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大厅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审批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批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审批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审批类档案。
第三条审批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本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业务科室负责审批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审批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七条审批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立卷要求进行立卷;(三)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四)档案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并附上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安全第九条审批档案的保管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七防”措施。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防潮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查阅、借阅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二)保护档案;(三)便民高效。
第十四条档案查询应按照档案查询程序进行,确保查询结果准确、及时。
第十五条档案查询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询人应出示有效证件;(二)查询人应说明查询目的;(三)查询人应遵守档案查阅、借阅规定。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安全、环保。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销毁范围。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建设和利用等方面。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贯彻“谁建档谁负责,谁管理档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全员参与、全程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档案工作的正确性和廉洁性。
第二章档案建设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行政审批活动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档案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必须按照规定分类、编号、装订,并制定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修复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制定档案借阅管理办法,规范档案的借阅流程和安全控制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露。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原则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档案的安全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编制目录和索引,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归档,确保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新的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审批文件档案整理制度范本

审批文件档案整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审批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安全性,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批部门在进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审批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效率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各级审批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审批活动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包括审批申请、审批决定、附件、会签意见、审批流程等相关材料,应由审批部门负责收集。
第六条文件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审批活动的类别、时间顺序、文件性质等要素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资料应齐全、完整,无遗漏;(二)文件资料应按照分类顺序编号,标签清晰;(三)文件资料应去除无效、重复、损坏的部分;(四)文件资料应去除不属于审批活动的无关材料;(五)文件资料应进行装订、加固,确保档案的耐久性。
第八条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类别、档案日期、档案状态等信息,便于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三、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审批部门应在审批活动结束后,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
第十条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文件性质等要素进行排列,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档案室(柜)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等功能。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范围、借阅程序、借阅期限等要求,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十四条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审批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所有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批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四)信息化管理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各科室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标准,及时、准确地收集行政审批档案;(二)档案收集应包括行政审批文件、电子文档、声像资料等;(三)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要求进行;(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档案整理应实行终身负责制,由各科室对档案内容负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二)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磁等安全措施;(三)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使用(一)档案使用应遵循档案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公布档案内容;(二)档案使用应填写《档案借阅单》,办理借阅手续;(三)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损坏或遗失档案。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价值进行鉴定;(二)鉴定后的档案,符合销毁条件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九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专人负责;(二)档案销毁前,应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第十条信息化建设(一)加强审批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二)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提高档案查询、检索效率;(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行政审批制度管理

行政审批制度管理对于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维护职业的发展秩序,也保障了员工的利益。
那么,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行政审批制度管理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行政审批制度管理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
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二条档案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公正、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透明公开、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档案管理应做到全过程管理、全员参与、全面质量控制。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设立档案管理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档案管理的实施和监督;(三)负责档案的登记、收集、整理、归档和检索;(四)组织开展档案的电子化建设;(五)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档案的利用和服务;(六)负责档案的借阅、归还和销毁工作;(七)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料宣传教育;(八)进行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档案保密工作;(九)积极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并完成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重要原则、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
第十条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二)档案登记、收集、整理、归档和检索的规定;(三)档案电子化建设的要求;(四)档案利用和服务的规定;(五)档案借阅、归还和销毁的程序;(六)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料宣传教育的要求;(七)档案保密和安全防范的规范;(八)档案管理的评估和监督。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制度应经过内部审查、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五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流程应明确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档案登记:对获取的新档案进行登记,包括档案的基本信息、来源、目录等;(二)档案收集: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档案归档:将已经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和易于检索;(四)档案检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档案的检索和提取,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五)档案利用:对外提供档案的利用和服务,满足各方的需求;(六)档案借阅:对内提供档案的借阅服务,确保借阅程序和安全性;(七)档案归还:归还借阅的档案,并进行确认和整理;(八)档案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时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所遵循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高效和安全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档案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2. 档案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3. 档案管理流程:规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借阅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4. 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如档案分类、编目、标识、保管、传递和备份等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档案管理规范:明确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包括档案的保存期限、整理标准、安全存储条件等,确保档案的规范管理。
6. 档案管理培训:组织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7. 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和安全,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旨在确保中心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保护和利用行政审批活动的相关档案,为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档案管理职责1. 中心设立档案管理组织,负责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a. 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b. 负责行政审批活动的档案收集、整理、分类、编目和归档工作;c. 组织档案的保管、借阅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性和可追溯性;d. 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e.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f. 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和档案信息咨询服务,满足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需求。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1. 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档案收集工作计划,并按时收集行政审批活动相关的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按照分类和编目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3. 整理工作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的目录、附件和相关材料的齐全性和一致性。
四、档案的保管和借阅1. 中心应建立安全、稳定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保存性。
2. 档案的保管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包括档案的装裱、封装、标识和记录。
3. 档案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不被篡改的保证。
五、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1. 中心应大力推进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2. 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应包括档案的扫描、整理和存储,确保电子档案的格式和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档案检索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供快速、准确的档案查询和信息咨询服务。
六、档案的销毁和移交1. 档案管理组织应制定档案销毁和移交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的清理和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包括销毁申请的审批流程和销毁日志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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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须设立文件档案柜,窗口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制。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接到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后,依据审批规定,对当场能够办结的审批事项,其申请材料经登记整理后,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管理;对当场不能办结的审批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封入档案袋中,由主管部门指定人员将文件档案取回;对需联合审批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将有关材料转交或分送联合审批部门。
第四条窗口主管部门指定人员及联合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取件时,须同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转接件登记手续,注明取件时间、取件人、经手人等事项。
主管部门和联合审批部门在接、取回文件档案后,在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须妥善保管,审批事项办结归还时须保持文件档案的完整。
第五条文件档案归还窗口时,窗口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归还文件档案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掉页、损毁现象,确保各类文件档案在运转过程中不丢失。
第六条对办结的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主管部
门和联合审批部门的答复意见及相关材料后,由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对象,交接件过程中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第七条各窗口部门须对收集的文件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对已经办结的文件档案进行统一整理、分类、排序、盖章、装订,保证资料齐全,目录清晰,管理规范,方便日常查阅。
第八条凡借阅文件档案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填写借阅单,并经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及当事人签字,写明借阅目的、文件档案类别、件数、借阅期限等。
借阅单位人员应按时将文件档案归还,不得拖延和私自留存或转借他人,窗口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归还文件的齐全和完整程度。
第九条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坚决杜绝文件档案丢失和私自销毁文件档案情况。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