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新规范解读-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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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新规范解读(精选)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新规范解读(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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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项目资源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1.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并完善项目资源 管理机制,使项目人力、设备、材料、机具、 技术和资金等资源合理投入,适应工程总承包 项目管理的需要。
14.1.2 项目资源管理应在满足实现工程总承包 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以及其他目标 需要的基础上,进行项目资源的优化配置。
12.1.2 项目部应设置费用估算和费用控制人员, 负责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估算,制定费用 计划和实施费用控制。
12.1.3 项目部应将费用控制与进度控制和质量 控制等进行统筹决策,协调管理。
12.1.4 项目部宜采用赢得值管理技术及相应的 项目管理软件进行费用和进度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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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应按预防为主,防治结 合的方针。开展职业健康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 价,制定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并进行控制。 13.1.5 项目环境保护应按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规划, 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价,制定环境保护计划, 并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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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 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 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 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 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合同协议 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 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 件等。
14.1.3 项目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项目资源 的计划、配置、控制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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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 15.1 一般规定 15.1.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建立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 系统,制定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 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 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GB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 范(GBT50358-2017(2018.1.1执行))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    范(GBT50358-2017(2018.1.1执行))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编号:GB/T50358-201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 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 (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 (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 (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 (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 (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 (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GB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GB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GB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GBT50358-2017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GBT50358-2017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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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项目采购管理应由采购经理负责, 并适时 组建项目采购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经 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采购管理 部门的双重领导。
6.1.2 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应保证按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数量 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 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
1.0.3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除应遵循本 规范外,尚应符合相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 制性标准的规定。
3.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 3.1 一般规定 3.1.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建立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
的项目管理组织,并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实行项目经理 负责制。 3.1.2 工程总承包企业宜采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形 式,并明确项目目标和项目经理的职责、权限和利益。 3.1.3 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的范围、时间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对 工程总承包项目,自项目启动至项目收尾,实行全过程 管理。 3.1.4 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宜采 用矩阵式管理。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领导,并接受工程 总承包企业职能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1.5 项目部在项目收尾完成后应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批 准解散。
6.1.3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 审。
7 项目施工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 施工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承担。
7.1.2 施工管理应由施工经理负责,并适时组 建施工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经理应接 受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管理部门的 管理。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17修改起草的重大调整和补充
前一版规范中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内容与程 序一章为本次修订删除内容,项目风险管理、项 目收尾两章为本次修订新增内容。
理念是国际化的管理思路
价值观是符合改进总承包管理的发展趋势
实际行动是实事求是,合理超前
4.017修改起草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3]169 号)文件的要求,《建设项 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修订编制组充分调
查研究,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借鉴相关国际先 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
制了本规范。
2. 新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区 别;
分阶段进行动态管理。 9.1.5 项目风险管理宜采用适用的方法和工具。 9.1.6 工程总承包企业通过汇总已发生的项目风险
5.1.3 设计管理应由设计经理负责, 并适时组建项 目设计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经理应接受项 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管理部门的管理。
5.1.4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设 计组应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报价技术评审和技术 谈判、供应商图纸资料的审查和确认等工作。
6 项目采购管理
最新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规范》
与承包管理实务
李君
工程总承包的特点 工程总承包的内涵 工程总承包的需求 (案例贯穿全部课程)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17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国务院19号文件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意 见
--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
4 项目策划
4.1 一般规定
4.1.1 项目部应在项目初始阶段开展项目策划工作, 并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4.1.2 项目策划应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合同和工程 总承包企业管理的要求,明确项目目标和工作范围, 分析项目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确定项目各项 管理原则、措施和进程。
4.1.3 项目策划的范围宜涵盖项目活动的全过程所 涉及到的全要素。
8 项目试运行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 项目部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试运行 管理和服务。
8.1.2 项目试运行管理由试运行经理负责,并 适时组建试运行组。在试运行管理和服务过程 中,试运行经理接受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企 业试运行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
8.1.3 依据合同约定,试运行管理内容可包括 试运行执行计划的编制、试运行准备、人员培 训、试运行过程指导与服务等。
本规范的内容有 17 章,包括:总则,术语, 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项目策划,项目设计 管理,项目采购管理,项目施工管理,项目试 运行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 目质量管理,项目费用管理,项目安全、职业 健康与环境管理,项目资源管理,项目沟通与 信息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收尾。其中, 前一版规范中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内容与程序一 章为本次修订删除内容,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收 尾两章为本次修订新增内容,使得本规范更具 有系统性、适用性和实践指导性。
9 项目风险管理 9.1 一般规定 9.1.1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制定风险管理规定,明确
风险管理职责与要求。 9.1.2 项目部应编制项目风险管理程序,明确项目
风险管理职责,负责项目风险管理的组织与协调。 9.1.3 项目部应制定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确定项目
风险管理目标。 9.1.4 项目风险管理应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宜
--一般规定 --重点工作要求 --工作内涵
1 总 则
1.0.1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 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规范化,推进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国际接轨,制定本 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组 织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全 过程的管理。
4.1.4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可将项目管理计划 和项目实施计划合并编制为项目计划。
5 项目设计管理
5.1 一般规定
5.1.1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设计 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承担。
5.1.2 设计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 和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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