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论文
逻辑学在《数学分析》教学中的应用论文

逻辑学在《数学分析》教学中的应用论文在科学发展的初期,数学被包含在哲学的母体之中。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基本规律与方法的学科,它与数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借用数学的思想方法,反过来又促进数学的发展。
《数学分抑)是大学相关专业十分重要的基础课程,蕴含着丰富的逻辑思维原理与方法。
《数学分析》充分运用了分析与综合的逻辑思维方法,其基本概念一极限的定义,被称之为典型的分析语言,即是分析与综合的体现,其中包含了一些全称判断与特称判断,由此构成一个复合判断。
极限的概念与方法,贯穿于《数学分析》的始终,既是教学的重点,也是教学的难点,其教学历来受到特别的重视。
因此,在《数学分析)教学中,运用逻辑学的原理与方法,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分析与综合分析法与综合法则是常用的普通逻辑思维方法。
分析法就是把复杂的事物或过程分解成各个部分、局部或阶段,然后用孤立、静止的观点逐个对其研究,从而得出事物的微观性质;而综合法则是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或阶段的微观性质有机整合在一起,把握事物的整体、宏观性质。
通常人们往往将这两者先后结合起来,达到认识事物的目的。
概念、判断、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因而数学概念就是教学中首先要注重的对象。
《数学分析》的基本概念,例如极限、微分、积分的定义都采用了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下面以极限与定积分的概念为例说明。
(1)极限考虑数列极限lima?=a,{an}趋近于a是一个无穷的复杂过程,把这一过程分解为:n※'+丫Ian—a01Ian—a0.01Ian—a0002…对于上述每个变化阶段,用孤立、静止的观点研究它们,所得条件是自变量n必须大于某个正整数。
这样的变化阶段有很多很多,它们具有上述类似的特征,运用逻辑量词符号,将其综合、概括起来即为:Ve>0,3正整数N,当n>N时,都有Ian—ae(2)定积分定积分("f(x)dx的几何背景是求由曲线y=f(x)O0),xG丨a,b]与直线x=a,Jb'x=b,y=0所围成的曲边梯形的面积。
高二作文议论文:逻辑的力量

高二作文议论文:逻辑的力量
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一个男孩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一直不知道如何向她表白因为他怕被拒绝.一天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接近女孩的好方法于是他鼓起勇气想正
在校园里读书的女孩走去.
他对女孩说:;你好我在这张字条上写了一句关于你
的话如果你觉得我写的是事实那就麻烦你送我一张你的照
片好吗?;
女孩立即想到这又是一个找借口追求自己的男孩.她想:无论他写什么只要自己都说不是事实这样不就可以了吗?于是女孩欣然答应了男孩的请求.
;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你千万不要把照片送给我!;男孩急忙说.
;那当然;女孩俏皮得回答.
男孩把那张纸条低给了女孩.女孩胸有成竹地打开了字条.但是即随她却皱起了眉头因为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拒绝男孩方法只好恭敬地把自己的照片送到了男孩的手中.
那个聪明的男孩究竟写了什么呢?其实他写的只不过是一句极其简单的话:;你不会吻我也不想把你的照片送给
我.;
这个指挥的男孩名叫罗纳德-斯穆里安.后来他成了美国著名的逻辑学家而哪个女孩成了他的妻子.。
高中议论文教学中的非形式逻辑及其谬误-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

高中议论文教学中的非形式逻辑及其谬误-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形式逻辑论文专业范文10篇之第五篇:高中议论文教学中的非形式逻辑及其谬误摘要:在高中生议论文写作中, 论证的有效性和有力性不能完全等同。
在以论辩为主要目的的写作中, 其实更加重视论证的力度。
适当地了解和掌握非形式谬误则有助于增加写作中的论证力度。
文章基于高中生议论文中常见的论证问题, 提出在高中议论文教学中需要重点研究的非形式谬误, 并提供相关的教学策略。
关键词:非形式谬误; 议论文写作; 思辨能力;一、关注论证中的非形式逻辑及其谬误自2017年全国高考中出现了逻辑推断题之后, 各个省份的语文教研目光都投向了形式逻辑。
这无疑是正确的。
掌握一定的形式逻辑知识, 对于提高学生的逻辑推断能力、判断形式谬误的确很有好处。
而在写作中, 教师还应适当地关注非形式逻辑。
因为虽然形式逻辑在判断论证形式是否有效上很有效果, 但是在面对自然语言形式表达时往往捉襟见肘。
[3]考虑到议论文写作其实并不仅仅在探究命题是否为真, 也不单纯地要求要做到论证形式的正确, 而是更多地肩负着论辩、说服的工作, 因此提高论证的力度在议论文写作中更加显得重要。
故而, 学习一些非形式逻辑、认识部分非形式谬误对于高中生提高论证能力大有裨益。
谬误, 指的是推理或论证过程中所犯的逻辑错误。
对它的研究属于逻辑学学科中的重要部分。
谬误的具体形式有很多种, 分类方式也非常多。
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是将谬误区分为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两大类, 再将后者分为若干小类。
[1]其中形式谬误是指在逻辑上无效的推断、论证形式, 主要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考察和判断谬误。
而非形式谬误则是指结论依据语言、心理等方面的因素从前提推出, 并且这种推出关系是无效的。
它则主要从非形式逻辑的角度来考察和判断谬误。
[2]本文采用这一种分类方式及经典逻辑学教材《逻辑学导论》中的称谓和定义展开讨论。
科学中的“错位”产生的方法论根源及其消解-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

科学中的“错位”产生的方法论根源及其消解-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1963 年,得主梅德瓦(Peter Medawar)在一篇题为科学论文是一种欺骗吗?的论文中指出:科学家的实验过程与他们在诸如着名的BBC 之类节目中向公众传播的科普作品之间普遍存在着错位。
也就是说,由于多数听众对于科学研究缺乏具身性经验认识,他们对科学的了解主要来自于教科书、科普作品、电视节目等,而这些传播手段主要是强调实验知识的确定性与可靠性,并且这种确定性与可靠性会随着知识在时空中远离科学发现过程的程度而大幅度地提高。
柯林斯曾形象将其概括为距离产生美。
梅德瓦认为科学家在其作品中有意地错误表达其研究实践。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符合哲学家提出的所谓的方法论要求,即把他们的研究置于归纳的框架之中,以让听众认识到科学是一项伟大而智慧的工作。
然而,他认为这种语境源于一位非常错误的人穆勒。
在实际工作中,科学家并不会严格按照归纳方法行事,归结主义的框架对科学家来说是一件可笑的紧身衣。
对于构成科学发现的思维过程,科学论文给出的是一种完全错误的叙事,在这种意义上,科学论文是一种欺骗[3]。
一、错位产生的方法论根源其实,科学哲学家早就表达了这种错位,并为之进行了辩护。
1938 年《经验与预言》中,赖辛巴赫提出逻辑实证论着名的辩护的语境与发现的语境区分的观点。
赖辛巴赫提出两种语境之分,目的是想表明科学家的实际思维过程(发现的语境)与发现后的理论表征(辩护的语境)之间存在着本质差别。
他认为科学发现是不能进行哲学分析的对象,解释科学发现也不是方法论的任务,科学哲学只能涉及科学的辩护的语境。
这种两分有两个重要的目的:(1)划定科学哲学与科学的经验研究途径(如科学史、社会学等)的界线。
隐藏在这种区分背后的是这样一种基本假设:科学家提出一个科学理论的发现过程与对该理论的合理性的评价与检验无关。
赖辛巴赫的两分的动机是对科学家的研究成果提供一种理性的重构,但绝不去思考导致获得这种成果的实际过程。
Peirce:科学家与逻辑学家逻辑学论文

摘要:C.S.Peirce是美国杰出的科学家和逻辑学家。
他以科学家作为职业,却常常又声称科学研究是为了逻辑目的,喜欢把自己塑造为逻辑学家。
另一方面,他把逻辑学视为科学,丰富的科学经历刺激了他在逻辑学领域的诸多创造性贡献。
实际上,考察他的研究道路为我们从事推理工作的科学家和从事推理研究的逻辑学家都提出了有意义的启示。
关键词:Peirce;科学家;逻辑学家;科学;指号学;化学概念中图分类号:B81-095 文献标识码:ACharles Sanders 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悲剧”〔1〕,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他那个时代、也是美国至今产生的最有创造性、最具多才多艺的伟大思想家。
他广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识领域:天文学、物理学、度量衡学、测地学、数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理论和科学史、指号学、语言学、经济计量学和实验心理学等等。
而且这里的许多领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视为倡导者、先驱甚至是“鼻祖”。
Russell早就做出评价:“毫无疑问,他是十九世纪末叶最有创见的伟人之一,当然是美国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思想家。
”〔2〕而当代在世哲学家H.Putnam称他为“所有美国哲学家中高耸的巨人”〔3〕。
虽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极为广阔的视野,但当今学者所公认、Peirce本人也承认的他的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却是科学和逻辑学。
科学和逻辑学是Peirce毕生付出精力最多的两个领域,也是他在大学毕业后决定他一生将做什么时曾犹豫不决的两种选择。
但在其学术兴趣上它们是他的孪生子,二者在理论联系上常常是融为一体,成为Peirce最倾心关注的焦点。
而且,作为科学家和逻辑学家的经验是Peirce整个哲学系统构建的基础与出发点,是贯穿他一生思想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
实际上,科学和逻辑学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标。
把握他的这一显著特征,我们可考察作为科学家的Peirce与作为逻辑学家的Peirce之间的某些联系。
形式逻辑论文

形式逻辑中判断在生活中的应用文章摘要: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们需要与人交流,而这就需要我们有一个清晰地逻辑作为后盾,逻辑的种类是很多的,高深莫测,需要我们用心去学习,去理解,通过对这些逻辑种类的理解,我们会发现原来逻辑学是这么重要!关键词:判断,生活,帮助。
这学期我有幸学习了形式逻辑的选修课,使我受益匪浅,起初我一直认为形式逻辑是非常枯燥无味的,毕竟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在生活中不常用的,就像政治学的哲学思想一样,什么“物质决定意识”之类的,总没有发现他有什么用,还搞得头昏脑胀。
不过通过这几节课的学习,我发现这并不是那么枯燥的,而且还很有用,第一节课老师首先举了一个例子,“时间过得真快,比钢刀还快!”。
乍看之下,觉得这句话还挺对,可是这确实是犯了逻辑性错误,一个快是锋利,一个是时间快,两者完全没有关系,可见如果我们没有一个清晰地逻辑思路,就会有大的笑话出来。
“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我是中国人。
所以,我是勤劳勇敢的。
”着同样也有很大的错误,首先,中国人只是一个大的范围,代表绝大多数的人而不是全部,所以并不能完全把“我”包括其中;“三万字的小说是一天可以看完的。
鲁迅的小说没有超过三万字的。
所以鲁迅的小说是一天可以看完的。
”同样的,他说的一天可以看完三万字的小说只是个广泛的意义,并不代表全部,因此并不明确。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逻辑在生活中有重大意义。
通过对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到,形式逻辑是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主要有四个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其特性则有客观性,无阶级性。
卡尔纳普曾经说过:逻辑规律就像玩牌与下棋的规则一样,是人们任意约定的。
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逻辑是来源于生活中,正如“物质决定意识”一样,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这全是人们经过多年的经验总结出来的,《列宁全集》上说“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就更体现了这一点。
逻辑的本质究竟是什么-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

逻辑的本质究竟是什么-逻辑学论文-哲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逻辑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十分不易回答的问题。
它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
言其是一个老问题,是因为它是随着逻辑学的产生而产生的,从逻辑学作为一门的科学被创立时起,就必须回答这个问题,而在逻辑科学漫长的发展历史过程中,又始终是人们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
言其是一个新问题,是因为逻辑科学虽然经过了2000多年的发展,但直到今天,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最终解决,依然是一个没有定论的问题,依然是一个需要人们进行探讨和回答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答案最多的问题。
迄今为止,有关这一问题的答案已有数百个之多。
在人类科学史上,没有一个与科学有关的问题有如此众多的答案,也没有一门科学有如此众多的定义。
在逻辑学的发展史上,不同的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不同的探讨,作出了不同的回答,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和见解,许多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和建构了不同的逻辑(或与逻辑有关的)理论体系,逻辑学因此而成为所有科学中分支最多、门类最杂的庞大的学科群体。
从本质上说,逻辑的本质是什么,是一个与逻辑相关的哲学问题,是逻辑哲学的基本问题。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尽管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在这些众多的不同的答案中,却存在着某些共同或共通的东西。
这些共同或共通的东西,就是逻辑本质中最主要最重要的方面。
逻辑的本质尽管还没有最后的定论,但逻辑本质中最主要最重要的方面已经被人们揭示出来,确定下来,并成为划定逻辑学范围、鉴定和判断一种理论或科学是否为逻辑的基本尺度和主要标准。
笔者结合世界逻辑发展史特别是西方逻辑发展史上一些主要的和着名的、对逻辑科学的发展做出很大贡献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对逻辑本质的有关论述,将逻辑的本质或逻辑本质的主要方面作如下概括:第一,逻辑学是形式科学,是科学的间架与结构。
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的,而且只研究思维形式的形式属性,而不关涉思维的具体内容,也不讨论思维形式的形式属性以外的其他属性。
逻辑哲学导论论文(2)

逻辑哲学导论论文(2)逻辑哲学导论论文篇二辩证逻辑应是逻辑而不是哲学由于辩证逻辑学术界的不懈努力,近年我国的辩证逻辑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在我国尚无公认的辩证逻辑科学体系。
所以如此,原因有种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我国辩证逻辑学界存在着两个学派,一个是辩证逻辑的逻辑派,该派主张,其对象是辩证思维形式而不是思维形式的辩证法,它是人们思维、认识的工具而不是认识论(笔者本人属于这一学派)。
另一个则是辩证逻辑的哲学派,该派主张辩证逻辑是哲学而不是逻辑(或者说不是“狭义的逻辑”),其对象是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或辩证法的认识论)而不是辩证思维形式。
为了促进我国辩证逻辑科学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促使我国公认的辩证逻辑科学体系早日形成,本文特对2003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金顺福先生(笔者按:金先生是我国辩证逻辑哲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主编的《辩证逻辑》(以下简称“金著”)一书进行评析①,以引发我国学术界对辩证逻辑的对象、科学性质、科学体系的广泛讨论。
一、应该怎样理解“辩证逻辑乃是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这一定义?“金著”说:“目前在中国,对辩证逻辑的对象已有共识,普遍认为它是人类的辩证思维……并采纳给出的如下定义:辩证逻辑就是一门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
”“关于辩证逻辑的这个定义,首先它是依据人类思维发展的两个阶段(或类型):知性思维和理性思维,后者又称之为辩证思维。
”“其次,这个定义也就规定了辩证逻辑的研究范围,以区别于辩证法、认识论和形式逻辑。
”②笔者认为,根据上述“金著”所谓的对辩证逻辑的对象的共识,应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辩证逻辑与普通逻辑(即“金著”所谓的形式逻辑)不同,辩证逻辑的对象是人类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辩证思维,是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
什么是辩证思维(的)形式?亦即辩证概念(辩证思维概念)、辩证命题(辩证思维命题)、辩证推理(辩证思维推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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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 课程大作业
题 目 生活中的逻辑学 姓 名 邱作磊 学 号 3110113075 专业班级 电子商务112 学 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完成日期 2013年12月22日
宁波理工学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学逻辑 逻辑通常指人们思考问题,从某些已知条件出发推出合理的结论的规律,逻辑反映的是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本文中所使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学逻辑概念,是描述和反映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的内在规律:公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在人的层面上的含义、要求和体现,即公有制条件下的私人剩余劳动交换关系提升到人的高度,其应有的内在要求是什么。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特殊性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基础和承担者,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社会经济现象时,既要把人放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中去考察,同时也要把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提升到人的高度去理解,即要正确把握“人”与“物”的两个层面的关系。 就“物”的层面来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规定性是在与市场经济一般本质的结合与分离中获得的,上述过程主要是:个人之间的等价交换、企业之间的等价交换、个人与企业之间的等量劳动交换。前两个过程是结合,后一个是分离,正是后者的分离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本质。 就“人”的层面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人主要存在于三层面:个人,企业,社会,但在经济运行实践中,主要是两个,即个人和企业,只有这两个才真正成为实体。社会在剩余劳动水平阶段还无法成为经济实体。换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交换关系具有三种 类型: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和个人与企业之间,前两者具有市场经济一般性,主要是价值规律和等价原则起作用,后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等量劳动交换原则起作用。因此,对这一过程,我们不能用价值规律去衡量,道理很简单,就像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与资本交换是等价的,但我们决不能就以此原则去衡量剩余价值生产过程。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特殊的规定性。弄清这种特殊性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这种特殊性是什么呢? 我认为,它特就特在社会主义的企业具有双重性。就资本主义企业来讲,总体上讲企业是资本的社会载体,是物化的资本家。但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看,情况就复杂。一方面,企业是不完全的社会的代表或象征,因为剩余劳动水平决定了其主体是私人,虽然生产资料公有,但公有的层次还只是停留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层次上,也就是说,并非社会每个人所有――社会所有,因此,他在与“社会”进行等量劳动交换时,这里的“社会”并非指人类社会,而只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根本原因是,剩余劳动水平还无法提供足够的社会总劳动,社会总财富还达不到“充分涌流”的程度。总之,企业成为社会的象征和代表。另一方面,企业同时还是扩大了的私人,因为在公有程度还不充分的前提下,在企业内部,劳动者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只拥有劳动财富,因此他们个人劳动直接就是“社会劳动”,个人之间交换直接就是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交换;但在企业之间以及不同企业里的劳动者之间,由于占有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不一样,他们 实际上又是不同的所有者,因此受等价原则支配,企业本身是扩大了的私人。 可见,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双重性,决定了它与市场经济一般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形成了两者之间既有结合又有分离的双重过程。而正是分离过程并且也只有分离过程,才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本质,因此,辩证理解社会主义的企业的本性,成为我们考察其所内含人学逻辑的基础。 概括讲,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学逻辑主要有三个: 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来讲,社会主义企业的特殊性要求劳动者成为直接的主人和管理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实行经济民主。 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来讲,劳动者对劳动成果的享有具有双重性,即既有按价值分配又有按劳动量分配,其核心原则是以按劳动量分配为基础的劳动者充分分享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分享经济。 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现手段来看,由于企业的双重性质,企业在作为公有制的载体时产生公有产权的外部性问题,即对公有产权无人负责和“免费搭车”现象,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一种监督经济。 2.主体逻辑:民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民主经济,这是由社会主义的企业性质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企业具有双重性质。一是就企业之间 来看,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是共产主义的公有制,因此企业具有私人性质,是扩大了的私人。现阶段的公有制本质上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一种不充分的社会所有,因此,国家所有体现为国有企业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体现为集体企业的实现形式。而每一个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所支配的生产资料,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在经济上就成为不同的实体,具有自己的利益需求,具有私人性。二是,就企业本身来看,生产资料公有,其内部劳动者只拥有劳动,除此没有任何的生产资料,这样,对劳动者来讲,其私人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相应,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的交换就成为私人与企业的直接交换。此时,个人之间交换已无必要,在个人与企业交换中,等价交换原则也不再起作用。因此,这时企业成为不完全的社会的象征,成为企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的载体。 而正是后者,即企业作为不完全社会的代表的性质,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这就意味着,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来讲,应具有以下权利:一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二是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三是劳动成果的消费权,并且三者必须统一,不能分割。因此在经济实践中,企业内的劳动者既是决策者同时也是管理者和成果享有者。那么,怎样的经济形式能满足上述要求呢? 西方市场社会主义的观点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他们提出这样一种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即劳动者管理型的市场社会主义,该模式的基本特征是:(a)工人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和收入权,(b)企业决策的基础是一人一票制,(c)企业管理由对工人负责的经理或直接通过工人 委员会,面向市场经营,(d)企业净收入属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并在投资、工资和集体需要之间分配,(e)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竞争的关系。 问题是,我们应当怎样实现经济民主. 我认为,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主经济之内在要求,关键也是核心的因素是建立和实行两个经济机制:劳动者的完全参与制和经济上的充分民主制。 第一,劳动者的完全参与制。这一机制的含义是:在经济运行中,行为主体的决策来自于每一个执行决策的人,即劳动者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很显然,传统和目前的经济机制本质上是一种等级制,在这种机制下,企业的决策权被权力分割,管理的特权属于管理者,劳动者只是决策的被动执行者,其地位只相当于一种投入的生产要素,本质上,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物。这显然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相违背。这是一种情形,另一种状况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股份制,人人持股,工人似乎参与了企业行为,事实上并非如此。工人持股,只是以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参加企业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但他们只是有发言权,没有决策权,是不完全的参与,劳动者与在等级制下相比其地位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因此,真正的参与制应是完全的参与制,所谓完全参与是指必须具备下面几个因素:(a)工人以企业所有者的身份参与最高决策机构,(b)企业最高决策机构是工人代表大会以及常驻机构工人委员会,(c)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实行表决,其基础是一人一票制,(d)企业日常管理雇佣经理,经理向工人代表大会和工人委员会直接负责,(e)企业工人就业自由。 那么,完全的参与制是否可行呢?它的动力来源是什么呢? 可以看到,参与制的核心是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合一,其根本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拥有所有权,而生产资料的企业公有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所在,因此其可行性不是问题。那么,参与制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人的动力在现实中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人内在的需求,二是外部的压力。显然,后者是一种消极的动力来源,但现实中它力量很强大,例如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的动力是完成任务指标,完成就奖完不成就罚,雇用制度下,是完成既定工作量。完全的参与制下的动力是那一种呢?是前者,是企业中每一个劳动者都享有的,满足自己消费的需求。瓦内克认为参与制动力有两个部分,一是狭义的动力,即参与制经济的目的是使每个成员的收入最大化,一是广义的动力,即除金钱外的因素,例如,工人可能愿意少拿点钱以换取额外的休闲时间等。 可见,社会主义条件下,完全的参与制不仅是可能的更是可行的。 第二,经济上的充分民主制。这一经济机制的含义是:企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即企业的控制权必须掌握在劳动者手中。这一机制的核心内容是消除企业的等级制和官僚决策机构,实行决策的一人一票原则。我们看到,由于等级制和官僚决策机构的存在,使得劳动者不控制生产资料,他们只是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工资收入,在决策机构中他只是一个部属,这样,劳动者会感到自己没有任何权能,因此他们不会对劳动的成果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关心,而这一切又成为造成其他 异化现象的开端。因此,为消除上述劳动的异化现象,实行经济上的充分民主是很必要的。 现实的问题是,充分的经济民主能否带来经济效率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一般来说,经济民主通过消除异化,把劳动者与企业紧密联系起来,会极大刺激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事实也是这样,资本主义经济中生产者合作社的经验可以作为佐证:蒙德拉贡德缺勤率大大低于私人企业的缺勤率,相反,美国一个从合作制转变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企业在生产线用的监工和工头是原来的4倍,等等。 总之,劳动者的完全参与机制和经济上的充分民主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民主经济本质的内在要求,两者表述的是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前者是民主经济的事实因素,后者是价值因素,两者的核心是:所有权公有,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的优势所在。 3、目的逻辑:劳动者充分分享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还是一种充分分享经济,这是由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特有的规定性决定的。 社会主义企业的特有规定性是:企业是一种不完全的社会代表或象征。如上曾所论述,在企业中,劳动者与企业存在直接的等量劳动互换关系。在社会主义的企业中,“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 也就是说,在分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直接就是一种消费经济,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在对其净受益的分配上,实现劳动者充分分享,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充分分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