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收入和成本的核算上。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高、施工周期长,从订立建造合同到工程竣工办理结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规定保修若干时间,项目建设工作才算完成。
如何才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选择正确的核算方法至关重要。
一、目前的收入、成本核算方法(1)按工程决算结转收入和成本;(2)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收入和成本;(3)按到账工程款结转收入和成本;(4)按开具发票金额结转收入和成本。
第一种方法,由于工程工期长、结算期长,收入不能及时反映到财务报表上;第三种方法与目前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相矛盾,所以不提倡采用。
二、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收入和成本的利弊《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对工程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如下:(1)施工期较长,跨越了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当期已完工程部分的合同收入;(2)在以前会计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以及在本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在合同完工的当期确认收入;(3)能确认补偿费用(即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追加收入)发生的当期。
工程合同收入确认原则是: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可靠地估计,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收回,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收回,不能收回的余额应在发生时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这些论述,为完工百分比法提供了理论支撑。
建造合同的订立,一般就保证了经济效益的流入和经济结果的可靠计量。
但是,要想“以完工百分比法比较准确地核算收入成本”,依赖于对工程进度的详细统计,估计出现偏差就直接影响收入成本的计量。
确定的收入与实际开具的工程结算发票金额往往不相吻合,不利于查询。
建造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核算

建造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核算1. 引言在建筑行业中,建造合同是指建筑企业与委托方签订的一种协议,约定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交付等相关事项。
建造合同的核算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并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
建造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核算对于建筑企业的管理、经营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核算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帮助企业了解项目的盈利状况、控制项目的成本以及合理安排资源。
本文将介绍建造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核算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2. 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建造合同收入是指委托方向建筑企业支付的费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阶段和条款进行核算。
一般来说,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2.1 确定收入基础在建造合同中,收入基础一般是指委托方向建筑企业支付的费用,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常见的收入基础包括工程总价、工程工资总额等。
2.2 分段核算根据建造合同的约定,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阶段进行核算。
例如,可以将建造合同分为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进行核算。
在每个阶段,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计算相应的收入。
2.3 调整收入在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索赔等情况,需要对收入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如果发生合同变更增加了工作量,可以根据变更前后的工作量计算相应的收入调整。
2.4 确认收入在完成以上步骤后,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最终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
确认收入的过程中,需要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建造合同成本的核算建造合同成本是指建筑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设备费等。
建造合同成本的核算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确定成本元素建造合同成本的确定需要考虑各种成本元素,例如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机械设备费用等。
不同的成本元素在不同的工程项目中可能占比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3.2 分段核算类似于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建造合同成本的核算也可以按照不同阶段进行。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新收入准则下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新收入准则下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近二十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我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凭借着纵深的产业链,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城市乡村建设。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开发产业链中关键的一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从2022年开始,受新冠疫情和国家政策调整影响,房地产下行,大量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最终破产。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唯有提高经营能力,加强成本管控工作,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经营成果。
而收入与成本的核算管理工作,对实现这一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诸多的因素,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在新收入准则下的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工作面临许多难题与困惑。
例如收入和成本不配比,造成会计信息数据失真,难于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企业的成本决策和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通过对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实务中常见的收入与成本核算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成本管理水平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收入准则;建造合同收入成本核算;解决对策引言在经济下行,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加剧,利润日趋透明的背景下,基于一定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整理,实施科学、有效的收入与成本核算工作,提高企业各类资源的综合调配能力,为企业管理者提供精准的财务数据,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及事后评价,以帮助领导层做出正确决策,更好地面对市场的严峻挑战,激发企业的活力,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拓展企业的发展效果,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的相关理论概述(一)建造合同概述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业务和一般的生产企业具有很大的不同,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先销售后生产、建设周期长(通常会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体积大造价高等特征。
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核算

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核算引言建筑行业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项目的成本核算和收入核算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非常重要。
在建造合同中,合同的收入和成本是关键的核算对象,合理的收入和成本核算能够准确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文将介绍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核算方法和原则。
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建造合同收入是指企业从建造合同中获得的经济利益或权益。
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公允价值为依据建筑合同收入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核算,即根据合同中确定的收入金额或收入价款计量基准,按照公允价值准则对收入进行确定。
2.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建筑项目通常是一个多年的过程,收入的确认通常是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定。
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已完工的工作量与总工作量的比例,按照预计利益分摊原则确定收入。
3. 分期确认收入建筑项目通常会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期确认收入。
每个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和收入应该被及时确认,并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4. 处理变更和索赔在建筑项目中,变更和索赔是常见的情况。
在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时,需要将变更和索赔的金额考虑在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核算。
建造合同成本的核算建造合同成本是指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建造合同成本的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区分直接成本是可以直接与建筑项目相关的成本,如人工、材料和设备租赁费等。
间接成本是无法直接分配到具体项目的成本,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室租金等。
在核算成本时,需要区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并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进行核算。
2. 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区分变动成本是随着项目规模和工作量的变化而变化的成本,如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
固定成本是与项目规模和工作量无关的成本,如管理费用、折旧费用等。
在核算成本时,需要将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分别纳入考虑。
3. 处理延伸成本在建筑项目中,常常会出现延伸成本,如工期延误导致的额外人工成本、额外材料损耗等。
建筑业之收入成本确认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由法人代表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 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按时(月末最后工作日)与银行 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逐笔调节平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 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9.3财务管理部每月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10.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10.1财务报告类型
财务报告分为月报告和年报告。月报告包括:财务快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报表、经费使用报表、资 金拨付计划、政府性资金使用报表、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台账;年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等 财政部、国资委规定财务决算报表。
3.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 成合同收入:
(1)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 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耗用的材料费用; (二)耗用的人工费用; (三)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四)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核算变化

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核算变化根据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核算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质性确认合同:新的准则要求施工企业在确认合同收入时,需要关注实质性的因素。
例如,合同的里程碑条款和风险传递点等,这些因素将会对收入的确认时间以及收入金额产生影响。
相比之前,只关注合同的形式,新的准则要求了解并确认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2.风险和回报的匹配:新的准则要求施工企业在计算合同收入时,需要将工程风险和预计回报进行匹配。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风险以及预计的利润水平,对收入进行相应调整。
在旧的准则下,往往只是简单地按合同金额来确认收入,而新的准则更加重视风险和回报的匹配。
3.标明各项服务的单独对待:在新的准则下,施工企业需要将在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服务单独对待。
例如,施工企业可能会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等多项服务,而这些服务往往在合同中被包括在一起。
按照新的准则,企业需要将每项服务单独确认,并按照各项服务的完成程度来计算相应的收入。
4.成本的分配:由于施工项目的特殊性,新的准则要求企业在计算收入时,需要合理分配相关成本。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将成本按照工程进度和完成程度进行调整,并与收入相匹配。
在旧的准则下,成本往往被简单地按照发生的时间进行确认,而新的准则强调了成本与收入的匹配性。
5.变更合同的处理:在施工项目中,往往会发生一些合同的变更,如变更工程范围、变更合同金额等。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对于变更合同进行单独确认,并在计算收入时予以考虑。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确认变更的内容,并对调整后的收入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企业需要根据新的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实施。
首先,企业需要加强对合同实质内容的审视,了解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和约定,以便确定合同收入的确认时机和金额。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对收入的核算过程的管理,保证各项服务的独立核算,确保风险和回报的匹配,并合理分配相关成本。
新准则中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中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2009-3-29 18:28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新准则规范的是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有关规定。
建造合同的施工期较长,通常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
为了及时反映各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一般情况下,不能等到合同工程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而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遵循配比原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合理确认各年的收入和费用。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财政部1998年6月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自1999年1月开始实施。
这次财政部在建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对该具体准则没有作较大的修改,从财政部会计司刘光忠处长的讲课中了解到有两处小的改动:1、旧准则第1条规定“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自建的商品房也可按本准则核算。
2、《企业会计准则-减值准备》中没有规定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在新准则中增加了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
二、新旧会计科目对照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报》规定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由原来的按主营业务收支和其他业务收支分别列示改为合并为营业收入列示,并在第30条中将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为了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报》的规定相一致,在建造合同科目设置时,也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分别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但它们核算的内容同以前一样,其它会计科目没有变化。
三、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或“生产成本”科目(船舶等制造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确认

建造合同收入与成本确认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确定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有多种方法,例16:假定某造船企业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5 800 000元的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艘船舶,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工程已于2006年2月开工,预计2008年8月完工。
最初,预计工程总成本为5 500 000元,到2007年底,由于材料价格涨价等因素调整了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6 000 000元。
该造船企业于2008年6月提前两个月完成了造船合同,工程质量优良,客户同意支付奖励款200 000元。
建造该艘船舶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下:该造船企业对本项建造合同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为简化起见,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有关纳税业务的会计分录略):新准则下水电施工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问题研究--------------------------------------------------------------------------------作者:冷淑艳--------------------------------------------------------------------------------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之一,其会计信息质量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而水电施工企业又是建筑业中的重要行业。
在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后,建筑行业实行了招投标制,建筑合同被广泛用于建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合同确定客户和承包商的经济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作为客户支付工程款、承包商结算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是水电施工企业加强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财政部于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称旧准则),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15),建造合同出台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会计核算,与国际惯例接轨,并最大限度地预测与减少经营风险,体现了会计稳健性原则,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可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 调整。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时加以确认,构成合同收入。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 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 的成本的款项。因发生索赔而形成的收入即为索赔款收入, 其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构成合同收入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 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因奖励而 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加以确认, 构成合同收入。
(三)建造合同成本ຫໍສະໝຸດ 在会计核算上,建筑企业应将临时设施单 独核算,专门设置“临时设施”、“临时 设施摊销”科目核算临时设施的成本和摊 销。
临时设施摊销方法
1、期法
即将临时设施的成本平均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其
原理与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平均法相同。计算公式如下:
临时设施月摊销额=临时设施原值×(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使用年限(月)
二、临时设施工程特点
1、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行搭建 。 2、并由施工企业以临时设施包干费的形式向建设单
位或总包单位收取费用。 3、临时设施的性质与固定资产既相似又有区别。 形态类似固定资产,临时设施的价值参照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的方式采用一定的摊销方法分别计入受益 的工程成本。
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的主要区别: 在于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前者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
担,后者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建造合同的特征:
(1)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建 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
(2)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 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
失14280(13280+3000-2000=14280) 贷: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
14280
第三章 建造合同 收入和合同成本核算
一、概念内容 二、计算方法 三、会计核算
学习重点: 1、工程合同结构 2、完工百分比法 3、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成本核算。
一、概念内容
(一)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 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 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其中, 所建造 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 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 械设备等。
临时设施核算
一、临时设施结构
临时设施:是指建筑业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 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 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 化灰池、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道路、 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 简易周转房,临时生活设施:以及现场临时搭建 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 儿所等临时福利设施。
(二)合同收入的内容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初始收入和其他收入(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 成的收入两部分。
1、合同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 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 容。
2、其他收入: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 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 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 认这些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
借: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 13280
临时设施摊销
5 3120
贷:临时设施———临时宿舍
66400
2.分配拆除人员工资时:
借: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 3000
贷:应付工资
3000
3.残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2000
贷:临时设施清理
2000
4.结转清理后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临时设施净损
2、工作量法
即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它主要是
考虑了临时设施的使用强度。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摊销额=临时设施成本×(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临时设施月摊销额=临时设施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
量摊销额
账户设置 1.“临时设施”科目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
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属 于资产类科目。 2.“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的调整科目,也是“临时设 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来核算施工企业各种 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即核算 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例2】:
接例1中,如临时宿舍的预计净残值率为 4%,预计工期的受益期限为30个月,该临 时宿舍的摊销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
2124.8(66400×(-
4%)/30)
贷:临时设施摊销 2124.8
(1)办公设施,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保卫 传达室;
(2)生活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淋 浴室、阅览娱乐室、卫生保健室;
(3)生产设施,包括材料仓库、防护棚、加 工棚(站、厂,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 站、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金屑加工 厂和机械维修厂)、操作棚;
3.“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施 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 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 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建造合同分类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
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座办公楼,合同规定总造价为 3 000 万元。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
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 建造一艘船舶,合同总价款以建造该船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收 3% 计取。
【例1】:某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搭建一栋临 时工人宿舍,发生的实际搭建成本为66400元, 其中: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2000元,应负 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0%,应付搭建人员的 工资为3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它费用为 22000元,搭建完工后随即交付使用。
1.将拆除的临时设施转入清理,注销其原值和累计已提 摊销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