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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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

新时代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

新时代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产业振兴,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由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智能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时尚轻工构成的“321”现代产业集群体系基本形成,各项指标均达到“十四五”预期。

其中,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2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7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6%o到2027年,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总值突破千亿大关,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形成我市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

二、工作任务(一)实施空间腾换行动。

1.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老旧园区。

聚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每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800亩以上。

加快老旧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上楼,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2.0,有条件的项目试点探索3.0以上容积率。

探索闲置工业厂房再利用机制,做到统一监管,统筹提效。

2.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

发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叠加优势,推动主导产业集群企业和新增项目向产业发展核心区集聚。

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升级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科学设置基础配套产业园,到2027年争取累计培育新增4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个。

3.推动产业协同布局。

以打造“321”现代产业集群为目标,编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完成汽车零部件产业(底盘系统)、高分子产业(化工新材料)省级产业协同区创建工作,继续申报符合创建条件的省级产业核心区、协同区。

深入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结对创建,推动我市和结对县深化产业合作。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绵府办函〔2018〕122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8〕122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七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绵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16〕137号)《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功能和定位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从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再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以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力为导向,以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为手段,整合配置各行业优质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体,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

制造业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制造业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制造业创新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管理,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制造业创新中心是指以推动制造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重点,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任务是围绕制造业创新需求,组织和实施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四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管理机构为中心主任办公室,具体任务为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运行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项目经费、社会捐赠等。

第六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管理要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坚持科技创新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升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组织架构如下:1. 中心主任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科研部:负责组织和实施相关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

3. 技术转化部:负责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4. 人才培养部: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

5. 行政后勤部:负责中心行政管理和后勤支持工作。

第九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其他部门,或调整部门设置,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制造业创新中心下设实验室、试验基地等科研平台,提供实验条件和设备支持。

第三章人才队伍第十一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建立合理的人才队伍,包括具有高级职称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十二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三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管理制度,激励人才创新和积极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8.04•【字号】浙经信技术〔2020〕92号•【施行日期】202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0〕92号各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高水平推进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和《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经商省财政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8月4日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打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攻坚战,加快健全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有效推进,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新增量,根据工信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精神和《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创建工作总体部署,综合考虑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发挥评估的导向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进,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总体遵循导向性、客观性、实用性和动态性原则。

二、评估对象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分为验收评估和运行评估两类。

验收评估对象是指创建时限不超过三年(发文认定之日起),已完成预期创建目标,相对成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原则鼓励制造业创新中心申请提前验收;运行评估对象是指通过验收评估进入运行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估满三年组织一次(通过验收评估的年份记作一年起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深工信规〔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培育和组建第三章建设和运行第四章管理和支持第五章考核和评估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制造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规范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工信厅科〔2017〕64号)、《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工信厅科〔2018〕3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成立、建设和运营的深圳市、广东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是指面向国家和深圳市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主体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以企业法人形式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成立、建设和运营的新型创新载体。

原则上一个领域只支持一个制造业创新中心。

第四条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应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为手段,打通技术、组织、商业、资本之间的分割与壁垒,汇聚整合资源,突出协同配合,突破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瓶颈,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积累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设发展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基地,培养造就一批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形成发展的新动力,推动实现深圳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新跨越。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整体实施方案中国制造实施方案智能制造工业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整体实施方案中国制造实施方案智能制造工业
创新驱动、质量为本。把创新作为推动制造业发展的主引擎,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坚持质量第一,以质量铸就品质,以品质塑造品牌,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
基本原则
01
到2025年,形成15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领带动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
实施目标
02
实施方案
方案内容
包括建设创新平台、推进技术研发、加强产业协同、优化创新生态等方面,具体措施包括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广智能制造技术、培育人才等。
实施步骤
分为前期准备、实施推进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
资金保障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为创新中心建设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
国内发展现状
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
总体思路
0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为目标,以实施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制造业发展新优势。
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
制定有利于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为创新中心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组织保障
建立创新中心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协作,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研发和引进,提升智能制造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为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鼓励企业加强共性技术的研发,促进技术成果共享和转化应用。
技术产业化
支持企业将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为可推广的工程化产品,推动技术产业化发展。

XX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细则【模板】

XX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细则【模板】

XX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细则(2019—2022年)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2016〕273号)、《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6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向和《XX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重点产业领域为布局重点,按照外引内联、立足优势、整合资源、系统建设的思路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形成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支撑的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

到2022年建成15家左右覆盖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创建2—3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工作要求(一)组建基本条件。

1.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

- 1 -2.创新中心建设的牵头单位应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经济实力和高端研发人才,有承担并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有较强的整合行业创新资源、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创新中心股权结构合理,包括3家及以上本领域市内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等优质创新资源。

4.创新中心的股东单位可通过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等入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5.创新中心的联盟应汇聚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

联盟成员覆盖本领域大部分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

(二)运行要求。

1.创新中心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主体的责权利,形成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机制。

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和工程分工方案

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和工程分工方案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五)产品强质工程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省质监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
(六)绿色制造工程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七)军民融合工程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省国防科工办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
序号
任务和工程
主要内容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八)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23
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
制定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领域导向目录,进一步扩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的协同及全产业链技术改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科技厅
省国防科工办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
创新军民融合发展机制。
搭建“军转民”、“民参军”对接合作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军民结合资金投入机制。健全军民结合产业资源要素协调保障机制,支持军工企业、院所资产证券化。
省国防科工办
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1
提升军民双向融合水平。
开展“军标民标”融合行动,引导和支持民企进入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12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质监局
序号
任务和工程
主要内容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13
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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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中国制造X》《中国制造XX行动计划》《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X-X年)》(工信部联规〔X〕137号)《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X〕273号)、《X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功能和定位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从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再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制造X》《中国制造XX行动计划》,以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力为导向,以集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协同机制为手段,整合配置各行业优质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
体,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通过创新资源的汇聚整合,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优化制造业创新生态环境。

力争到X年,培育20家以上覆盖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2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方面实现新突破;到X年,创建6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以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总数位居全省第二,力争第一,形成以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支撑的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统筹,突出优势。

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一个领域布局一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防止重复建设。

创新中心建设要立足我市优势支柱产业,不断巩固领先地位,带动全行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探索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和市场化运作,注重创新中心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机统一。

加大政府的引导、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激发创新的氛围和政策环境。

三是区域合作,协同创新。

利用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和我市产业基础优势,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形成跨领域、跨区域的协同创新模式。

四是创新机制,示范引领。

鼓励创新中心在运行机制、发展模式、人
才管理、知识产权经营、融资支持等方面大胆创新、先试先行,探索有效管理、运行和盈利机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

三、重点布局领域
按照《中共X市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确定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创新中心重点在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进行布局。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建立“公司+联盟“的新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布局领域,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组织行业龙头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骨干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对接活动,促进合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相关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组建独立法人形式的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各类参与主体作用,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各类主体的责权利。

以牵头企业为核心,吸引本行业各类创新主体加入,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形成“公司+联盟”的新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

(二)引导创新平台开展市场化的研发及创新服务活动。

引导相关创新平台面向产业重点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需求,为企业提供产品开发、技术研发、样机制造、测试检验等系列服务,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建立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扩散模式,通过孵化企业、种子项目融资等方式,将创新成果快速引入市场并推动其产业化;牵头或参与制订对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标准,促进标准、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提升产业竞争力;建立完善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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