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模板 武汉工商局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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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模板武汉工商局标准版

公司章程模板武汉工商局标准版

亠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本公司章程范本适用于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成立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组织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本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三、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使用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四、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XXXXXXXXX!同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XX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股东住所:XXXXXXXXXXX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股东住所:XXXXXXXXXXX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3、……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023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是一家依法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为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业务。

第五条公司地质公司注册地位于X。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股东公司共有X名股东,其中中方股东占股比例为%,外方股东占股比例为%。

第七条股权变动股东可依法将其持有的股权在公司内部进行转让,但需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股权变动手续。

第八条股东会议公司设立股东会议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决议需以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为依据,其中法定股东会议应有全体股东参加,并以三分之二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董事会及董事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派任董事共同组成。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董事会成立后需选举一名董事会主席。

第十条经理层公司设立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领导,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和决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开X次。

董事会会议需有两名董事参加,并以过半数董事的同意形成有效决议。

第十二条经理层职权和管理经理层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决策、人员管理和资金运作等事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记录和报告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记录和报告工作。

财务报告需定期报送董事会和股东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分红政策公司的净利润分红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税务管理公司遵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纳税,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可由股东会议决定,需经过全体股东三分之二的同意。

第十七条清算程序公司解散后,由董事会任命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工作,包括清算资产、清偿债务和处理剩余财产等。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版doc(1)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版doc(1)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版.doc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从事X业务的开发和销售;2.提供X服务;3.进行相关技术咨询和培训。

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整,实缴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整。

四、公司组织形式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中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1.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X位执行董事和X位非执行董事。

2. 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1.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计划;2.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3.审议和决定重大投资和合作计划;4.选聘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5.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6.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3. 董事会的运作a. 会议召开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X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会议通知应提前X 天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b. 决议的形成董事会的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半数的表决通过,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决议书中。

1. 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X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X位职工代表监事和X位外部监事。

2. 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公司财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3. 监事会的运作a. 会议召开监事会至少每年召开X次会议,由监事长召集。

会议通知应提前X 天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b. 决议的形成监事会的决议应由监事会成员半数的表决通过,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决议书中。

公司设立X名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行政职权。

八、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的组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公司的股东组成,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决定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2. 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1.审议和决定公司章程的修订;2.选举和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3.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4.审议和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财务报表和利润分配方案;5.对重要合同的审议和批准。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版(通用)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版(通用)

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版(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及注册地1.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1.2 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第二条公司类型2.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2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三条经营范围3.1 公司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1] - [经营范围2] - …3.2 公司业务范围: - [业务范围1] - [业务范围2] - …第四条公司目标4.1 公司使命:[公司使命] 4.2 公司愿景:[公司愿景] 4.3 公司价值观: - [价值观1] - [价值观2] -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五条董事会5.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长:[董事长姓名] -董事:[董事1姓名]、[董事2姓名]、… -监事:[监事1姓名]、[监事2姓名]、…5.2 董事职责: - 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决策 -监督公司的日常运营 - 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5.3 董事选举: - 董事的任期为[任期年限]年,可连任 - 董事的选举由股东大会进行第六条总经理6.1 总经理:[总经理姓名] 6.2 总经理职责: -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 落实董事会的决策 -统筹各部门工作并协调合作第七条部门设置7.1 公司部门: - [部门1名称] - [部门2名称] - …7.2 部门职责: - [部门1职责] - [部门2职责] - …第八条股东权益8.1 股东权益: - 股东享有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 -股东享有按股份比例投票表决权8.2 股东权益变动: -股东权益变动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定程序第九条增减资和转让股权9.1 公司增减资方式: - [增资方式1] - [增资方式2] - …9.2 股权转让: - 股权转让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办理相关程序第十条股东大会10.1 股东大会职责: - 审议和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 -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 - …10.2 股东大会召开: -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提前通知股东第十一条财务报告11.1 财务报告: -公司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时向股东公开财务报告11.2 财务审计: -公司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合规第十二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12.1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由股东大会决定 -利润分配应合法合规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12.2 亏损弥补: - 亏损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补足 - 亏损补足应合法合规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三条公司解散和清算13.1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13.2 公司清算: - 公司清算由董事会组织并指定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处理公司资产和债务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 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14.2 公司章程备案: -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其他事项需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结束语内容为公司章程范本工商版(通用),旨在为公司的组织管理提供指导。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总则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产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商议,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但责任。

3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1 、公司名称:2 、公司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名称和姓名1 、法人:2 、自然人: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 、股东的权利:(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准备设立的暂时银行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工商局模板公司章程

工商局模板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设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万元。

第六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应与注册资本相等。

第七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缴纳出资。

第八条公司设立后,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三章股东及股权第九条本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股东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额为[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时间为[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四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第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副董事人数]名。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第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 。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 。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 元。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其他)。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 担任。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为:_____ 。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其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六)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四)不得抽逃出资;(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认缴。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建立并规范双方的经济合作关系。

二、甲方义务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机构的要求,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并完成工商局注册。

2. 甲方承诺自行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乙方义务1.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与甲方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并负责章程的执行和监督。

2. 乙方应配合甲方,积极参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资和贷款担保等。

四、公司经营1.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或有悖道德伦理的经营活动。

2. 公司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做好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管理和维护等工作,以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五、合同期限和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年。

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严重损害对方权益,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 在合同到期之前,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到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并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本条款约束双方在合同终止后仍须遵守。

七、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最终的约束力。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2. 本合同的各条款应具有可分割性,若其中任何一条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具有可执行性,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乙方(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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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适用于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成立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组织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三、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使用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四、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XXXXXXX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XX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股东住所:XXXXXXXXXXX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股东住所:XXXXXXXXXXX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3、……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出资比例:XX %出资形式:XX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出资比例:XX %出资形式:XX3、……第十三条股东认缴出资额于公司设立前一次性缴足。

或:第十三条股东分期出资,首期缴纳注册资本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股权转让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的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

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执行董事第二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或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

经理对执行董事(或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或:第三十七条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决定产生。

或:第三十七条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

第九章监事第三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或2名)。

监事由股东会委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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