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重庆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第四章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六章附则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2005年6月9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包括通乡、通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地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举报。有关单位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条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种交通规费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达”、“通畅”公路建设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村民自治组织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等自行筹资、投劳修建农村公路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对修建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六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交通部、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合理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重庆市公路局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交通部、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组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组织,并设专职人员承担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第八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九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履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职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重庆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指导、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参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抽查活动,收集整理工程质量信息,分析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状况,总结交流经验。

第十条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对农村公路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状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收集和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定期向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四)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组织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验收前的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并参与工程验收。

(六)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活动。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程序简化、高效务实的原则,坚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方针。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或交通规费投资的农村公路项目,监督覆盖面应达到100%.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监督通知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根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申请及时进行质量检测鉴定,质量检测鉴定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三条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要点:(一)质量监督工作应着重把好工程“开工、施工、交工”关,体现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二)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应放在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相关要素上。监督施工、监理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三)开工前准备阶段。熟悉和了解工程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情况,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和当地施工条件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审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监理工作计划的可行性;检查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四)施工阶段。监督人员应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到施工现场巡回监督检查,重点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主要材料、各种配合比设计、关键工序、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质量通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以下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

1、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路用性能及匹配数量进行检查,对拌合设备的计量装置和所生产的混合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对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抽查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资质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等;

3、重点检查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查常规试验的操作、数据处理和真实可靠性;

4、按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重点对原材料质量、混合料配合比试验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必要时进行抽样对比试验;对路基填筑厚度、压实度、弯沉、排水及防护工程断面尺寸等进行抽查;对路面面层、基层混合料质量、拌合、摊铺、碾压工艺进行抽查;对桥涵构造物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对混凝土拌合工艺及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职责。对不作为或玩忽职守,造成工程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一)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过程负责,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质量责任人。

(二)质量责任人应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确定,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主动向当地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监督检查,支持社会和舆论监督。统一协调施工中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社会公示,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在工地现场设置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额、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五)主动申请质量鉴定,并配合鉴定、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一)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公路建设特点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对设计质量负责。

(二)遵循因地制宜原则进行设计。根据当地实际,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选择适宜的技术标准。通乡(镇)公路可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原则上要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通行政村公路可进行简易设计,可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但要具备路线走向图、路线纵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

(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力求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合理用地,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改建工程应在现有公路基础上提高路面等级,设置必要的基层、垫层,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保证农村公路合理使用年限。

(四)农村公路建设的设计服务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安排,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应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一)必须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二)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责任到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合、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对不具备建立工地实验室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通过协议形式,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满足质量控制和检测评定的需要。

第十八条监理及其质量责任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推行社会监理制度的项目应依法实行招标确定监理单位,规模较小的项目可按区域采取项目捆绑方式招标社会监理或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项监理组,建设单位(业主)可采取适合项目特点的监理方式,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单位(人员)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履行职责。项目监理组织情况应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备案。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应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应满足合同要求。

设立专项监理组的项目,其监理人员和设备必须满足需要,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内容、工程量和工程难易程度合理配备;监理人员应取得监理资格。对于专项监理组中未取得监理资格的人员,应结合项目特点和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监理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其监理单位应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为节约资源,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合同约定,监理单位也可通过协议方式利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但试验检测工作须由监理单位独立完成。对设立专项监理组的项目,监理试验可通过协议合同的方式就近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完成,其所在地交通系统的试验检测机构应给予积极支持。监理质量控制与检查的试验数据必须独立、准确。

(四)监理要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与旁站,按路面、桥涵、支挡防护工程不低于10%的频率随机对主要材料、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抽检、抽查。

第十九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必须恪尽职守,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期限内负终身责任。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时,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依合同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必须认真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路堤填筑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规范要求,最大粒径应小于层厚的2/3,且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的材料,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材料均匀。

(二)填方路堤施工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并应进行地表清理及压实。

(三)填方路基必须坚持全幅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不同土质的填料不得混填。

(四)山区路基施工要确保上、下边坡稳定,设置适当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五)半填半挖、旧路加宽路段要做好台阶及填筑碾压,横坡陡于1:5的也应做好台阶,台阶宽度一般不小于1米,高宽比一般不大于1:2,且向内倾斜1%.

(六)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处理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填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毫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分层回填碾压。当采用非透水性土时,应掺加石灰、水泥等。涵洞填土应两侧对称分层压实,涵顶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厘米时方可通过重型机具。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与锥坡填土同时进行,压实尽量使用小型压实设备。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回填时圬工强度的具体要求及回填时间,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路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外购原材料必须进行试验,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自采材料必须经试验验证,保证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

(二)基层、底基层施工时必须保证计量准确、拌合均匀,保证厚度,并在最佳含水量情况下进行碾压,使其达到最大密实度;有条件时基层施工提倡厂拌机铺,路拌法施工时必须保证拌和深度,不得留有夹层;基层完工后应及时养生,控制交通。

(三)路面面层施工应突出强调强度、均匀性及耐久性的质量管理。采用撒布法沥青表面处治时,应保证层间整洁、粒料干净、沥青撒布均匀、初期养护到位;采用沥青碎石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时,要严格按有关规范加强质量控制;采用水泥路面结构时,应加强配合比、水泥用量、拌和、养生、切缝、灌缝的质量控制。路面面层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交通的疏导与管制。

第二十三条桥涵结构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结构物的设置位置必须正确,各部尺寸必须准确,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有效。

(二)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水泥、钢材、沥青、碎石、砂必须经过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严格禁止质量指标不稳定的企业生产的水泥、钢材等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切实加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备、运输、浇注的质量控制;混凝土制备必须以重量法计量,保证振捣、养生质量。

(四)普通钢筋混凝土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平整度,支撑牢固不漏浆;钢筋直径、数量、间距,钢筋加工、焊接、使用焊条质量均应满足规范规定。钢筋安装要位置准确、牢固,防止混凝土浇筑时移位。钢筋保护层厚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证。预应力结构应严格按规范控制质量。

(五)防护工程的圬工砌体必须选用无风化、无水锈石料,强度及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砂浆拌制必须采用重量法计量,机械拌合;石料砌筑前应洒水冲洗干净,大面朝下,丁顺面按规范合理搭配,砂浆饱满;临空面砌体应勾凹缝,勾缝应均匀美观;已完成砌体不得扰动,注意养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2)

精心整理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工可编制由其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负责上报审批。“678网”内属于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内的项目(以下简称“国高项目”),由省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审查,由国家 ???2. ???(1 ???(2 ???(3 件。 ???3. ???4. ??? ???1.项目法人的组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执行。作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业主,必须达到该标准的甲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 ???2.项目法人组建后,应按该资格标准的要求履行相关机构成立的审批程序,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建设资金,在初步设计批准前报省交通厅审查。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①《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②法人单位成立的批文,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财务、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②~⑦项材料作为申报表的附件装订成册。证照、批文、业绩材料等可采用复印件,证照 ??? ???3.执行,???4. ??? ???1. ???2. 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招标方式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委令2000年第4号)及《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仅在省内媒体上发布。因项目特殊,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01年第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但省高项目须事先报省政府批准,国高项目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

二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加强XXX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提高效益,实现把洋河二级公路建设成合格工程的目标,特

制订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质量管理目标 1、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防止质量问题。 3、消除质量通病。 二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建设项目实行“企业自控、监理监控、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的总体质量保证体系。如下图: 第四条业主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界面清楚,责任明析,控制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岗位责任制。 2、业主应主动接受宜昌市质量监督局对洋河二级公路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工程开工前,向质量监督局办理监督申请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接受质量监督局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认真对待,督促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招标前,组织详细的施工图审查,负责并会同设计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对全线进行外业核查及内业审查,对全线平纵横、不良地质、结构物、挖方段路床处理等进行详细核查,及时提出问题交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出版前进行修改,确保工程质量。 4、开工前组织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要求设计单位及时委派得力的设计代表。 5、为承包人及时提供能满足工程进展需要和施工计划的工程用地,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 6、在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工程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有关水土保持的措施,确保工程环保的质量,审查公路的排水系统及区域水利的影响,并对不合理部分予以调整。 7、积极主动参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支持监理工程师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督促监理工程师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1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

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建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委托,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代建要求】项目法人缺乏相应的建设管理能力时,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四条【阶段划分】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工作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五条【基本原则】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市场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和信用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 第七条【代建单位条件】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四)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细化代建单位条件。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第八条【代建现场管理人员条件】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拟任代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三)水土保持方案论证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编版)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的思想, 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 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 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 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 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 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 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 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 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 材料没有检验证明, 不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618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

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 (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 (六)编制招标文件; (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八)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及奖惩办法

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 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创建平安工地、确保优质工程,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区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规章制度、以及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与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工程施工与监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依据本办法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和奖励。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第四条、武汉临空产业园道路施工,实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管理、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五条、各施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依据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承包合同等负责整个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工作;由监理部负责监督施工(旁站、巡查),进行日常施工检查,检测质量情况;指挥部工程科负责对工程的外业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的现场监控和质量验收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立即改正,并下发检查通知单,给于处罚。

第六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有执行力的质量管理机构,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指挥部工程科将经常检查、督促以上内容的落实。 第七条、指挥部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施工质量每月检查一次,对现场人员、机械、检测试验设备等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要求进场的将按合同及有关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指挥部工程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独立抽检,以监管、控制工程质量。 第九条、各监理部按要求每月召开1—2次工地例会,不定时召开工地现场会议、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并及时解决。对不按规范施工和影响质量的问题,必须彻底解决。 第十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档案,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三章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第十一条、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应提交开工申请和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做试验段的应先行申报,完成后及时总结,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必要时应报请监理中心试验室抽样、试验检测。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紧接各项目部的报检、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抽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程应要求相关项目部进行缺陷修补甚至返工。前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认可的,后道工序不得进行施工。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三峡库区巴东新县城至野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库区巴东新县城至野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公路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优良工程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全不予签证。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优良。

第五条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各项规定对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各项外观达到“平、直、顺、美”的要求,实测项目评分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第六条承包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做到工程质量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 第七条承包人接到业主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后,组织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闭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施工复测必须在驻地监理、设计代表的参与下进行。《施工复测报告》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开工。 第八条业主批准《施工测量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批准的控制点及控制参数,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监理工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法规名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 通运输部令2015年 第24号 所属分类:规章 发文单位: 交通运输部发文时间:2015-12-08 录入单位:公路局录入时间:2016-01-11 附件: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顺利完成我标段承建的施工项目,争创优良工程,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规施工人员质量行为,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化、标准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根据国家现行的行业规,结合省道105线灾后恢复重建管理部的管理办法,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工序控制管理办法、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施工日志填写制度、文件与资料管理办法、质量问题分析制度。

项目部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规施工人员质量行为,强化工程质量的细节管理,随时发现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项目部针对S214改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具体容如下: 一、成立质量问题检查小组: 组长:柳颜青 副组长:海洲侯宝华王英刚 组员:许平义陶昊曹得鑫褚福池石志军 二、加强部质量控制机制,以主抓质量的总工程师牵头,安全部、技术部为检查主体,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质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各部室(包括技术部、安全部、合同部、物资部、实验室)每天至少一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重大质量问题需迅速上报总工程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有整改反馈单,并有复查意见。 三、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会议,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各部门检查情况以及需其它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等,能解决的事宜由主持当场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提出建议组织开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细致地检查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交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建的境内各类土木工程施工项目从策划到保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境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要求。 (二)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 (三)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持续有效运行。 (四)根据公司、各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责任。 (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切实落实“三检制”,对工

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二章. 第四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第五条配备与工程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 确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授权下,行使其质量管理权利,是质量工作在项目的执行人,并接受上级总工程师的指导。 (三)项目设立质量主管部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四)项目应至少有一名专职质检工程师,在项目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行使职权。 (五)项目各施工班组应配备质检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报请上级批准。 第六条项目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且质量目标具有可 实施性,并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第七条项目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明确各工 序控制的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和负责人;资源的配备;关键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篇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2) 第二篇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第一章对总监办、驻地办的技术管理 (4) 第二章对承包人的技术管理 (5) 第三章专项技术管理程序 (6) 第三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变更的种类 (20) 第三章变更的条件 (21) 第四章变更的管理 (22) 第五章变更程序 (23) 第六章变更的审批权限 (26) 第七章变更计量与变更支付 (27) 第八章附则 (28) 第四篇计量、计划合同管理 (30) 第一章岗位职责 (30) 第二章计量管理办法 (31)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34)

包头市希百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项目执行管理办法 (试行稿) 在项目执行阶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控两管”及财务、文档、环境保护管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强化项目执行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该项目的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使希百线项目管理政令畅通、受控有序,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技术管理细则 1.1总则 1.1.1为加强工程技术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依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1.1.3承包人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并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办法;总监办、驻地办必须设置所辖工程范围内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1.1.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管理,建立设计文件的收发登记制度。未经主管的同意,不得将设计单位图纸及电子文件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全过程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关系及相互联系。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基本建设程序可分成若干阶段,这些发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规律。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从事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都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 一、公路建设程序概述 公路建设一般可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运营阶段3个大的阶段,对于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具体建设程序如下: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大中型项目需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可直接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阶段还要完成相关专题研究,包括土地预审、环评、水保、地质、地震、防洪、文物、通航论证、银行承诺等。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于特殊复杂工程,必要时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包括施工、监理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申请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 7、根据批准的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8、项目完工后,完善竣工图表和档案资料、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9、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二、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建设要遵循法制化原则,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建设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主要建设环节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对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和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对某个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初步估计。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高速公路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为实现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的质量管理目标,落实《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的相关要求、及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关于“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合同段的理念,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计划》、《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制定。 3、本制度适应用于思遵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质量检查组织机构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2、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由质检科长组织,质检员、试验员参加; 3、项目处的日常检查由项目处长组织,技术员参加。 三、质量检查规定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每个月进行两次,一次在每月计价工程统计完成后进行,主要是针对计价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每月15号左右,根据计价进度进行适当调整;第二次在月底,针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时间暂定在每月25号左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两次,不定期进行。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每个月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

四、质量检查记录及报告 1、项目部的综合质量大检查:由项目部质量小组成员记录,质检科收集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 2、项目部职能部门的质量检查:由质检员、试验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质检科长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发布; 3、项目处的质量检查:由技术员记录、整理,检查报告经项目处长批准后发布,并报一份交质检科备案。 五、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 1、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由检查部门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并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劳务队)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检查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正。 2、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检查部门有权勒令违规施工工程立即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奖、惩规定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将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项目部。 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据《思南至高速公路第9合同段质量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乐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乐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确保工程提高施工质量,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更具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与创优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从事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应当严格遵循守法、公证、严格科学的准则。 第3条项目部参建全体员工与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质量总目标、总方针、总指标 第4条工程质量总目标:质量第一、全面创优,确保优质工程。 第5条工程质量总方针:科学组织,规范施工,强化过程控制,严格施工程序。 第6条工程质量总指标: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率100%, 第三章质量管理依据 第7条国家和交通部、江西省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政策和法规。 第8条国家和交通部、江西省正式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

第9条江西省交通厅乐温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编制的《国道主干线京福高速公路南昌绕城公路乐化至温家圳段建设项目监理实施办法》。 第10条公司内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管理文件与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11条经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与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方联席会议记要等。 第四章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第12条中铁十五局集团二公司乐温高速公路A1标段项目部安质科负责本工程质量检查和考评。 第13条项目部依据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 /T28001-2001标准,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编制《乐温高速公路***段工程质量计划》,严格执行乐温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有关质量管理要求,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责任人,实行项目部、工区、工班三级质量管理控制模式。项目部安质科为质量管理主管部门,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工区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工班设置兼职质量检查员。 第14条施工质量控制为质量检查人员的首要任务,专职质检人员覆盖管理、技术、材料、试验和测量等相关专业;细化人、机、料、工等的检查和检测程序,保证施工的每一环节在受控状态下进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必须在完工之时及时进行检查与质量评定,不得在事后补作资料,要确保各项检测数据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 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 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 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

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 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 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2017年咨询工程师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满分试卷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如果同一层级的法律法规条款存在矛盾或不一致时,()。 A.以领导意见为准 B.以集体研究讨论为准 C.以颁发时间为准 D.以颁发时间在后的为准 用户答案:[D] 得分:10.00 2.路面设计要加强对交通量、交通组成及车辆轴重的分析,必要时应实测交通组成及车辆轴重,()使路面结构设计更科学、更合理。 A.提高路面结构的耐久性 B.提高路面可靠度 C.减少路面车辙 D.增加路面厚度 用户答案:[A] 得分:10.00 3.路线设计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环保、经济、()。 A.和谐 B.可持续发展 C.节约 D.绿色 用户答案:[B] 得分:10.00 4.公路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初步设计审批后应()。 A.申请办理初步用地审批

B.申请办理正式用地审批 C.申请办理用地核准审批 D.申请办理用地最终审批 用户答案:[B] 得分:1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1道题】 1.公路建设按阶段划分为:()。 A.项目决策阶段 B.项目实施阶段 C.项目验收阶段 D.项目运营阶段 用户答案:[ABD] 得分:20.00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4道题】 1.公路建设用地指标体系用地指标值为调整指标,调整指标包括调整值和调整系数两项。 Y.对 N.错 用户答案:[N] 得分:10.00 2.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组织项目实施、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价等。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10.00

公路建设集团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培训上岗制度 (3) 施工技术交底治理制度 (4) 质量教育及培训制度 (6)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8)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9) 材料试验检测工作治理制度 (11) 检测试验制度 (11) 工程试验段制度 (13)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3)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4) 工程质量巡查治理制度 (17) 质量体系自检制度 (18) 工程质量纠正和预防制度 (19) 质量跟踪卡制度 (19) 关键、专门工序的过程质量旁站制度 (20)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21) 工序检查制度 (22) 首道工序验收制度 (23) 推行样板引路制度 (23) 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25) “三工三查”制度 (25)

质量“三检”制度 (26) 混凝土浇筑会签制度 (31) 质量竞赛制度 (33) 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38) 成品爱护制度 (39) 施工质量验收制度 (42) 基础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44) 质量信息治理制度 (45) 质量操纵资料治理制度 (49) 质量例会制度 (50)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5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51)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4) 质量奖励与处罚制度 (57) 总分包协调治理规定 (69)

质量治理制度 培训上岗制度 工程项目所有治理及操作人员应通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由综合办公室及其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打算见下表:

施工技术交底治理制度 技术交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项目技术治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工程施工的治理者和操作者熟悉、了解所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工艺及相关要求,从而确保项目各项治理目标的实现。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前应进一步审查核实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通过检查与审核,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同意人的签字,并在项目部工程部存根。 1、技术交底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图纸会审、技术变更、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标准等。 2、技术交底的范围: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3、技术交底的目的 (1)技术交底是技术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使施工人员进一步了解施工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工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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