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管理原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使职称晋升评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评聘工作特制如下管理办法:一、职称评聘工作在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科管科具体负责实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将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专技人员推荐上报,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14 人组成,组长:张百忍;副组长:杨德定、鲁周荣、胡先岳、徐家彦。
成员:马荣、潘晓红、侯运和、洪安喜、谢世学、叶岚、柯斧、郭邦利、李瑜。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公开监督。
三、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程序,做到“三公开”即:职称晋升文件公开、中高级申报的岗位职数公开、拟申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按照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核,群众评议,然后根据晋升条件和条例进行比照衡量,对具备晋升资格人员进行张榜公布。
四、拟申请晋升职称人员条件,根据陕人社发( )167 号、陕职改办字〔〕117 号、安人社办发[ ]501 号、安办发[ ]23 号、安组字[ ]98 号、安人社办发[ ]168 、175号等职称晋升相关文件规定,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拟申请晋升职称人员在提出晋升职称申请前需认真核实符合以下条件:1 、拟晋升的职称系列有空岗。
2 、年龄必须距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 周岁以上,即聘任后需工作届满一个聘期(3 年)。
3 、取得现职资格条件:⑴、晋升研究员:任副高级职称满5 年。
⑵、晋升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2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 年;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 年;后取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 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 年;大专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 年,且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 年。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制度,促进职务评聘工作经常化,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增强企业活力,为运营管理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有关专业职务管理方面的规定,现结合我司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特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依据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专业岗位需要等条件进行设置。
第三条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技术职务的申报、确认、晋升、聘任。
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和实施等具体工作由人事党群部负责。
第四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人事党群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分别由工程、财会、经济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中、高级职称),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领导小组成员由人事党群部推荐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公布。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第五条专业技术岗位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和任职条件,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职数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设高、中、初三级,各层专业职数按现有从事专业技术人员数的1.5: 4.5:4比例控制聘任职数(具体详见分解表),监控分中心高、中级可按2:5比例控制。
第七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分解的聘任职数由公司人事党群部提出方案,经公司领导同意,报省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任职资格第八条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国家及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确定。
任职资格通过资格考试或资格评审取得。
第九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评审申报表(见附表)。
第十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每年4月前,参加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每年8月前,向人事党群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方可报考或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XXXXXXX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
二、技术职称、职务分类及等级划分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对技术职称的划分,结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技术人员分布及使用情况,将技术职称、职务分为经济、工程、财会、统计、政工及卫生等类别,每个类别各分初级、中级及高级三个等级。
本办法中的初级仅指社会化职称称谓的助理级。
不同等级的职称及技术职务享受不同的薪资待遇。
三、技术职称评审、报考条件为了保证学用一致、学为所用,充分体现注重实效的原则,技术职称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符合以下条件:1、所取得的技术职称应当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一致。
2、工程、政工等通过评审途径发放的职称证书,需要经过公司同意后方可申报,参与上级部门评审。
3、经济、会计、统计、卫生等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方式发放的职称证书,经所在部门同意即可参与报名、考试。
四、技术职务聘任条件1、聘任初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初级职称(助理)满一年;聘任中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且任初级技术职务满三年;聘任高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高级职称,且任中级技术职务满五年。
2、在本职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能够独立或协助他人完成某一方面技术性的工作。
3、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能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在生产作业中能够预防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具有一定的处理和应对能力五、技术职务评、聘组织机构及职能1、技术职称年度申报及评审工作由人事劳资科负责。
2、技术职务岗位、类别、等级、人员配置,以及技术职务聘任及考核等工作职称聘任领导组负责。
组长: XXXXX副组长:XXXX成员:公司副总以及由组长从各专业临时抽选的技术人员。
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及考核管理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及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科室: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关于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任内容新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聘任,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的技术职务或工勤人员取得新的技术等级,在原岗位职级不变动的情况下申请更高等级技术职务的聘任.二、聘任原则1、员工在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限额内,有按照相应条件进行聘任和不聘任的权利。
在科室同意聘任岗位后经院长会议讨论同意,医院给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的聘任、高聘或低聘。
2、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人员申请聘任时,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情况(计分制)决定是否给予聘任。
三、聘任范围及岗位设置1、聘任范围:在医院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所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一致或相近人员。
2、岗位设置:医院根据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的岗位设置情况实行医院聘任。
在岗位技能工资套改中,当聘用人员行政管理职务级别低于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时,以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套改岗位技能工资。
四、聘任程序1、个人申报.按照聘任条件,由个人对照标准写玉壶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2、科室推荐。
各部门经审查后结合工作需求,将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名单推荐到专业职称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考核评审。
经专业职称聘任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合格,报医院领导审批后,可予以聘任.4、聘任工作每一年进行两次(每年5月及12月).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聘用时间按决定聘用日开始连续5年。
5、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不到聘任条件的未聘任人员,保留其任职资格。
6、为保证聘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聘任前公示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需要,结合教学科研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和完善聘任制度,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自主评聘、评聘结合”模式。
即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对照相应的评审条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于评审通过、获得资格的人员,在符合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聘任的各项基本条件下,同时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坚持学术标准第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对照任职条件,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岗位需要作为评审的依据。
第四条根据学校发展要求和现实状况,将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主系列和副系列两类。
高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及高校实验系列为主系列,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编辑出版、财经类(含会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中小学等现有其它系列为副系列,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学校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委员会推荐,由省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系列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
第五条根据学校现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实际情况,将我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基础教学型、社会服务型和科研为主型4类,并制定相对应的资格评审条件;申报科研为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对应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学校围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成立各级组织,保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公正有序开展。
(一)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从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产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每年一届,是学校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终审机构。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一、引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为了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管理,提高医院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了本《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二、职称聘任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职称聘任必须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不得违背公平原则。
2.依法聘任原则:职称聘任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法定权限。
3.知识、能力和业绩原则:职称聘任必须以个人的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基础,不得以其他因素作为评判标准。
4.责任追究原则:职称聘任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职称评定不当、违规操作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职称聘任的流程1.申请阶段:申请人根据医院的要求,提交个人的职称评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
2.鉴定阶段:医院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鉴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或考试。
3.综合评定阶段:医院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定,择优聘任。
4.聘任阶段:医院根据评定结果,向申请人发放聘任文件,并安排聘任仪式。
四、职称聘任的评定标准1.学术水平评定标准:包括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参与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的情况、获得学术奖励的情况等。
2.专业能力评定标准:包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临床技术的熟练程度、诊疗水平的高低等。
3.工作业绩评定标准:包括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卫生管理的能力和成果、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等。
五、职称聘任的管理措施1.定期评定:医院每年定期进行职称评定,确保职称的公平公正。
2.合理配备:医院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合理配备各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
3.奖惩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不履行职责、不达标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4.培训机制:医院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提供不同层次的培训机会,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职称聘任的监督与责任追究1.监督机制:医院设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监督职称聘任工作的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一)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管理需要,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也为了积极稳妥地使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转入正常化,全面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档案,特制定如下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1. 目的通过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客观、全面、有效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工作业绩,了解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状态,并根据聘用结果给予相应的待遇,激励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创造性地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骨干作用,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
2. 适用范围本聘用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 聘用原则①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基本相一致。
②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③总经理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 聘用程序方案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提出聘任申请,经民爆事业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个人提出聘任报告,经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分公司党群办行文聘任并上报事业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方案2: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向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提交书面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聘任申请,聘任与否由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评议。
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平时工作业绩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及推荐人历年度工作总结,报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和专业技术考评结果,向总经理提出聘用建议报告,由总经理行使最终决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9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纪南2019年7月1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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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
一、管理原则
(一)评聘分开。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评、聘两条线原则。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必须在本单位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进行聘用。
对无编、无岗、岗位责任不清或考核不胜任的,原则上都不能聘用。
(二)专业对口。
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岗位对口,对非专业、非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三)从事技术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按各自系统晋职,两者不能同时双跨。
二、管理范围和职责
(一)管理范围
1、计生委主要有卫生、统计、图书、会计、新闻5个专业系列岗位。
2、在干部编制内,具有干部身份,并且在上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工作人员。
(二)管理职责
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评审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熟悉 __的有关方针、政策,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备履行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年限。
对不具备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四)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指标分配
按市人事局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定的指标实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
五、评审材料的填报
评审材料要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不能空项,评审材料缺项或无单位意见的,一律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及待遇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本人的现实表现,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聘任,但要履行续聘手续。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和培训
各单位除有计划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外,可采取灵活多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培训。
八、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的具体内容(1)政治表现;(2)专业知识;(3)工作能力;(4)工作实绩。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奖惩工作各单位可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考核表,考核小组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划定考核等次(优秀、称职、不称职),并写出评语,报人事局审核。
对违纪或受过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考核材料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组织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