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条例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27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七号《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强化安全发展等先进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保障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从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对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的处罚措施。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贵州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将有力地推动贵州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建设贵州省富饶美丽幸福新贵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贵州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认真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贵州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贵州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懈奋斗。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活动,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者,适用于从业人员、职工和公众。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各类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其权责一致。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明确各级组织、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安全生产信息和技术支持。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从业人员安全责任1.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实施者,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3.从业人员应当报告和纠正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1.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矿产资源开发、建筑施工等特种行业的,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2.安全生产许可按照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可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核实安全生产的合法合规情况。
2.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及时公布结果,并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要求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省内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该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和法治化的原则,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完好无损,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障设施,培训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知识,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有序化。
第六条鼓励各企业和单位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监测和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并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制度,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确保职工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体系,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的科学化、规范化、科技化。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山东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等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第六条工人、职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和工作过程安全。
同时应当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
第七条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保护环境,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要求、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严格按照预案和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调查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的安全。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
本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
一、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爆炸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特种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严惩不贷。
四、安全生产宣传。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生产奖惩。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惩罚和处理。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等信息。
1.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则
1.本条例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公开下列安全生产信息: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及使用情况;
(4)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5)重大危险源及其管理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处理和整改情况。
十九、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1.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等。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十四、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福建安全生产条例

福建安全生产条例福建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为了加强福建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福建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生产单位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其次,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工程等特殊行业的安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福建省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矿山和建筑工程等特殊行业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因此,该条例对这些行业的安全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安全检查等工作。
此外,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还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同时,对举报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人进行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最后,该条例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规定。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综上所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对福建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明确,对于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福建省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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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条例
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指各省级政府为了保障本地区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个关于省安全生产条例的700字篇章。
为了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省安全生产条例》。
该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推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同时,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醒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重安全注意事项,防患于未然。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保障职工和一般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二个重点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确保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执行。
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也要做好,确保各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善后工作,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的影响。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三个重点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和交通运
输领域的管理。
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人员、设备和材料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和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进行。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后一个重点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要利用多种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综上所述,《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领域的管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平安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