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票的发行方式制度格式
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1996.12.26•【文号】证监[1996]12号•【施行日期】1996.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6年5月17日实施日期:2006年5月18日)废止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199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37号文,切实做好1996年度新股发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选择企业标准的问题为了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1996年新股发行采取“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管理办法。
各地、部门在执行1996年度新股发行计划中,优先考虑国家确定的1000家特别是其中的300家重点企业,以及100家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56家试点企业集团。
在产业政策方面,要重点支持农业、能源、交通、通讯、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从严控制一般加工工业及商业流通性企业,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暂不考虑。
各地、各部门应推荐经济效益好,主业突出,发展潜力大,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和使用问题为了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经济工作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各地、各部门在选择发行公司时,要注意审查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使用情况。
公司投资项目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获得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
公司所募资金不按招股说明书使用,而且又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或虽经法定程序批准但有欺骗性质的,一经查实,中国证监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关于资产评估问题股份有限公司在筹建时已依法进行过资产评估的,在公开发行股票时,一般不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但以下情况除外:1、公司设立时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公司上报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时仍不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应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股票的发行制度

股票的发行制度股票的发行制度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的一种制度,它是一个由政府管理的系统,用于规范股票的发行、交易和监管。
股票发行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股票的发行制度规定了企业如何选择发行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发行、配股等方式来发行股票,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是指企业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股票。
定向发行是指企业向特定的投资者或机构发行股票,通常用于筹集大额资金或引入战略投资者。
配股是指企业向现有股东发行股票,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其次,股票的发行制度规定了企业发行股票的条件和审批程序。
企业在发行股票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经营年限要求、财务状况要求等。
同时,企业需要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发行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审批程序通常包括初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再次审查等环节,确保企业的发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三,股票的发行制度规定了企业如何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企业在发行股票之前需要编制和披露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如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等,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风险提示等。
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来了解企业的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最后,股票的发行制度规定了股票的交易和监管方式。
股票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者交易场外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买卖股票的操作。
同时,证券交易所和相关监管机构会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股票的发行制度是一个重要的金融制度,它规范了股票的发行、交易和监管,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促进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只有建立健全的股票发行制度,才能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的融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的投资环境。
股份发行与流通

股份发行与流通股份发行和流通是现代企业股权交易的重要环节,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股份发行和股份流通两个方面,探讨其相关内容。
一、股份发行股份发行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来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股权的行为。
股份发行可以是初次公开发行(IPO)或非首次公开发行。
无论是IPO还是非IPO,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 发行对象股份发行的对象通常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它们通常拥有较大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投资经验。
个人投资者是普通投资者,他们参与股份发行旨在获得资本增值和分红收益。
2. 发行方式股份发行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是指向广大投资者通过公开的方式发行股票,这种方式透明度较高,投资者参与度广泛。
非公开发行是指向特定目标投资者发行股票,一般由机构投资者参与,具有相对较高的灵活性。
3. 发行价格股份发行价格是指投资者购买股票时需要支付的价格,一般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的需求和情况确定。
发行价格的确定对于公司和投资者都非常重要,过高可能会导致股权难以销售,过低则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股份流通股份流通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和流通的过程。
股份流通对于提高市场活力和股东的流动性至关重要。
1. 交易市场股票的流通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交易市场进行的,其中最主要的是股票交易所。
股票交易所是一个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投资者可以在这里进行买卖股票的交易。
交易所的建立和运营需要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2. 交易方式股份交易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现金交易和证券交易。
现金交易是指投资者使用现金购买或卖出股票,交易清算资金通过银行系统结算。
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使用证券作为交易媒介进行买卖,交易清算通过证券公司完成。
3. 交易手续费股份流通过程中,交易者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给证券公司和交易所作为交易费用。
公司股票发行制度与上市的基本程序

(2)额度控制与否之间的矛盾我国的市场经济在自由度、开放度、竞争度等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市场资源(尤其是资本)的稀缺性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在短时期内很难消除,资源争夺战将会愈演愈烈。然而,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又很难接纳全部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股票,因此,在核准制下,额度控制与否的矛盾始终很难解决。
很显然注册制市场化程度较高,像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将产品信息真实全面地公开,至于产品能否卖出去,以什么价格卖出去,完全由市场需求来决定。当然,这种发行审核制度对发行方、券商、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它与核准制相比,主要有以下差异:1、注册制门槛要低一些,不要求发行人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风险较高公司的股票(比如:亏损公司)也可以上市发行。
(4)、不利于培育成熟的投资者,也使政府和证券监管部门处于矛盾的焦点因为,在核准制下投资者极易滋生对核准机构的依赖心理,错误地认为经过核准发行的股票一定具有较高投资价值,而自己不去进行投资判断,而一旦因此招致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审核机构可能成为投资者斥责的对象。
二.注册制
注册制是与核准制相对应的一种股票发行制度。注册制:也叫做“信息公开制”,证券主管机关对证券发行人发行有价证券不作实质条件的限制,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只需全面、准确地将投资人为判断证券性质、投资价值所必需的重要信息和材料作出充分地公开,经证券主管机关确认公开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即可允许其发行。也就是说,某种证券只要按照发行注册的一切手续,提供了所有情况和统计资料,经证券主管机关对实施形式要件审查并合格后予以注册,即可公开发行。注册制强调公开原则,即发行人必须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一切资料,并向社会公开,以供投资者了解、判断、选择。其法理依据是什么呢?“理性经济人”理论
从98年2月到99年3月,每股税后利润=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权平均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数×(12-发行月份)/12]。这种方法既关注未来的业绩,又考虑发行当时的情况,为避免人为操纵预测利润,证监会还规定:若年报利润比盈利预测低20%以上的,除了要作出公开解释和道歉外,证监会根据情况实行事后审查,对有意出具虚假盈利报告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推荐:企业管理:股票一级市场的发行方式

企业管理:股票一级市场的发行方式股票一级市场的发行方式:股票的发行方式,也就是股票经销出售的方式。
由于各国的金融市场管制不同,金融体系结构和金融市场结构不同,股票发行方式也有所不同。
如果按照发行与认购的方式及对象,股票发行可划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如果按是否有中介机构(证券承销商)协助,股票发行也可划分为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或叫委托发行);若按不同的发行目的,股票发行还可以区分为有偿增资发行和无偿增资发行。
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事先不确定特定的发行对象,而是向社会广大投资者公开推销股票。
非公开发行又叫私募,是指发行公司只对特定的发行对象推销股票。
非公开发行方式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采用:1、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2、内部配股;3、私人配股,又称第三者分摊。
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或称发行公司自办发行,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
间接发行又叫委托发行,是指发行者委托证券发行承销中介机构出售股票的方式。
股票间接发行的方式,与债券的间接发行方式一样,也分为代销发行、助销发行和包销发行三种方式。
有偿增资发行,就是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方能获得新发股票。
一般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私募中定向发行的股票都采用有偿增资的发行方式。
无偿增资发行,是指股份公司将公司盈余结余、公积金和资产重估增益转入资本金股本科目的同时,发行与之对应的新股票,分配给公司原有的股东,原有股东无需缴纳认购股金款。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股票发行规定

股票发行规定股票发行是一种企业融资的方式,也是投资者参与企业股权投资的方式。
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各国都会制定股票发行规定。
股票发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在发行股票时必须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前景展望、风险提示等。
这些信息需要通过公告、招股说明书或网上披露等方式进行公开,确保投资者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发行方式:股票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发行、配股等方式进行。
公开发行是指企业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市场购买;定向发行是指企业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通常是机构投资者或特定的个人投资者,发行价格和数量也会有所不同;配股是指已经发行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新发行股票的权利,以维持其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
三、发行对象:股票发行主要面向两类对象,一是普通公众投资者,二是专业投资者。
普通公众投资者指的是个人投资者或非专业性机构投资者,他们在购买股票时需要经过一定的资格审查和风险评估;专业投资者指的是具备一定投资经验、资金实力和专业知识的机构投资者,他们在购买股票时享有更多的投资自由和灵活性。
四、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是指企业发行股票时确定的购买价格,可以通过发行前后市场评估、投资机构定价、询价等方式确定。
发行价格的确定需要考虑企业的估值、市场需求、发行规模等多种因素,并经过证券监管机构审批。
五、监管要求: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票发行必须符合当地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这包括企业申报、审核、上市和定期报告等事项,以及对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措施。
股票发行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权益,防止市场的混乱和不公平竞争。
企业在进行股票发行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投资者在参与股票投资时,也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我国发行股票的方式

新股公开发行(IPO)的方式汇总——新中国证券市场设立以来一、向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但是,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且应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
二、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进行配售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时,应当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公开发行股票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配售后剩余数量的50%。
另外,对询价与申购、资金的收取与支付、股份登记都有相关的规定。
三、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进行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进行配售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公开发行股票。
以上海交易所为例,上网资金申购的规定涉及申购时间、申购单位上限、申购配号、资金交收级透支申购的处理。
另外,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流程和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缩短流程都有相关的规定。
四、首次公开发行的其他方式(新中国股票发行市场上曾经出现过的)1. 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方式,指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日内,将全额申购款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转存银行专户进行冻结,在对到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股票的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出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余额返还投资者的股票发行方式。
2.全额预交款、比列配售、余款转存“全额预交款、比列配售、余款转存”方式在全额预缴和比例配售阶段的处理方式与“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的处理方式相同,但申购余额转为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计算。
其中,该存款为专项存款,不得以前存取,具体的操作程序比照“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方式的程序执行。
3. 与储蓄存款挂钩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是只在规定的期限内无限量的发售专项定期存单,根据存单,根据存单的发售数量、比准发行数量和每张中签存单可认购股份数量的多少确定中签率,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决定中签者,中签者按规定的要求办理缴款手续的新股发行方式。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股票发行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和促进股票发行过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逐步趋于规范和健康。
下面就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探讨。
一、发行主体我国股票发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可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和非公开发行等方式进行股票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是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出售股票,以实现融资的一种方式。
再融资是指已经上市的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再次公开出售股票。
非公开发行是指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常包括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等。
二、发行程序股票发行程序通常包括发行申请、发行审批、发行公告、发行定价和发行交割等环节。
公司在决定发行股票前,需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发行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发行审批程序。
发行公告是公司公开向社会公布发行计划和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并作出投资决策。
发行定价是指公司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并公布在发行结果公告中。
发行交割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向认购人交付股票,并将股票上市交易。
三、发行条件我国股票发行制度规定,公司在发行股票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公司股本结构、盈利状况、法律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等。
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发行股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公司还需满足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发行条件,包括资本实力充足、经营稳健等方面。
四、发行监管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由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发行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中国证监会会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同时,证监会还会对公司的发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五、发行效果股票发行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融资,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
通过股票发行,公司可以融资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方式
股票的发行方式是指发行公司采取什么方法和渠道使自己的股票为投资者所认购。
股份有限公司对股票发行方式的选择,对于发行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选择适合公司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心态的好的发行方式,可以使公司及时募足所需资本,保证经营计划的实现。
股票发行方式按照中介人参与发行股票的程度分类,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方式。
直接发行又称为自营发行、代销或推销,这种发行方式是由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承担发行股票的责任和风险,而股票发行的中介人--证券经营机构只是做协助性工作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具体做法是,发行公司与依法设立的证券机构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发行股票,承销机构按委托的价格销售股票,在发行期结束后,销多少算多少,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公司,不承担风险,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有关费用。
间接发行又称为委托发行或包销,指股份有限公司把股票发行委托给证券经营机构发行,由证券经营机构包干,收取股票发行的差价收益,承担发行风险。
具体做法是,发行公司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股票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先以自己的名义买下股票发行人的全部股票,然后,再将股票转售给投资者。
证券商包销股票,是用略低的价格从股票发行人手中买进股票,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卖价与买价的差额则为证券商的包销收入。
对发行期结束后未售出的股票,证券商不能退还发行人,必须自行承担风险。
以上两种股票发行方式各有利弊,直接发行可使公司控制发行过程,发行成本也较低,若在内部发行,则无需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资料。
但这种发行方式费时多,社会影响小,不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且需要一定的专职人员。
间接发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募足资本,且手续方便,风险较少,还可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司知名度。
不足的是,发行成本较高,且要向社会提供发行股票的有关资料。
股票发行方式按照是否办理公开发行股票审核事宜分类,又可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办理有关发行审核程序,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公司,可以申请股票上市成为上市公司,也可不必申请上市。
公开发行使股票的发行面广,有利于股权分散,有利于克服垄断,有利于提高发行的质量信誉,因而,有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大多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是指发行公司不办理公开发行的审核程序,股票不公开对外销售,只向公司内部职工或特定对象定向出售,如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就是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由上述知,公开发行可以是直接发行,也可以是间接发行;直接发行可以是公开发行,也可以是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只能是直接发行;间接发行只能是公开发行。
中国公司法强调: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