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政办发201161号,沙洋县乡镇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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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6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6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6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1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的攻坚之年。

切实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必须强化责任,落实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现就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核定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定编定岗不定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在全省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效率。

二、落实责任此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范围为:全省所有县(市、区)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一批37个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完善;第二、三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要于2011年8月31日前同步改革到位。

(一)人事制度改革1、核定编制。

2021年乡镇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乡镇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干部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事业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__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大和__届__中、__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立足于推动工作,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干部力量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我乡干部队伍管理的用人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乡机关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负重拼搏、敢为人先的工作热情,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奋发向上,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平衡全面发展,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__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定岗定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双向选择的岗位根据乡机构改革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规定,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本次双向选择的岗位为本乡四条工作线,参加双向选择的对象为乡机关院内一般干部职工,各条工作线人员岗位数如下:1、后勤、宣传、文教卫生:2名分管领导,9名一般工作人员;2、企业、招商引资、综治线:2名分管领导,8名一般工作人员;3、农林水、计生、武装线:2名分管领导,8名一般工作人员;4、美丽乡村建设、国土、城建线:2名分管领导,9名一般工作人员。

四、程序和方法(一)宣传发动(7月6日)。

研究并制定《__乡干部职工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双向选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将确定的各线岗位名额进行公示。

(二)双向选择(7月7日—7 月10日)1、岗位选择。

组织干部进行岗位选择,由一般工作人员自愿选择自认为合适的岗位,并填写《__乡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岗位自选表》,每位干部可填写1—2个志愿(分第一、第二意向),填好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时间为7月9日上午11:30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豫政办[2011]6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豫政办[2011]6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豫政办〔2011〕6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2011〕7号)关于赋予试点县(市)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试点县(市)要在履行原有职能的同时,做好新赋予权限的行使工作。

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豫发〔2011〕7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对本部门有关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凡不一致的,以豫发〔2011〕7号文件和本《通知》为准。

《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序号权限部门1县域城镇污水、垃圾、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核准,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发展和改革2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3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用房及县(市)法院审判法庭、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公安看守所及拘留所、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等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申报4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申报5油料基地、旱作农业、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农技推广服务项目、林木种苗、湿地保护申报6新建水库项目申报7河道治理项目申报8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计划申报9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申报10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11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和农技服务体系项目、油茶基地、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节水增效、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淮干滩区居民迁建、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动物防疫项目申报12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水运建设项目可研、项目申报13使用省级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公路运输场站项目申报14国防战备公路项目申报15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和省级政府性资金工业项目、多晶硅及航空领域国家核准项目、内资进口设备项目备案函申报16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发展和改革17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18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经贸领域中央投资物流项目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中央投资(地方切块部分)物流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19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旅游基础设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等限额在5000万元以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限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申报21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或审批22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公路、农村公路、公路运输场站、水运建设项目年度交通建设计划编制并申报23高速公路等经营性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法人确定24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和投资计划申报2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鼓励类涉及进口设备限额以上项目、限制类项目申报26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27申请外国政府贷款,由企业自行担保偿还的项目核准或备案28县域商品房备案项目备案29物流项目备案3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等投资额度在5000 万、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限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没有省级以上政府投资的文化、旅游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和项目核准31加油站项目备案加气站项目(不含加气母站)备案33对于点多、量大、面广且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审批发展和改革34县(市)直机关、乡镇机关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乡镇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审批35省审核计划确定的县乡公路和大桥项目审批36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装机1000千瓦以上)可研、实施方案申报37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可研报告申报38洗选厂项目备案39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复核、核准40城市热力价格审批41县(市)区域内的中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审批42县(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零售价格核准43县(市)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价格核准44省辖市级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45省授权省辖市级管理的收费标准制定46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申报47省级核准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申报48煤矿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49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限额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50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51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文件、汇编审核52创业投资企业审核53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及概算调整申报54省重点项目开工报告申报发展和改革55呈报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审核56发电机组脱硫电价申报57城市供水价格申报58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申报59跨县(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申报60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申报61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室(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申报6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申报6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热电联产)认定申报64节能降耗和碳排放强度目标分解申报65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项目奖励或补助资金申报66高中、中专招生计划申报教育67职业中专设立审核68省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核推荐69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研成果申报70校安工程项目、特教项目、明德项目、职教项目等有关项目经费申报7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学技术72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申报73省级科技园区认定申报74科技成果鉴定75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76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工业和信息化77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78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奖励资金申报79煤炭经营资格审核80煤炭调运计划申报81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审查82关闭煤矿和报废许可审核83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审核84省级工业新产品(技术)鉴定审核85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核86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核87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认定、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认定、省工艺美术珍品证标办理、省工艺美术大师作品个人标识办理、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基地证标办理等审核88食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准运证)审核89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90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初审91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审核92使用省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9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94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初审95电石、黄磷、铁合金、纯碱、焦化、多晶硅、食品行业(白酒)等工业行业准入初审96农药生产与农药企业核准、更名、迁址申报初审97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初审98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业和信息化99第二、三、四类监控化学品特别许可初审100接受国际对第二、三、四类监控化学品核查101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审核102汽车及零部件投资项目审核103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国家、省财政支持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验收申报105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民族事务106宗教教职人员备案107少数民族成份变更审核108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费的初审109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申报110县(市)公安局内设、派出机构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嘉奖奖励的审批公安111户口登记项目主项变更112二级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批和工程验收113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案件等刑事案件管辖114网吧安全审核网吧安全管理平台建设116互联网单位备案(包括互联网运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联网单位、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个人联网用户等)117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118与省公安厅、各省辖市公安局间密码通信和国保、网监、技侦等业务部门加密网开通申请119等级机要室升级、达标管理公安120购买使用密码设备(包括商用密码)申请121县(市)公安局及其正、副局长、政委和纪委书记(督察长)、政治处主任嘉奖、记三等功以上奖励,非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副处级以上的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县(市)公安局内设、派出机构集体和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申报122公安题材影视剧本审核123警衔、入警申报124督察长、副督察长提请任免125一级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和工程先期审查验收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押运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申报127保安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延期申报128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服务公司在本辖区提出保安服务核查129加入、恢复、退出国籍受理130台湾居民大陆定居、华侨定居受理131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审批132技防产品生产初审与封样送检133技防产品封样送检134技防工程的日常管理135公安科研项目申报136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及资质初审137普通护照及出入境通行证审批、签发1385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139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140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及检测业务安141办理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机动车登记及检测业务142车辆号牌制作143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颁发144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受理、审批、签发145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受理14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147报列不准入境人员工作(国际恐怖分子、台湾注意人物)148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遣送出境的决定14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其签注审批150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审批151火灾事故调查152办理外国人行政案件153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制定民政154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制定155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及调整有关项目审批156本级年度救灾资金预算编制157华侨及港、澳、台居民收养子女登记158养老服务机构审批159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审核、建设和管理160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发行费用提取及使用管理161追认革命烈士审核162退出现役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审查163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的残疾认定及残疾等级拟定审查民政16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参战参试人员认定165各类救灾款(物)申请166减灾救灾领导机构设立、灾害救助预案、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救灾物资储备库规划建设的审定167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及个人信息认定168行政区划调整申请169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备案170福利企业资格审核171外资投入的社会福利机构申办资料报送172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审核173新建、扩建殡仪馆审批174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审批1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检查司法176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177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78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79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核准登记180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181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182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调查处理183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184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司法185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调查处理186仲裁委员会的设立187律师执业许可初审188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初审189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初审190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初审191律师事务所注销审查192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审查193对律师事务所应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提出处罚建议194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审核财政195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196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提高申报197会计从业资格证发放198注册会计师会员证发放审核199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和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0外国人来豫就业许可201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20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审核20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和五级(初级工)的审批204中级工及其以下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职业资格证书核发20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206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非领导职位设置审核20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审核208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9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提供地审核210跨统筹地区的缴费单位失业保险登记地审核211中央驻豫和省属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重组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212使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申请21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评估申报214本省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资助(本省境内设站单位)审核215本省博士后出站留豫工作安家补助费(省内外博士后出站来豫工作)审核216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年度计划申报217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218出国(境)培训团组申报219一次性开发四百公顷以下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审批国土资源220建设项目使用六公顷以下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22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222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变更、验收和信息备案223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及补划验收224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变更、验收225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审批226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制定227开采《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其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采矿权审批登记(含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闭坑、注销)228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等行政审批项目出具意见国土资源229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延续、变更、转让等行政审批项目出具意见230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查或初审23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232矿山企业储量动态监测管理23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和年度检查23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备案23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初审(省发证的矿山)、评审备案省以下发证的矿山)236县(市)及所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237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查238土地整治项目库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申请239县(市)土地整治项目库报备240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审查(含城市批次、乡镇批次、单选址项目用地)241地籍管理统计数据上报242矿产资源规划(含专项规划)编制243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统计上报244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245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246地质环境类规划编制247地质环境类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数据速报248设立省级和国家级地质公园审查249交通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250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医药项目环评审批251轻工、机械电子项目环评审批252有色金属、非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253地质勘查、煤炭、电力项目环评审批254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项目环评审批255农业等其他项目环评审批256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和环保验收审批257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审批258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25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260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和管理261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262排污许可证核发263制定年度污染减排实施方案264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Ⅳ、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验收265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验收266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267省内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268放射源转让、返厂、送贮后的备案26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住房和城乡建设270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选址初审27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城乡规划编制企业乙级、丙级资质初审273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274二级以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275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276权限内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27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27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27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初审280权限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281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282权限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初审权限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乙级、丙级资质初审28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初审28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286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初审,瓶装燃气储配灌装、汽车加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287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二级注册师的注册初审和日常管理288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初审与日常管理289国省道上中桥及以下危桥改造、县道上中桥及以下改造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批交通运输290重要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291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以及铁轮车、履带车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行政执法(国省道除外)292在本行政区域内特殊占用、挖掘、使用公路、公路用地行为的行政执法(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除外)293在本行政区域内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政执法(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除外)294在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规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的行政执法(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除外)交通运输295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6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8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9三级以下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30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301水路运输企业许可302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许可303港口经营许可304船员适任考试发证305船舶登记普通干线公路改造、大修、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07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08辖区内库区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09辖区内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建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10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工可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311普通干线公路大修、危桥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312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313农村公路危桥(大桥及以上)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314干线公路年度中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15干线公路大中修项目设计的编制与申报316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317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318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受理与申报交通运输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0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的受理与申报321对申请跨省辖市进行超限运输以及铁轮车、履带车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受理与申报322对申请特殊占用、挖掘、使用、穿跨越国、省道干线公路、公路用地行为的受理与申报323更新砍伐国、省道干线公路用地的树木的受理与申报324在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规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行为的受理与申报325以流动检测方式在公路上对车辆进行超限治理的申报326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7跨省客运的经营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8跨区客运的经营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9岸线规划的编制与审批330取水许可审批水利331规定权限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批332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33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使用的审批334省、市际边界水事纠纷治理工程项目的初审335占用省管水库、河道或灌区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方案的审核336负责本辖区内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按照规定承办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执行本地的植物检疫任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农业337农业野生植物进出口初审农业338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339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草种)进出口初审340质量检验机构及种子(含食用菌菌种)检验员的初审341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生产和经营的初审342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许可初审。

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减轻财政负担,提高行政效能,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机构,是指乡镇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是指乡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或业务范围的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及监督检查等.第三条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应当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宏观控制的体制。

第四条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批,不得擅自变动.第五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供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情况,配合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乡镇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必须按照批准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设置。

不得超限额设置机构。

第七条乡镇党政机关设置三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计划生育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可在三个机构上挂牌子,不单独设立机构。

乡镇政府不设专门的执法机构.乡镇不设政协机构,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八条乡镇综合设置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设置财税所。

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设置劳动保障所。

根据工作需要,各乡镇可结合当地实际灵活设置乡镇事业单位,但不能突破已规定的机构数额。

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实行社会化服务。

第九条乡镇不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第十条乡镇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应当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设立、合并或者撤销乡镇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省政府《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报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蒋王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蒋王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蒋王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7年)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编制二00八年三月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邗江区蒋王街道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本目录所收集信息系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三、项目释义1、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编号。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的简介。

4、生成日期:信息形成的时间。

5、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间。

6、公开形式:信息公开的形式。

四、机构名称及代码2机构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机构代码:KUJ02五、索取号编制说明索取号是为方便政务信息索取所赋予的一组编号。

信息索取号编号总长为17位字符,由地区编号、分类号、年度号、流水号四段式组成,中间用“-”号隔开。

第一段5位字符表示地区编号,蒋王街道编号为KUJ02,第二段5位字符表示信息的类别号,第一位为一级类目编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C,……表示;第二、三位为二级类目编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编写;第四、五位为三级类目编号,也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编写。

未设置二级或三级类目为“00”。

第三段4位数字表示信息形成的年份。

第四段3位数字表示在最低一级类目下、同一类信息形成年度内编制的小流水号。

例如:需查询关于三套班子部分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可查到KUJ02-A0200-2007-001。

其中KUJ02表示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A表示一级目录机构概况,02表示二级目录机构领导及分工,00表示未分三级类目,2007表示年份,001表示在最低一级目录下年度内第一份文件。

3目录索引A 机构概况目录索引号01 机构主要职能...................................................................................................................................................A010002 机构领导及分工 ...............................................................................................................................................A020003 内设机构及职能 ...............................................................................................................................................A0300 B政策法规01 国家级 ..............................................................................................................................................................B010002 江苏省级 ..........................................................................................................................................................B020003 扬州市级 ..........................................................................................................................................................B030004 邗江区级 ..........................................................................................................................................................B0400C 规划计划01规划...................................................................................................................................................................C0100 02计划...................................................................................................................................................................C2000D 业务工作01 人事信息 ..........................................................................................................................................................D010002 党群工作(党务、纪检监察、组织、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政协、关工委、老龄委、工青妇) .D020003 人大工作(人大工委)........................................................................................................................................D030004 政务工作(讲话、总结等) ................................................................................................................................D040005劳动保险工作(劳动监察、社会保障)...............................................................................................................D0500406经济工作(统计、农经、镇村工业、民营企业、招商工作、“三外”、三产、企管工作)................................D0600 07财政审计工作(财政、审计、资产管理、村帐街管) ........................................................................................D0700 08规划建设工作(土地规划管理、城镇建设、环保、环境整治、拆迁安置、创建、交通)................................D0800 09社会事业工作(民政、残联、文教、卫生、食品安全、计生) .........................................................................D0900 10人武、政法综治工作(人武、司法综治、信访调解) ....................................................................................D1000 11三农工作(农技、多服、农机、农水等)...........................................................................................................D1100 12其他工作(安全、科协、技监、科技、工商联等)............................................................................................D1200 Z 其他........................................................................................................................................................................Z000056蒋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划计划)7蒋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法[2011]2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法[2011]2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法〔2011〕28号)各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已经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通知》(豫发[2011]7号)精神,结合省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现就做好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试点相关工作的目标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批准开展的重要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决策。

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积极履行职责,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政策支持,确保试点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改革,先行先试,协助推动试点县成为体制改革的先行者、统筹城乡的示范区、科学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排头兵。

二、与试点县对接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试点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增强试点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试点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4篇

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4篇

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随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乡镇事业单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乡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乡镇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职务职称挂钩不明确、待遇分配不公等,制约了乡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科学发展。

因此,为深化改革,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对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人事管理机制,提高人事管理水平,激发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活力,推动乡镇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

3. 实施措施3.1 优化人事编制通过科学合理的人事编制,合理配置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制定合理的人员编制标准,考虑乡镇发展需要和人事管理的规范性要求。

•针对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编制管理办法,确保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加强编制管理,及时调整和安排各部门的人员编制。

3.2 完善人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激发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工作绩效。

具体措施如下:•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人事管理和激励的重要依据。

•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将绩效与工资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加强职称评定工作,建立科学公正的职称评定制度,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3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晋升机制建设,促进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具体措施如下:•完善培训体系,开展定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加强内部人才选拔和培养,为乡镇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提供稳定的人才支持。

•鼓励人员自主学习和提升,并提供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培养专业化人才。

3.4 强化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具体措施如下:•建立电子人事档案系统,统一管理人事信息,方便查询和使用。

•推广使用人事管理软件,实现人事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乡镇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定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范文

乡镇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定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范文

三一文库()〔乡镇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定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范文〕*篇一: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

发〔2011〕28号。

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乡机构改革人员竟争上岗和分流工作,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安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2011?14号)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安县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及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水岭乡党委、人大、政府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东办发?2011?29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需要,通过乡镇机构改革、人员竞争上岗,建立起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我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乡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竞争上岗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务员法》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竞职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相结合以及个人意愿、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积极推进竞争竞聘上岗。

在定岗中要按照核定的编制、职位、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优先选择适合本职(岗)位工作的人员任职,坚决杜绝超编制定岗定人。

二、范围和对象参加乡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2011年11月30日止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三、竞争职位(岗位)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安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2011?14号)和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水岭乡党委、人大、政府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东办发?2011?29号)文件核定的岗位和编制,乡定行政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7名,工勤编制1名,除四位主要领导外,本次竞争竞聘的岗位具体如下:(一)内设机构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事务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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