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论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的表现和防治
银行防外部欺诈工作总结

银行防外部欺诈工作总结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金融行业的不断壮大,银行在防范外部欺诈方面面临着越来
越大的挑战。
外部欺诈是指利用虚假信息、非法手段或者其他不当手段,对银行进行诈骗和欺诈行为。
为了有效地防范外部欺诈,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策略。
首先,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这包括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欺诈风险。
同时,银行还需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外部欺诈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
其次,银行需要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加强对外部欺诈的防范。
例如,采用人
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客户的交易行为和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和风险行为。
另外,银行还可以通过建立多层次的身份验证系统,确保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此外,银行还需要加强与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的合作,共同打击外部欺诈行为。
银行可以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打击机制,及时分享欺诈线索和情报信息,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
总的来说,银行在防范外部欺诈方面需要全面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科技
应用水平,加强内外部合作,共同打造一个安全、稳健的金融环境。
只有这样,银行才能更好地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和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浅析企业账外账的成因与对策

浅析企业账外账的成因与对策(2)作者:于老师来源: 人气:标签:(三)监督部门执法不严,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近几年,执法监督部门很少对企业账外账进行检查,即使检查发现了,惩处的也不多。
按国家政策规定,查处的账外账结余部分要全部没收上缴国家财政,并处以罚款。
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在账外账的清查中往往既打折扣叉纵容庇护,使收缴和罚款很难落到实处。
由于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机制运行不畅,监督权与处罚权脱勾等原因,使大量资金流失到账外,逃避了财税、审计和银行等部门的监督。
(四)企业领导权力过分集中,个人私欲膨胀《企业法》的实施,使企业领导拥有了自主权。
而现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财务一支笔"制度又使企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厂长或经理,缺乏应有的制衡和与之相配套的内控制度,致使一些不能正确对待手中权力的人,出现以权挥霍浪费、以权弄虚作假、以权打击报复等越"轨"用权问题。
(五)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乏力由于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致使企业会计账目不清,信息失真,管理混乱,甚至根本没有能力行使监督职责。
会计人员在依法履行理财监督职能时,也时常会遇到障碍和限制,使其不能正常行使监督职权,从而影响了会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遏制企业账外账的措施(一)加强法制教育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并逐步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要让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理解改革开放与搞活经济、增强企业活力与遵纪守法、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企业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熟悉、掌握财经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二)加大银行监管力度各级金融部门应结合当前的金融体制改革,彻底治理金融违纪问题,联合清理企业单位的多头开户。
认真贯彻执行《商业银行法》和《银行账户管理法》关于一个企业单位只能在一定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不得多头开户和从非基本结算账户支取现金的规定。
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财务分析重点在表外及其实战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财务分析重点在表外及其实战风险防范【摘要】商业银行在小企业信贷中,表外信贷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也伴随着风险挑战。
本文首先介绍了表外信贷的特点及其在财务分析中的重要性,探讨了表外信贷的财务分析方法,强调了实战风险防范策略的重要性。
随后,提出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用风险管理技巧的必要性。
在强调了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必要性,提高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进而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这些措施和建议旨在帮助银行更好地理解和管理表外信贷风险,确保银行和小企业共同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表外信贷、财务分析、实战风险防范、风险预警机制、风险管理技巧、监管、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1. 引言1.1 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财务分析重点在表外及其实战风险防范商业银行在扩大小企业信贷业务时,往往会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
表外信贷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其财务分析和风险防范是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和加强的工作。
表外信贷的特点在于其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展示,但仍对银行的资金运作和风险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对表外信贷进行准确的财务分析非常关键,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了解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
实战风险防范策略是指在实际业务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来预防和化解风险,防止信贷资产的不良化。
这些策略包括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加强信贷审查和监控、制定合理的贷后管理制度等。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用风险管理技巧也是商业银行在处理表外信贷方面的重要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预防和化解风险,保障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安全和稳健发展。
.2. 正文2.1 表外信贷的特点与重要性表外信贷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各种信贷工具和合作方式,将信贷资产置于表外账户中,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以达到规避风险、提高信贷业务收益和降低资本占用率的目的。
表外信贷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表外信贷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快速性。
由于表外信贷不受传统信贷业务的限制,商业银行可以更加灵活地开展信贷业务,满足不同客户的融资需求,提高信贷决策的效率。
查处“账外账”的技巧与体会

查处“账外账”的技巧与体会——账外账的特点、偷税手段、发现途径、现场检查注意事项、查深查透所需基础、思考与建议近年来在办案中,发现不少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通过设置“账外账”的方式,进行偷税、逃税、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针对这一现象,在日常办案中,仅靠传统的、简单的就账查账方法就谈不上查深、查透,更难以发现纳税人偷税、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因此如何发现和查处设置的“账外账”对提高稽查工作成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结合在查办案件的实践经验,谈谈查处“账外账”的技巧与体会。
首先,了解什么是“账外账”?“账外账”就是部分纳税人为偷逃国家税款,私自设立两套账簿,对内账簿真实核算生产经营情况;对外账簿记载虚假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情况,以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应对各方检查并以此作为纳税申报的依据,通过做假账的手段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一、“账外账”的特点:1.隐蔽性强,税务等监督管理机关不易查证。
采取“账外账”偷税的纳税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应付税务机关检查和日常纳税申报的“账”,即对外核算账放在明处,随时都可以拿出来对付,对内核算“账”却存放隐蔽,有的放在单位领导人或者财务人员的家中,有的放在财务室的不同资料柜中,使得税务等监督管理机关不易查证。
2.知情范围小。
采用“账外账”偷税的纳税人,为了缩小知情范围达到偷税的目的,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领导亲信的主管财务人员知晓内幕,缩小了“泄密”的口子。
3.采用“账外账”的代价与“收益”对等。
采取“账外账”偷税的纳税人,对主管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高,一是要有强有力的制假能力,二是要有“保密”观念,嘴要严,因而他们大都使用自己亲信的亲朋好友来胜任,支付的报酬较为可观。
只有花高代价用人,才能使“假品”不易暴露,取得最佳造假效果。
4.“人机”通用。
“账外账”偷税不仅仅存在于手工做账中,而且以跨越到了使用高科技手段做“账外账”偷税,比如利用计算机偷税等。
“账外账”产生的原因及规避方法

“账外账”产生的原因及规避方法“账外账”是指在财务核算中存在隐蔽的金融活动,即未能体现在正式账目中的交易和资金流动。
它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企业经营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税收规避。
下面分别对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相应的规避方法。
首先是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在面临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时,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风险控制,其中之一就是通过账外账来处理风险。
例如,企业可能会将一些资产转移至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名下,以减少自身的资产负债风险。
此外,企业可能会为了增加营业收入或降低成本,与供应商进行一些交易,但这些交易并未完全体现在正式账目中。
为应对不同经营风险,企业存在账外账的情况不同,因此规避方法也需要因企业而异。
一般来说,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明确风险承担责任,加强内部审计和核算工作,确保所有交易都能正常记录和反映在财务账目中。
其次是财务管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由于财务管理能力不足,无法准确记录和核对所有金融流动情况,导致一些交易未能体现在正式账目中。
这可能是因为企业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和核算标准理解不足,或者财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监督能力,容易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
为避免这种情况,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和核算能力,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核算准则和流程,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最后是税收规避。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可能会通过账外账来规避税收。
例如,企业可能会将一部分收入用于支付员工福利或者提供服务,但未能及时申报和纳税。
或者企业会将利润转移至关联公司或在税收较低的地区设立子公司,以降低应纳税额。
为防止税收规避,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加强税务管理的全程监控,提高企业税收纳入率,同时加强对关联交易和转移定价的监管,确保企业实际交易情况和纳税情况一致。
综上所述,账外账的原因主要有企业经营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税收规避。
为有效规避“账外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核算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税务机关应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全程监控企业的税务管理情况。
警惕个别金融机构用抵债资产账外经营

警惕个别金融机构用抵债资产账外经营
何京颐
【期刊名称】《审计理论与实践》
【年(卷),期】2002(000)012
【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且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由于资金市场的需求,使金融部门信贷规模越作越大。
但是,有相当一部分贷款企业和单位,受市场经济冲击及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方面影响,资金紧缺,效益低下。
不仅无力归还到期贷款,而且连利息也无法归还,导致金融部门不良资产负担日益沉重,经济效益不断下降。
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和存款人的利益,使长期呆滞的资金尽快实现良性循环,金融部门一边采取更加审慎的……
【总页数】1页(P33)
【作者】何京颐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
【相关文献】
1.金融机构账外经营的形式及审计方法 [J], 文华宜
2.论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的表现和防治 [J], 李娜
3.论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的表现和防治 [J], 李娜
4.金融机构账外经营犯罪初探 [J], 李娜
5.金融机构账外经营和违规经营的成因与根治对策 [J], 刘福毅;刘世明;曹京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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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外资金的危害及遏制对策

账外资金的危害及遏制对策刘志华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离不开经济基础,他们在正常的财务账上无法处理,于是,变相地套取转移资金,私存私放,其支出是为了满足个人乱收滥支的欲望,逃避监督,甚至集体私分,导致干部违纪违法。
一、账外资金的表现形式一是隐瞒收入。
将本应纳入单位财务账核算的各项补助收入、服务性收入、管理费收入、手续费收入、协调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等放在账外进行收支。
二是虚列支出。
以各种虚假的项目如工程款、房屋维修费、车修费、招待费、土地补偿费等,在单位账上列报支出,将套取的资金私存私放形成账外资金。
三是转移资金。
将单位资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权的前提下,以专款或其他形式拨给下级或其他单位,或拨入食堂,然后在其中列支。
四是应收未收。
应收其他单位的各项收入不收,而长期置于账外另立账户核算或在其他单位列报本单位的支出,予以冲抵。
二、账外资金的危害一是监督失控,滋生腐败。
账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缺乏监督,其收支的随意性、隐蔽性容易滋生腐败。
二是挥霍浪费,生活腐朽。
有些部门领导受各项制度的约束,认为只要不贪不占,吃点喝点没啥,但在单位正常账上不便于列支,于是私自设置账外资金,用于请客送礼、旅游消费以及给小部分人以各种名义发补助。
三是相互攀比,败坏党风。
为了规避各级执法机关的检查,擅自设置账外资金用于职务消费,极大败坏党在人们群众中的形象。
三、账外资金的检查方法1.追根溯源法。
对发现的疑点问题,不能浅尝辄止,或是蜻蜓点水式的走过场,而是要沿着资金流向一查到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给问题留下隐身之处,使账外资金无藏身之地。
2.内查外调法。
对一些异常的收支要加以关注,如不属于被检查单位拨款范围内的拨款、列支范围的列支、手续不全的大额收支等,通过内查外调的方法分析其合规性。
3.控制源头法。
任何单位只要将发票或收据进行核实盘点清楚,控制住银行账户,基本上能查清其收入是否足额入账。
首先摸清检查年度银行账户的设置情况,发票(收据)的购买、上年度结存、本年度领用情况。
账外经营偷税成因及税务检查对策

账外经营偷税成因及税务检查对策账外经营是指企业或个人以掩盖真实经营活动的目的,将部分经营收入或支出隐瞒、漏报或虚构,从而逃避纳税的行为。
账外经营的主要成因包括税负过重、法律法规管理不严、税收征管水平不高、纳税人合规意识淡薄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税务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如加强纳税责任意识、加强税收监管能力、建设税收信息化平台、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等。
一、账外经营的成因1.1税负过重税负过重是企业或个人进行账外经营的主要因素之一。
较高的税负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压力,导致纳税人选择隐瞒一部分经营收入以减轻负担。
尤其是对于利润较薄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税负过重对经营活动的影响更加明显。
1.2法律法规管理不严法律法规管理不严也是账外经营存在的原因之一。
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与处罚机制,容易让纳税人产生法律风险低的错觉。
一些企业或个人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账外经营存在的风险较小,因此放任自流,进一步加剧了账外经营的发生。
1.3税收征管水平不高税收征管水平不高也是导致账外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
税务部门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手段来检测和防范账外经营,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有机可乘。
同时,税务部门的审核力度较弱,对于账外经营的发现和查处存在滞后性,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4纳税人合规意识淡薄纳税人合规意识淡薄也是账外经营成因之一。
一些企业或个人缺乏纳税诚信意识,对税收违法行为持漠视态度。
这种心态使得账外经营问题逐渐形成一种不良习惯,影响了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税务检查对策2.1加强纳税责任意识为了解决账外经营问题,税务部门需要加强纳税人的责任意识,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合规缴税的重要性的认识。
同时,通过加强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和合规意识,提高其主动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的意愿,从根本上降低账外经营的发生。
2.2加强税收监管能力税务部门要加强自身的监管能力,提高对账外经营的检查和查处能力。
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加强对纳税人的信息监测和风险预警,形成对账外经营行为的快速发现和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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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的表现和防治
'\r\n 【摘要】笔者对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的表现、性质、危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反思现行立法,提出账外经营的科学定义和设立账外经营罪的建议。
金融业是现代市场
中非常重要的部门,各国法律和监管机构都要求金融机构及从业者守法、稳健经营,但还是存在着部分金融业者为了达到不法目的而违规经营,其中表现最为多见的是账外经营行为。
账外经营常见于银行、证券、
等多类金融机构,尤以银行的账外经营为盛。
一、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的性质
对金融机构的账外经营行为,有的学者认为:“不在账面上经营,即不反映在银行科目里的资金经营,多为将吸收来的存款及发放给企业、个人的贷款不纳入银行科目核算的一种非法经营行为”。
笔者认为,这一提法尽管揭示了账外经营的一些特征,但还不够周密。
笔者尝试将金融业务中常见的账外经营表现形式加以归纳,主要有:
(一)不如实记账
不如实记账指金融机构对发生的存款、贷款、资金业务、证券业务等不按正常、合法的程序记账,不在规定的会计科目内进行核算,使其不在会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二)搞“两本账”、“账外账”
搞“两本账”、“账外账”指的是另立账户、账目,隐瞒部分业务活动,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和违法发放的贷款进行“体外循环”。
(三)私设“小金库”,转移和隐瞒部分收支
账外经营会导致巨额资金流于正常金融渠道之外,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不但容易酿成兑付危机,也给洗钱等上下游犯罪造成了可乘之机,严重地破坏了金融秩序,危及到整个金融行业的健康。
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在上世纪90年代频频发生,引起了国家的重视,有关部门多次下发文件进行制止纠正,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这两部重要的法律中对此加以规定。
《会计法》第7条规定:“下列会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等……”;商业银行法第55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商业银行不得在法定的会计账册外另立会计账册”。
此外,还有一些行政法规如《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一次专门对账外经营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从事账外经营行为:(一)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二)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中轧差处理;(三)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账册;(四)其他方式的账外经营行为”。
对于账外经营行为的法律责任,该办法第11条规定:“……金融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指账外经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
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关于账外经营的立法内容主要是从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的角度入手——因为账外经营行为侵犯了账务、会计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可信性;作为经营风险极高的金融机构不将其经营成果如实进行记录和反映,使监管机关难以掌握金融机构的经营现状和风险状况,无法保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
即便再高明的账外经营行为也必须寄存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中,对其识破和查处也必须从会计渠道入手,因而,账外经营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犯罪行为。
二、金融机构账外经营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金融业务当中,账外经营行为并不是单独发生的,而常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所利用,如我国的刑法中所规定的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类似的行为主要有:
(一)账外非法吸储行为
账外非法吸收储蓄存款在金融机构账外经营中屡见不鲜。
同一般的违法吸储相比,金融机构在账外从事违法吸储有四个动机:一是容易逃避监管与查处;二是可以不交或少交各种存款准备金;三是为了方便地支付高息;四是为了更方便地使用那些违法揽存的资金。
账外吸储也采用提高存款回报这种惯用方式,主要手法有:在存款当时就从账外返还现金、给予回扣和手续费、给予实物或物质利益作为“奖励”、允诺事后或在支取存款时从账外另行支付“分红”、“贴水”。
账外吸储还有一些特殊的表现形式,如:1.账外私设储蓄品种,自行设定利率档次来吸收资金;2.明知是单位存款或本不应作为储蓄存款的资金却将其按储蓄存款对待,在账外吸收这些资金。
由于账外非法吸收的存款手段比较隐蔽,支付高息和手续费比较便利,吸收来的资金运用起来受限制较小,因而一些金融机构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乐于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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