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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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大全精品文档,仅供参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大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范本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手册大全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事业财务内控制度范本

事业财务内控制度范本

事业财务内控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单位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作为财务内部控制的主管部门。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应当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负责。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

第三章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内容第六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控制:对单位的财务预算进行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收支控制: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审批、监督和控制,确保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及时性。

(三)货币资金控制:对单位的货币资金进行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四)资产控制: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五)负债控制:对单位的负债进行管理,确保负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及时性。

(六)财务报告控制:对单位的财务报告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和披露,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与监督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追究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单位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财务处负责人、会计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财务运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涉及经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细节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并经相关决策机构审批。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处,下设会计科,负责整个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人领导,负责统筹和组织全单位的财务相关工作。

第八条会计科由会计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财务操作和账务核对工作。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审核部门,负责对全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和审核。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提供财务相关的咨询和支持,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费收入和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资金的申请和使用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严禁超出预算申请和使用资金。

第十三条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应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资金的保管和出纳工作应由专人负责,保证资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经济业务的核算和财务状况的核算。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按照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权益、费用等项目分类进行。

第十九条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应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原则的规定,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请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实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卖力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办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卖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研究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办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办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精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三篇

精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三篇

为了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财务控制,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从事财务管理的人员应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依法办事、保守秘密、搞好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二条各单位选配财务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严格考察,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曾因经济问题受到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含撤销)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从事会计和出纳岗位工作.第三条各单位要随时掌握财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第四条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人员.第五条各单位内部具体管理资金账户的机构应分别设立会计、出纳、稽核岗位,并明确岗位责任制.第六条会计、出纳、稽核业务应相互制约.出纳人员办理资金账户的收付款业务,必须由会计人员制单,按职能和权限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度银行账户资金,也不得将未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的付款票据留存抵库,无拨款依据不得拨付资金.稽核人员应对资金的收、付业务进行定期审核,并在会计凭证上签字.第七条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的文件.银行预留印鉴应为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本单位负责人名章、出纳人员名章.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办理定存或其他形式存款.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定期轮岗规定落实到位.(一)担任出纳的人员应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和对账工作.(二)单位实行印鉴与票据(支票)分管制度.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由保管人员签名登记.分管印鉴或票据(支票)的财务人员外出时,应将印鉴或票据(支票)移交给单位领导指定的人员暂时分管,严禁印鉴和票据(支票)由同一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鉴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三)出纳登记财务收支业务的出纳账,应单独设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采用三栏式的定本式账页,严格实行一年一本出纳账.不得用银行对账单代替日记账,也不得按会计账簿上的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额抄录,必须根据每日发生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也必须根据每日发生的会计凭证逐笔序时登记,年末将采用会计电算化登记的账页打印并按定本式出纳日记账的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按规定备份磁盘文档.出纳账簿由封面、扉页、账页组成.启用表应注明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出纳员名章和单位公章.(四)出纳员登记出纳账簿,要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一一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摘要清楚,登记及时.登记完毕,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五)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一账页的第一行写“承前页”;每一页的最后一行写“过次页”.每月登记完后,要在下行写“本月合计”,在“本月合计”下行写“本年累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标“——q——”表示.(六)按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使用财务专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告.第十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货币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设置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的情形以及其他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情形;对以前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是否及时进行整改;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单位应设立支票和其他票据领用簿,购买支票或其他票据,按编号登记;领用支票或其他票据,应由领用人在领用簿上签名.对作废支票应及时收回,并在支票领用簿上准确登记作废支票的号码.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按复核无误的收付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凭证所列金额收付现金时,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出纳人员付款时,报销人或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支票存根及有关凭证上签字.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每月应对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日记账进行抽查,并有文字记录.每月终了,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必须共同核对会计账簿与出纳账簿的银行存款和现金账目,共同清点现金实物量,编制现金盘点表,经会计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后,将签字盘点表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备查.对盘亏或盘盈的货币资金要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情况月报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每月末,会计、出纳人员在核对自己所管银行账户余额无误的基础上,认真填制“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核对表”,向本单位领导和监督机构汇报货币资金结存情况.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因暂离岗位需作临时性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由主管会计监交;因工作调离本单位(或本机构)办理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四份,由本单位内部监督机构参与监交.交接记录应由有关各方签名,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第十六条每年终,出纳人员应将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移交表、现金盘点表、支票领用簿等资料整理造册,交会计人员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管.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根据收入来源和管理方式,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开票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第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由单位财会部门统一收取并进行会计核算,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办理收款业务,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业务部门应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副本交存财会部门备案,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追缴责任.第十九条有政府非税收入征缴职能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更新与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文件,定期开展培训,确保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程序和责任制度.财政票据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每位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不得擅自扩大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第二十一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收入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和冲减支出的交易或事项是否真实;挂账多年的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进行追缴,确实无法追缴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理;已核销的应收款项是否按照“账销、案存、权在”的要求,保留继续追缴权利,明确责任人追缴义务;与收入相关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按照支付业务的类型,完善支出管理流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支出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支出限额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付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所有要素.重点审核单据凭证是否真实、合规、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报销凭据应附明细清单,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单据凭证与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相符.(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票应当进行备查登记.使用公务卡(加油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业务的实质内容及时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经济合同和专项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存财会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支出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挪用预算资金向无预算项目支付资金或用于对外投资的情形;是否存在采用虚假或不实事项套取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向其他单位划转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将本单位资金借贷给其他单位的情形;预付款项的转回或冲销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协同第三方套取资金的情形;与支出相关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凡不遵守本制度规定造成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财政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予以查处,对触犯刑律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范文一、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

它是一个强调预防的系统,旨在通过建立完善的系统和程序来防止错误和欺诈,从而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行政单位的内部控制是政府部门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它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控制监督组成,体现了与行政,管理,财务和会计系统相结合的组织管理结构,政策,程序和措施。

它是行政单位自我约束和标准化的过程,以应对风险,以履行其职能并实现总体目标。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近年来,我国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体系的要求,逐步实施了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直接支付工资、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国库集中收付等一系列财政支出改革,有效的解决了当前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行政经费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等,普遍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即使制定了内部经费开支标准,但仍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2.固定资产控制薄弱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

如未按规定建立起定期财产盘点制度,购置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责任不明确等,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及资产流失。

3.财务管理弱化财务部门的工作限于记账、算账、报账,与业务控制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票据管理不到位。

未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出现延期上缴收入,____公款问题;对使用后票据未能及时办理交验、核销,容易导致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1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2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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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保障单位财务资产和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单位治理效能,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定义和作用
(一)定义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单位财务管理目标,对财务会计活动中涉及到所有环节、重要性质和程度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加以控制,并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和内部告知的管理制度。

(二)作用
1、保护单位财务资产的安全、稳定和健康,使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2、确保单位财务信息实现真实、全面和准确的披露,保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3、提高财务会计活动的效率和质量,为管理层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帮助管理层做出科学严谨的决策。

三、内控职责划分
(一)部门负责人:制定有关财务政策、规定和目标,并为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二)内部审计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财务人员:执行内控制度,负责财务活动的准确、安全、及时地实施,对日常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

四、内部控制制度范围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算管理
1、制定年度预算和调整预算的规定,确保预算编制、审核、批准和实行的全过程受到监督和控制;
2、办理预算执行手续,保障资金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3、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二)财务核算
1、现金管理
①制定与现金收支控制有关的管理规定;
②建立日常收付款、资金汇划手续的审批、受理和登记制度;
③确保现金收取、汇缴及存放、支取等活动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银行存款管理
①制定与银行账户设立、使用、修改等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
②对存取款账户的开户注册和销户注销进行监督和控制;
③建立存款核对制度,确保存取内部安全控制有效。

3、现金票据管理
①制定与现金票据使用及财务票据管理有关的规定;
②建立现金票据审批、领用、使用、汇收入库等控制制度;
③确保票据使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4、固定资产管理
①制定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盘点、调拨、处置等管理规定;
②建立固定资产清单、档案资料等管理制度;
③确保固定资产的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三)财务预算进行
1、收入管理
①对收入的来源、形成及财政上的归属进行监督和控制;
②建立收入报告制度,确保收入核定和结算工作正常有效。

2、支出管理
①对支出的分类、标准及支付程序进行监督和控制;
②建立支出批准、授权、支付和核查等管理制度;
③确保支出的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四)财务报表编制
1、会计核算
①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保证账目应有据可查,数据清晰准确;
②建立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2、财务报表编制
①建立编制财务报表的规定和程序;
②对编制的财务报表科目、帐目和数额等进行审核和控制,确保报表填报的真实准确。

五、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一)制度建设
1、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制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编制和实
施方案;
2、确定内控制度的结构、内容、范围和责任划分;
3、制订各项内部控制程序和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工作细节。

(二)制度宣传
1、加强内部控制意识和培训;
2、对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制度实施
1、制定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明确规定,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2、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六、内控制度的改进
实际运行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和短板,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改进。

改进方式包括: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宣传与培训以及经费的保障。

2、加强内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目前制度所存在的误区和漏洞。

3、将制度适当地与现有系统加以整合,以更好地支持制度的执行。

4、对制度进行进一步优化,提高其实施效率和准确性。

七、内控制度的监督和评价
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需要依据内部控制程序和评价系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并及时汇报运行情况,发现制度缺陷和不合理的规定,并提出改进意见。

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承担有明确要求,对问责行为要进行纪律监督。

八、总结
本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标准规范,旨在为行政事业单位在其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提供指导和帮助。

如有在实际应用中遇到的难点,请及
时向内部审计员等相关人员咨询,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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