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委托鉴定书 - 法律文书
刑事委托书受害人(3篇)

第1篇委托人:(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姓名)代为处理与刑事犯罪案件相关的所有事宜。
尊敬的司法机关:我,委托人(姓名),因遭受(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刑事犯罪侵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委托(代理人姓名)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参与以下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案件名称)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姓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简要描述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二、委托事项1. 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 全权代理我参与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
3. 代表我与其他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争取合法权益。
4. 依法收集、提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
5. 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诉、上诉等法律文书。
6. 依法参与案件的执行、赔偿等后续事宜。
7. 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保护我的隐私和尊严。
三、代理人授权1. 我授权代理人(姓名)在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以我的名义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2. 我同意代理人(姓名)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等。
3. 我授权代理人(姓名)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鉴定人等专业人士为我提供法律帮助。
四、代理期限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案件审理终结或双方另有约定为止。
五、其他事项1. 我承诺提供的案件情况和证据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我同意在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
3. 我承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司法机关的决定。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代理人:(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职业:(职业)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代理人承诺:本人接受委托人(姓名)的委托,愿意按照委托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_授权委托书(3篇)

第1篇尊敬的法官:我,[委托人姓名],因[案件性质]一案,特向贵院授权[代理人姓名]作为我的法定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接受或拒绝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二、参与庭审活动,陈述事实、提出证据、进行辩论;三、依法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四、依法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诉讼文书;五、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六、接受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七、依法提出上诉或申诉;八、代为收取或支付诉讼费用;九、依法处理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保全、执行等事项;十、根据案件需要,代为聘请律师、鉴定人等专业人士;十一、其他与本案件相关的诉讼事宜。
特此授权如下:1. [代理人姓名]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有权以我的名义进行一切诉讼活动,其行为视为我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承担。
2. [代理人姓名]在执行授权事项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代理人姓名]在执行授权事项时,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我联系,征得我的同意后方可作出决定。
4.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案诉讼终结或我撤销授权时终止。
5. 我对[代理人姓名]的授权具有独立性,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影响。
6.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贵院存档,一份由[代理人姓名]持有。
特此委托!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委托人电话号码]代理人:[代理人姓名]律师执业证号:[代理人律师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代理人电话号码]委托日期:[年]年[月]月[日]第2篇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鉴于:一、委托人因涉嫌(具体罪名)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委托被委托人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二、被委托人同意接受委托,并具备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根据上述事实,委托人现授权被委托人全权代理以下事项:一、接受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颁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颁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卫生部(已撤销),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1989.07.11•【文号】卫医字[89]第17号•【施行日期】1989.08.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颁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通知(1989年7月11日卫医字(89)第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卫生厅(局):现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为司法机关依法正确处理案件,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
第二章司法鉴定机构第三条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
第四条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
第五条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
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
第六条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2.03.27•【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地针对司法鉴定的核心问题——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一、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的法理和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都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具有司法鉴定的决定权、委托权和组织监督权。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8)号”文件要求:在2002年年底前,建立审判工作与审判辅助工作分开的新机制。
司法鉴定工作作为为审判服务的辅助工作之一,也必须实现审判工作与鉴定工作的分离,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建立“隔离带”,以防止人情和关系对法官的侵扰,使法官集中精力搞审判。
对此,为规范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充分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1月16日正式发布了《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本《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机构及设置,明确已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或者组织司法鉴定。
”同时,也对暂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或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部门进行规定:“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参考借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doc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RR)目录一、立案文书(第1-57页)1.立案决定书2.补充立案决定书3.不立案通知书4.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5.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7.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8.通知撤销案件书9.通知立案书10.移送案件通知书11.答复举报人通知书12.指定管辖决定书13.交办案件决定书14.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15.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16.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17.回避决定书18.回避复议决定书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19.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0.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1.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2.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23.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2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5.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6.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27.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28.调取证据通知书29.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30.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1.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2.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33.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3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35.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36.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37.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38.拘传证39.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0.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41.保证书4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43.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45.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46.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47.拘留决定书48.拘留通知书49.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50.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51.报请逮捕书52.逮捕通知书53.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54.批准逮捕决定书55.逮捕决定书56.逮捕决定书(上提)57.逮捕决定书(追捕)58.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59.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60.撤销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61.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62.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3.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4.不予逮捕决定书65.不予逮捕决定书(上提)66.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67.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68.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6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70.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1.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2.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3.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4.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75.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6.核准追诉决定书77.不予核准追诉决定书六、侦查文书(第308-517页)78.传唤通知书79.提讯、提解证80.提讯情况、提解情况记载81.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2.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3.询问通知书84.调取证据通知书85.调取证据清单86.勘查证87.勘验检查笔录88.解剖尸体通知书89.侦查实验笔录90.搜查证91.登记保存清单92.查封通知书93.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94.协助查封通知书95.解除查封通知书96.扣押通知书97.解除扣押通知书98.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通知书99.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00.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101.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102.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决定书103.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清单104.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05.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06.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款通知书107.协助查询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08.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09.解除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10.协助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11.鉴定聘请书112.委托勘检书113.委托鉴定书114.鉴定意见通知书115.复验、复查通知书116.销毁清单117.侦查终结财物、文件处理清单118.终止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决定书119.撤销案件决定书120.决定释放通知书121.起诉意见书122.不起诉意见书12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124.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125.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26.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127.解除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28.延长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129.延长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30.调取技术侦查证据材料通知书131.技术侦查证据材料移送清单132.通缉通知书七、公诉文书(第518-638页)133.补充侦查决定书134.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135.报送(移送)案件意见书136.交办案件通知书137.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138.起诉书(自然人犯罪案件适用)139.起诉书(单位犯罪案件适用)140.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141.刑事附带民事财产保全申请书142.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43.证人(鉴定人)名单144.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名单145.派员出席法庭通知书146.换押证147.公诉意见书148.量刑建议书149.延期审理建议书150.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遗漏罪行适用)151.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遗漏同案其他被告人适用)152.变更起诉决定书153.撤回起诉决定书15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155.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156.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157.移送不起诉案件材料通知书158.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159.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清单160.撤销不起诉决定书161.提请抗诉报告书162.抗诉请求答复书。
法律授权委托书(通用15篇)

法律授权委托书(通用15篇)法律授权委托书1委托人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为某某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某某提供法律帮助。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阶段结束止。
委托人:____年___月___日法律授权委托书2委托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现委托初字第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全权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为:代为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代为执行程序,签收法律文书,代收代付财产。
委托人(盖章)____年__月__日法律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因与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委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方诉讼代理人。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具体权限包括:(一)、(二)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具体权限包括:(一)、(二)(一)一般代理1、代为起诉、应诉、签收法律文书;2、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收集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参加法庭辩论;4、代为申请执行;5、代为退诉讼费。
(二)特别代理1、代为承认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3、进行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上诉或者申请撤回上诉;6、代收案款。
委托人(盖章):被委托人(签名):二〇__年X月__日联系方式:法律授权委托书41.一审程序原告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2.一审程序被告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反诉请求;代为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刑事授权委托书范本(共10篇)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刑事授权委托书
【 】浙弘代字第 号 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委托浙江弘源律师事务
所 、 律师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协议书
(2008)典律(刑)字第( )号
甲方:彭彤彬,男,身份证号:
乙方:贵州典正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浣沙路浣沙桥贵州商储大楼22层,邮
编:550003,电话:13984012988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 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4、5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此致 检察院(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篇七:刑事授权委托书 刑事授权委托书
委托律师事务所 律师担任
一案(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的(代理人□辩护人□律师口)。
本委托书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口)终结后失效。(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名) :
二0年 月 日
律师电话:
单位地址: 邮 编:
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汇编九篇

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汇编九篇司法鉴定申请书篇1申请人:__X联系电话:__________X申请事项: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__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__X的死亡与_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__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被害人__X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____医院治疗,但____医院将被害人__X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_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_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20__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__X、__X,汉中市公安局法医__X,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__X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__X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20__年八月,____医院与被害人__X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____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__X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1、如果被害人__X的死亡是_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2、如果被害人__X的死亡是_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
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3、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__X在送往____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__X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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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委托鉴定书-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
委托鉴定书
(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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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鉴[ ] 号
案由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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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单位(人员)____
送检材料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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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定要求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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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_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填发人______________填发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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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委
鉴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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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委托鉴定书
(副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委鉴[ ] 号
______:
本院侦查的_____________一案,需对__________进行鉴定,现委托__________按下列要求进行鉴定,请将结论送交我院。
鉴定要求: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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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委
[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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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委托鉴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委鉴[ ] 号
______:
本院侦查的_____________一案,需对__________进行鉴定,现委托__________按下列要求进行鉴定,请将结论送交我院。
鉴定要求: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院印)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第三联送达受委托鉴定单位(人员)
附:
委托鉴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人员)进行鉴定时使用。
二、本文书的鉴定要求,仅限科学技术问题,必须具体明确填写。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受委托鉴定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