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

下面是摘录自广州的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61.1 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 格涨超过合同工期基准期价格10%时,发 包人承包人不利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14天 内通知另一方,并按下述公式调整价款。
4.2 招标控制价
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 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 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 拒绝。 • 本条规定了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 目,编制和使用招标控制价的原则。 4.2.2条文说明还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人不 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4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 容和要求估算,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 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 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 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 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 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0.7暂估价(“03规范”中没有, “ 08深圳范本” 中叫“暂定价”) 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 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 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 肯定要发生的; • 招标阶段,不能确定材料的单价、工程的 金额。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定义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 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 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点解析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点解析当今的中国建筑业孕育着大改革和大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和生机,而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经历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重大变革后,随着工程造价行业的形势发展,又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2008版《清单规范》的颁布,促使我们造价工作者必须未雨绸缪,只有先行一步,强抓机遇,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和尽快熟悉新《规范》精髓和操作要领,对于我们个人和企业来说,才能在当今后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
今天的讲座就想第一时间与大家就08《规范》进行交底。
第一部分新《规范》出台的形势与背景一、原旧《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方面)1.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1)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与之不相适应。
现行的《招投标法》规定的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由于缺乏对合理低价及低于成本价的科学的评判依据,在一些地区实际操作中,常被演绎为“绝对最低价中标”。
这样一方面使施工企业在“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形势下,被动地去接受低于成本价的不公平合同条款。
另一方面不能有效杜绝串标、围标或抬高中标价的违法行为。
同时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再在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设计变更获得补偿,更有甚者通过偷工减料、层层转包等不法行为来赚取利润。
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计价规范》的实施。
(2)评标专家素质没有明显提高,串通投标和围标等现象依然突出。
实施清单计价招标后,投标报价难度的增加及评标方法的不适宜使施工企业产生投机动机,客观加大了评标专家寻租的可能。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
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等各方权力义务,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的行为。
特别是对工程变更,合同外新增工程的确认、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计价原则、支付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对合同清单的工程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调整单价都要有明确规定;对施工中发生的索赔事件如何处理、风险分配约定等也要有规定,使合同在履行、管理时有据可依,减少纠纷发生。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清单课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条款内容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08清单规范的重要性和主要变化1、颁发和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公告时间为2008年7月9日,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2009年5月北京市相关配套文件出台。
2、08清单规范实施的意义08清单规范的实施是适应我国近年来经济形势的变化,是深化基本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基本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08清单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在总结03清单规范经验基础上取得的进一步成果;(2)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3)代表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
3、08清单规范的主要变化(1)工程计价及造价管理全过程的变化。
03清单规范是以工程招标阶段计价管理为主,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欠缺,主要目的是推行清单计价方式;08清单规范是对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规范,通过规范条文、相关规定、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从招标计价、投标报价、合同条款、过程造价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造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规定,也是今后进行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司法鉴定的依据。
(2)合同管理规范化。
03清单规范虽然对合同管理进行了一些说明,配套的政策文件也进行的规范,但与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不匹配。
本次配合08清单规范的实行,标办及时推出与新清单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及其应用指南,加大了新清单规范的推行力度。
(3)规范专业人员及组织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职能。
(4)清单形式上的调整。
对清单计价、造价管理表格进行规范和调整,对附录进行补充,对个别清单子目的计算规则等进行调整。
本次清单规范的修订主要是对正文部分,不主要针对附录,建设部正在启动附录部分的修订,预计明年年底可以完成。
03与08的区别

详细区别一、1、使用清单计价的工程范围改变(见1.0.3)原03规范规定国有大中型投资项目可以使用清单计价,而08改为是国有投资项目或以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都要用清单计价,即不论工程造价多少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都用清单计价,民间投资的工程不论大小也可以使用清单计价。
2、大大减少了施工方的承包风险08规范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材料价格有波动,则承包人可承担5%(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
在编制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应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
3、四统一改为五统一(3.2.1)03规范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工程量”四统一,08规范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项目单位、项目工程量”五统一,多了“项目特征”。
4、增加“税前项目清单计价”二、原《计价规范》新《计价规范》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执行本规范。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号。
3.2.4(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01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本条任然保留为强制性条文,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 全部使用国有资 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金投资或国有资金 国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各级财 投资为主(以下二 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 1 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者简称“国有资金” 总 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又有控制权的项目, 1.0.3 投资)的工程建设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国 项目,必须采用工 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 则 程量清单计价。 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强制性规定】 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 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共 23 个
项目编码:分部分 “项目编码”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 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 2.0.2 计价而言,是对“工程量清单”项目 称的数字标识。【保 名称进行的数字标识。 留条文】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项目特征”是新增术语,是 项目特征:构成 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 2本质特 性和本质特征的描述。定义该 征。 术语主要是为了准确组价。
条目
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
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活动应遵 循客观、公正、公 1.0.6 平的原则。【保留 条文】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 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 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表 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 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更应 体现工程建设交易的公正、公平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区别(2003与
《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200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重要变化1、强调全过程管理:《03规范》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投标中的计价行为。
《08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施工合同订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条文数从45条增加到137条,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体现了《08规范》想使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体现了计价各阶段的要求。
2、强调合同重要性和计量与支付操作:《08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特别针对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各阶段计价的具体做法。
3、强调项目特征描述:《03规范》对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不明。
《08规范》首次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作为强制性条款,必须“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进行准确详细和全面的说明其特征,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4、扩大了清单计价的使用范围: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与《03规范》相比不仅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制,也将“应执行”表述为“必须采用”。
在新提出来的 1.0.4条文中首次提出在非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采用清单计价,当确定采用清单计价时,则应执行本规范。
5、强调专业性:规定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承担。
在《08规范》中把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措施项目与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分开,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放入各专业附录中。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浅谈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及影响
1 工 程量 清单计 价模 式 的优点
过去 , 存对建设 程项 目进行造价审核时 . 通常使 州定额计
价 模 式 , 以 同 家 有 关 部 门颁 布 的 定 额 为 依 据 , 些 包 括 与 社 会 即 这 平 均 生 产 力水 平 相 适 应 的T 、 、 消 耗 定 额 及 与 丰 会平 均 的 施 料 机 _ 卜
与 传 统 的预 算 定 额 相 比较 . T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模 式 有 以下 优
机 消 耗 量 、 T措 施 消 耗 量 及其 相 应 价 格 的权 力 交 给施 T企 业 , 施 有 利 于 建 筑 产 品 在市 场 巾 形 成 价 格 , 映 其 真 实 价 格 。 反 其 二 ,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模 式 坚 持 政 府 宏 观 调 控 、 业 自主 报 T 企
中 图分 类 号 :'7 3 U 2 1 文献标识码 : A
T 程 量 清 单计 价 是 财 政 投 资 项 目法 定 的 市 场 定 价 模 式 , 是 评 审 过 程 巾的 重 要 手 段 , 当贯 穿 于 财 政项 目评 审 的 始 终 , 而 应 从 提 高 评 审 质量 。T程 量 清 单计 价采 川 的是 综 合 单 价 , 确地 反 映 准
科 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文章 编 号 :0 5 6 3 ( 0 10 — 2 5 0 10 — 0 3 2 l )2 0 2 — 3
S I. C NF MA I E E O ME T&E ON MY C 一r H I OR TON D V L P N E C O
2 年 0 I 1
第2卷 1
第 2期
收 稿 日期 :O 0 l— 9 2 l一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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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文件赣建价发 [2010] 32 号--------------------------------------------------------------------关于对《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附件部分表格内容调整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正确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规定,方便对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规定计取进行核实,特对《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附件部分表格内容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项目进行细化,在其项目下设置“环保、文明、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详见附表)二、“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中序号2.1的汇总内容“其中:文明安全施工费”,更正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中序号2.1的汇总内容“其中:文明安全施工费”,更正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附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注:①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②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7月9日联合发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中国的全面推行。
一、08新规范与03原规范对比的特点2003版原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和工程结算等方面缺乏相应内容,不适应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
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①缺少对合同价款的说明;②缺少条文说明;③项目特征描述不详细;④未对价格风险作具体描述;⑤部分清单设置不合理。
2008版新规范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并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原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
其正文部分的特点有以下几点:①内容更加全面,涵盖了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的全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使工程施工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②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③充分考虑了中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实现了风险共担。
④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规定更具操作性。
从工程造价计价的实际出发,增加和修订了相关的具体操作条款,并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使"08规范”更贴近实际计价需要。
二、08新清单计价规范与03原规范的主要变化(1)在总则中的1.0.3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取消了原规范中“大中型”的限制词,这将意味着只要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都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增加了1.0.4条,对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没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说明了在现阶段,中国建设工程计价模式仍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
另外,在总则中还强调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2)在术语中,新增了15条专业术语如下:项目特征、暂估价、索赔、现场签证、规费、税金、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删去“消耗量定额”的条目,并将“预留金”更名为“暂列金额”、将“零星工作项目费”更名为“计日工”。
(3)08版新清单规范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主体应为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新规范将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由三部分增加为五部分,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和税金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变化:原规范提出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4个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新规范则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5个组成要件,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5个要件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并缺一不可。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与原规范相比有3个变化:①删去了“由其编制人”设置的规定;②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的规定;③删去了“并应从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
例如:在同一标段中含有不同的单位工程,而不同的单位工程中又有项目名称和特征完全相同的清单项时(加气砼砌块墙),这时的项目编码在不同的单位工程中应依次为010*********、010*********等。
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如出现《计价规范》附录和《补充项目》中未列的项目,可以作相应补充,并报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大写字母B和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X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例如AB001为建筑工程、BB001为装饰工程等。
新规范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
它描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决定了投标方的报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承包方的经济利益。
所以招标人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对项目特征的描述要严格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的规定并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来描述。
下面就建筑及装饰专业新旧规范的具体不同作出说明:①在砖(石)基础和各类砼及钢筋砼基础中取消了垫层铺设(垫层材料种类、厚度)的描述,而在现浇砼基础中单独设置清单项。
②为了在实际工作中能以最方便、最适宜的计算工程量,新规范对各类门窗工程的计量单位作了修订,将“樘”改为“樘^112”两个计量单位,以便灵活运用。
又如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钢屋架及钢网架的计量单位,将“樘”变为“榀”,这样更符合实际。
③在墙、柱面装饰工程中的块料面层镶贴项目中,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了详细地说明。
原规范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新规范更明确了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
④将原规范在门窗工程中的项目编码为020408003,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属窗帘盒清单,取消了材质为“铝合金”的限制。
措施项目清单的变化:一是新规范将通用项目与专业项目分开列项,将通用项目保留在措施项目清单中,而把专业项目根据实际分别列于附录中的各专业工程中;二是将措施项目中可以直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模板工程,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而对于不能计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三是将通用项目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合并定义为安全文明施工;增加了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将施工排水与旗工降水分列项。
其他项目清单的变化:新规范相对原规范来说,内容变化较大:①将“预留金”更名为“暂列金额”并重新定义;②将“零星项目工作费”更名为“计日工”;③增加了“暂估价”;④对“总承包服务费”重新定义;⑤取消了“材料购置费”,用“材料暂估价”代替。
(4)新规范规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从工程进行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内容更全面、更具体。
造价预算容易遗漏100项1 在平屋面保温屋面中排汽孔2 楼梯栏杆中的预埋铁件3 油漆、涂料施工用脚手架4 预制板梁砼:板梁封头砼、运输、安装5 钻孔灌注桩:入岩深度的钻孔(该项目市政和公路定额项目包含内容差距很大)6 户内管道安装的吹扫容易遗漏7 室外管道安装的超高费8 角钢的制作安装及其主材费用9 沟槽土方单侧弃土的系数容易遗漏10 外运土的人工系数忘记乘11 电缆、电线等上清单只是提供净工程量,在组价时还得加上预留、弯曲、损耗等长度12 在配电柜安装清单中基础型钢容易漏13 给排水上管道安装清单中套管容易漏14 风管穿墙的封堵15 调节阀试压冲洗临时短管制作安装。
16、设备安装吊装机具摊消。
17、工艺管道安装中法兰安装的螺栓是未计价材料。
18、安装部分: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的基数包括6层或20m以下的全部人工费。
在高层建筑同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时,高层建筑增加费和超高增加费是叠加计算的。
19、屋脊线、盖板!主要是零星部件!20、一些零星的、小型构件砼容易漏算;21、屋面分格缝,特别有架空隔热层时,水泥砂浆找平层有分格缝,而且在隔热板上也要做分格缝;22、一些规范要求的也容易漏项,比如:墙长超过5米时要增设构造柱,墙高超过4米时要增设压梁;23、设备安装加垫铁、管道安装时支架制作、安装、油漆防腐;24、通风管道安装的帆布接口;25、楼梯间顶层满堂脚手架、屋面分格缝、设计说明中构造要求以及一些室内外零星构件。
26、外墙抹灰分格嵌缝有相应的定额子目,所用材料不同,应套用相应的子目27、板的负筋分布筋很容易漏,因为图纸根本没反映。
除了要看下工地看看以外,没别的办法。
28、在挖土方工程中,现在的计价表,挖湿土方的抽水费未计入(以前的定额是包含),现在归入在措施项目中,即第二十一章施工排水、降水、深基坑支护章节内。
在编制时,不要忘了啊!29、各种建筑的伸缩缝:屋面的分格缝、外墙与散水交接的沥青嵌缝;30、构造柱的突出部分;31、预制板间的现浇带;32、打预制桩的,桩头、接桩、送桩等。
33、钻冲孔桩的,钢护筒、入岩增加费、操作平台、砼是采用水下砼浇筑。
34、钢板桩打、拨分开套子目、在基坑作业和在坑上作业的系数。
35、没有详细的布置图,但图纸说明中提到的项目。
如填充墙的构造柱、砌体加筋等。
36、措施项目费用的大体积砼的测温费。
37、土建工程为二装的预留预埋件。
38、土建工程中窨井、化粪池项目如套综合定额,别漏了其中相应的措施项目,如挖湿土排水费、基坑排水费及脚手、模板费等。
39、暖通工程中容易遗留的项目:1)空调风管阀门、静压箱,风机盘管回风箱的保温;2)设备本体与管道连接中的法兰;3)屋面水系统管道中的土建支墩;4)末端设备采用的减振措施。
40、合同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投标文件等,施工组织设计直接影响措施费的构成,按照规范施工则是合同内容之一。
比如投标时按24小时连续施工考虑,夜间施工措施费就不能不考虑,噪声等环境保护费用也不是简单的费率就可以代替的。
再比如设计图纸规定用PE给水管,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取什么措施,按规范PE管不能爆晒,应有保护措施,报价时就应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