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应于公司内所有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葫芦、手动葫芦、起重机、起重工具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管理工作;3.企业员工应遵守本规定,按照安全管理要求使用起重机械吊具。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起重机械吊具购买和验收1.公司对起重机械吊具的购买需提供完整的产品报告书和合格证明;2.进行起重机械吊具验收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验收记录;3.厂家提供的吊具安装、操作、维护等说明书应妥善保存。
第五条起重机械吊具使用要求1.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操作手册中的要求;2.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3.禁止改变起重机械吊具的结构、附加任何非正常使用的装置;4.使用起重机械吊具前,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并及时消除隐患;5.禁止在超负荷工作状态下使用起重机械吊具;6.不得随意将载荷吊起高度超过限定范围。
第六条起重机械吊具维护与检修1.每次使用起重机械吊具之前,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2.检修起重机械吊具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检修记录;3.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4.起重机械吊具临时不可用时,应标示明确。
第七条起重机械吊具的报废及退出1.原则上起重机械吊具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2.起重机械吊具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至专业部门;3.报废的起重机械吊具应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安全检查1.每月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吊具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和操作是否符合规定;2.安全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3.发现严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立即上报至公司法务部门。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条负责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责任人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将其落实到位。
第四条所有从事起重机械吊具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制度,并将其公开、宣传给员工。
第六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第七条起重机械吊具的维护人员应当按照维护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的日常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发现起重机械吊具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保证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图册和操作手册,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培训。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吊具的维护人员应当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起重机械吊具的技术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在起重机械吊具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人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正确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操作的培训和考核,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进行辅导。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吊具操作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的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吊具的使用,保证施工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或工地内的所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和吊具。
第三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和吊具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起重机械和吊具的管理第七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起重机械和吊具应当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和吊具的结构、安全保护装置、操作机构等。
第九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和吊具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置、检查维修、使用记录等。
第十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和吊具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发现的设备故障和隐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严禁超负荷使用,根据起重机械和吊具的额定载荷合理安排吊装工作。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当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证书,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三章操作人员的要求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当熟悉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技术要求,熟悉操作规程,并能独立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和吊具的使用安全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隐患,并配合设备维修工作。
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一、安全管理的目标与原则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二、安全管理的责任1.单位领导要重视机械起重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并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经营考核之中。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机械起重设备的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督促工作。
3.机械操作人员要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4.机械维修人员要具备相关的维修知识和技能,负责机械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三、安全管理的措施与要求1.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机械起重的使用条件、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要求等。
2.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具备正确操作机械的知识和技巧。
3.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4.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绳、安全防护网等,确保机械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
5.严格执行机械起重设备的使用规定,禁止违规操作和超载使用。
6.对机械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鉴定,确保其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7.及时处理机械起重的故障和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8.加强机械起重设备的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保养、使用和检修情况。
四、事故的预防与应对1.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进行调查处理。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警、采取紧急措施,并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五、安全监督与检查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机械起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2.定期对机械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7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7篇】【第1篇】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1 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 2 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起重机械使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加强分公司的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二、适用范围大锻件分公司各部门起重机械、吊具(夹钳、钢丝绳、吊带、磁吸盘)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三、管理要点1、起重机械设备属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任何无证人员不得随意以各种理由操作起重设备。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知起吊设备操作规程;绝对禁止开车打手机、玩游戏,注意力要集中。
3、上车前严格、认真查看设备交接班记录;并检查行车起吊设备各重点部位,方可合闸;检查各个限位是否有效。
4、行车开动前打铃警示各相关人员;5、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十不吊”;四、操作要点1、在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做到:“稳、快、准、快、安全、合理。
”2、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打铃):⑴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⑵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⑶在起吊下降吊物时;⑷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⑸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⑹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3、不的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
行车与行车之间不得碰撞。
4、行车吊着重物不得从人头号或设备上方通过。
如确需通过时,应招呼周围人员注意避让,或者将吊物沿吊运的安全通道移动。
5、万吨油压机、450OT水压机绝对禁止使用夹钳夹料斗,一经发现严重处罚6、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
换向时,必须先转到“0”位停适当的时间后再进行操作。
7、热处理行车淬火前应检查行车各部位运行情况;五、遇紧急突发情况的应对1、发生着火事故后,应迅速切断电源,用配备的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灭火,若火情较严重,应迅速从安全的出口离开现场,立即拨打7119报警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运行中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禁止司机离开驾驶室。
3、运行中突然停电,应将控制器手柄置于“0”位。
若未吊重物时,可在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后,拉下刀闸,从安全的出口离开行车。
4、运行时由于故障引起吊件不受控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是指相对于大型起重机械而言,质量、尺寸较小,主要用于辅助工作的起重机械,如手动葫芦、手动链条葫芦、手动葫芦、手动电动起重机、手动小型齿轮葫芦等。
在使用这些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时,为了保障工作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围绕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阐述。
一、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 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熟悉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操作要求。
2. 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安装手册进行,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
3.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4.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存在的隐患。
二、起重作业的操作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操作起重机械。
2. 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
3. 起重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机械,严禁擅自改变机械工作范围和操作规程。
4. 操作人员应保持清醒和专心,不得在操作起重机械时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活动。
5. 起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起重机械的工作范围、安全距离等信息。
6. 在起重过程中,应注意防止起重物和场地设施的碰撞,必要时可采取缓慢移动和使用缓冲垫等措施。
三、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1. 定期对起重机械的关键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润滑,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4. 不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系统可靠。
四、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1. 操作人员应熟悉紧急救援的方法和程序,能够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事故报告和处理。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现场、工厂、仓库等场所。
二、安全防护措施2.1 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明显缺陷和损坏。
2.2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戴上安全帽、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2.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4 在工作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5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或触碰设备,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设备维护与保养3.1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厂家提供的说明进行。
3.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3 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4 不得私自拆卸设备或更换设备的零部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3.5 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洁并存放在指定的地方,防止损坏和被盗。
四、应急措施4.1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2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故障或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3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的知识和技能,保证及时处置各类紧急情况。
五、法律责任5.1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5.2 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事故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使用设备等措施,直至责令停产停业。
六、附则6.1 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以上是《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对使用这类工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一些指导和规范,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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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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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4.定义
4.1.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
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锯、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4.2.小型机具是摘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
4.3.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5.职责
5.1.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界部门负责租界和管理,保证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界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5.2.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资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界或发放。
5.3.小型机械由物资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5.4.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6.采购要求
6.1.物资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有限考虑。
6.2.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7.使用要求
7.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7.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7.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7.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7.6.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7.7.机械操作人呀,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
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读仪事故发生负责任;有关部门街道报告后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8.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说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
用做绑扎绳时,叙许用应力应减低50%。
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