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辉联校常规管理规范
培训学校秩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内部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教职工家属以及临时来访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全校秩序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各部门、各班级共同做好秩序管理工作。
2. 教务处:负责教学秩序的管理,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3. 学生处:负责学生生活秩序的管理,确保学生生活的有序、文明。
4. 总务处:负责校园安全秩序的管理,保障校园设施的安全与完好。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秩序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秩序井然。
6. 教师及班主任:负责所带班级秩序管理,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确保班级秩序良好。
四、秩序管理制度1. 教学秩序管理(1)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教务处请假。
(2)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3)上课期间,学生应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学生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不得玩手机、睡觉等。
2. 生活秩序管理(1)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2)学生应遵守食堂秩序,排队就餐,不插队、不浪费粮食。
(3)学生应遵守校园公共场所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3. 安全秩序管理(1)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行为。
(2)校园内禁止饲养宠物、放养家禽等。
(3)校园内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4)校园内严禁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秩序、表现良好的师生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秩序、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师生员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员工,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修订。
高中高三级常规管理细则

高中高三级常规管理细则
是针对高三年级学生进行管理和规范行为的细则,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提高学习效果,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高中高三级常规管理细则:
1. 学生作息规律:规定学生每天早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起床,晚上在规定的时间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以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习效果。
2. 宵禁管理:晚自习后规定学生必须迅速回宿舍休息,不得离开宿舍,以避免夜不归宿、吵闹等不良行为。
3. 课堂纪律:要求学生在课堂上遵守师生关系、听从教师安排、不与同学交谈、不参与手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
4. 使用手机规定:规定学生在上课期间、晚自习期间、睡觉前等重要时间段禁止使用手机,以减少学生对手机的依赖,集中注意力学习。
5. 自习时间管理:鼓励学生在自习时间段内集中注意力,不与同学交谈、不进行娱乐活动,保证高效的自习效果。
6. 外出管理:规定学生外出去哪里、何时回来,以及必须得到家长或班主任的允许才能外出,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7. 校园纪律: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打架斗殴、造成纠纷、损坏公物等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8. 考试纪律:规定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作弊、不与同学交流等,确保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9. 课外活动参与: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10. 奖惩机制:对于遵守规定、发挥优秀表现的学生,可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行为的学生,可以进行批评、警告或相应的处罚。
以上是高中高三级常规管理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细则还需根据学校、班级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学校日常秩序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日常秩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日常秩序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师生。
学校全体师生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并且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日常秩序管理应当以规范学生行为、保护学生权益为根本原则,宗旨是教育。
第四条学校为了有效管理学生日常秩序,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学生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日常表现和行为。
第五条学校日常秩序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制订、修改学校日常秩序管理制度、督促执行、检查考核、宣传普及等工作。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六条学生在校应当遵守校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友好相处,遵守公共秩序,尊敬他人,尊重集体。
第八条学生应当有团体观念,遵守学校纪律,不得私自离校或迟到早退。
第九条学生应当爱护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不得损坏学校财物。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得打扰他人学习。
第三章师生互动管理第十一条教师应当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以身作则,作为学生的榜样。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学业和成长,协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指导学生并及时纠正错误。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尊敬教师,听从教师管理,不得对教师进行侮辱、挑战等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培养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发挥真实自己的才能,勇于突破自己的局限。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
第四章日常管理程序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学生的日常表现和行为。
高中高三级常规管理细则范本

高中高三级常规管理细则范本一、学习管理1. 老师有权要求学生按照科目的教学计划进行学习,并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 学生应保持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在课堂上不得交头接耳、说闲话或进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 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作弊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
4. 学生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成课后作业,并及时复习和预习相关知识。
5. 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竞赛、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行为管理1. 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讲究礼貌和待人之道,不得进行恶意诋毁、欺负、歧视等行为。
2.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学校环境的整洁。
3. 学生应保持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俗语言、辱骂他人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
4. 学生应维护学校设施和公共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浪费。
5. 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
三、作息管理1. 学生应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表遵守作息规定,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 学生应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不得熬夜或频繁夜间活动。
3. 学生应保持合理的饮食习惯,不得暴饮暴食或偏食,保持健康的身体状态。
4. 学生应进行适量的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体能和体质。
四、社交管理1. 学生应遵守社交礼仪,注重人际交往,不得进行欺凌、排斥或恶意攻击他人。
2. 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交友观,选择良好的朋友圈子,并遵守与朋友之间的约定和承诺。
3. 学生应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得进行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4. 学生应遵守校外活动规定,不得参与非法、违规的社交活动,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形象。
五、心理管理1. 学校将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学生应积极参与,倾诉自己的内心困扰,并接受老师的指导和帮助。
2. 学生应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和困难时要勇敢面对,并积极采取解决问题的措施。
3. 学生应保持合理的学习压力,避免过度焦虑和消极情绪对自己的影响。
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督导室)

学校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学校常规管理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本保证,是学校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的前提和基础,是规范办学的明显标志和规范化管理的集中体现。
常规管理直接体现学校的外在形象和领导者的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常规管理,特制定学校管理基本要求,请各校参照执行。
一、校园管理1、学校周围环境安静,没有噪音干扰,没有污染源,垃圾及时清理;校门两侧50米没有商业摊点、不堆放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2、学校围墙完好无损,围墙外面书写与教育有关的标语。
3、校门要有标准的校牌,校名规范(以丰教普[2007]7号文件为准),校舍房顶无杂草、杂物,并定期进行室内外粉刷。
4、学校建筑、活动设施、电路、水井、取暖、用火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保证安全。
5、校园内达到“五化”即:净化(地面平整,无杂草、杂物,无纸屑、果核皮、烟蒂、痰迹,无卫生死角,墙壁无乱写乱画等)、绿化(合理种植风景树、花、草等)、美化(校园整体布局合理、各种布置和谐美观)、硬化(主要路面进行硬化)、校园文化(总体目标是:确定先进的办学理念,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以全员系统培训为重点,实现教师队伍“专业化”;以多元活动为切入点,培植学校的“人文化”;以学校的美化、绿化、净化为载体,实现校园的“园林化”。
最终达到让每一面墙壁会说话,每一棵树木能育人的目标)。
要求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要建成花园式学校,校园要有校训、标语、文化墙(或黑板报)、宣传橱窗,内容要在规范的基础上突出本校特色和风格(主题内容规范准确、特色内容活泼生动),书写要正确使用规范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字,字体要工整;板报、橱窗内容要突出主题、形成系列、定期更换。
6、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坚持升降国旗制度。
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教育部关于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规定建立并实施升降国旗制度,做到:(1)除寒、暑假和双休日外,每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升降国旗。
对民办学校的常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组织与管理1. 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2. 学校设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3. 学校设立各部门,包括教务处、德育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负责具体工作。
4. 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教育教学管理1. 教师管理(1)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教师应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
(3)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学生管理(1)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3)学生应爱护学校设施,节约资源,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3. 教学质量管理(1)学校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2)学校定期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四、德育管理1. 学校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明确德育目标、内容和方法。
2. 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4. 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
五、财务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
2. 学校合理编制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 学校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4. 学校定期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六、后勤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制度,确保后勤服务质量和效率。
2.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 学校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
民办学校常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民办学校应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益性,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工作计划:1. 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
2. 教学计划应于学期初制定,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备课与上课:1. 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备好教案、学案和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源。
2. 教师应按时到校,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 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保证课堂教学秩序,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第六条作业与考试:1. 教师应布置适量、合理、有针对性的作业,并及时批改。
2. 作业评分标准要明确,作业批改要及时、公正。
3. 学校应定期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由学校规定。
第三章德育管理第七条德育工作计划:1. 学校应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明确德育目标、内容、方法和措施。
2. 德育工作计划应于学期初制定,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德育活动:1. 学校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如主题班会、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
2. 德育活动应注重实效,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四章管理与保障第九条管理人员职责:1. 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 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师资队伍建设:1. 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管理:1. 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 学校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上海市浦东外事服务学校

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网络安全使用规定为使校园网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搭建一个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网络运行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校园网的使用与管理措施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校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2、各部门要有专门的网络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安排一名领导负责信息技术工作。
3、学校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准上网看电影、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论坛、聊天室中发帖子时,不准出现相互谩骂、攻击等过激或非法言论,一旦查处,严加处理。
5、新进机器在确保没有病毒的前提下,报学校备案后,方可接入网络。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中心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许可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任何网络设备接入校园网中使用。
6、各网络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保密工作,凡涉及到单位机密以及有重要文件的机器要与网络隔离,防止重要文件被盗取或丢失。
7、网管员和上网用户如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和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处理,以防造成更大的社会影响。
8、各网络科室在网络使用中不得出现不良或反动信息,如不遵照此规定上网,发生违法、违纪后果者,责任自负。
9、上级和学校的各项工作通知采用网上发布的办法,学校和各科室要安排专人每天四次(上下班各一次)上网,浏览滚动公告栏、新闻公告、学习园地等板块。
如因没有上网查看通知而造成会议迟到或缺席,材料迟交者,纳入单位年终考核。
并对当日网络值守人员给予相应处罚10、需在“教育网”上发布的信息,按照《校园网信息发布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各科室、级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较细的、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网络使用制度》、《校园网信息发布制度》和《学生上网管理规定》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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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回联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平定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结合我联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一、校长及其工作规范第一条:校长是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
各学校要建立在学校校长领导下所组成的教学管理系统,全面计划、决策、统筹、组织、指挥、调控、管理、检查本校的教学工作。
第二条:中心校长在教学管理中起着重要的枢纽作用。
制定和完善所属学校的考核评价制度。
中心校长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对所辖各学校和教学点的管理、指导、示范、引领。
第三条:学校校长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负有全权责任。
要建立健全由校长全面负责,教导处、教研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学管理体制。
第四条:小学校长必须代课,一轨制以下(包括一轨制)的小学校长必须代语文、数学或英语。
要建立领导听课评课制度,兼职中心校长和小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中心校长听课要顾及到所辖的各学校。
第五条:各级校长要确立科学的办学理念,要有符合实际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
学校要结合实际提出明确的校风、教风、学风要求,要在环境建设、文化建设、教师教学、学生发展等方面凸显特色。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各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计划、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活动、具体措施、工作日程安排等。
为保证计划落实,可制定月执行计划、周安排等相应的具体实施措施。
第七条:各级校长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教学研讨会、教师、家长、学生座谈会等,加强教学工作的计划、监控、调整和总结,中心校长对所属学校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学校校长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加强对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和教学研究等工作的检查、评议。
要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及时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水平发展状况。
第八条:各级校长要深入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利用教师资源,合理配备任课教师。
要以中心校为单位,统筹协调各小学及教学点的教师配备。
要有效采用“走教”的形式进行英、音、体、美等学科教学。
各学校、各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的组合要优化并尽可能相对稳定。
同时,要使任课教师明确各项责任目标和质量目标,以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第九条:中心校及所属学校要加大校本研修力度,完善校本研修机制,激活研修群体的主体意识,形成良好的研修氛围。
积极开展专家引领、同伴互助、个人反思等多种形式的校本研修活动。
坚持中心校每半月一次、学校每周一次的研修活动。
每次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
第十条:各级校长和教师都要通过校长讲座、自我进修、继续教育、课题研究、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
学校校长、教师每学期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
要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要重视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及新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
二、教师及其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各任课教师应在明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认真钻研学科课程标准、熟悉了解学生特点、掌握教材内容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学科教学计划。
学科教学计划主要内容见附表。
第十二条:教师备课要严格执行在县教育局《关于小学教师备课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指导下的本联校出台的教案评价细则。
坚持提前一日备课制,坚持不备课不上课的原则。
要掌握课标、钻研教材、熟悉学生、研究教法、研究学法。
目标、重点、难点、作业、板书等做到全局在胸,心中有数。
要坚持以周撰写教学周反思。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教师个人不得随意缺课、擅自停课、私自调课或代他人上课。
第十四条:课堂上教师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非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
不得迟到、提前下课或延迟下课,杜绝随意离开课堂,上课前不准饮酒,上课时不准吸烟,不准开启通讯工具,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准在课中让学生走出教室为教师送取教学用品或代办其他事情。
要尊重学生人格,严禁将学生哄出课堂或责令停课检查,严禁挖苦、讽刺、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五条:教师要不断提高教学艺术,语言简明、准确、生动,富有激励性、启发性和感染力。
板书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工整规范。
教态庄重大方,亲切自然。
富有教学机智,处理突发事件冷静及时,方法得当。
教学目标明确具体,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统一。
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差异,实施分层教学,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水平基础上的充分发展。
要遵循学生认知和思维规律,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学生逐步养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要充分利用教学设备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要努力创造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和宽松、和谐、开放、愉悦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信心和兴趣,为每个学生开发潜能、发展特长、张扬个性营造积极的教学氛围。
第十六条: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围绕技能训练、能力培养等方面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作业。
作业布置要有弹性,以适应不同发展程度的学生。
要做到口头作业与书面作业相结合,规定作业与自选作业相结合,书本作业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实践性、发展性。
作业要求书写清楚、卷面整洁、格式规范。
要注意培养学生先读书,后作业;先弄清题意,后做习题;先独立思考,后请教别人的良好习惯。
第十七条:课外作业要适量,难易要适度。
小学低年级每天不留课外书面作业,中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日总量不超过40分钟,高年级课外书面作业日总量不超过1小时。
不布置或少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能把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杜绝布置午间作业。
第十八条:作业批改要及时,批阅符号要规范、统一,要注明批改日期。
尽可能让学生能及时获得作业的反馈信息。
对作业中反映出的教与学两方面的问题要加以记载、归纳,进行讲评,作为调节教学进程、调整教学行为、改进教法学法的依据。
教师批改作业要与学生自评、互评、订正有机结合起来,对不能独立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查漏补缺工作,使之能适应教学进度,与大多数学生一起进步。
第十九条:学习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
对不同程度的学生,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指导。
既要有课内辅导,又要有课外辅导;既要有集体辅导,又要有个别辅导。
学习辅导要与家庭教育相配合,与学生之间的互帮互助相结合,加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与互助。
学习辅导要侧重于学习信心不足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课堂上要给他们多一份关爱,多一些读书、思考、答问、演练的机会,让他们在学习活动中不断体验学习的成功感,不断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兴趣。
对学有余力或具有某种特长的学生应加强指导和培养,为他们提供超前学习或发挥特长的条件,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促进他们脱颖而出。
严禁利用课外辅导加重学生负担,严禁有偿辅导。
第二十条:教师要主动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积极撰写教学经验总结和科研论文,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要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以上奖励。
第二十一条:中心校、学校要建立一种旨在促进教师主动发展的教师评价体系,按照主体性、民主性、发展性的原则,注重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终结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
要建立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方式,从教书和育人两个方面对教师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三、学生学业评价第二十二条:要科学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每学期、学年结束时,要通过书面考试、观察、访谈、问卷、课堂即时评价、特长展示、作业批阅、实践操作、社会调查、成长记录等形式对每个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方法多样化、评价过程动态化,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展个性、发挥潜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各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学生成长记录袋主要内容有自我介绍、作业成果、考试成绩、特长记录、荣誉记载、师长寄语、父母留言、同学评价等。
第二十三条: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手段,凡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学校除组织好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外,还要组织好平时学习过程中的质量检测。
考试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 考试形式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
学生期末学业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加评语制。
第二十四条:组织考试要切实做到规章制度严密,组织措施严格,考风考纪严明,纪律作风严肃。
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登分、统计、分析等工作要严格操作,严禁舞弊作假,确保考试过程和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规范、有效。
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不得以单一的分数指标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分数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分数公开排队。
严禁向学生收取考试费用。
四、课程开发与管理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课程门类及授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特别要注意开足、开齐考查科目。
临近期末组织复习期间,严禁考试科目挤占考查科目课时。
第二十六条:学校要根据现有师资力量和课程资源,结合地方实际、学校发展方向和学生发展需求,开发有学校个性特色的校本课程,积极推进特色化小学建设。
要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
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充分开发和利用校内资源、社区资源、网络资源、家庭资源、信息化课程资源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种教育资源。
要确保国家课程、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在总体目标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第二十七条:各学校在每学期开课前应依据课程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课表。
编制课表要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要尽可能为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创造方便条件。
第二十八条:严格规范学生用书及教辅资料的管理,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五、学校其它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禁利用课余、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未经联校批准不得随意停课放假。
第三十条:要以各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
要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研究课题,倡导人人参与课题研究。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课题的申报、立项、指导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要严格按县教育局制定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教学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总结、学科教学计划、教师工作总结、校本研修计划及总结、教研活动记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资料、学生考试结果记录、教师考核评价方案及结果、上级教育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专项活动的方案及过程性资料以及学校、教师、学生的各种荣誉证复印件及记录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