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

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第一篇: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外协件验收标准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一、适用范围:外协件的尺寸和外观检验二、检验项目及验收标准:A.尺寸验收标准:外协件(锁金、机加件)尺寸按图纸要求及允许公差表执行,特殊情况以实际装配并提交研发部工程师协同解决。
B.表面处理验收标准:外观判定标准(1)表面平整,无变形,无毛刺,凸起,裂痕等。
表面各边、角、焊接部位毛刺均须去除。
(2)表面处理过程中,螺丝孔中不能被粉或者漆塞住了。
喷粉或者喷漆前要提前在螺丝孔丽塞上纸,以免粉油漆塞住。
(3)表面不得有污点,不得有任何碰伤、开裂、刮伤等严重表面缺陷。
如加工过程中有此缺陷:颗粒、气泡,允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验收检验:A面:整个表面内允许3点,每点直径I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B面:整个表面内允许5点,每点直径I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C面:整个表面内允许7点,每点直径I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表面定义:A面:使用时面对使用者的表面B面:与A面相邻的4个表面,或客户不能在外部光源下直接看到的表面C面:使用时背对使用者的表面。
C.焊接(1)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
(2)焊点要求:焊点长度8-12mm,两焊点之间的距离200±20mm,V焊点位置要对称,上下位置要统一。
如加工图纸上有特殊要求,按图纸执行(3)焊接后,其他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焊渣,电弧损伤等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洁干净。
(4)焊接后表面要磨平。
D丝印文字检验标准(1)颜色:颜色与标准色板在色差范围内,色彩印刷应该有足够的遮盖力,以反射光看,看不清下面的色彩和结构为准。
(2)缺陷:不允许有图案不清楚,字体不端正,拖墨,漏印,错位,重叠,少墨等不良。
银金件验收标准1.总则银金件是以焊接部件或单独零件的供货方式入场验收,主要技术验收项目需要我公司技术,质量人员在制造厂方进行评审检验,验收过程参照我方提供的图纸,技术协议以及制造商提供的并经我方认可的过程控制文件进行。
外购外协件抽样检验规程

外购、外协件抽检检验规程减速机进货抽样检验规程为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采购产品的安全使用性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减速机进厂抽样检验规程:1、减速机进货必须是由合格供货方提供的。
2、减速器进厂时,必须将配套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一并提供给公司质检员验对合格有效,方可入库验收。
3、减速机抽样比例为全检,执行标准MT/T681-1997。
4、除本公司检测项目,其余以出厂检验报告为据。
5、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⑴外观质量(表面光洁、油漆均匀、装配螺栓紧固完整)。
⑵输出轴和输入轴的轴径、长度和键槽尺寸。
⑶啮合性能测试:应整体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咬合间隙不可过大。
⑷安装部位尺寸、形状和配合精度。
6、检测方法:⑴目测外观质量。
⑵用千分尺、卡尺、深度尺等计量器具检测输出轴和输入轴的轴径尺寸、键槽尺寸。
⑶用手转动输入轴进行啮合性能测试,应整体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咬合间隙不可过大。
⑷用卡尺、深度尺测量安装部位定位键,联接螺孔中心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
7、判定原则:⑴关键尺寸配合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⑵转动不灵活有卡滞现象,由供应部门联系供货方处理解决,解除不了,判不合格退货。
⑶安装部位尺寸、形状不合格无法安装判不合格。
⑷在减速机组装试车中发现异常噪声、温升过高、漏油等,判不合格,及时更换及索赔。
偶合器进货抽样检验规程为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确保采购产品的安全使用性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偶合器进厂抽样检验规程:1、偶合器进货必须是由合格供货方提供的。
2、偶合器进厂时,必须将配套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证、出厂检验报告一并提供给公司质检员验对合格有效,方可入库验收。
3、偶合器抽样比例为全检,执行标准MT208-1995、MT/T100-1995。
4、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⑴外观质量—目测偶合器表面光洁、油漆均匀、配套件齐全。
⑵输入、输出端轴孔及键槽尺寸用内径量表对输出、输入轴、孔径测量,技术要求按标准,测量时应交叉测量不同位置,以保证圆度、花键孔可用标准花键轴插入测试。
外协外购件检验流程

1 目的为了对入厂外协外购件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防止。
未经检验、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装配生产,以确保入厂外协外购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外协外购件的一切成品及半成品。
3 职责3.1 采购外协部要求外协外购单位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并通知质检部对外协外购单位所送零部件进行检验。
3.2 质检部根据零部件图纸、技术要求进行入厂检验,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 工作程序4.1分类与控制:4.1.1物料分类:(1)外协件:我公司提供的毛坯件或半成品,经供方完成部分工序(工序外协件)或全部工序(成品外协件)后返回我公司的产品。
如钢材、型材、管类等。
(2)外购件:可以直接采购到的标准件、原材料以及外购成品等。
如电机、法兰等。
4.1.2进料控制(1)原材料(含铸锻件)和外购件控制a)外观:金属材料(钢材、五金、铸锻件、模板等)不应有裂纹、锈蚀、镀层脱落、毛刺等。
螺丝的丝牙应清晰,并按规定倒角。
塑料部件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气泡、裂纹及其他明显缺陷。
颜色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全部批次产品间不得有明显差异。
电镀件的电镀颜色与需求一致,色彩镀层均匀,无锈斑、锈蚀等。
b)包装要求:包装上标识应与实物一致,且包装应能有效的保护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不损坏、掉落。
标识牌或包装上应有相应的产品信息。
c)检验标准依据①根据采购提供的送检单、相关技术文件与产品标识或包装上的信息对照,如不符合标准,通知仓管进行退货。
②逐一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将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产品退货。
③抽样检验外观,抽样方法如下:同一次交收的同一等级的标准件为一批,每批任选1袋/20件,检验是否符合外观和尺寸要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应在同批中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不合格,通知仓管退货。
(2)外协热处理件控制a)热处理件进厂时要查验供应商附送的相应的热处理检验记录,并确定记录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外购、外协件质量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管理,提高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控制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外购件、外协件的检验、试用、退换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工作。
3、内容3.1供应部提交质保部检验的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包括供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状态等内容),否则质保部不予检验。
3.2送检的外购、外协件应是本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内供方提供的确定产品。
首批(首件或样件)外购、外协件,则须随附该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或检测报告,以及本公司《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和《商品入库单》一并交质检员检验。
3.3质检员按《外购(协)件检验指导书》或技术部提供的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将结果填入《外购件检验单》或《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
3.4外购、外协件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方法3.4.1外购、外协件由技术中心以其重要度确定分别为A、B、C类。
3.4.1.1 A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为A类不合格。
a.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能引起产品丧失功能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用户会索赔的;b.对外观质量的影响,即顾客会拒收产品,或提出申诉的;c.主要尺寸、形位公差等技术要求与图纸不符,影响安装使用和整体强度;d.安全和重要部位的漏焊、假焊、气孔、夹渣等严重焊接缺陷;e.密封元件的漏油、漏水、漏气;f.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不符合技术协议和技术要求;g.铸造件重要部位存在疏松、气孔、夹渣等严重铸造缺陷;h.材料主要表面有裂纹,凹凸不平,严重划伤、锈蚀、磕碰等难于修复的外观缺陷。
i.功能失效、可靠性差、使用寿命短等性能质量;j. 产品标志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4.1.2 B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决为B类不合格。
a.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肯定轻度影响引起产品局部功能失效的;b.对产品外观的影响,即顾客可能会发现,并可能会申诉的;c.对包装质量的影响,即包装、密封不良有可能引起损失或锈蚀,漏装附件、说明书、顾客不满意可能会申诉的。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编号:****-C-2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厂检验要求及流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外委、外协及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目的为确保进货原料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不合格品进入生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 技术部是进货检验归口管理部门。
3.2 技术部设专职质检员负责进货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3.3 质检工程师负责编制关键件、主要原材料、外购及外协件的进货检验规程。
3.4 质检工程师负责指导质检员开展检验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外委、外协、外购(材料)件进货后,由物流中心采购员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交进货质检员,质检员接到申请单后实施检验。
4.2 凡生产用关键性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进货后,采购员要向质检员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质检员只对其外形尺寸、表面质量进行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加倍抽查,再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需要做其它性能检验的材料,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其进行验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4 要建立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质检员依据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行检验。
关键件100%检查,其他件按照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检比例检查,若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及外委、外协、外购件,质检员在进货检验申请单上签字或盖章,采购员依据此单办理入库。
4.6 质检员对验证完的采购物资要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如有更改在更改处划一横线,重新填写正确的,然后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
检验记录每月末由检验工程师收集、审核、装订、交质检工程师存档,进货检验记录保存三年。
4.7 经检验不合格的零件由物流中心负责与供应商联系改进和预防措施,待供应商解决问题以后,重新交检,合格验收,不合格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物流中心负责退货。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
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协助各生产部门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全面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根据检验结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签署与监督第八条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依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外购外协件检验标准(最新)

修改情况
五、流程图
编制报告、质量部保存
六、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标准解释权归质量部所有
e)弹簧验收规范备注:一般缺陷;主要缺陷;致命缺陷性质;检验项目检验工艺:抽样方案检验要求判定依据缺点类别vk m*r cw外观表面外观视色泽一致、无氧化、无毛刺、无混料等不良依样品& +?8 r圈绕整齐、均匀、平整、旋向一致l ;/功能适配性配合产品5~20pcs/批配合应满足工程蓝图或规格说明书依规格书和产品图# Ux r弹力测试拉力机电镀前后符合工程蓝图要求尺寸尺寸量测投影机等结果应合乎工程蓝图管制尺寸依产品图Zi<U y6B w包装包装状况目视全检包装无破损,标签字迹清晰。xn U bU84
b)合格质量水平按相关检验要求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检验要求没有规定或没有相关检验要求时,所有致命(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重)缺陷,主要缺陷、一般缺陷。所进物料3‰以下不良不用向供应商索赔,3‰以上5%以下不良必需向供应商索赔,5%以上不良予以拒收。
c)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项目测试每批限抽3~5件样本,尺寸检查项目每批抽取3-10件样本或按相关检验要求执行,但当产品批量大于300或产品相关检验要求未规定样本大小的,每批抽6~10件样本;
外协外购件质量标准

外协外购件质量标准一、五金件1、目的对用于产品的五金件进行进料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工艺要求或客户要求。
2、范围适用于产品用的五金件的检验。
3、检验规范3.1外观检查表面光滑、无划痕、裂纹、凹凸点、扭曲变形等缺陷。
边缘无毛刺。
3.2材质检查材质符合工程图纸要求或样品要求。
3.3尺寸检查根据相关图纸或样品用游标卡尺检查,尺寸应在规定范围内。
3.4装配检查与相关零件进行实配试装顺利、无错位、翘曲、变形等不良现象。
4、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
二、管件类(一)钢管类原材料检验规范1、目的通过对钢管类原材料的检验确保本厂生产的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厂生产用的所有钢管类原材料。
3、验收规则3.1钢管类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管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
3.3钢管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材料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
4、外观质量4.1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分层、龟裂、裂纹、轧折和结疤缺陷存在,这些缺陷必须完全清除掉,清除不得超过其边长和壁厚的负偏差。
4.2划痕允许深度不大于0.40mm4.3钢管内、外表面应光滑,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08 mm的少量凹坑、擦伤和细小的划道,但这些缺陷必须在壁厚的公差范围内。
5、钢管尺寸的允许偏差5.1外径6~10mm允许偏差±0.20mm;大于10~30 mm允许偏差±0.40mm;大于30~50mm,允许偏差±0.45mm;大于50mm,允许偏差±1.0%。
5.2壁厚0.5~1.0 mm,允许偏差±0.15mm;大于1.0~3.0 mm允许偏差±15%;大于3.0 mm允许偏差+12%~-10%。
5.3钢管的长度:外径≤30mm为2~6m;外径>30~70mm为3~10m;外径>70mm为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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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
质量检验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
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
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
检查验收依据
1)有关的国家标准;
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
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
材料进厂验收
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
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
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
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
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
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
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
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
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
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
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
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
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
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若判为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置;
5)检验员应监督入库材料的码垛、堆放情况,核对标记、数量、填写验收记录。
5、焊材的检验
焊接材料进厂后材料检验员应核对材料进厂有关资料进行验收,应将质证、使用说明书、采购合同、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进行核对,同时认真核对实物标识、检验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签字认可,库管员方可将焊材入库码放并挂牌标识材质、规格。
对质证有怀疑,应对怀疑项目进行复验,检验员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
复验不合格的焊材应按《不合格品处理单》执行。
并由采购部门向供方退货。
库存焊材的帐物卡应一致,并在卡片上注明焊材名称、规格、批号、货位号、数量和入库日期。
6、油漆的验收
对采购的油漆,检验人员应:
(1)核对合同、采购规范、供方提供的资料;
(2)检查生产时间和保质期、清点数量;
(3)检查包装桶中涂料颜色、所呈现的状况及质量有无变化,验证标
准见附后的验证规范;
(4)验收合格签“入库单”。
7、标准件、密封件检验
采购的标准件、密封件的检验与原材料验收程序相同,验证标准见附后的验证规范;
验收合格的,物资检验员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对首次使用的新材料、标准件,技术部门应向机电物资部提供该物资的相关标准及验收依据,在验收时提供给检验人员。
8、外购部件及配件的检验
部件及配件进厂后,检验人员应做以下工作:
1)核对产品合格证、材料质证、合同、采购规范、订货技术协议、发
货清单;
2)检查包装、产品外观、图纸、易损件清单;
3)核对产品铭牌参数;
4)资料与产品铭牌参数核对无误,产品外观无缺陷,在“入库单”上
签字认可。
5)检验人员对重要配套产品应进行拍照、存档。
对于出现有质量问题的部件和配件,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通知机电物资
部,由机电物资部与供货方进行交涉、解决。
在产品总拼(组)装过程中,应对外购部件和配件产品进行正式检验并记录。
单个部件需要单独进行检验时,必须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进行检验,由检验人员现场记录。
进厂无法进行检验的产品
1)机电物资部可与供方在签订合同时注明,在对方组(拼)装时通知我方派检验人员现场验收,并记录组(拼)装情况;
2)既使我方认可组(拼)装情况,产品发给我方后,也不免除供方的产品在总拼(组)装和用户使用中出现问题的责任。
9、外协件检验
资料验收
1)外协加工须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厂家;
2)外协加工件进厂时,由机电物资部通知质量安全环保部,并随同合格证、质保书、图纸、技术协议、记录卡等有关资料一起进行验收;
3)外协热处理工序产品,要提供热处理报告、时间-温度记录。
按合同规定提供资料不齐全、不正确的,质量安全环保部应通知外协部门补齐后再进行检验;
4)外协电镀产品的检验记录。
实物检验
检验人员依据图纸、技术协议进行如下工作,并保留记录:
1)清点数量;
2)外观检验;
3)抽样测量加工件几何尺寸或电镀层厚度;
检验后,应在实物上做出合格与否的标识,合格品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机电物资部,机电物资部通知外协厂处理。
为确保产品质量,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辅之于下列措施:
1)批量较大的外协件,根据协作厂的生产进度,可定期或不定期的派员在协作厂抽验产品质量;
2)关键部件和配件,应安排专职质检人员在协作厂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检验;
3)焊接件可安排在协作厂验收;
4)中间工序的协作回厂后由检验人员复验,检验合格签转序合格证转入下道工序;
10、不合格品的判定与处置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判为不合格品:
(1)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数据不合格者;
(2)经复验不合格者加倍重试仍不合格者;
(3)未经充分证实的材料,如实物无标记或标记不清,或与质证不相符的材料;
(4)外观质量、几何尺寸不合格的材料。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理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11、相关记录
进货验证记录
外购件、外协检验记录
附表:
钢材检验规范
紧固件检验规范
焊材(焊条、焊丝、焊剂)检验规范
铸件(毛坯)检验规范
锻件(毛坯)检验规范
油漆的验收规范
进货物资验证记录(钢材)
格式编号:记录号码:
进货物资验证记录(附表)
格式编号:记录编号:
进货物资验证记录(其它物资)格式编号:记录号码:
外购产品检验记录格式编号:记录序号:
外协产品检验记录格式编号:记录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