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国际贸易实务

第 三 章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复样:
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 一份或数份相同的样品,即复样也称留 样,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 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卖方应将复样编 号并注明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必要时 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之下采取封样的措施。
第 三 章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对等样品: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第 三 章
毛重(Gross Weight) 净重(Net Weight) 1、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的概念 2、包装重量的计算方法(Tare) 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 (Net Net Weight)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以毛作净:
以毛重当作净重计价,适合于价 值较低的农产品。。例如:上海杜 行蚕豆,单层麻袋包装,每袋100公 斤,以毛作净。
第 三 章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包装重量的计算:
1、按实际皮重(Actual Tare)计算。 2、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 3、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计 算。 4、按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计算。
第 三 章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商品的规格是指用以反映商品质量的若干 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容量、性能、 大小、长短等。 例1:素面缎 门幅 长度 重量 成分 (英寸)(码) (姆米) 55 38/42 16.5 100%真丝
Plain Satin Silk
Width
(inch)
Length
(yds)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如何比较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如何比较核心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如何比较?从合同当事人,标的物,特征这三方面来进行比较。
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复杂性、风险性大、多由负责运输的承运人转交,买卖双方多处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等等。
接下来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比较作为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在许多地方是一致的。
二者都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
但是,二者也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1、合同当事人不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即货物的卖方和买方,《公约》虽然未对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作出规定,但根据中国《对外贸易法》第8条之规定,只有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和组织,才能作为当事人与外商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个人不能订立此合同。
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却没有如此严格的限制。
2、标的物不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现代国际贸易包括的范围很广,除了各种有形动产可以买卖外,某些无形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也可以成为国际国际贸易的标的物。
同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事实上从一国运到另一国,是被跨国界运输的,而不动产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不包括在国际货物买卖的标的物之内。
虽然《公约》没有对货物下定义,但其采取了排除法,在第2条中规定了不适用公约的买卖范围:(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它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同时在第3、4、5、6条又作了相应的补充。
因为这些标的物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应当予以排除。
201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13—16章习题83122

13 —16章习题、单项选择题15、经销分为独家经销和一般经销的依据是(B、经销商的权限)。
解析:根据经销商权限的不同,经销可以分为独家经销和一般经销两种类型。
参见教材P315。
1、在下列检验中,(A、产地(或工厂)检验)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习惯做法之一。
解析:产地(或工厂)检验是指由出口国的产地(或工厂)检验人员,或按照合约规定会同买方验收人员于货物在产地或工厂发运前进行检验,卖方承担货物离厂前的责任。
在运输途中出现的品质、重量、数量等方面的风险,概由买方负责,这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习惯做法之一。
参见教材P274。
2、交易双方洽商检验条款的核心是(D、规定检验时间和地点)。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贸易商品检验。
规定检验时间和地点,是关系到买卖双方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是交易双方洽商检验条款的核心。
参见教材P274。
4、目前,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商品的检验办法一般采用(D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贸易商品检验。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在我国最为常用。
参见教材P275。
3、既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也是一项法律免责原则的是(C不可抗力)。
解析:本题考查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既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也是一项法律的免责原则。
参见教材P280。
5、从法律结果来看,《公约》认为,构成非根本性违约的,受害方(B、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考查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从法律结果来看,《公约》认为,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受害方可解除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反之,则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参见教材P278。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为,构成根本违约,受害方(A、可解除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考查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为,构成根本违约时,受害方可解除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反之,则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参见教材P278。
6、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的基本义务是(A、支付货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1)合同的标的物与品质条款合同标的物条款,又称品名条款.内容主要规定双方当事人同意买卖商品的名称.合同标的物条款没有统一格式,既可以在合同序言中表达,也可以单独列出品名条款。
由于合同对标的物名称的描述往往涉及商品的品种、型号、等级,因此,合同标的物的品名应依具体情况予以明确.在实践中,为了方便起见,往往把品名条款与品质规格条款合并为一个条款,对标的物作概括性描述。
订立标的物条款,应当以商品名称能够表示交易商品为基本原则。
内容要求明确、具体,文字要反映标的物的特征。
品质、规格条款,也即质量条款,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它是当事人提出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并可提出索赔。
如果合同中质量条款不明确或不清楚,或没有质量条款,即失去索赔的依据。
双方当事人关于货物品质、规格问题发生争议是比较常见的,为了减少日后发生争执,在拟定质量条款时,首先应尽可能地把买卖标的物的名称和质量要求规定详细清楚.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品质规格首先应当符合合同的要求,对于某些由国家制定了品质标准的商品,如某些药物、食品的进出口,其品质还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的规定。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同种类的商品有不同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①凭样品确定商品的品质。
这种方法是指卖方或买方先交若干个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议定质量和价格,然后由卖方批量交货.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凡是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买卖,都称为“凭样品交易”。
凭样品交易中的样品既可以是卖方提供的,也可以是买方提供的。
如果是凭买方样品交易,卖方一般都要求按“对等样品"成交.所谓“对等样品"是指卖方复制的买方提供的样品。
对卖方来说,“来样成交”往往有利于提高卖方产品的适应性和竞争性。
但为了安全起见,卖方往往都要复制买方提供的样品并交买方确认,然后按样品生产.这样可以避免在交货时因双方对样品品质理解的差异而引发合同纠纷。
国际商法货物买卖法

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负责安排海上运输?
三、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凡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援引国 内法或《公约》。
本节主要讲述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买卖 双方应承担的义务。
(一)卖方的义务
交付货物; 移交与货物相关的单据; 对货物的品质担保; 对货物的权利担保
分类 公约
交货地点
●涉及货物运输:则 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 承运人,风险由卖方 转向买方
●不涉及货物运输, 但特定物,在该地点 把货物交给买方
●除此:在订立合同 时卖方营业地点交货
交货时间
I.确定时间的, 按规定
II.确定一段时间 的,卖方有权决定 在期间的任一天。
III.合理时间
案例
杭州A进出口公司向日本B公司出口一批罐装山野菜, 合同约定卖方应不迟于2006年3月底发运货物。双方 均知道该批货物将在台州加工完毕并包装出口。如果 双方未对交货地点进行具体约定,根据《公约》,卖 方应在哪个地点履行交货义务?
结论:本例涉及运输,交货点为货交第一承运人。如 果A公司在台州将货物装车运输,则交货地为台州;卖 方也可在杭州或上海货交第一承运人,则交货地为杭 州或上海。
2. 移交与货物相关的单据
装运单据——是买方提取货物,办理报关手续,转 售货物以及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请求赔 偿所必不可少的文件。
提单 保险单 领事发票 原产地证书,重量证书和品质检验证书等
风险转移 出口手续 运输 保险 进口手续 适用
F海上内河
CFR 船舷
S
S
B
B
海上内河
CIF 船舷
S
SS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题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题1: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本题型共20分。
请将正确的选择写在各题题前的括号内。
答正确的,每题2分,答错误的,每题不得分。
)( )1.凡货价中不包含佣金和折扣的被称为:A.折扣价B.含佣价C.净价D.出厂价( )2.我国进出口业务中,选择计价货币应:A.力争采用硬币收付B.力争采用软币收付C.进口时采用软币计价付款,出口采用硬币计价收款D.出口时采用软币计价收款,进口采用硬币计价付款( )3.目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还是按净重计算时,则习惯上应按下列哪项计算:A.毛重B.净重C.以毛作净D.公量( )和DES两种术语:A.都是象征性交货B.都是实际交货C.前者是象征性交货后者是实际交货D.不确定( )5.必须经过背书才能进行转让的提单是:A.记名提单B.不记名提单C.指示提单D.清洁提单( )6.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失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失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
A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全部焚毁,乙批货为棉织被单,全部遭水浸, B舱货也全遭水浸,因此:舱乙批货与B舱货都属单独海损舱乙批货与B舱货都属共同海损舱乙批货属共同海损,B舱货属单独海损D. A舱乙批货属单独海损,B舱货属共同海损( )7.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A.提交的单据,必须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B.提交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相符C.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提交的单据,应以买卖合同规定为主,也要适当参照信用证有关规定D.提交的单据,必须与买卖合同及信用证规定都相符( )8.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UCP》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9.凭卖方样品成交时,应留存()以备交货时核查之用:A.回样B.复样C.参考样品D.对等样品( )10.在国际贸易支付中,托收是商业信用,信用证是银行信用:A.托收使用的汇票是商业汇票,信用证使用的汇票是银行汇票B.两者使用的都是商业汇票C.两者使用的都是银行汇票D.以上都不对二、判断改错题(每小题2分,本题型共20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精选15篇)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释如下:(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必要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款的协议。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划分为若干类型。
如就从当事人所在国的角度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将其分为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对我国当事人来说,进口合同就是为购进外国商品而签订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为把我国的商品销往国外而订立的合同。
此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可依其他标准加以划分,如依交货地点的不同划分为内陆交货合同、启运地交货合同、目的地交货合同,又如依合同当事人运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不同,分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虽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根据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但无论分类如何,它们总有许多共同性,这也就决定种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应具备一些基本条款(也可称为必要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1.合同各方即介绍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标的物条款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货物,是当事人双方买卖的对象。
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牌号、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等。
这一部分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具体合同中往往要分为许多详细的内容,对于我国当事人,在签订进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详细说明货物的这一部分条款,从而避免在收货这一问题上处于不利地位。
3.价格条款这是对外签订国际货物合同的又一核心问题,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的货币和标明交货地点的价格术语。
4.交货条款通常规定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点(如目的港、装运港等)和方式(以陆运、海运、或其他方式)。
海商法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规定

01
02
03
04
交货条款
包括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 式等。
支付条款
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 付地点等。
检验条款
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标准、检 验方法等。
争议解决条款
包括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 裁规则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原则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 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如果没有选择,则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
规范国际贸易行为
海商法规定了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规范了交易行为,减少了贸易纠纷的发生。
3
推动国际贸易法治化
海商法的实施推动了国际贸易的法治化进程,提 高了国际贸易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对海事海商的影响和启示
保障海事海商权益
01
海商法为海事海商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了海事海商的合
法权益。
救济措施
对于违约行为,受害方可以采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解除合 同、请求损害赔偿等救济措施。具体救济措施的选择应当根 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05 海商法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殊规定
海上货物运输的特殊规定
运输合同的形式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 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运输负责 ,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 目的地。若发生货损或延误,承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选 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这一原则在海商法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是确定合同准据法 的基本原则之一。
最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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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国际度量衡制度有四种:(1)公制; (2)美制;(3)英制;(4)国际单位制 一、计量单位 1、重量(Weight):千克、吨、公吨、公担、公分、磅、盎 司、长吨、短吨、克拉等。适用于大宗农副产品、矿产品 以及工业品等。 2、 数量(Number):只、件、双、台、套、架、打、罗、 大罗、令、卷、辆、头、箱、包、桶、袋等。适用于大多 数工业用品。 3、长度(Length):米、码、英尺、厘米等。适用于金属制 品、绳索、布匹、绸缎等。
计量重量的方法
1、一般来说,有履行交货的一方,也就是卖方选择。 2、如果涉及海洋运输与承载量、舱容量有关,一般 由安排船只的一方选择。 3、由船公司、船长做出选择。 (四)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 1、按合同价格结算; 2、以装船日的行市或到货日的市场价格结算; 3、一部分以合同价格计算,一部分以装船日或到货 日的市场价格计算。
表示品质的方法
(3)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卖方提供的样品; (4)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买方提供的样品; (5)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 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个经确认的样品 叫对等样又叫“回样”。 (6)复样(duplicate sample):卖方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 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又叫“留样”(keep
品名
三、规定商品名称应该注意的问题
(1)商品的名称必须明确具体
(2)商品的名称必须实事求是 (3)商品的名称尽可能要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4)确定商品名称的时候必须考虑与运费的关系
品质
一、什么是商品的品质 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的结合。 内在质量指的是商品的化学成份、物理性能、生物特征 等等;商品的外观形态指的是商品的款式、结构、色泽、造 型等等。 二、品质的重要性 1、品质的好坏代表着一个国家科学文化水平。科学技术文化 水平越发达的国家,商品的品质就越高。 2、质量的好坏影响到价格。一分钱一分货,商品的质量不好, 价格就上不去。因为在国际市场上优质优价,劣质低价。 3、质量的好坏关系到销路,还关系到声誉。
主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包装
一、包装的作用和意义
1、作用
(1)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重要手段;
(2)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
(3)包装起到保护商品数量完整质量完好的作用;
(4)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 包装也是买卖合同当中的主要条款之一。
包装
2、意义
(1)包装是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包装,商品就不可能 运输、装卸、储存出售。 (2)包装与销售有密切的关系。包装好,销售就好,能吸引 顾客,卖到好价钱。
计量重量的方法
(三)公量 (Conditioned Weight):在计算重量时,使用科 学方法,抽取商品中所含水分,再加上标准水分重量,求得的 重量。 适用于价值较高,水分含量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 羊毛、棉花等。
公量=商品干净量*(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四)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规格一致、体积相同的商 品,每件重量大致相等,根据件书记可算出总重量。
表示品质的方法
(一)用实物表示的方法: 1、看货买卖(actual sale):一般在拍卖、寄售、展卖中使用 2、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1)参考样品:是供对方参考,不作为交货的最终依据; (2)标准样品(原样original sample;代表性样品 representative sample):买卖双方成交货物品质的最后交货 的依据,卖方交货要跟样品一样,能充分代表整批货物的质量 。 样品又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sample)
款式样品(pattern sample);色彩样品(color sample) ;封样(sealed sample)
凭样成交必须注意的问题
①卖方提供样品的时候必须有足够的代表性,确实能 够代表整批货物的平均品质。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 ,太高了会给以后交货造成困难,太低会对价格有影 响,还影响成交。 ②卖方在向国外客户寄送样品的时候,应该留一份货 样作为备用(以备发生争议时使用。) ③买方来样成交的时候,不要轻易改动,若要改动, 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包装
品名
一、什么是品名(name of commodity) 是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命名的方法有 很多种:
(1)用途命名;(2)原材料命名;(3)成分命名;(4)外 观造型命名(5)褒义词命名;(6)人物名字命名;(7)制 作工艺命名等。 二、商品名称的重要性
从法律角度来说,买卖合同中,要订明商品名称,因为 关系到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笔交易都必须 要付出对价。从业务角度来说,要有具体名称,交易才能存在。 不然就没有物质基础,所以商品名称它是交易的前提。商品名 称不存在交易就不存在。
1、同一种商品可以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
2、度量衡制度的不同会导致计量单位上的差异
计量重量的方法
(一)毛重(Gross Weight)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商 品本身的重量加上皮重。适用于低值的商品。 (二)净重(Net Weight)以净作净(Gross for Net):商品 本身的重量,也就是扣除皮重的重量。去除皮重的方法主要 有: 1、实际皮重(real tare):整批商品逐一过称,算出每一件包装 的重量。 2、平均皮重(average tare):按部分商品的实际皮重取其平均值 算出全部商品的皮重。 3、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按公认的标准单件包装重量乘以 商品的总件数,得出全部商品包装的重量。 4、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单件包装重 量,乘以商品的总件数,求得该商品的总皮重。
在买卖货物的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商品的品质、 规格、等级、品牌、款式、颜色等等项目,进行约 定的条款。 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根据商品的特点确立品质的表示方法,能用一 种方法表示不要用两种方法; 2、要从实际生产能力出发确定品质; 3、用词不要绝对化(卖方); 4、对于难于掌握品质的商品,应规定一个品质波动 范围; 5、必要时,应结合检验条款订立。
品质
三、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要求 1、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1)出口商品要树立国际化的观点。国际上需要什么我们产什么,以销 定产。 (2)要不断的更新换代,精益求精。 (3)要适应各个国家政府法令的规定。 (4)要适应国外的自然条件、季节变化来销售。 2、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1)凡是品质规格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一律不准进口,要把好关。 (2)凡是进口商品,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还要结合用户的实际需要。不 一定最先进的、最高档的、价格最贵的就好,要适合国情,要能够配套才 行。 (3)凡进口商品,技术设备要验收,不经过检验,机器设备不能投产; 用品、食品、药品,不经过检验,不能投放到市场,不能使用,要对人民 的健康负责。凡是交通工具要经过验收才能上路。
计量重量的方法
(五)法定重量(legal weight):海关依法征收从量税时,作为 征税基础的计算方法。 三、数量条款 (一)基本内容 1、具体数量 2、计量单位 3、确定数量的方法 (二)数量条款的相关规定 1、明确具体的规定 2、规定机动幅度约量(about 500MT)
计量重量的方法
(1)在合同数前冠以大约、约、近似、左右等带伸缩 性的字眼,来说明合同的数量。 (2)具体规定增减幅度: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允许多交或少交若干的规定 在合同中具体规定有两种方法:a、只是简单的 规定机动幅度。(Quantity 1000M/T with 2% more or less);b、在规定幅度的同时,约定由谁行使这用 选择权。 (The sellers have the option to load 5% more or less
卖方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 的品质即可。
表示品质的方法
5、凭说明书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主要用于机器设备和仪器、仪表技术密集型产品。
6、凭商标、品牌成交的买卖。(sale by brand)
(1)商标:制造商或者经销商,用以所生产或销售的 商品所加的标记。商标可以用一个单字、图案、图片 所构成。 (2)品牌(牌号):是指工商企业给自己的产品所冠 于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
表示品质的方法
(3)标签:商品的一个说明,标签是对商品质量、 效用、使用方法的一种说明,是包装的一部分,起到 使用、宣传商品的作用。 日用消费品、加工食品、耐用消费品等。 7、凭产地名称成交的商品,等等。 (sale by origin) 该类产品主要受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 的影响。
质量机动幅度条款
表示品质的方法
(二)用文字来说明品质 凡是性能复杂的商品,能用具体的指标、数据、科学方法来表 明商品品质的,都是属凭说明书表示商品品质的范畴。具体来 说,又可以分为下面几种: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规格:一些足以反映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 分,含量,纯度,性能等。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等级:统一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优劣不相同 的若干等级。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dand) 标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的标准化。如:GB、ISO、 IEC 、英国BS、美国ANSI、法国NF、德国DIN、 日本JIA JAS等。
(一)含义:允许卖方交货的品质可以高于或者低 于合同规定的品质的幅度。 (二)质量机动幅度条款表示的方法有三种: ①规定一个范围; ②规定一个极限; ③规定一个标准。 (三)品质公差:允许交货的特定质量指标在公认 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注:一般不另计价,特殊情 况可以在合同当中定明计价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