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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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思修第五章之宪法

大学思修第五章之宪法

最高人民法院
行使审 判权
军事法院、铁路 运输法院等专门 法院
上下级是审 判监督关系
地 方
高级人民法院
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设立

在直辖市内、
级 中级人民法院 自治州、设区
人的Βιβλιοθήκη 设立民 法 院在县、自治县、 基层人民法院 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设立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和职权
最 高 人 民 检察 院
行使法律 监督权
4、“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 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 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 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这一规定,是防止滥用权利的限制性规范,也是公民正 确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指导原则。具体含义是:
➢ 自由和权利是社会的,个人自由应以社会权利为前 提和基础;
(一)公民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 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国籍是确定公民资格的唯一条件,国籍是一个 人作为一个国家的成员的法律上的身份,它意味着 个人与国家的一种固定的法律联系。
血统主义
因出生 而取得
出生地主义
混合主义



我国不承认

双重国籍

▪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 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 籍; ▪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 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 籍;如果父母定居在外国,本人 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 具有中国国籍; ▪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 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 有中国国籍。
3、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 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 平等性的内容是:其一,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和 平等的履行义务;其二,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 民一律平等;其三,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 权。

思修第五章知识点总结

思修第五章知识点总结

第五章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第一节道德及其变化发展一、什么是道德1.道德的起源劳动是道德起源的首要前提社会关系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人的自我意识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2.道德的本质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是反应社会经济关系的特殊意识形态道德是社会利益关系的特殊调节方式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二、道德的功能与作用(一)道德的功能,一般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

道德的功能是多元的,同时也是多层次的。

1.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关系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

2.道德的规范功能是指在正确善恶观的指引下,规范社会成员在社会公共领域、职业领域、家庭领域的行为,并规范个人品德的养成,引导并促进入们崇德向善。

从道德的特征来说,道德和法律一样,都是通过规范人的行为发挥作用。

3.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功效与能力。

(二)道德的作用道德的作用是指道德的认识、规范、调节、激励、导向、教育等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

道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为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服务,是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入的白我完善、推动人的全而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调节阶级矛盾和对立阶级之间开展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三、道德的变化发展道德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一样,不是千古不变的。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五种基本社会形态,与此相适应,出现了原始社会的道德、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

在阶级社会中,占社会统治地位的道德是统治阶级的道德,而同时存在着的其他阶级的道德则处于从属地位。

1.人类道德发展的历史过程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进程大体一致,这是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

思修-第五章

思修-第五章

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重点提示一、公共生活及其主要特点。

一般而言,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私人生活往往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隐秘性,在公共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必定与他人发生百接或间接的关系,公共生活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2.交往对象的复杂性;3.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二、公共生活有序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1.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2.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的前提;3.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4.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保障。

三、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其基本特征: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简明性。

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有:1.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

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

2.助人为乐。

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大家乐于相助,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给予热情和真诚的帮助与关怀,这就是助人为乐。

3.爱护公物。

每个有责任心的公民,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要珍惜和爱护,使社会的公用设施得到妥善保护并保持良好状态,这是使公共生活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

4.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主要是指保护目然环境,诸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动物资源等,也包括保护文物资源、文化资源、社会管理资源等人文环境。

5.遵纪守法。

即每个社会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要遵守特定公共场所和单位的有关纪律规定。

四、大学生如何遵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1.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

思修 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思修 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1.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途径。

2.私人生活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隐蔽性;公共生活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

3.当代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活动范围的广泛性;活动内容的广泛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4.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5.社会道德(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和谐稳定的起码的道德要求,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6.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文明礼貌(反映着一个人的道德要求,体现这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助人为乐(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

7.如何自觉遵守社会功德:认真学习社会公德规范;自觉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努力提高践行社会公德的能力。

8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9.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10.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充分的择业准备。

11.如何树立正确的创业观: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12.如何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践行职业道德的能力。

13.恋爱中的道德规范: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

14.(1)婚姻:只有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

(2)家庭: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思修第五章

思修第五章

链接案例: 工人郑某于某日晚醉酒回家。途经街心公园,为了抄
近路,横穿公园草坪,由于步履不稳,在跨越草坪护栏时 摔到,并将随身携带的盛满油漆的玻璃瓶打碎,致使3平 方米草坪被践踏、污损。后被值勤的民警发现,将其带到 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的规定,对郑某处以罚 款,并责令其修复被损坏的草坪。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
继承性 基础性 广泛性 简明性
您认为:现在社会上有哪些 公德缺失的现象呢?
社会公共生活七大不文明现象
社会公共生活 中的不
汽车维修市场秩序 混乱问题
非法小广告
旅游市场秩序混乱
环境脏乱问题
户外广告、公共设施残缺不 全
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
—江泽民
不以 规矩 不成方圆
社会公共生活要 有共同的准则
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 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 诸葛亮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
案例:外国人的社会公德
(新加坡、朝鲜、韩国、瑞典 )
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一)社会公德的概念
4、保护环境
森耕水生沙水噪垃水大 中
林地源物漠土声圾域气 国
资资短多化流污围污污 环
源源缺样不失染城染染 境
供减 形断难普现问日 十
不少 减扩以遍象题益 大

少展遏超普突加 问

止标遍出重 题

4、遵纪守法 以以 违遵 法纪 乱守 纪法 为为 耻荣
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1、社会公德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公共生活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 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 和广泛。

思修第五章(法律精神)

思修第五章(法律精神)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 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宪 法权利)
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政治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有信教或不 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 那种宗教的自由等。
人身自由权。身体不受 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住宅 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 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规范作用。指引作用、预 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 用和教育作用。
社会作用。
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 的国家制度;
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 济制度;
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 会秩序;
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
3.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贯穿于 法律制定和运行的始终。
1.法律制定
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 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 性分配,是法律运行的起始 性和关键性环节。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 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 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 进性。
主要体现在:坚持辩证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借鉴成功经验;与时俱进。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 律保障。
2.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2.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人权保障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统 治阶级通过宪法、法律规定 的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 方面的制度的总称。它体现 国家政权特定的阶级本质, 而且为国家政权的运转、国 家职能的实现提供保障。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思修 第5章

思修 第5章
民事活动遵循自愿、诚实、公平、等 价原则,李某缺乏集邮相关知识,严重低 估邮票价值。刘某应该知道其价值但仍以 低价买走,显失公平,可撤销或变更。
2、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独立实施民事法
律行为的资格,受智力、行为能力制约 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要件:行为人
“有法律不一定有法治, 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江 平
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的核心,宪法 的主要功能就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规范 国家机关行为。列宁说: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 自由;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监督 和取得国家赔偿;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 权;特定主体权利(妇儿老残军)
1、犯罪的构成
构成犯罪必须符合法定的客观要件和
主观要件(犯罪四要件),缺一不可:
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单位 主观方面: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
客体: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客观方面: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
相对刑事责任:14~16周岁。但故意
案例:公民居住自由
2007年,广州农民工王登辉下班途中 遭遇车祸,对方负全责。据规定,上下班 途中发生车祸依法属于工伤,社保局为他 开出工伤认定书。但公司认为一直为员工 提供食宿安排,王登辉违反规定外宿,且 事故发生在公司外面,不属工伤。
公民有居住自由,企业禁止员工外宿 违宪,公司必须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



第 五 章
内容提要
第一 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节 第二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节 第三 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节 第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节

大学思修授课教案第五章

大学思修授课教案第五章

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了解依法治国的含义、原则和基本要求,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任务。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

3. 情感目标: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学重点:1. 依法治国的含义和原则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任务3. 学生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教学难点:1.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依法治国原则2. 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 教师简要介绍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2. 提问:同学们对依法治国有什么了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何践行依法治国?二、讲授新课1. 依法治国的含义和原则- 依法治国的含义:国家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律治理国家。

- 依法治国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执政。

- 讲解依法治国原则的内涵和意义。

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实践。

3. 学生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的培养- 教师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依法治国原则。

- 讲解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包括:a. 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b. 培养法治意识,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维护法律。

c. 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三、课堂练习1. 教师提出一些与依法治国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分析并讨论。

2. 学生分组讨论,针对案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四、总结与反思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2. 学生分享自己在课堂练习中的收获和体会,反思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

五、布置作业1. 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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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一)传统国家安全观与非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区别 (二)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和核心 (三)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 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一)传统国家安全观与非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区别
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 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 治稳定。
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 点,法律是由社会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是社会 生活的规则,这种规则不是凭 空产生的,它是社会生活的反 映,它的内容决定于社会的物 质生活条件,即社会生产关系 和社会生产力。
三、法律的历史发展
• • • • 奴隶制法律 封建制法律 资本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 一、法律的词源 • 二、法律的一般含义 • 三、法律的历史发展
一、法律的词源
• 灋fa,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所 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 ——《说文解字》
• 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 • ——《唐律疏议》
• 现代汉语的法律 • 广义: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 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 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 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2、立法的程序: (1)法律案的提出 (2)法律案的审议 (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二)法律遵守: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 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一起履行职责与义务的活动。《宪 法》第5条明确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 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 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犯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 追究。”
非传统的国家安全观认为影响国家安全 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样化和不确定化 ,例 如恐怖主义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很大,所 以国家安全涉及的范围也更加广泛了。
恐怖主义
(二)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
政治安全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 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 国防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 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
案例分析
作为行为主体的某某,在我国是高级干部, 他与境外相勾结,提出政治避难,发表诽谤我国 社会主义制度,诽谤和侮辱我党和国家领导人文 章,且造成极坏影响,是故意实施的危害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权和安全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构成 背叛国家罪。
国家秘密
•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
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即实现法律,确保法律的应有权威,维护良好的 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
教育作用
法律教育作用实现的三种主要方式:一是 法律作出规定,通过人们对法律的了解和 学习,发挥教育作用;二是通过对各种违 法犯罪行为的制裁,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 社会成员受到教育;三是通过对各种先进 人物、模范行为的嘉奖与鼓励,为人们树 立良好的法律上的行为楷模。
指引作用
定义: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 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 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它是法律的 首要作用。 三种实现形式: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 范和义务性规范。
预测作用
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
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
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预
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经他人行为
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1)法由国家创制;创制的两种方式。 a、制定: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 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 动。 b、认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 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律由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的 强制性体现为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如 对犯罪行为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也体现 为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合褒扬,如正当防卫就 是合法的,即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也 不承担刑事责任。 (3)国家强制力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 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纪律观念也促使 人们遵守法律,保证法律得以遵守和执行。
的趋向与后果。
评价作用
定义:法律的评价作用指法律通 过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 意义的作用。
评价的客体:人们的行为。
评价的标准:合法与不合法。
强制作用
法律强制的主体:国家(主动主体)、社会成
员或社会组织(被动主体,被强制对象)。
法律的强制手段:国家强制力(警察、法庭、
监狱)
法律强制的目的:实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教学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 看,我国法律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 展的法律保障。这种保 障作用体现在多方面, 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 设、文化建设、社会建 设和对外方面等。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 • • • • • (一)法律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 预测作用 评价作用 强制作用 教育作用
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经过缜密监察,于2004 年1月将孔某抓获,其余涉案人员随后相继落网。在法庭审理过 程中他们均表示“没有想到触犯了法律”。孔某当庭称,第一 次作案主要是想帮助和自己关系很好的胡某过关,后来发现有 赚钱的机会便动了“邪念”,“当时我没想太多,只认为这种 行为最多是违反校纪校规。”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6月开 始到2003年12月止,孔与3名在校大学生,先后3次提前拆封全 国英语四级考试试卷,让人做出答案后,通过QQ传给买家,共 收取违法所得21.68万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孔某、胡某、李某、陈某等人已构成故意泄 露国家秘密罪。法院依法判处孔某有期徒刑4年;胡某有期徒刑 2年;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 1年; 对查获犯罪所用电脑、手机、传呼机等作案工具予以没 收;对孔某等人的非法所得21.68万元予以追缴。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律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的 整体意志,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也 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 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 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3)法律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所 以统治者不仅要求被统治阶级遵守法律, 而且统治阶级的成员也要遵守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 • 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 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 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 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一)法律制定 (二)法律遵守 (三)法律执行
(四)法律适用
(一)法律的制定: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活动。在我国,不同的机关有不同的立 法权限,所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的叫法也 不同。 1、立法的机关和权限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3)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部门规章
•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教学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 1、从法律体现的意志看, 我国法律体现的是工人阶 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 志,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 统一。
教学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 2、从法的实质内容看,
我国法律是社会历史发 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 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 和先进性。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 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5)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地方法规 (6)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 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以上的法律法规的效力依次降低,下 一级的法规不得违反上一级的法规的 规定。
(7)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这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在 本区域内生效。例如广西区人大最近正在就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广西消费者 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单行条例征求意见 或审议,这些条例对“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 上路”、“城乡同命不同价”、“消费者能 否自带酒水”等老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作出 了比较进步和合理的规定。
(三)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 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松 花 江 水 污 染
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秘密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 社会主义制度的;
•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 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 家秘密的; •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 叛变的;
• 西文中法的含义: • 不仅有“法”的意思,还有权利、公平、 正义等含义。 • 法: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 公理; • 法律: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 则。
二、法律的一般含义
概 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 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 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人员知悉的事项。
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2001年,孔某从四川外语学院毕业后成为西南农大外国语学院教师。 当年12月,她第一次监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发现考题提前1个小时便 到了监考老师手中,何不利用这一漏洞“帮帮”那些想过关的考生呢 ?此后,孔某开始物色同伙——正在四川外语学院读书、准备考英语 四级的胡某,其班上的学生李某、陈某;四川外语学院的研究生杜某 、徐某、谢某等三人被邀成为做考题的“枪手”。 在2002年6月至2003年12月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孔某提前领到 试题,打电话将作文题目及要求告诉在网吧等候的杜某等人;与此同 时,她将其中的A、B卷试题各一份抽出,交给等候在一旁的陈某拿到 校门口附近的复印店“翻制”,复印后再把原题送还放回试题袋中。 拿到试题的复印件后,孔某事先安排好的3名研究生“各司其职”,半 个小时左右,涉及整个试卷除听力以外的80%的内容全部做完。“枪 手”做完考题后将答案传给一直在网上守候的胡某,胡某通过QQ将这 些与标准答案几乎相同的答案传到各买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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