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是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加强这几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防止火灾、爆炸、中毒和粉尘危害的发生,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粉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各类危害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主体是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并由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二章防火管理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管理计划并加以实施,确保各项防火措施有效。
第六条建筑物和生产设备应按照国家建筑防火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九条火灾风险较大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专人进行巡查和监控,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
第三章防爆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对易燃易爆场所和设备进行专门管理和防范。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和有爆炸风险的工作场所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区划定,并设置防爆设备和防爆措施。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专门的防爆工具、设备和防爆仪器,并对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防爆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四章防中毒管理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防中毒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对易产生有毒气体、易导致中毒的场所进行监控和防范。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十七条中毒风险大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防毒器材,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作业场所的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防火管理1. 成立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火职责,落实防火措施。
2. 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计划,明确防火安全目标,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加强火源管理,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域,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火作业。
4.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电气线路安全可靠,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5.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泄漏、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6. 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防毒管理1. 建立防毒管理组织,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毒职责,落实防毒措施。
2. 制定详细的防毒安全计划,明确防毒安全目标,制定防毒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识别和管理,确保有毒有害物质的标识清晰、安全存放。
4. 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确保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 加强对员工的防毒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毒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定期组织防毒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防爆管理1. 成立防爆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爆职责,落实防爆措施。
2. 制定详细的防爆安全计划,明确防爆安全目标,制定防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加强对易燃易爆区域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易燃易爆区域的通风良好、设备安全。
4. 定期检查易燃易爆区域的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5. 加强对员工的防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爆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定期组织防爆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定期组织防火、防毒、防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范文(3篇)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领导责任:作业场所负责人对场所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包括制定和组织落实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落实防火、防爆、防毒的基本条件。
2. 安全意识: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时刻注意作业场所的安全,认真遵守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3. 风险评估:对作业场所的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泄漏等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4. 设备维护:对防火、防爆、防毒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防火管理1. 火灾风险评估: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2. 火灾报警设备:作业场所应配备可靠的火灾报警设备,设有消防电话并确保通畅。
3. 安全出口设置:作业场所内设置多个安全出口,保证员工的安全疏散。
4. 电气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
5. 易燃物储存:严禁将易燃物品存放在作业场所内,必要时应单独设立储存区域,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防火管理。
四、防爆管理1. 爆炸风险评估: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爆炸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爆措施。
2. 作业场所的通风排气系统:保证作业场所内空气的流通,排除有害气体的积聚。
3. 防静电措施: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减少静电带来的爆炸隐患。
4. 防爆设备:对防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
5. 爆炸物品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场所,必要时应在作业场所外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防毒管理1. 有毒物质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有毒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员工防护装备: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有毒物质,为员工提供相应的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3. 有毒物质存放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储存和处理有毒物质,确保员工的安全。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作业场所防火管理制度:1.明确责任:明确公司防火工作的主管人员和责任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和实施防火管理制度。
2.火源管理:对作业场所内的明火和热源进行管控,禁止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周围操作明火或产生大量火星。
3.电气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4.可燃物管理:根据可燃物的种类和存放特点,制定储存、标识和禁止放置的规定,确保可燃物储存区域的通道畅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消防设施管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使用状态;制定消防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提高员工对火灾逃生的应急能力。
6.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防火知识培训与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
7.火灾事故处理: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流程,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并及时报警、报告。
二、作业场所防爆管理制度:1.确定安全区域:根据作业场所的具体情况,划定安全区域,禁止在安全区域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相关作业。
2.设备管理:对涉及到防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符合相应的防爆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用电管理:对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确保符合防爆要求,禁止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引发爆炸。
4.液体储存管理:对易燃易爆液体的储存进行分类、分区管理,并严格控制其数量和存放位置,确保不发生泄漏或溢出的情况。
5.气体管理:对易燃易爆气体的使用和储存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其压力、温度等参数在安全范围内。
6.作业操作规范:制定防爆作业操作规范,明确防爆工具和装备的使用方法,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7.防爆设施管理:配备防爆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状态;制定防爆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对防爆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是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定。
12、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12、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分公司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的管理,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强化消防与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责任者:各部门、各车间4、程序:4.1一般要求: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车间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加阻火器。
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生产车间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车间动火和电气焊机使用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4篇)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极其重要。
它涉及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保护,是确保生产运营正常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
下面将对企业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1.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制定防火预案每个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预案,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和应急措施,保证员工熟知运用。
预案要详细规定火灾防控流程、报警电话、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等。
1.2定期进行防火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要定期进行疏散演练,检验防火预案的实施效果。
1.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企业应建立电线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员工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工地上的电缆应有阻燃、耐火等性能,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稳定供电。
1.4定期检查用电设施企业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2.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1分类管理可燃物企业应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
要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专门的储存,如要求使用专用柜、仓库等。
2.2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企业应制定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避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2.3检测和保养设备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特别是易燃易爆的设备,要加强保养和检修,防止发生设备爆炸事故。
2.4设置防爆设备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投入防爆设备,如防爆灯具、防爆电气设备等,确保在爆炸环境下正常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防爆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其有效性。
3.防毒安全管理制度3.1制定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化学品的采购、存放、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的规范和要求。
要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进行专门存放和管理。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财产及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以及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楼、车间、仓库等生产经营区域、休息区域、停车场、食堂、危险品存储区等区域。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责任,并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演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六条单位应定期评估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七条单位应与相关政府部门、消防、安监、环保等第三方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八条单位应根据厂房、车间、仓库等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备平面图,并明确各种消防设施及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设立疏散通道和疏散标识。
第九条单位应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包括逃生、灭火和报警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查和测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查,及时调整和改进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布置方式。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和防火巡检制度,定期检查火灾报警设施和和防火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单位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明确储存和使用规定,保证其安全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定期演练和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单位应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范文(3篇)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及其他作业区域等。
第三条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应当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相衔接,共同构成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完整体系。
第二章防火管理第五条作业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并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
第六条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避免给疏散和灭火带来困难。
第七条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测,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作业场所应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条作业场所应设立消防设备专职保管员,负责消防设备的管理、使用和检查。
第三章防爆管理第十一条作业场所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禁止超负荷作业和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作业场所应配备防爆设备和防爆工具,如防爆电器设备、防爆手工具等,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测和更新。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应设置防爆通风设施,并保持通风设施的畅通和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场所应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严禁扎堆、混堆存放。
第十五条进入作业场所的员工应穿戴符合防爆要求的工作服、工作鞋,并定期进行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作业场所应设置防爆标识,如防爆标志、警示标志等,并定期检查、维护其清晰可见。
第四章防毒管理第十七条作业场所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使用和处置。
第十八条作业场所应配备防毒设备和防毒器材,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十九条作业场所应设置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清新和畅通,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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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分公司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的管理,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强化消防与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责任者:各部门、各车间4、程序:4.1一般要求: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车间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加阻火器。
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生产车间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车间动火和电气焊机使用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
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
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4.1.20 消防设施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
车间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
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4.1.21 公司内所用员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
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
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
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
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如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2.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
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
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
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标。
4.2.3.1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2.3.2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
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4.2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
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2.5防静电放电。
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2.5.1.1 生产、贮运、运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4.2.5.1.2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4.2.5.1.3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4.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等。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4.2.6贮运设施4.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
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
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4.2.6.3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
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2.7物料排放。
4.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
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
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4.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4.4消防设施。
4.4.1 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公司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
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
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4.4.3 除全公司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4.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4.4.5 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
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4.6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规定防尘、防毒安全要求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3、责任人:研发部、生产管理部4、程序:4.1 基本原则4.1.1公司各车间(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1.2公司各车间(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
4.1.3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自由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
4.1.4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大修、中修、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害危害。
4.1.5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害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
4.2 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4.2.1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
4.2.2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