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完整版)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湘潭县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和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动物疫病防控物资(以下称防疫物资)是指用于采样、疫情诊断、疫情处置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消毒药、防护服等一系列物资和设备。
三、防疫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四、湘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物资的计划、储藏、发放和管理;乡镇动物防疫站负责本辖区内动物防疫物资的储藏、发放、使用和管理。
五、防疫物资入库应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标明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并有物资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六、防疫物资出库应根据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发放,发放时填写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上标明领取单位的名称和应急物资的名称、单位、数量等内容,并有签发人和乡镇领用人的签名。
七、防疫物资保管员依据物资领用单发放,定期核查防疫物资的库存情况。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一、规范上墙动物防疫制度式样规格高90cm____宽60cm可结合实际按比例缩放尺寸。
材料贴kt等轻型材料包____mm银色细边。
底色标准色c:____m:88辅助色k:10参照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标志用国家发布的原图颜色。
字体标题为方正大标宋白色居中正文为白色黑体字字号可根据实际调整排版应庄重、大方、美观。
上墙各制度应统一制板并悬挂在墙体醒目位置做到并列成排、摆放整齐、位置适当。
二、严格督促执行动物防疫制度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养殖场小区的动物卫生监管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制度规范动物防疫活动管理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第一章防疫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制度管理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效保障畜牧业生产“无疫”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羊破伤风、羔羊痢疾、羊大肠杆菌病、羊五号病、羊肝片吸虫病、羊双口吸虫病、羊瘤胃膨气病、羊疥癣病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____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
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免疫标识。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模版(2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模版(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3篇)

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生物制品库、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库房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兽医专业知识和生物制品使用管理知识。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各类药品、物资,对因上述情况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生物制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纪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单位领导、生物制品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8、要保证经常对生物制品库房设施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维修。
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防疫物资的有效储备和安全使用。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 储备计划:制定定期更新的防疫物资储备计划,包括所需物资种类、数量和储备时间。
这应该根据预测的需求和风险评估进行制定。
2. 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物资质量和供应商的信誉度。
还应建立多渠道供应网络,避免对单一供应商过度依赖。
3. 储存设施:建立安全、适宜的储存设施,确保防疫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储存设施应具备通风、干燥、防潮、防火等条件,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盗系统。
4. 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系统,定期检查和更新库存,确保物资的有效期限和质量安全。
制定物资的使用和分配标准,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和浪费。
5. 安全控制:建立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限制物资的接触和使用。
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可以接触和使用防疫物资,确保其正确使用和不被盗窃。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
对养殖场工作人员的防疫培 训、考核和日常管理进行评 估,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 的防疫管理制度 根据疫情形势和养殖场实际情况 ,不断完善防疫管理制度,提高 防疫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动物防疫合作与交 流,引进国外先进的防疫理念和 技术,提高我国养殖场防疫水平 。
防疫制度
养殖场应建立严格的防疫制度,包括定期消毒、疫病监测、免疫接种等,确保动 物健康和安全生产。
养殖场人员管理
人员培训
养殖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疫意 识和技能。
人员防护
养殖场员工应遵守卫生规定,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 护用品,以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03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动物引进与检疫
制定严格的动物引进制度
养殖场应从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种畜禽场引进动物,并建立引 进动物档案。
实施检疫申报
养殖场在引进动物后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并接受对引 进动物的检疫和监督。
隔离观察
引进的动物应进行隔离观察,确保无异常健康状况后再混群饲养。
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制定疫病预防计划
实施免疫接种
养殖场应根据当地疫情和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的疫病预防计划。
根据预防计划,定期对适龄动物进行免疫 接种,并建立免疫档案。
做好消毒工作
疫情报告
定期对圈舍、场地、用具等进行消毒,并 保持圈舍清洁卫生。
如发现动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 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建立疫情监测体系
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体系, 对动物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及时发 现和处理疫情。
设立疫情报告员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动物防疫工作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动物防疫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场(或养殖区域)内的所有动物防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家畜、家禽、宠物等。
三、人员管理1、养殖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动物防疫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动物防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养殖场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养殖区域前应穿戴工作服、鞋、帽,并进行消毒。
四、养殖环境管理1、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居民区、水源地、交通要道等场所。
2、养殖场布局合理,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等分区明确,并有相应的隔离设施。
3、养殖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消灭蚊蝇、老鼠等有害生物。
4、合理处理养殖废弃物,实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五、动物引进管理1、引进动物时,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养殖场引进,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引进的动物应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不少于 15 天,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合群饲养。
3、禁止从疫区引进动物。
六、动物饲养管理1、按照动物的不同生长阶段和生理需求,提供合理的饲料和饮水,保证营养均衡。
2、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3、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七、免疫接种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国家规定,对动物进行免疫接种。
2、免疫接种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确保免疫质量。
3、建立免疫档案,记录动物的免疫接种情况,包括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剂量、接种人员等。
八、疫病监测与报告1、建立疫病监测制度,定期对动物进行疫病监测,及时掌握疫病动态。
2、发现疑似动物疫病时,应立即隔离病畜,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动物防疫应急物资是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关键物资基础。
为了加强这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提高调配和保障能力,确保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提供坚强的支持,我们根据"严格管理、及时调动、满足需求"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应急物资种类:包括消毒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疫苗、检验检测试剂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
储备管理基本原则:遵循有效、实用、节俭的原则,储备数量根据实际应急需求确定,实现日常与应急储备的结合。
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人保管、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落实岗位责任制。
应急物资计划与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兽用生物制品及应急物资实行计划与采购管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需要制定年度计划。
应急物资采购前需提前审批,通过合法途径采购。
应储备充足的兽用生物制品和应急物资,并及时补充库存。
出入库管理措施: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入库时仔细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实行"六核对"制度,合格后填写入库单。
出库时填写"应急物资领用单",经审批后发放。
应急物资一般不外借,外借需经局领导同意,及时收回,如有丢失由借用人赔偿。
储备库基本条件及管理方式:应急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具备储运条件的地方,防止物资被挪用、流失和失效。
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保证质量。
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定期检查,确保物资不受潮、变质或损坏。
保管员每月定期检查物资,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出入库记录。
管理责任人职责:保管员需在岗,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发放及时、准确。
动物防疫监督处负责制定年度计划,编制储备目录,确定储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负责物资的仓储、领用、盘点等管理工作。
综合处负责经费保障,监督管理采购和储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管理问题。
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仓库管理的规范,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物防疫仓库是指专用于存放动物疫苗、药品、防护用具等防疫物资的场所。
第三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适用于动物防疫仓库的管理工作,是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并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储存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做出处理。
第八条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仓库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九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不断完善,适应动物防疫工作的发展需求。
第二章仓库管理第十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确保仓库的结构稳固、通风良好,并配备适量的防火设施。
第十一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根据不同物品的性质、用途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标识。
第十二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仓库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建立详细的仓库清单,包括物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实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存货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仓库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包括入库、出库记录、盘点记录等。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新物资时应当认真核对数量和质量,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九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仓库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出库操作,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动物防疫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对出库的物资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凌水街道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确保辖区动物免疫质量及物资正常供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疫苗、免疫证和耳标等是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物资,必须由专人负责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等工作。
三、防疫物资必须按照规定渠道获取,即村级动物防疫员只能在凌水街道动物防疫部门领取。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领取的防疫物资只能本人亲自使用,不能交给其它人使用,更不能私自买卖或转让等。
五、疫苗保管
(一)做好入库、发放记录,必须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时间、失效时间等内容。
(二)疫苗放入冰柜(箱)前,要检查冷藏设施,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存放在冰柜(箱)内,严禁出现因冷藏问题导致疫苗失效情况。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领取疫苗时,可按85%左右的利用率进行发放。
(四)疫苗在运输途中,必须放在有保温箱内,并尽快使用或运回。
(五)及时上报效疫苗损失情况,并做好有关报损记录。
(六)在使用疫苗及其他防疫物资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使用。
六、冷藏设施管理
(一)保管员要定期检查冷藏设施运行情况。
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检修,确保疫苗质量。
(二)疫苗冷藏设施只能保存疫苗及其他防疫物资,不能存放其他物品。
七、免疫标识管理
(一)在入库、发放时,必须做好记录,载明数量、耳标和免疫证明的号码、时间、领取人签字等内容。
(二)猪、牛、羊等牲畜按“一畜一标一证”发放(佩带)免疫标识,家禽按一户或同一群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防疫档案。
(三)耳标破损严重或脱落的,及时做好补带并登记。
(四)回收的耳标要按规定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免疫耳标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请按《畜禽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