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合集下载

停工留薪期计算方法

停工留薪期计算方法

所谓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实践中,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如下处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及期间工资怎样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在第三十一条二款对停工留薪期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这里只有最高期限的规定,但对各个伤残等级以及特殊情况下究竟怎样确定停工留薪期还是没有规定。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我们在具体处理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时,经常会遇到职工不能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或者只受轻伤但却一直向用人单位出具休假条,有的甚至超过了12个月。

这里的情况比较复杂,在处理时,赋予了仲裁员和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对不能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却又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情况,有的人认为不应当支持此请求,因当事人对其所提出的主张不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还有些人认为应当酌情支持,但“酌情”到什么程度,意见不一。

对出具休假条,要审查休假条的真实性,不能一概认可职工所出具的休假单。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各种伤情的停工留薪期作出了规定,值得参考和借鉴。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是指因用人单位原因暂时停工,但劳动者仍然按照规定的标准领取工资的一种特殊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减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其他工资项目,也应当一并计入停工留薪期工资中。

其次,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将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时足额地支付给劳动者。

对于因停工而导致工资支付困难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此外,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调整和变动。

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或减少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工资项目。

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资标准,应当提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经劳动者同意后方可执行。

最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税费问题。

停工留薪期工资所涉及的税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地扣缴并上缴相关税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少缴税费。

总之,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方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调整或减少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在停工期间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工资。

同时,劳动者在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同时,也应当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工伤停职留薪时间规定

工伤停职留薪时间规定

工伤停职留薪时间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政策,工伤停职留薪时间规定如下:一、工伤概念及认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的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

工伤需要由劳动者所在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工伤停职留薪时间概述工伤停职留薪时间是指因工伤造成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治疗康复期间不需要工作,但仍享受工资待遇的时间。

留薪时间的长短根据劳动者的工伤情况而定,一般分为三个等级。

三、工伤停职留薪时间等级1.一级工伤:停职留薪时间为不超过12个月。

属于一级工伤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将在工伤停职期间得到保障。

2.二级工伤:停职留薪时间为不超过6个月。

属于二级工伤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将在工伤停职期间得到保障。

3.三级工伤:停职留薪时间为不超过3个月。

属于三级工伤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将在工伤停职期间得到保障。

四、工伤停职留薪时间延长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工伤停职留薪时间可以延长。

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工伤治疗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诊治的,经劳动者所在单位或劳动者个人提出申请,可以延长停职留薪时间。

2.工伤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的,经劳动者所在单位或劳动者个人提出申请,可以延长停职留薪时间。

3.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不能按正常工时执行工作任务的,经劳动者所在单位或劳动者个人提出申请,可以延长停职留薪时间。

五、工伤停职留薪期间的待遇工伤停职留薪期间,劳动者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即按照原有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同时,劳动者所在单位需要为其在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方面继续缴纳费用,确保其社会保险权益的继续享受。

六、劳动者在工伤停职留薪期间的权益在工伤停职留薪期间,劳动者享有以下权益:1.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不受停职的影响。

2.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等。

3.接受必要的医疗康复治疗,以恢复工作能力。

4.单位需要为其保留工作岗位,待其康复后可以重新上岗。

职工工伤停工留薪规定

职工工伤停工留薪规定

职工工伤停工留薪规定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职工工伤停工留薪规定如下:
1. 职工因工伤停工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即不需要上班但仍能获得工资收入。

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2.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一般按照职工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具体标准可能根据省、市、县等地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

3. 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报销。

4. 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即职工无需将这段停工期间计算为休假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因工伤停工治疗期间。

如果职工因工伤需要休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停工期间,那么可能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

同时,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伤残赔偿金等福利待遇。

第 1 页共 1 页。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指的是工人因工伤需要停工休养期间,所享有的工资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应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下面将从定义、相关规定和存在问题三个方面分析工伤的停工留薪期。

首先,停工留薪期是指因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致使劳动者需要停工修养而继续发放工资的一段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停工留薪期待遇。

根据劳动者的不同情况,停工留薪期的长度在《劳动法》中被规定为不少于15天。

在这期间,劳动者可以继续获得工资待遇,以保障其正常的生活开支。

其次,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存在一些具体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伤的停工留薪期的具体长度和支付标准,由国家规定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目前我国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长度为6个月,对于重大工伤,可以延长到12个月,而支付标准则为工资的100%。

此外,对于轻微工伤的情况,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长度可以适当缩短,但是支付标准依然为100%。

然而,工伤的停工留薪期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停工留薪期的长度过短,难以满足劳动者的康复需求。

对于一些严重工伤的情况,短期的停工留薪期不能满足劳动者的康复需要,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修养和康复。

其次,一些用人单位对工伤的认定存在问题。

由于工伤的认定需要一定的程序和调查,而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为了降低工伤保险的支出,对工伤的认定存在难度。

这对于工伤者来说是一种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待遇。

总之,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对于保障工伤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保护工伤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
工伤造成停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的期限。

具体标准如下:
首先,工伤停工留薪期的长度取决于职工的工伤情况。

对于仅需治疗的轻伤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为不超过12个月;对于
需要接受手术治疗或康复训练的重伤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为不超过24个月;对于需进行长期康复治疗的特重伤职工,工
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

其次,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支付标准。

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其原工资的100%作为停工留薪金。

停工
留薪金的支付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支付周期进行,即按月支付,且应当和职工的其他福利待遇一起结算发放。

此外,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纳入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工资福利成本计算。

工伤停工留薪金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不能继续从事与原工作相同或相当的劳动工作,否则将会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此外,职工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参加康复、职业培训等活动,以促进伤情恢复和职业能力提升。

最后,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职工如果仍未能恢复劳动能力,则应当经过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并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定期抚恤金等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停工留薪期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合理的工资待遇,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健康并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职工也应当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训练,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和社会地位创造更好的条件。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按规定可以停工留薪几个月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按规定可以停工留薪几个月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按规定可以停工留薪几个月按照我国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一些法定情形之下是属于停工留薪期的。

但是很多劳动者对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比如如何确定以及它的期限是多久。

下面就让我为大家科普一下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按规定可以停工留薪几个月的相关知识。

按照我国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伤期间以及其他的几种法定情况下,是停止工作也能照样算工资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停工留薪期的。

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确定。

那么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按规定可以停工留薪几个月下面就由我为您介绍一下。

一、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按规定可以停工留薪几个月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来确定停工留薪的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1)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3)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因工伤需要停工治疗的职工,在停工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

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下面将就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做一详细说明。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为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经鉴定确认为工伤,到职工伤情稳定为止,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在这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其次,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工伤职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具体来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得低于其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对于工资较高的工伤职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停工留薪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再次,对于工伤职工的工资支付方式,一般按照月工资的方式支付。

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企业应当按月向工伤职工支付工资,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同时,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其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水平。

最后,对于工伤停工留薪期的结束,一般是指工伤职工的伤情稳定,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并经过一段康复期后,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

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企业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及时安排其进行岗位调整或者重新安排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总之,工伤停工留薪期标准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同时,工伤职工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劳动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一、各地关于停工留薪期确定标准
1、停工留薪期截止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

这一观点的依据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比如河南省开封市,笔者曾办理的一起工伤待遇纠纷,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就是如此确定停工留薪期。

2、停工留薪期以医疗结构的休假证明为准。

比如《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上海也是如此。

3、停工留薪期依照当地发布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

分类目录对工伤人员的伤害部位做了分类,职工、用人单位和司法机关可依据分类目录直接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

持这种做法的地区较多,主要有山东、山西、安徽、重庆等地。

4、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鉴定结论确定。

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为此,广东省还配套发布了相应的医疗终结鉴定标准。

二、实务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和条文文意,停工留薪期应该是在工伤职工有必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包括医院治疗期间和合理休息期间。

如果职工能够正常工作而不需要暂停工作的,实际上是丧失了享受停工留薪的基础和前提,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采取上述第一种按劳动能力鉴定出具日确定的办法,可能会导致不同伤残级别的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没有差别,且在实践中可能引发道德风险:职工为了获得更长的停工留薪期,而在伤情稳定后不主动去或者拒绝单位的要求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拖延的时间越长,可以获得的停工留薪期越长,这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失公允。

第二种按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确定,也存在一定的疏漏。

比如,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包括外省市的医疗机构?工伤职工提供的
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是否一概不予认可?如果工伤职工无法提供休假证明,是否就没有停工留薪期?
按照第三种办法,即使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分类目录,也有不足之处。

如遇到受伤部位不在目录内的问题,如何具体确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确认的日期之前已经完成了劳动能力等
级鉴定,或者是在确认的日期后需要继续治疗,继续治疗的时间是否计入期限内?等等。

都律师赞同第四种做法,即根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鉴定结论确定。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比照交通事故中误工期鉴定的做法,停工留薪期进行鉴定确定较为科学,鉴定主体应当是劳动能力鉴定部门。

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由职工向鉴定部门提交病历卡、病假休息证明、出院诊断等,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提供的病历材料,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附、相关法规摘录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山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晋劳社工伤〔2004〕275号发布)
第三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山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见附件)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

4、《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鲁劳社〔2006〕15号发布)
第三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
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1),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附件2)。

5、《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劳社〔2006〕55号发布)
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6、《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发布)
第三十一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参保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存在争议的,由用人单
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

停工留薪期确认及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