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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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分类标准

公园分类标准

公园分类标准公园是城市中的绿色宝地,是人们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公园,对公园进行分类是十分必要的。

公园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按规模大小分类。

1. 大型公园。

大型公园是指占地面积较大,内部景观丰富多样,设施齐全的公园。

这类公园通常是城市的标志性景点,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游览。

大型公园内通常有湖泊、山林、花园等景观,还可能配备有游乐设施、运动场地、文化展览馆等设施,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2. 中型公园。

中型公园占地面积适中,景观和设施相对较少,但也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休闲需求。

中型公园通常是城市的街坊公园,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有利于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3. 小型公园。

小型公园面积较小,通常位于小区内或者街头、街尾等较为狭小的空地上。

小型公园的功能主要是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个休息放松的场所,也可以种植一些花草树木,美化周边环境。

二、按功能特点分类。

1. 自然公园。

自然公园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通常建在郊区或者城市的绿化带内。

自然公园内部的植被和动物种类丰富多样,可以为游客提供近距离接触自然的机会,也是开展生态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

2. 文化公园。

文化公园以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弘扬民族传统为主要目的,通常内部设有文化展览馆、雕塑、纪念碑等文化设施。

文化公园通过展示历史文化遗迹和艺术作品,为游客提供了一个文化交流和学习3. 休闲公园。

休闲公园是城市居民进行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内部设有草坪、长椅、音乐喷泉等设施,适合进行散步、晨练、阅读等活动。

休闲公园的设计注重舒适性和便利性,是城市居民放松心情、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三、按景观特色分类。

1. 湖泊公园。

湖泊公园是以湖泊为主要景观的公园,内部可能有湖心岛、湖畔长廊、湖景观浴等设施。

湖泊公园的景色优美,湖水清澈,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游览和垂钓。

2. 山林公园。

山林公园是以山林为主要景观的公园,内部可能有登山步道、观景平台、森林浴场等设施。

城市休闲空间的量化评价:以北京市主要城市公园为例

城市休闲空间的量化评价:以北京市主要城市公园为例

城市休闲空间的量化评价以北京市主要城市公园为例一城市公共休闲空间与城市公园城市公共休闲空间是城市居民休闲活动依托的主要场所,是城市是否宜居的重要体现,对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升意义重大。

一个城市公共休闲空间的形成是城市休闲文化在地域上的表示,是长久历史文化变迁的过程,也是城市规划指导思想、产业形态、就业和人口流动、大型赛事等多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0世纪30年代,《雅典宪章》提出城市功能分区和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思想,70年代《马丘比丘宪章》认为城市是动态变化的系统,城市规划要以人为本,城市规划理念的变迁对城市休闲空间的形成影响深远。

进入21世纪以来,一方面,城市人口聚集带来的空气污染、噪声、流行病等大城市病不断出现,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城市步行街区等休闲空间逐渐成为缓解城市病、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新选择。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升级,对城市绿色空间、公共文化空间、休闲空间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城市优质生活的向往推动了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理念的转变,花园城市、绿色城市、低碳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新的理念不断涌现,开启了城市建设的新阶段。

在这些理念的指引下,人们越来越把城市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更尊重城市休闲空间、文化空间的形成与演变规律。

城市生态环境和宜居指数成为打造城市品牌、构建城市软实力、形成强有力的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类型上看,城市休闲空间大致可以分为私人休闲空间、半公共休闲空间、公共休闲空间。

城市公园属于公共休闲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功能上看,城市公园对城市居民生活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见图1),城市公图1 城市公园在城市生活中的主要功能园通常是自然和人文结合的开放空间,还具有旅游休闲、教育科普、体育锻炼、人际交往、文化传播等多种社会文化功能,更是城市文化、城市精神的标志。

从国际大都市发展来看,著名的城市公园也成为城市的地标,例如美国纽约的中央公园、英国伦敦的海德公园、法国巴黎的卢森堡花园、日本东京的上野公园以及我国北京的颐和园等。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绿办发〔2021〕224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绿办发〔2021〕224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为进一步严格城镇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夯实养护管理经费保障的基础,不断提升城镇绿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结合近几年小微绿地、口袋公园等养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对《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办法(京绿城发〔2016〕10号)》作了部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8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定方式与指标第三章管理与监督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城镇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夯实养护管理经费保障的基础,不断提升城镇绿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绿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及市园林绿化局下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

第三条各类城镇绿地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遵循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凡在本市的城镇绿地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四条本市城镇绿化分为公共绿地和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绿地)。

第五条根据绿地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

(各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1)。

第二章评定方式与指标第六条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城镇绿地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评定办法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0.06.23•【字号】京绿办发〔2020〕148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京绿办发〔2020〕148号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为全面做好全市公园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各公园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0年6月23日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改善公园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全市公园行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游客了解垃圾分类基本知识,逐步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正确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加强设施建设1.新建和改、扩建公园,要合理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做到与公园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已经开放的公园,要按公园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在公园的各个区域,遵循方便游客投放、方便运输作业、设置简洁适用、不影响公园景观的原则,补齐配足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分类的各类设施,并迅速投入使用。

3.按照绿色环保、循环利用、垃圾减量的原则,鼓励各区、各公园开展园林绿化废弃物、动物类公园的动物粪便等特殊垃圾的回收利用,有计划、有步骤、有定点地实施园林绿化废弃物、动物粪便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4.搞好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牌建设。

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应统一标识和公示牌并建立档案。

5.积极推进“无痕公园”建设。

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类公园,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与“无痕山林(LNT)”行动、“自然北京无痕游”结合起来,对入园游客发放可降解垃圾袋,提示游客将游园中产生的垃圾带回门区,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分类投放,减少园区内垃圾筒设置,实现“无痕游园”;在城市公园的园区或园外固定场所建立适度规模的堆肥场,通过堆肥将枯枝落叶、碎草变废为宝,实现园林绿化废弃物“无痕化”处理;在动物类公园,将收集的动物粪便定点沤肥“无痕化”处理,变废为宝并减少城市污染,实现垃圾减量。

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

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

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为了使我市的城市绿地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开展绿地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水平;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

一、特级绿地质量标准(一)绿地建设质量标准1.绿地规模(1)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

(2)绿地中植物种植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绿地面积的70%左右,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具体的绿地建设中各项目所占用地面积比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

(3)道路绿化,绿地率市区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0%,其他等级道路不低于15%;道路长度在1000米(含1000米)以上或符合该条道路的规划设计要求。

(4)道路绿化,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80%,其0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5)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60%至70%。

2.植物配臵(1)绿地内植物配臵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臵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科学配臵,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

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绿地内物种的丰富度,植物种类(含品种)不低于20种(含20种),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30%(含30%)以下。

(2)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树或行列树木应整齐、美观,树间株距符合该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设计要求,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木保持直立,无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

3.绿地环境(1)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线杆、构筑物等设施,无违法广告、牌示,绿地设施完整,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在95%(含95%)以上。

(2)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种植结构。

其覆土厚度应2不低于3米,以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为大乔木的充分生长奠定基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园管理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公园管理工作,加强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公园行业做好北京奥运会的服务接待工作,我局对2005年10月由原市园林局印发的《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修改,发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试行并征求意见。

经过奥运会的检验,该规范试行情况较好,符合当前行业管理的需要。

现将《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北京市公园行业管理规定(试行)》(园公字〔1994〕第064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园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加强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1.2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监管工作。

本规范所称公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工作的公园管理处或相应的管理单位。

1.3各级公园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机构,应科学、依法编制公园事业发展规划。

涉及较大规模改建、扩建公园的,应当依照有关程序报批。

1.4本规范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公园,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房屋和设施管理2.1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园内的房屋和设施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修缮和维护计划,保证房屋和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2公园内房屋应当主要用于为游人服务,如展览、陈设、收售票、提供餐饮等。

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各区园林绿化局: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相关规定,特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6年3月2日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标准的公园应申请登记注册,由市园林绿化局予以确认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公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结合公园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公园所承担的主要功能,本市公园分为五类:(一)综合公园:设施齐全、内容丰富,具有游览、休憩、科研、文体及健身活动等多种功能,可为大多数入园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服务的公园,包括市域性综合公园和区域性综合公园。

最低控制规模≥5公顷,适宜规模≥10公顷。

(二)社区公园:主要是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侧重开展儿童游乐、老人休憩健身活动的公园。

最低控制规模≥公顷,适宜规模≥1公顷。

(三)历史名园: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在一定历史时期或北京某一区域内,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影响,能体现传统造园技艺且已列入历史名园名录的公园。

(四)主题文化公园:以特色主题或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公园,包括主题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和游乐园等。

(五)生态公园:以原生态或低人为干扰的自然环境为特色,侧重满足市民亲近大自然的需求,兼具科普生态教育功能的公园。

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

最低控制规模≥20公顷,适宜规模≥50公顷。

第五条按照公园品质及管理水平,本市公园分为三级。

公园品质优秀,管理水平高的公园定为一级公园。

公园品质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园定为二级公园。

公园品质达标,管理水平一般的公园定为三级公园。

第六条公园类别的确定,由公园管理机构申报,区园林绿化局初定,市园林绿化局确定。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京绿办发〔2021〕286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相关区园林绿化局、市有林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及《关于加强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京绿办发〔2021〕75 号),全面推进绿隔地区公园有序建设和规范管理,现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1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园分级分类分区第三章建设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五章附则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要求,全面推进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优化绿色空间结构和规模,提高生态服务质量,完善公园服务功能,提升市民绿色福祉,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分级分类: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全市生态要素和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公园,分级分类、有序推进一道、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中公园的新建、改建与管理工作。

2.生态优先,自然协调:遵循因地制宜,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原则,实施留田、留野、留白,为城市生态绿色发展预留空间。

植物选择以乡土、长寿、抗逆、食源、美观和碳汇能力强为主,促进植物群落自然更新,加强绿化隔离地区生态保护修复,营建自然协调、健康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

3.以人为本,全龄友好:综合考虑全龄市民的多元化需求,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强化休闲游憩、康养健身、户外活动、自然教育等绿隔地区公园的特色功能,打造人性化、全龄化、多元化的公园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休闲游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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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园林绿化局: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相关规定,特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6 年3 月 2 日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标准的公园应申请登记注册, 由市园林绿化局予以确认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公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结合公园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公园所承担的主要功能,本市公园分为五类:(一)综合公园:设施齐全、内容丰富,具有游览、休憩、科研、文体及健身活动等多种功能,可为大多数入园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服务的公园,包括市域性综合公园和区域性综合公园。

最低控制规模》5公顷,适宜规模》10公顷。

(二)社区公园:主要是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侧重开展儿童游乐、老人休憩健身活动的公园。

最低控制规模》0.5公顷,适宜规模》1公顷。

(三)历史名园: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在一定历史时期或北京某一区域内,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影响, 能体现传统造园技艺且已列入历史名园名录的公园。

(四)主题文化公园:以特色主题或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公园,包括主题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和游乐园等。

(五)生态公园:以原生态或低人为干扰的自然环境为特色,侧重满足市民亲近大自然的需求,兼具科普生态教育功能的公园。

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

最低控制规模》20公顷,适宜规模》50公顷。

第五条按照公园品质及管理水平,本市公园分为三级公园品质优
秀, 管理水平高的公园定为一级公园。

公园品质良好, 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园定为二级公园。

公园品质达标, 管理水平一般的公园定为三级公园。

第六条公园类别的确定, 由公园管理机构申报,区园林绿化局初定,市园林绿化局确定。

本市公园类别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第七条公园等级的确定,由公园管理机构申报,由区园林绿化局依据《公园等级评定细则》初定并上报,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

第八条本市公园的等级实行动态评定,首次评定覆盖所有注册公园。

每年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专家对提出升级申请和新注册的公园进行等级确定, 对已经定级公园进行抽检,被抽检公园的品质及管理水平达不到其等级要求的, 市园林绿化局将提出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降级。

第九条注册公园在分类分级基础上,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实行分区管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6 年 4 月1 日起执行,原《北京市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附件:公园等级评定细则附件
公园等级评定细则
1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括:基本状况评价指标、运营管理评价指标、创新服务管理评价指标三部分,相应分数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30 分。

创新服务管理评价指标只有在基本状况评价和运营管理评价得分之和不低
于 140 分时,方可开展此项评定
1.1基本状况评价指标
基本状况评价指标包括规模、价值、科教文化展示、景观环境品质、设施建设现状、管理机构等6个方面内容。

具体评分办法及对应分数根据公园类型的不同,进行相应调整。

1.2运营管理评价指标
运营管理评价指标的制定主要参考近三年《北京市公园事业发展报告》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资料编制,包括工作计划、文化活动、绿地养护、安全管理、设施维护、卫生保洁、检查整改执行情况、资金支出管理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办法针对不同类型公园管理特点在评分项目及对应分数上进行了调整。

1.3创新服务管理评价指标
创新服务管理评价指标包括公益性服务水平、创新管理建设水平两方面内容。

公益性服务水平评价强调公园社会效益的评价,包括公益性服务内容、游客满意度、公众参与度等评价内容。

创新管理建设水平评价公园管理单位创新实践管理能力,包括分区管理、一园一品、海绵城市、智慧公园等方面内容。

创新服务管理评价指标的评分计入总分后,整体评价体系更为完整,评分系统趋于平衡。

1.4百分制换算公式
考核体系中评分总分为230分,为对应百分制的绩效考核体系,最终考核评分应换算成百分制。

基本状况评价指标得分+运营管理评价指标得分(得分 > 140,创新服务管理评价指标得分有效;得
分v 140,创新服务管理评价指标不计分)。

2评价体系内容
根据不同类型公园的管理特点,针对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历史名园、主题文化公园、生态公园制定了 5类公园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每类一级公园的百分制得分不低于 85分,二级公园不低于70分,70分以下为三级公园。

2.1综合性公园
根据综合性公园功能较为全面、管理服务较为均衡的特点,制定具体考核评
价标准(表1-1)
表1-1综合性公园管理考核评价表
2.2社区公园
根据居民在社区公园内日常活动的需求和社区文化活动的特点,基本状况评价指标重点考核科教宣传、景观环境品质、设施建设现状三个方面,运营管理指
标重点考核文化活动及宣传和安全管理(表1-2 )。

表1-2社区公园管理考核评价表
2.3历史名园
针对历史名园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的管理服务特点,基本指标重点考核历史文化宣传展示、景观环境品质、设施建设现状、管理机构四个方面。

运营管理评价指标重点考核历史资源保护水平和安全管理(表 1-3 )。

表1-3历史名园管理考核评价表
2.4主题文化公园
针对主题文化公园的服务项目要求和游乐设施服务管理要求,基本状况评价指标考核科教宣传、景观环境品质、设施建设现状三个方面,运营管理评价指标
重点考核特色服务项目和安全管理(表 1-4 )。

表1-4主题文化公园管理考核评价表
2.5生态公园
针对生态公园中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特点及设施管护需求,基本状况评价指标重点考核整体生态状况评价、科教文化宣传展示、设施建设现状三个方面,控制指标重点考核生态保护与修复评价和安全管理(表 1-5 )。

表1-5生态公园管理考核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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