地点:详细地址四、办理流程1、业主/住户/租户携带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
2、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填写《车辆出入证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费用(如有)。
4、工作人员发放车辆出入证。
五、车辆出入证的使用规定1、车辆出入证仅限登记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2、车辆进出小区/单位时,应主动出示车辆出入证,配合门卫的检查和管理。
3、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通道。
4、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管理处挂失并补办,补办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
六、收费标准(如有)1、车辆出入证的办理费用为X元/张,有效期为X年。
2、如需更换新证,费用为X元/张。
七、注意事项1、请各位业主/住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出入证,逾期未办理的车辆将无法正常进出小区/单位。
2、办理车辆出入证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单位内的车辆秩序,请大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小区/单位管理处,联系电话:_____。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小区/单位名称管理处通知发布日期。
学校园车辆出入安全规定模版(三篇)

学校园车辆出入安全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园区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园区内所有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条学校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并委托交警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出入证管理第七条凡进入学校园区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出入证。
第八条出入证由学校行政部门统一发放,有效期为一年。
第九条出入证应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眼位置。
第十条出入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向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第十一条学校行政部门有权随时对出入证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出入证仅限持证人进入学校园区,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三条出入证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发现有违法行为将取消出入证资格。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十四条进入学校园区的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车辆进出通道进出学校园区。
第十六条严禁非法停车、占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学校园区内的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载货。
第十八条学校园区内临时停车,应确保路口、消防通道等畅通。
第十九条学校园区内的车辆严禁使用喇叭,尽量减少噪音污染。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置第二十条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学校园区内所有车辆应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园区内需要紧急通行的车辆应及时与行政部门联系,获得通行许可。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园车辆出入管理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将被立即劝离,并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学校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学校园车辆出入安全规定模版》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知。
学校园车辆出入安全规定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学校园区内车辆出入的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关于校内交通管理的通知

关于校内交通管理的通知亲爱的师生们:大家好!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校内人员和车辆日益增多,校园交通安全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交通环境,现将有关校内交通管理的规定通知如下:一、车辆入校管理1、教职工车辆教职工车辆需凭学校统一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入校,并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
车辆通行证不得转借、冒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申请补办。
2、学生车辆原则上,学生车辆不得入校。
如有特殊情况(如因身体原因需要驾车上学等),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临时通行证入校,并按规定停放。
3、外来车辆外来车辆因工作、业务等原因需入校的,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报备,经同意后在门卫处登记相关信息,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入校。
临时入校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行驶和停放。
二、车辆行驶规定1、校园内限速 20 公里/小时,车辆行驶时应注意观察路况,礼让行人。
2、严禁在校园内鸣笛,以免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
3、禁止车辆在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区域行驶。
4、如遇特殊天气(如雨雪、大雾等),应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停放管理1、校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和停车位,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绿化带。
2、教学楼、办公楼周边的临时停车位仅供短时间停放,不得长时间占用。
3、学生宿舍区禁止车辆停放,以保障学生的通行安全和休息环境。
四、行人交通安全1、行人应走人行道,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信号灯。
2、不得在校园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3、倡导绿色出行,尽量选择步行或骑自行车,既环保又能锻炼身体。
五、交通设施与标识1、学校将逐步完善校园内的交通设施,如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减速带等,请大家自觉遵守。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移动或遮挡交通设施和标识。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学校保卫处将进行劝阻和教育。
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分类管理办法

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分类管理办法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校内交通安全,提升办证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出入证的分类和办证范围(一)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A类证)。
A-1:教职工私车。
A-2:学校工作用车。
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A类证)的办证范围:事业编制的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助理制教职工,在望江校区、江安校区、华西校区东区上班的二级单位聘用人员(必须是经人事处备案并与我校二级单位签订聘任合同的人员)。
拥有个人车辆的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只能办理一个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A类证)。
凡以配偶行驶证办A-1证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者,若再以教职工本人行驶证办A-1证,须先注销以配偶名义办的A-1证。
A类证可进出核心区、限行区。
(二)家属机动车出入证(B类证)。
家属机动车出入证(B类证)的办证范围:长期实际居住校内家属区的家属的车,包括:与编制内教职工共同长期居住在望江校区、华西校区内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孙子女的车;身边无直系亲属的75岁以上空巢老人或生活不能自理教职工的长期陪护人的车。
教职工家属凭教职工校园卡每户原则上仅能办理一个家属机动车出入证(B类证)。
B类证不能进入核心区,望江校区家属证仅限望江校区有限通行,华西校区家属证仅限华西校区有限通行。
(三)限行机动车出入证(C类证)。
限行机动车出入证(C类证)的办证范围:川大附小、幼儿园接送小孩的部分机动车(小学五、六年级学生不办接送车证)。
办有C类证件的机动车只允许在每天上午6:00—9:00、下午14:00—19:00时段内进校,并在限行区通行,每次进校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超过规定时限者,将计时收费。
在川大附小、幼儿园上学孩子的每户家庭只能办理一个限行机动车出入证(C类证)。
已办A-1、B类证者不能办理C类证。
(四)临时机动车出入证(D类证)。
D-1:川大附小部分教职工的车。
在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学校参照川大教职工同等待遇办理川大附小部分教职工机动车出入证。
2024年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样本为保障校园内师生的安全,有效管控机动车辆的进出,特此制订本规定。
一、除上级指定单位的车辆及本校教职员工的私家车外,其他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非校内人员驾驶的机动车辆,需获得学校领导的许可后方可进入。
三、所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禁止鸣笛,以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及正常的教学活动秩序。
课间时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进入校园后,应按指定位置停放。
如因违反本规定导致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教职工本人承担。
五、客运出租车一般情况下不得驶入校园,特殊情况须经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入。
六、对于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保安应立即放行并指示行驶路线。
七、涉及校外人员参与的校内活动,组织部门需提前通知保安及值班教师,提供活动时间、地点及预计车辆信息,以便协助做好车辆管理。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且劝阻无效的行为,学校保安及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入内,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程度确保校园安全。
2024年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样本(二)为保障校园内师生的安全,有效管控机动车辆的进出,特此制订本规定。
一、除官方上级单位的车辆及本校教职员工的私家车外,其他非必要情况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非校内人员驾驶的机动车辆,未经校方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三、所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严格遵守低速行驶的规定(限速每小时五公里),禁止鸣笛,以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及正常的教学活动秩序。
课间时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本校教职工驾驶的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需按指定区域停放。
如因违反本规定导致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教职工本人承担。
五、客运出租车原则上不得驶入校园,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保安人员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入。
六、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保安人员应立即放行并指示行驶路线。
小区车库临时出入通知

关于凤凰苑小区人员及车辆出入暂行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为提升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给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保障老人、小孩及业主的出行安全,现就小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人员出入
(一)小区业主可使用门禁卡刷卡由东1门、东2门、西1门自行出入小区。
(二)外来人员在小区东2门门卫处登记访客信息,由保安人员授权进入小区。
(三)快递、送货人员可经业主同意,由东1门门卫室代收,若确需进入小区送达的,由东2门进行登记信息,由保安人员授权进入小区。
二、车辆出入
(一)自即日起,小区B区车辆全部停入地下车库,小区路面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二)已有车位的业主凭车辆蓝牙卡将车辆停在地下车库自己的车位,请车主在2016年3月1日前凭售楼部证明到物业办办理交车位手续。
(三)无车位的业主如需进入小区车库停放的,可持业主本人身份证到物业办登记办理车辆蓝牙卡,办好后由东2门自行刷卡进入小区车库。
车位停放收费标准(待定) 。
(四)所有停放到车库的车辆须缴纳车位服务费每月70元/车位。
(五)所有外部车辆原则上禁止出入小区,若业主家有红白事、搬家、送货的车辆进入小区路面时,需到物业办办理相关手续,由保安处安排车辆停放等事宜。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凤凰苑物业办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加强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用9篇)

加强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用9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强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用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1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
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一)车辆进出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
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亲爱的全体师生:大家好!随着校园内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秩序,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提高校园道路的通行效率,现就校园车辆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车辆登记与通行权限1、本校教职工车辆凡本校教职工拥有的车辆,需携带本人工作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到保卫处进行车辆登记。
登记后的车辆将获得校园通行权限,可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
2、学生车辆原则上,学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但对于因特殊原因(如身体残疾等)确需开车上学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获得限时的校园通行权限。
3、外来车辆外来办事车辆需提前向校内相关单位或个人预约,由被访者向保卫处报备车辆信息。
车辆进入校园时,需经门卫核实登记后方可入校,并在指定区域停放,且停留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二、车辆停放管理1、校园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和停车位,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
严禁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随意停车。
2、教职工车辆应停放于教职工专用停车场;学生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允许进入校园,应停放于指定的学生停车区域;外来车辆停放于临时停车区域。
三、校园道路行驶规定1、校园内道路限速20 公里/小时,车辆行驶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注意避让行人。
2、禁止在校园内鸣笛,保持校园的安静环境。
3、严禁车辆在校园内逆行、超速、违规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违规处理1、对于未登记擅自进入校园的车辆,保卫处将进行劝离。
2、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第一次将予以警告并通知车主挪移车辆;第二次及以上违规,将采取锁车等措施,并对车主进行通报批评。
3、对于违反校园道路行驶规定的车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1、请各位车主在车内预留联系电话,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您。
2、车辆停放后,请务必锁好车门车窗,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3、如遇特殊情况(如大型活动、施工等),车辆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关注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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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年度教学区地下车库出入证(卡)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下车库管理规定》,现将办理2012年度地下车库出入证(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下车库收费标准及要求按照中地大京发【2010】103号文件规定执行,凭证(卡)出入地下车库。
二、2012年度地下车库证(卡)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并且只办理年度证(卡);年度期间需要办理的,有效期从办理之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截止。
证(卡)使用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办理退还手续。
持有地下车库证(卡)进出校中北门,不再另行收费。
三、地下车库出入证(卡)办理须知
1、持有2011年度证(卡)者,如原资料不变,凭原地库车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2、新办证(卡)者需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校外教职工需房产科开具的校内无房证明)。
3、相关手续办完后签订《地下车库管理服务协议》,凭协议到指定地点办理证(卡)。
4、发票由保卫处统一办理;需要开具者办理时应及时告知。
5、车位有限,办完为止。
四、缴费方式
内部转账(请于12月15日前办理),现金。
五、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时间:2011年11月16日—12月23日(周六、日除外)。
2.地点:学校保卫处治安交通科。
3.电话:82321916。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下车库管理规定》
校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1年11月14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19楼及综合科研楼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地下车库)管理,保证地下车库正常运行,规范车辆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停车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地下车库实施收费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地下车库只对学校公车、学校在职职工、教学区居民、教学区其他单位公车、租房单位及个人使用,临时来校车辆一律停放地面停车场。
二、所有出入地库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停车场管理服务协议》,服从工作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
三、地下车库机动车收费标准与地面收费标准不同。
地下车库机动车收费标准按照市场调节价执行(详见附表),教学区地面收费标准继续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出入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09〕41号)文件执行。
四、车辆凭证(卡)出入地下车库,进入车库后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应按照地库内行驶路
线和交通标志行驶,支路车礼让干路车先行,严禁逆行,注意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它车辆。
五、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应避让行人。
如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驾驶员负全部责任,车辆与其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管理单位调解无效,事故双方可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六、车辆应停车入位,严禁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严禁堵挡道路和地下车库出入口。
车位只限停车,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在车位上附加任何暂时或永久性物品,严禁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七、地下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2米。
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
八、地下车库内严禁加油、吸烟、动用明火及随地倾倒垃圾。
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控制噪声源,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或非法物品到地下车库内。
因私自携带以上违禁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车库管理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九、车主/驾驶员负责保护车内物品的安全,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出入磁卡,车内不放现金、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臵,如发生车内物品丢失,由车主/驾驶员自行承担损失。
十、遇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重要活动,需要对地下车库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时,地下车库使用者应积极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
十一、地下车库出入证(卡)使用
1、地下车库出入证应臵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不能遮
挡、移走或转借。
2、车主/驾驶员使用出入卡时,需停车待出入卡与读卡机的红灯处发生感应,挡车器抬杆后方可以低于5公里/小时速度通过(感应卡感应距离约50厘米-70厘米)。
3、出入卡仅限于地下车库出入使用,一车一卡,进出地下车库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车库。
4、车辆在出入地下车库时不要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读卡,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
5、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地下车库采用一证(卡)一车制,如采用非法方式一证(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将取消持证(卡)人的停放资格,并对无证(卡)车辆按地下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7、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感应卡丢失,应立即电话通知保卫部(处),并于24小时内到管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主/驾驶员自行承担。
8、机动车停车期限是由地下车库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控制,请使用人接到通知后按时办理续约手续,以防造成使用不便。
在办理期满后仍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感应卡将被电脑自动注销,停止使用。
十二、本规定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由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
附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