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新生入学教育指南——研究生心理健康辅导 -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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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心理健康现状及应对策略_龚信华

研究生心理健康现状及应对策略_龚信华

研究生心理健康现状及应对策略龚信华戴民石世平摘要本文从实证研究角度阐述研究生心理健康特点,研究生的主要心理健康问题表现为强迫、敌对、偏执、忧郁、焦虑和精神病性症状。

而影响研究生心理差异因素归为四类:个体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

针对研究生心理特点和影响研究生心理健康因素,本文从研究生个体和学校二方面提出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研究生;心理健康;影响因素;应对策略一、引言作为高层次人才代表的研究生群体,是一个复杂的、相对成熟的学生群体。

他们是科教兴国的重要力量和希望所在,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对研究生的培养日益重视,研究生教育获得了超常规发展,在校研究生的数量连年大幅攀升。

与此同时,研究生在学业、就业、学校生活等方面面对压力增大,因而产生了心理冲突,其心理健康状况受到了影响。

近年来,因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原因而出现各种心理、行为偏差的研究生日益增多,研究生的心理健康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因此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改善研究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其人格健全发展,有利于国家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的发展。

二、研究生心理特点我国学者采用SCL-90 症状自评量表对研究生的心理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如下: 2002 年史清敏等人采用SCL-90 症状自评量表对119 名研究生进行测查,结果表明,研究生存在强迫、抑郁、焦虑、人际关系敏感等心理问题;2004年杜婷同样采用了SCL-90 对286 名研究生进行测查,统计表明,在研究生中症状出现最多的为强迫症状,人数占总人数的34.3%;其次为抑郁(27.6%)、人际关系敏感(22.7%)、焦虑(23.8%)、偏执(25.5%)和其他(20.6%),人数在20% 以上;再次为敌对(14.0%)、恐怖(13.6%)、精神病性(11.9%),人数在10% 以上;症状出现最少的为躯体化(9.1%),人数占总人数的10% 以下。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研究生正常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与正当权益,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一章新生入学第一条研究生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以及“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按“新生报到单”内容,办妥各项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当事先书面向研究生院管理部门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符合入学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因病或因其他原因超过学校规定的请假期限不能报到入学的,或在新生复查期限内发现患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应当在报到期限内(因病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在新生复查期限内)提出申请。

保留入学资格要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因病保留者,需同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其不宜在校学习的证明,并经本校医院防保部门核准,在征得所在学院同意后,将申请表及其附件交研究生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1学年。

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研究生学籍,在保留期内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因病保留者应当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休息.学校不受理各类保留入学资格者的出国、出境申请,不出具各类相关证明.第三条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在保留期的最后一学期末提出入学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入学申请表”,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需同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并经校医院防保部门核准),经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研究生入学教育修改

研究生入学教育修改

纪律与考勤:研究生除节假日及因公外出外,必须在校学习,因病、因事需离校者必须 履行请假手续。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期间需凭医院正式证明,外出期间凭县级以上医 院证明。病假两周以内、事假一周以内,须经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并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超过两周、事假超过一周,须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 (处)研究生培养科审核备查。一学期内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者必须办理休 学手续 。研究生请假期满要依时销假或续假。
课程与成绩记载: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并 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学习课程,在授课完毕后必须参加考核。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缓考, 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考试(考查)者,必须提出缓考书面申请,由导师签署意见, 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公共课还需经研究生院(处)培养科批准), 方可缓考。研究生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而不交答卷者视为旷考,该课程以 零分计算,必须重修。
详情请登录研究生处管理科
研究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在读研究生校外住宿。因结婚、家庭所在地在广州市等特殊原因,本 人提出在校外自行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履行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手续,方可在校外住 宿。 申请校外住宿的办理时间与程序: (一)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新生可在报到一个月内)在 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如实、 详细填写表中所列各项内容,说明校外住宿原因并作出郑重承诺,并请家长签署意见 (已婚的需配偶签字同意)。 (三)申请表经导师、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研究生院(处)、总 务处、财务处、所在宿舍签署意见后到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申请表 原件交财务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宿管中心各1份; (四)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研究生的原校内住宿床位将被收回,并且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校外住宿的研究生,必须定期向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自己的生 活学习情况,并与学院研究生会保持联系。

浙大研究生规章制度

浙大研究生规章制度

浙大研究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促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办法》和《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应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学术研究和思想教育负有直接主要责任。

第四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学位授权单位和导师双重责任制,学位授权单位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

第五条研究生应服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安排,并遵守学校学术规范和纪律。

第六条研究生应当保持学籍,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如有学籍异动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第七条研究生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发生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第八条研究生应当尊重导师和同学,团结合作,建立和谐的学术交流氛围。

第九条研究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条浙江大学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研究生,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招生及导师安排第十一条浙江大学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第十二条研究生招生实行统一组织、分专业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及录取规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

第十四条每位研究生入学时应当导师签订研究生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导师安排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导师团队负责,并报学位授权单位备案。

第十六条导师应当具有相应学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第十七条导师应当尊重研究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不得强迫研究生从事与自身意愿不符的研究工作。

第十八条导师应当定期进行研究生学术、生活及心理辅导,协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研究生准备与导师解除师生关系时,应征得学位授权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学习和科研第二十条研究生在学业方面应全力以赴,按时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

学位与研究生

学位与研究生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2007年第3期(总第4期)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编印本期导读2007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正式启动.........................1 2007年研究生迎新工作圆满结束...................3 2007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报告会顺利举行....................4 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内容略有变化..................7▼2007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正式启动为了充分尊重导师和研究生双方的意愿,根据我校有关规定,2007级研究生报到后,于9月14-18日开展了网上‚双向选择‛工作。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研究生处在新生报到时就印发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要求新生报到后及时登陆‚系统‛,填写自己的学籍信息,同时在网上查看报考专业相关导师的信息;同时为了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导师,研究生处要求在9月14日之前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组长召集2007级研究生和导师见面、交流。

目前,‚双向选择‛工作已基本完成。

★ 认真做好2007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2007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教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30人。

为做好该项工作做,研究生处于2007年6月20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编制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目录的通知》,专门印制了《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并在光明日报、中华考研网(/)和中国考研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积极进行宣传。

由于2007年甘肃省在我校设立了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点(6206),研究生处提前做了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大量的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了报名工作。

◆细致严谨地完成2008年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为了做好2008年硕士生招生工作,充分宣传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些好的做法,吸引优秀生源,研究生处在总结200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读了教学司函[2007]55号、教学司函[2007]65号及教学厅[2007]5号文件,根据我校实际,向各培养单位印发《关于编制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和《关于200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中考试科目设臵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培养单位根据本专业科研经费情况、硕士生导师数、社会需求情况等编制各专业招生目录,力争做到资料可靠、数据详实、行文流畅。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总结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总结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总结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总结新学期伊始,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颁发了《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新生入学教育,对于我校深化教育改革,转变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确立教育特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抓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引导新生尽快适应并顺利实现人生发展阶段和学习方式方法的关键性转换,帮助他们确立新的人生奋斗目标,科学规划学习生涯,为今后几年的学习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是学校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培养知识、能力、素质俱佳、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导者的一项基础工程。

同时对各级单位提出了要充分认真的完成这一重要工作的要求。

我院党委、行政和各级部门也充分认识到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学校发布文件后,学院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将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列为学院的重要工作内容,并成立以常务副院长王重鸣为组长,党委书记黄祖辉、副书记王瑞飞、副书记丁关良、副院长贾生华为副组长,各系、行政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管理中心、院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精心筹划,制定了具体详细可行的“新生教育月”工作日程安排。

在此对新生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如下总结:一、思想教育篇为了做好入学新生的思想工作,学院在8月底就召开了研究生新生德育导师培训,按照学校的要求,以“领航人生”和“认识大学”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富有针对性的教育讲座。

1、“领航人生”名师学科前沿与人生报告会:9月9日,学院常务副院长王重鸣教授面向全体管院新生进行了别开生面的交流报告会,王院长结合生动的事例向新生们介绍了大学生活及其特点,指出他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人生、学习阶段。

在场的学生反应热烈,很多研究生向王院长提出了问题和自己的看法,而王院长幽默、实际、全面的回答也赢得了同学们阵阵热烈的掌声。

通过这次报告会,同学们对新的学生生活有了宏观的了解,对学习方法和心态实现了不同角色的顺利转变,对于新同学来说,是最有意义的一课。

学校新生报到通知

学校新生报到通知

学校新生报到通知尊敬的各位新生:欢迎来到我们学校!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相信你们将会迎来充满挑战和成长的大学生活。

为了确保你们能够顺利适应新环境并顺利完成报到手续,特向各位新生发布以下通知:一、报到时间和地点1. 报到时间:根据各专业的不同,具体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生:8月20日至8月22日,请务必按照学院和专业要求准时报到;- 研究生:8月22日至8月24日,请务必按照学院和导师要求准时报到。

2. 报到地点:请于对应报到日期前往本校新生报到处,具体地址如下:- 本科生:新生报到中心,位于学校主教学楼一楼;- 研究生:研究生院办公室,位于行政楼三楼。

二、报到所需材料1. 个人身份证明:请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录取通知书:请携带入学录取通知书,以便确认个人信息。

3. 学费支付证明:请准备好学费支付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凭证等。

4. 报到注册表格: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好学校提供的报到注册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 其他材料:根据学校要求,可能还需要携带其他相关材料,如健康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

请根据学院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

三、报到流程1. 报到前注意事项:- 请按照报到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学院或导师请假;- 请确保所携带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保持秩序并配合工作。

2. 报到流程:- 步骤一:按照指示前往报到地点,排队等候;- 步骤二:到指定窗口递交所需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个人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审核等;- 步骤三:交纳学费并领取学校相关证件,如校园卡、图书馆借阅卡等;- 步骤四:领取新生入学手册和学校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新生入学教育活动。

四、入学须知1. 住宿安排:请根据学校要求提前了解学校宿舍安排情况,并按照要求办理入住手续。

2. 课程注册:请根据学院要求参与新生课程注册,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3. 新生指南:请详细阅读新生手册,了解校园规章制度和相关注意事项。

大学新生入学,遇到问题如何寻求帮助?

大学新生入学,遇到问题如何寻求帮助?

当新生进入西交利物浦大学,遇到问题时可以寻求哪些支持和帮助?西交利物浦大学为学生提供哪些方面的支持,以帮助他们愉快融入西浦的学习和生活?本文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1. 学术咨询西交利物浦大学为学生专设学术导师和班级导师,在校期间,一切与学习和研究有关的问题,学生都可以与学术导师共同研讨、寻求建议与帮助;除此之外的其他问题,学生均可向班级导师寻求帮助和建议。

2. 心理咨询大学生活有激动人心的一面,也有压力非常大的时候。

在融入新环境的过程中,学生可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困难。

当学生感到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求助学校的心理健康和发展中心。

所有咨询者的信息都是保密的。

3. 学生服务中心学校设有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以下帮助:(1)有关大学生活的任何咨询,这里还有一份常见问题答案列表可以参考。

(2)处理国内学生的设施使用和宿舍申请、领取学生手册、更换学生卡、办理银行卡更新、保险索赔等。

(3)学生服务中心以增进学生、家长和学校间相互了解为宗旨,如果您有任何建议和意见,都可以及时与学校联系。

4. 成长顾问中心西浦融合东西方文化,整合全球资源,有着多元、创新、自由、规则和信任的校园文化环境。

为了使国内学生更快融入西浦的国际化环境,成长为品德良好、素质优良、能力超群并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学生成长顾问中心以学生的个人成长为根本,整合学校各方面资源,提供多渠道咨询与引导服务,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促进学生实现自我成长。

成长顾问作为“四大导师体系”之一,其目标在于以顾问的视角引导西浦学子体验“三个转变”的过程;以协调者的角色整合多方资源;以专家的身份提供专业的学生支持。

本科生学生成长顾问为不同的对象提供对应的支持,大致分为对大一新生的支持和对高年级学生的支持。

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文化融入、个体关注、专门支持、班级建设、信息推送、应急处理。

5. 新生入学手册入学手册不再是枯燥的说明和引导,而是一个伴随你一整学期、有生命、有趣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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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服务
浙江大学研究生心理辅导
各位同学来到浙江大学就读研究生,意味着人生又一崭新的历程开始了,相对于本科生,研究生需要承担的各种责任更大,或多或少会面临环境适应、学习竞争、人际交往、友情爱情、生活自理以及理想与现实等方面的问题。

如果没有正确的认知和应对策略,处理不善,可能会使你遭遇挫折、遭受创伤,逐渐形成心理困扰。

新生应尽快通过自我心理调适或积极寻求帮助等方式,适应新环境、迎接新挑战。

以下是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活动以及相关机构,你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选择,我们愿意随时向你伸出热情、理解、温暖的双手。

一、心理辅导系列讲座。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及各学院会根据研究生学习生活不同阶段所关注的心理热点问题,邀请校内外知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士开办心理辅导系列讲座,为学生解析心理困惑,传授心理调适技能。

每年新生始业教育、登攀节、研究生体育文化节、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期间,会集中举行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讲座及活动。

如果你对这样的讲座及活动有兴趣,敬请留意研工网(),学工网()以及各学院办公网通知。

二、专业心理咨询
我校建有强大的心理咨询专家队伍,在各校区设立心理咨询点,接受学生的心理咨询。

目前全校共安排有40位心理咨询教师和5位校医院医生分别在5个心理咨询点、4个校医院心理门诊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

各心理咨询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有需要的同学可主动预约或直接面询。

三、心理咨询热线电话
心理咨询热线电话是通过电话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或危机干预的服务形式,具有超越时空限制、方便快捷、安全保密等优点。

如果同学们想进一步了解自己的心理特点,可请学校心理咨询专家为你的心理测验结果做深入的分析。

浙江大学心理咨询热线88206286,每天晚上18:30~22:30开放,欢迎随时拨打。

四、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与有关心理咨询专家合作,不定期开展研究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为自愿参加的学生提供团体心理辅导。

如果你希望参加,请关注相关活动海报及通知。

五、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网站。

浙江大学心理在线网页(网址:http://10.76.8.11)。

访问本网页,可以了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习心理卫生知识,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可以通过网页上公开或保密的途径,直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六、心理评估。

学校将通过心理测验等方式,为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党委研工部负责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如有心理健康方面的服务需求,均可致电88206284或87952564,也可以直接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寻求帮助(地址: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B座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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