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汇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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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文本(完整版)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符合安全、营养、健康要求。

2.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2.3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并报备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三、食品生产与流通3.1 食品生产者应具备合法生产资质,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3.2 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销售食品的安全。

3.3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4.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4.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安全。

4.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召回与事故处理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召回问题食品。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5.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召回和事故处理的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六、法律责任与处罚6.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6.3 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经营者在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制作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制定食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食品种类、数量、来源、价格等内容。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并保存供货方提供的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以证明所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运输食品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损坏、变质等情况,确保食品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和运输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信誉等级证书等证件。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保证食品的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清晰、醒目,便于消费者辨认。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二)无生产厂名、厂址或者标识的食品;(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六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制度,制定食品加工与制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1.1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1.2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2.3 各部门、子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4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本部门、子公司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3)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评估;(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5)协助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3.1 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环节。

3.2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应包括:(1)采购环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生产环节: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3)储存环节:加强食品原料、成品储存管理,防止交叉污染和变质;(4)运输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5)销售环节: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及时掌握产品流向,确保问题产品可追溯。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4.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销售、使用疑似问题食品;(2)封存疑似问题食品,保护现场;(3)及时报告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4)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5)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制度汇编经营单位(盖章):负责人:日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0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2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4 -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5 -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6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7 -废弃物处置制度- 8 -不合格品处置制度- 8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9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1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干上岗.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进行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三、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者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即将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逐一检查每一个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状况,并记录。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佩戴饰物。

六、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该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七、入厕前必须换下工作服, 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亮证经营.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应记录.四、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天进行岗位或者部门自查,指导和催促检查人员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制定本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1.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

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必须重新申请。

4.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三、食品安全责任制1.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与义务。

2.食品经营者必须落实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3.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食品追溯与召回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问题的可以追溯和及时召回。

四、食品贮存与保管1.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适宜的食品贮存与保管条件,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2.食品贮存与保管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食品经营者必须对贮存和保管的食品进行分类标示和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和制作。

2.食品加工区域必须与其他区域分离,并保持干净整洁。

3.食品经营者必须对从事食品加工和制作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

六、食品销售与配送1.食品经营者必须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2.食品销售场所必须设有合适的温度控制设施,并确保食品的保存条件。

3.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估。

七、食品安全检测1.食品经营者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标准。

2.食品经营者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必须保留备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部门查询。

八、处罚与追责1.对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或食品安全事故,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2.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 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首要责任,应确保企业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2. 厂长负责统一领导、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加强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三、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1. 采购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

2. 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进货原材料进行严格查验,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采购部门应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持续符合要求。

四、生产过程控制制度1. 生产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工艺流程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 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生产部门应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五、出厂检验制度1. 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出厂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 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产品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电子版(最新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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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电子版(最新12篇)食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电子版篇1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一、前言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本汇编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食品检验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旨在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一部实用的工具书。

二、基本要求1. 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2. 食品安全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

3. 食品安全管理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3.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4.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管理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食品检验管理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按照资质认定范围开展食品检验活动。

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管理制度,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加强检验设备维护和人员培训,提高检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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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①进货时间;②商品名称;③商品规格;④商品数量;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2、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3、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帐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夹(袋)归档,落实台帐管理。

4、进货查验记录及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1、本经营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本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3、本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4、本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5、本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6、本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四、食品协议准入制度1、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2、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3、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4、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5、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6、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五、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2、市场开办者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3、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入场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4、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5、市场开办者应当建档记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

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6、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主动为消费者出具信誉卡,作出公开质量承诺;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七、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1、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销毁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市场、销毁处理等措施的管理制度。

2、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市场:①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②索证种类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③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④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⑤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⑥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⑦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⑧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⑩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3、本市场内的经营主体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①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②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③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④可能造成安全危害的,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部门报告。

4、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市场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市场公示栏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5、本市场管理人员应对本市场内经营主体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情节严重的,责令经营主体退出市场,解除租赁合同,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6、本市场内经营主体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八、食品运输、储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①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②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对入库的各种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③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④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所有食品分库或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设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要求,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货架、地面及各种食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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