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2024年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例张畈中心小学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一、事故分类1、轻度伤害事故:指受伤者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但未达到重伤标准的伤害。
2、重度伤害事故:指可能导致永久性残疾或严重伤害,即使不致残也极其严重的事故。
3、致命事故:指导致人员死亡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1、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受伤者或首位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须立即向校长报告。
2、学校安全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了解事故详情,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划分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现场应优先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
如需移动现场物品以救治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做好标记或详细记录(如拍照)。
3、事故处理应按事故类型分级进行:(1)轻度伤害事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调查。
(2)重度伤害事故:由校长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致命事故: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4、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和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5、事故责任应区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1)责任事故:由相关人员的过失导致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因自然因素或未知技术引起的不可抗拒事故。
(3)破坏性事故:为达到特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调查程序包括:(1)组建调查组,明确任务与职责。
(2)调查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前生产状况和事故经过。
(3)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
(4)分析事故原因。
(5)提出预防措施。
(6)分析事故责任。
(7)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8)编写调查报告。
(9)完成调查并归档保存。
2024年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例(二)张畈中心小学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一、事故分类1、轻度伤害事故:指受伤者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但未达到重伤标准的伤害。
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的标准

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的标准
安全事故通常划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这四个等级的划分是基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程度。
以下是具体的划分标准: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些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对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和评估。
事故等级的划分有助于确定事故的严重程度,以便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和后续处理。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由于人的过失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
为了更好地对安全事故进行管理和预防,制定了安全事故分级标准,以便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减少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一级安全事故。
一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由于人的过失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导致的轻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一级安全事故通常不会对生产、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但也需要及时处理和解决,以免发展成为更严重的事故。
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是迅速处置,及时报告,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二、二级安全事故。
二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由于人的过失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导致的一般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二级安全事故可能对生产、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保障安全。
处理二级安全事故的原则是严肃调查,迅速处置,及时报告,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再次发生。
三、三级安全事故。
三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由于人的过失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导致的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三级安全事故可能对生产、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处理三级安全事故的原则是迅速处置,立即报告,组织救援,做好善后工作,彻底调查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四、四级安全事故。
四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由于人的过失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导致的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四级安全事故可能对生产、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的破坏,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面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处理四级安全事故的原则是立即处置,紧急报告,组织全面救援,做好善后工作,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再次发生。
五、五级安全事故。
五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由于人的过失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导致的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五级安全事故可能对生产、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其严重的破坏,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面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一、事故分类: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事故分级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2)一般事故:①一次轻伤3至10人。
②一次重伤1至2人。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
②一次重伤3至10人。
③一次死亡1至2人。
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
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①一次重伤1至2人。
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
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①一次死亡1至2人。
②一次重伤3至10人。
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30000元至60000元。
(4)特大事故:①一次死亡3人以上。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类分级和调查处理规程(暂行)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类分级和调查处理规程(暂行)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统一事故、障碍、异常、未遂的定性和调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标准更好地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新能源电站(以下简称“各单位”)内部各类安全事故、违章、异常、未遂的定性、考核。
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三章规定和事故分级第三条术语与定义(一)电力事故是指从事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环节的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性活动发生的事故。
主要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等,其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本单位负有责任是指事故调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调查认定在事故的发生、扩大等方面负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管理责任、一定责任之一的。
(三)急性工业中毒是指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由于生产设备损坏、违反操作规程、无防护进入有毒环境等,导致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工业性毒物、有害气体,一次或短期内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于本规程统计范围)。
(四)全厂对外停电是指电站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虽电网经发电母线转送的负荷没有停止,仍视为全厂对外停电)。
(五)恶性电气误操作是指发生发供电设备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六)“四不放过”是指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安全生产事故级别是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程度。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不同的级别,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事故的发生。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级别。
轻微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小,一般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恢复;一般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大,需要一定时间和资源来修复和处理;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严重,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特大事故是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极其严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环境破坏。
针对不同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采取不同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对于轻微和一般事故,可以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理来减少损失和影响;对于重大和特大事故,除了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理外,还需要加强事后救援和恢复工作,以尽快减少损失并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因此,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级别的划分和管理,企业和组织应该重视起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来进行预防和管理,从而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事故处理原则和标准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事故处理原则和标准目录一、总则 (2)二、设备事故分类与分级管理 (2)三、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标准 (5)一、总则设备事故是对企业资产的破坏,它直接妨碍生产的正常进行,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停产,人身伤亡,使企业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设备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切实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设备事故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事故为零。
二、设备事故分类与分级管理1.投入生产的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机械、动力、运输、焦炉等生产设备损坏,或工业建筑的突然断裂、倒塌、歪扭变形等损坏,或由于设备本身存在的某种原因直接造成生产、运输、施工等过程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设备事故分类管理,按其损坏程度对生产造成损失的大小和修理费用多少分类为: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大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小设备事故;划分标准如下:⑴特大设备事故:a.设备修复费用达20万元及以上;b.减产损失费达到50万元及以上;⑵重大设备事故:a.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在15万元及以上;b.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3万元及以上;c.主要生产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系统停产16小时以上;d.动能设备发生事故,使动能供应突然中断,不论时间长短,只要造成主要生产车间生产中断或生产设备损坏严重,或达到上述a、b、c条件任何一条;e.国外引进的先进设备,因事故造成设备本身不能正常继续维护使用。
f.凡设备事故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等使建筑物倒塌,使人中毒、重伤、死亡;⑶大设备事故:a.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在5万元及以上,15万元以下;b.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c.主要生产设备发生事故使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产3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d.变电所母线以上设备损坏,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
⑷一般设备事故:a.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在5万元以下;b.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c.主要生产设备发生事故使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产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⑸小设备事故:a.设备发生故障使主机停产30分钟以上,2小时以下;b.不足一般设备事故者,均为小设备事故;3.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⑴.因生产工艺造成的停产(设备未损坏)。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事故报告(1)各类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有关领导人应根据情况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2)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的改造措施所需要的经费、物资和完成时间必须给予保证。
(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认为重伤,从受伤时超一个月内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事故管理分工(1)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2)产品质量事故由检验部门负责。
(3)交通事故由保卫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4)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管理。
(5)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凡涉及人员伤亡的,以综合办公室为主。
3、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事故调查组织要尽快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收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降职、降薪、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各种事帮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综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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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第一条事故分类。
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井喷、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人身事故:除上述五类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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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炼化企业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1.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3)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4)一次事故跑油、料在10吨以上。
(5)一次事故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
响日产量的50%及以上。
2.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3.特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2)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油田企业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1.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事故。
A.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B.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C.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2)重大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事故。
A.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B.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C.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万元)下(不含500
特大事故( 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事故。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 A 10人及以上;
B.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C.无控井喷事故。
2.事故上报范围
(1)油田企业发生上述事故(包括负次要责会的交通事故),属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2)油田企业发生30吨以上跑油事故,管道储运企业发生100吨以上跑油事故,浅海发生1吨以上跑油事故,均属上报集团公司事故。
(3)发生生产、设备事故和职业病、职业中毒方面的事故,由专业职能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安全部门。
第三条重伤标准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文字第56号)执行。
第四条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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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3)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4)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计算。
(5)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船舶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2.间接经济损失: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止。
停产损失按企业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
多系统停产损失按各企业计划成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